1、公司会议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会议流程,促进公司规范化发展。本着“有针对性,精进、务实”的精神,制定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议的管理。三、权责:本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办起草制定、完善;由公司总经理核准。四、会议类型A、 总经办会议;B、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会议; C、质量会议; D、临时性会议五、会议安排:1、总经办会议1.1.会议时间:每月 日 时 分开始。1.2.会议地点: 1.3.会议主持:总经理1.4.与会人员:综合办负责人、物流经理、研究所所长、财务、生产部负责人、总助、运营总监。2、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会议2.1.会议时间:每月 日 时 分开始。2.2.会
2、议地点: 2.3.会议主持:总经理2.4 与会人员:工程部经理、人力资源、销售主管、营销策划、采购负责、生产助理、总经办会议出席人员3、品质分析会议3.1.会议时间:每月 日 时 分开始。3.2.会议地点: 3.3.会议主持:总经理3.4.与会人员:研发全员、品质全员、生产组(副)长、售后人员、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4、临时性会议4.1.公司临时性会议包括:临时事故主题会议;合理化建议会议;技术工艺开发研讨会;临时管理协调会;领导临时召开的其他会议4.2. 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决定4.3 会议地点:根据会议与会人员决定4.4 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决定与会人员4.5 会议主持:根据会议主题而定六、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请假,经查无故缺席者给予每次 50 元的处罚;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代理人出席。2 维护会议秩序,开会期间应将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静音状态,原则上不得在会议室内接手机,如在会议室内手机铃声响或接听手机,扣罚 20 元/次,罚金纳入公司福利基金。七、本管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综合办负责修改与完善。上海 xxxx 环保科技公司2017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