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关系理论1.理 想 主 义理 想 主 义 的 出 现 与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战 有 密 切 的 关 系 , 是 对 战 争 灾 难 所 作 的 反 思 的 结 果 。 理 想 主义 的 代 表 人 物 有 : 伍 德 罗 威 尔 逊 ( 论 国 家 、 十 四 点 纲 领 )、 阿 尔 弗 雷 德 齐 默 恩 ( 中立 与 集 体 安 全 、 国 联 与 法 权 )、 约 翰 默 里 。 以 威 尔 逊 为 代 表 的 理 想 主 义 的 理 论 主 要包 括 以 下 内 容 :(1)人 性 是 善 良 的 , 或 至 少 是 可 以 改 造 的 , 战 争 可 以 避 免 。 战
2、争 不 是 人 性 的 产 物 , 而 是 环 境的 结 果 。 战 争 之 所 以 发 生 是 因 为 战 争 的 有 利 可 图 使 一 些 人 的 良 知 误 入 歧 途 , 人 类 可 以 通 过 教育 改 造 人 性 , 避 免 战 争 。(2)倡 导 国 际 主 义 , 国 家 利 益 是 可 以 调 和 的 。 理 想 主 义 否 定 国 家 利 益 在 国 际 关 系 的 重 要 性 ,认 为 国 家 对 外 政 策 中 强 调 国 家 利 益 是 狭 义 的 民 族 主 义 的 表 现 。 结 束 秘 密 外 交 , 实 现 对 外 决 策的 民 主 进 程 , 将 有 助
3、于 消 除 战 争 的 起 因 。(3)建 立 国 际 组 织 , 开 展 国 际 合 作 , 保 卫 世 界 和 平 。 国 际 联 盟 是 威 尔 逊 的 “宠 物 ”, 是 理 想主 义 的 希 望 , 理 想 主 义 认 为 “这 是 达 到 永 久 和 平 的 全 部 外 交 结 构 的 基 石 ”。(4)国 际 法 和 国 际 公 约 可 以 保 证 世 界 和 平 。 理 想 主 义 认 为 国 际 法 和 国 际 公 约 可 以 规 范 和 约 束国 家 的 行 为 , 从 而 最 终 使 世 界 避 免 战 争 。(5)提 倡 国 际 道 德 , 确 保 世 界 和 平 。
4、理 想 主 义 认 为 , 维 护 国 际 道 德 的 途 径 使 , 通 过 国 际 联 盟对 实 行 侵 略 的 国 家 进 行 制 裁 ; 发 挥 学 者 和 政 治 家 的 作 用 , 提 高 民 众 的 觉 悟 和 文 化 素 质 。从 以 上 可 知 , “国 际 主 义 ”、 “国 际 组 织 ”、 “国 际 法 ”、 “国 际 道 德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代 表 了 理 想主 义 的 理 论 和 外 交 实 践 。2.汉 斯 摩 根 索 现 实 主 义 六 原 则摩 根 索 的 扛 鼎 之 作 国 家 间 政 治 是 当 代 国 际 关 系 学 最 重 要 的 经 典 著
5、 作 之 一 , 其 核 心 的 内 容是 摩 根 索 提 出 的 现 实 主 义 六 原 则 。 这 六 原 则 已 被 国 际 学 术 界 公 认 为 最 完 整 最 根 本 的 国 际 关 系原 则 :(1)政 治 是 根 植 于 人 性 的 客 观 法 则 所 支 配 的 。 现 实 主 义 相 信 政 治 法 则 的 客 观 性 。 为 了 使 社 会不 断 完 善 , 首 先 需 要 了 解 和 掌 握 社 会 赖 以 生 存 的 法 则 ;(2)以 权 力 界 定 利 益 的 概 念 是 政 治 现 实 主 义 研 究 国 际 政 治 的 主 要 标 志 性 特 征 , 它 是
6、政 治 现 实主 义 的 核 心 , 它 使 国 际 政 治 成 为 一 个 独 立 的 研 究 领 域 , 而 区 别 于 经 济 学 (以 财 富 界 定 权 力 )、 论 理 学 、 美 学 和 宗 教 学 ;(3)以 权 力 界 定 利 益 的 核 心 概 念 具 有 普 遍 性 、 客 观 性 、 变 化 性 和 多 样 性 。 权 力 是 政 治 的 目 的, 政 治 是 权 力 的 实 质 , 任 何 政 治 都 受 以 权 力 界 定 利 益 的 支 配 , 这 是 普 遍 适 用 和 客 观 存 在 的 ;另 外 决 定 历 史 特 定 时 期 行 动 的 那 种 利 益 ,
7、 又 取 决 于 对 外 政 策 制 定 时 所 处 的 政 治 和 文 化 背 景 ,因 而 其 有 变 化 性 和 多 样 性 ;(4)普 遍 的 道 德 原 则 不 适 用 于 政 治 领 域 。 政 治 现 实 主 义 深 知 政 治 性 动 的 道 德 意 义 , 个 人 和 国家 都 必 须 依 据 普 遍 的 道 德 原 则 来 判 断 任 何 政 治 行 动 。 但 是 普 遍 道 德 原 则 不 能 以 其 抽 象 的 形 式应 用 于 国 家 的 行 为 , 而 必 须 渗 透 到 具 体 的 时 间 地 点 的 情 况 中 ;(5)不 应 把 具 体 国 家 的 道 德
8、扩 展 为 普 遍 的 标 准 。 所 有 国 家 都 有 一 种 把 自 己 国 家 的 模 式 推 广 到更 大 范 围 的 冲 动 , 但 是 , 政 治 现 实 主 义 认 为 , 某 个 国 家 的 道 德 可 能 适 用 于 特 定 的 国 家 , 但 并不 一 定 适 合 更 大 的 范 围 ;(6)政 治 现 实 主 义 强 调 权 力 政 治 范 畴 的 独 立 性 , 坚 持 以 权 力 界 定 利 益 。 因 此 政 治 现 实 主 义 与其 它 学 派 之 间 的 区 别 是 真 是 的 、 是 深 刻 的 。3.现 实 主 义 的 核 心 观 点现 实 主 义 的 核
9、 心 观 点 是 :(1)国 家 是 国 际 政 治 最 重 要 的 行 为 者 ;(2)无 政 府 主 义 是 国 际 社 会 的 突 出 特 点 ;(3)国 家 最 大 限 度 地 追 求 权 力 或 安 全 ;(4)国 家 通 常 采 取 理 性 的 政 策 ;(5)国 家 有 时 也 会 依 靠 武 力 威 胁 或 使 用 武 力 来 实 现 其 目 标 ;(6)国 家 体 制 诸 方 面 , 特 别 是 国 家 间 权 力 分 配 , 是 形 成 国 际 政 治 和 对 外 政 策 基 本 模 式 的 重 要原 因 。4.现 实 主 义 的 四 个 基 本 思 路现 实 主 义 的
10、四 个 基 本 思 路 是 :(1)人 的 私 欲 和 生 存 意 志 在 政 治 上 表 现 为 “权 力 的 意 志 ”, 国 家 的 权 力 便 是 这 种 人 的 权 力 意 志的 扩 大 ;(2)由 于 国 际 社 会 处 于 无 政 府 状 态 , 组 成 国 际 社 会 的 主 权 国 家 毫 无 例 外 地 都 在 追 求 权 力 , 国家 间 关 系 实 质 上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权 力 关 系 , 国 际 政 治 即 是 权 力 之 争 ;(3)各 国 在 对 外 目 标 上 追 求 和 维 护 自 身 的 利 益 , 因 此 冲 突 和 斗 争 是 国 际 关 系
11、的 基 本 特 征 , 一国 在 国 际 上 享 有 的 权 力 越 大 , 所 获 得 的 权 益 也 就 越 大 , 反 之 亦 然 ;(4)权 力 和 利 益 是 影 响 对 外 政 策 的 核 心 因 素 , 在 决 策 过 程 中 权 力 与 利 益 的 重 要 性 超 过 道 义 和理 想 的 重 要 性 。5.现 实 主 义现 实 主 义 学 派 是 在 对 理 想 主 义 学 派 的 批 判 和 对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的 反 思 中 逐 渐 形 成 的 。 现 实 主义 理 论 的 哲 学 要 素 是 :(1)历 史 是 由 一 连 串 的 原 因 和 结 果 构 成
12、 的 , 它 的 过 程 可 以 通 过 智 慧 的 努 力 去 分 析 和 理 解 , 但是 不 可 能 想 象 出 来 ;(2)理 论 不 可 能 产 生 实 践 , 但 是 实 践 可 以 产 生 理 论 ;(3)政 治 不 是 道 德 的 功 能 , 而 道 德 是 政 治 的 功 能 。 道 德 是 权 力 的 产 物 。基 于 该 哲 学 基 础 上 的 现 实 主 义 理 论 主 要 包 括 一 下 几 个 方 面 :(1)人 性 本 恶 。 现 实 主 义 学 者 认 为 人 性 是 恶 的 , 而 且 认 为 人 通 过 教 育 和 智 慧 的 增 长 并 不 能 解决 人
13、性 恶 的 问 题 。 而 作 为 人 的 集 合 体 的 国 家 同 样 会 反 映 这 些 特 点 , 这 就 决 定 了 冲 突 和 斗 争 是国 际 关 系 中 最 根 本 的 特 征 。(2)国 家 是 国 际 体 系 中 的 主 要 行 为 主 体 , 其 他 任 何 国 际 性 为 体 都 不 能 代 替 它 。 他 们 强 调 国 家总 是 追 求 自 己 的 国 家 利 益 , 因 此 权 力 界 定 的 利 益 是 研 究 国 家 行 为 的 主 要 尺 度 。(3)国 际 社 会 处 于 无 政 府 状 态 。 在 无 政 府 中 国 家 为 了 保 护 自 己 的 生
14、存 权 、 领 土 主 权 和 军 事 安全 总 是 追 求 权 力 。 因 此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说 , 国 家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一 种 权 力 关 系 。 国 际 政 治 是 一 种权 力 的 斗 争 。 而 国 家 在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地 位 主 要 是 由 国 家 在 国 际 政 治 中 的 权 力 地 位 来 决 定 的 。国 家 的 权 力 来 源 于 国 家 的 实 力 。 国 家 的 实 力 越 大 , 它 在 国 际 事 务 中 的 权 力 就 越 大 , 也 就 越 能够 保 护 自 己 的 利 益 。 反 之 亦 然 。(4)国 家 利 益 在 国
15、际 政 治 中 是 分 析 国 际 行 为 的 路 标 。 现 实 主 义 认 为 国 家 利 益 在 国 际 政 治 中 的地 位 非 常 重 要 。 作 为 一 个 国 家 来 说 , 在 权 力 限 定 下 的 国 家 利 益 是 决 定 一 个 国 家 外 交 政 策 的 主要 依 据 ; 对 国 际 社 会 来 说 , 以 权 力 界 定 的 国 家 利 益 是 我 们 观 察 一 个 国 家 外 交 政 策 是 否 正 确 的依 据 。 现 实 主 义 认 为 , 一 个 国 家 在 制 定 外 交 政 策 的 时 候 , 一 定 要 以 自 己 的 国 家 利 益 为 标 准 ,
16、而 国 际 道 德 和 国 际 法 是 不 能 作 为 衡 量 一 个 国 家 外 交 政 策 的 标 准 的 。(5)道 德 和 有 关 的 价 值 观 念 是 现 对 的 。 现 实 主 义 反 对 把 道 德 、 公 众 舆 论 、 国 际 法 等 置 于 外 交上 的 重 要 地 位 。 他 们 认 为 , 国 际 道 德 实 施 要 和 国 家 的 具 体 情 况 相 结 合 , 道 德 要 受 到 国 际 利 益的 限 制 的 。(6)维 持 国 家 和 平 的 最 好 的 办 法 是 均 势 。 大 多 数 现 实 主 义 学 者 主 张 通 过 结 盟 的 方 法 实 现 力
17、量均 势 , 在 均 势 条 件 下 , 国 际 和 平 就 可 以 有 保 证 。6.现 实 主 义 和 理 想 主 义 的 分 歧从 理 论 基 点 和 研 究 结 论 来 看 , 现 实 主 义 和 理 想 主 义 的 主 要 分 歧 具 体 表 现 在 :(1)对 人 性 的 看 法 不 同 。 理 想 主 义 认 为 人 性 本 善 , 至 少 可 以 通 过 修 养 到 达 善 ; 现 实 主 义 认 为人 性 本 恶 , 人 有 权 欲 , 本 性 难 改 。(2)对 国 际 关 系 的 看 法 不 同 。 理 想 主 义 主 张 在 道 义 和 民 主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18、公 正 的 国 际 关 系 ; 而现 实 主 义 则 强 调 世 界 的 竞 争 性 , 各 国 利 益 不 可 调 和 , 国 际 关 系 只 能 以 权 力 和 利 益 为 轴 心 , 理想 主 义 的 道 义 和 民 主 说 教 在 现 实 世 界 里 是 行 不 通 的 。(3)对 国 际 法 和 国 际 组 织 的 看 法 不 同 。 理 想 主 义 强 调 国 际 法 和 国 际 组 织 的 重 要 性 , 视 之 为 维护 国 际 关 系 秩 序 唯 一 有 效 的 工 具 , 认 为 国 际 法 和 国 际 组 织 秩 序 代 表 了 全 人 类 的 真 正 利 益 ; 现实
19、主 义 认 为 , 法 律 与 政 治 相 比 并 不 是 道 德 些 , 离 开 权 力 均 势 , 国 际 组 织 体 系 也 常 常 名 存 实 亡。(4)对 社 会 和 世 界 的 看 法 不 同 。 理 想 主 义 强 调 研 究 社 会 和 世 界 应 该 如 何 , 对 客 观 世 界 抱 盲 目乐 观 态 度 ; 现 实 主 义 信 奉 实 证 原 则 , 强 调 人 类 应 该 面 对 争 斗 现 实 , 不 可 陷 入 和 谐 的 空 想 。(5)对 未 来 的 看 法 不 同 。 理 想 主 义 崇 尚 利 他 主 义 , 认 为 未 来 的 目 标 是 实 现 普 遍
20、裁 军 和 建 立 民主 的 世 界 政 府 , 但 在 如 何 实 现 这 一 目 标 问 题 是 束 手 无 策 ; 现 实 主 义 人 类 利 他 主 义 是 一 种 空 想, 历 史 的 悲 剧 正 是 来 自 人 的 权 欲 和 野 心 , 未 来 的 目 标 无 论 多 么 美 好 , 由 于 受 到 这 种 利 己 主 义的 局 限 , 只 能 部 分 地 得 到 实 现 。7.卡 普 兰 六 模 式卡 普 兰 认 为 , 国 际 体 系 模 式 是 国 际 政 治 的 “宏 观 模 式 ”, 他 运 用 大 系 统 的 基 本 原 理 提 出 国 际体 系 的 六 个 模 式
21、, 被 称 为 “卡 普 兰 六 模 式 ”:模 式 一 : 均 势 体 系 , 指 的 是 二 十 世 纪 的 均 势 格 局 。 特 点 是 , 为 了 增 强 实 力 , 可 以 与 对 手 进 行谈 判 , 反 对 任 何 企 图 在 体 系 那 取 得 优 势 地 位 的 结 盟 国 或 霸 权 国 ; 对 在 体 系 内 形 成 威 胁 的 国 家行 为 者 进 行 限 制 ; 允 许 被 打 败 的 国 家 行 为 体 重 新 加 入 体 系 。模 式 二 : 松 散 的 两 级 体 系 , 指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后 初 期 的 两 级 格 局 。 特 点 是 , 运
22、作 机 制 是 调 解性 质 的 , 而 不 是 对 抗 型 的 ; 跨 国 家 行 为 体 参 与 国 际 体 系 的 运 作 ; 核 武 器 的 出 现 带 来 “核 恐怖 平 衡 ”。模 式 三 : 紧 张 的 两 级 模 式 , 指 50 年 代 到 60 年 代 的 冷 战 格 局 。 是 松 散 的 两 级 体 系 的 继 续 和强 化 , 趋 势 是 不 稳 定 , 出 现 高 度 紧 张 的 态 势 。模 式 四 : 环 球 体 系 , 指 60 年 代 末 以 后 世 界 格 局 的 多 级 趋 势 , 相 对 稳 定 是 其 根 本 特 点 。模 式 五 : 等 级 体 系
23、 , 指 一 种 民 主 型 或 极 霸 型 的 体 系 , 特 点 是 稳 定 性 强 。模 式 六 : 单 位 否 决 体 系 , 基 本 特 点 是 , 联 合 国 的 作 用 将 得 到 加 强 ; 在 这 种 体 系 内 战 争 可 能 发生 , 但 是 不 会 使 用 核 武 器 ; 战 争 的 地 域 和 手 段 受 到 限 制 ; 大 国 外 交 出 现 孤 立 主 义 其 倾 向 , 结盟 的 作 用 弱 化 。8.科 学 行 为 主 义 与 传 统 主 义 的 主 要 分 歧科 学 行 为 主 义 与 传 统 主 义 之 争 是 理 想 主 义 和 现 实 主 义 之 间
24、的 论 战 的 继 续 , 这 次 论 战 是 方 法 和途 径 上 的 分 歧 , 是 方 法 之 争 。 它 们 之 间 的 区 别 主 要 有 一 下 几 个 方 面 :(1)科 学 行 为 主 义 提 倡 实 证 研 究 方 法 , 力 求 使 国 际 关 系 研 究 更 加 “清 晰 化 ”、 “精 确 化 ”和 “科学 化 ”; 传 统 主 义 坚 持 历 史 与 现 实 的 规 范 研 究 , 认 为 哲 学 、 历 史 学 、 法 学 仍 然 是 国 际 关 系 研究 的 基 础 , 批 评 科 学 行 为 主 义 过 分 强 调 实 证 而 忽 视 了 哲 学 、 历 史 。
25、 伦 理 因 素 。(2)科 学 行 为 主 义 主 张 将 自 然 科 学 中 的 系 统 论 、 信 息 论 和 控 制 论 原 理 引 入 国 际 关 系 的 研 究 领域 ; 传 统 主 义 坚 持 “利 益 ”和 “权 力 ”在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研 究 中 的 核 心 概 念 地 位 。(3)科 学 行 为 主 义 认 为 国 家 不 再 是 国 际 关 系 的 唯 一 参 与 者 , 应 重 视 对 非 国 家 行 为 体 的 研 究 ;传 统 认 为 国 家 即 使 不 是 唯 一 , 但 依 然 是 国 际 关 系 的 基 本 行 为 主 体 和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26、 研 究 的 主 要对 象 。(4)科 学 行 为 主 义 注 重 国 际 关 系 的 量 变 , 把 国 际 关 系 的 一 切 活 动 看 成 是 一 个 个 参 数 和 变 数 的总 和 , 认 为 国 际 关 系 的 研 究 正 趋 于 计 量 化 ; 传 统 主 义 则 注 重 国 际 关 系 的 质 变 , 把 国 际 关 系 看成 是 一 个 历 史 过 程 , 坚 持 传 统 的 历 史 研 究 方 法 , 反 对 计 量 化 。(5)科 学 行 为 主 义 提 出 在 研 究 中 应 超 越 价 值 评 估 , 进 行 纯 粹 的 学 术 研 究 , 研 究 的 目 标 是
27、发 展抽 象 的 、 普 遍 的 理 论 ; 传 统 主 义 认 为 重 要 的 政 治 问 题 必 然 要 涉 及 道 德 和 伦 理 , 从 哲 学 和 历 史的 观 点 来 看 , 应 注 重 应 用 研 究 和 对 公 共 政 策 的 研 究 。(6)科 学 行 为 主 义 主 张 对 国 际 关 系 进 行 跨 学 科 的 研 究 , 从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学 科 中 吸 取 研 究 技 术和 理 论 概 念 ; 传 统 主 义 强 调 必 须 保 持 国 际 关 系 学 科 的 特 点 和 完 整 性 。9.华 尔 兹 “华 氏 三 原 则 ”华 尔 兹 在 人 、 国 家
28、和 战 争 中 提 出 了 关 于 国 际 冲 突 与 战 争 的 三 个 概 念 , 素 有 “华 氏 三 原则 ”之 称 。 这 三 个 概 念 分 别 是 :(1)关 于 人 性 的 概 念 , 所 谓 “恶 是 根 源 , 爱 是 药 方 ”。 华 尔 兹 认 为 , 战 争 与 人 的 本 性 密 切 相 关, 人 的 私 欲 、 权 欲 是 国 际 冲 突 的 一 个 重 要 根 源 。 因 此 , 人 类 只 有 改 变 这 种 恶 性 才 能 最 终 制 止战 争 。(2)关 于 国 家 体 制 的 概 念 , 所 谓 “和 平 与 战 争 分 别 是 好 的 国 家 和 坏
29、的 国 家 的 产 物 ”。 他 认 为有 的 国 家 内 部 社 会 矛 盾 尖 锐 , 经 济 危 机 严 重 , 为 了 转 移 民 众 的 不 满 , 加 强 对 国 内 的 控 制 , 增加 税 收 和 维 护 统 治 , 就 从 战 争 中 寻 找 出 路 。 所 以 要 防 止 战 争 , 还 要 从 改 造 国 家 着 手 。(3)关 于 国 际 体 系 的 概 念 , 所 谓 “无 政 府 状 态 是 根 源 , 世 界 政 府 是 药 方 ”。 他 认 为 国 际 上 无 政府 状 态 的 存 在 是 导 致 战 争 的 又 一 个 重 要 根 源 , 因 为 世 界 上
30、缺 乏 一 个 有 效 地 阻 止 战 争 的 超 越 国家 之 上 的 权 威 组 织 。 在 建 立 世 界 政 府 之 前 , 应 维 持 均 势 以 保 障 国 家 安 全 。10.新 现 实 主 义面 对 20 世 纪 70 年 代 变 化 了 的 国 际 形 势 , 一 些 学 者 对 现 实 主 义 进 行 了 “科 学 的 修 正 和 补 救”, 从 而 形 成 了 “新 现 实 主 义 ”。新 现 实 主 义 的 理 论 特 征 是 : 在 承 认 国 际 社 会 处 于 无 政 府 状 态 以 及 国 际 关 系 仍 以 国 家 为 中 心 的现 实 的 同 时 , 强 调
31、 国 际 关 系 的 秩 序 和 限 制 , 重 视 包 括 东 西 南 北 关 系 的 全 球 系 统 研 究 , 给 国 际关 系 中 的 经 济 因 素 以 更 多 的 主 义 。 在 研 究 方 法 上 , 该 学 派 强 调 综 合 性 分 析 , 认 为 权 力 政 治 与体 系 模 式 、 结 构 分 析 与 反 馈 博 弈 、 宏 观 与 微 观 分 析 应 兼 收 并 蓄 , 互 为 补 充 。新 现 实 主 义 的 主 要 代 表 人 物 是 : 肯 尼 思 华 尔 兹 、 罗 伯 特 吉 尔 平 、 戴 维 鲍 德 温 和 罗 伯 特 利 珀 等 。11.新 现 实 主
32、义 的 基 本 观 点新 现 实 主 义 是 对 传 统 现 实 主 义 的 继 承 和 发 展 , 它 对 国 际 关 系 的 论 述 更 为 全 面 , 其 基 本 观 点 可以 概 括 为 第 一 , 国 际 政 治 经 济 论 。 新 现 实 主 义 强 调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经 济 因 素 , 重 视 研 究 世 界 经 济 与 国 际关 系 的 相 互 作 用 和 相 互 影 响 , 认 为 只 有 将 政 治 和 经 济 两 者 结 合 起 来 , 才 能 较 全 面 地 反 映 国 际关 系 的 现 实 ,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作 为 一 门 综 合 性 学 科 首
33、先 应 研 究 国 际 政 治 与 国 际 经 济 的 总 和 及 其相 互 关 系 。第 二 , 国 际 冲 突 合 作 论 。 新 现 实 主 义 坚 持 认 为 民 族 主 权 国 家 是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关 键 角 色 , 承 认社 会 还 处 于 一 种 无 政 府 状 态 , 但 同 时 指 出 , 现 代 科 技 的 发 展 和 各 国 之 间 相 互 依 赖 程 度 的 加 强大 大 促 进 了 全 球 范 围 内 的 合 作 关 系 。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应 是 一 种 国 际 冲 突 和 国 际 合 作 研 究 的 结 合。第 三 , 东 西 南 北 关 系
34、论 。 新 现 实 主 义 主 张 对 国 际 关 系 开 展 综 合 性 的 整 体 研 究 , 重 视 包 括 东 西南 北 关 系 在 内 的 全 球 系 统 的 研 究 , 力 图 国 际 政 治 和 国 际 经 济 结 合 入 手 , 提 出 一 个 东 西 南 北 关系 的 理 论 , 以 全 面 反 映 国 际 关 系 的 现 实 。12.现 实 主 义 和 新 现 实 主 义 的 区 别新 现 实 主 义 是 一 种 “修 正 和 补 救 ”的 现 实 主 义 , 新 现 实 主 义 对 现 实 主 义 的 核 心 概 念 进 行 了 更 清晰 、 更 一 致 和 更 严 格
35、的 界 定 :(1)现 实 主 义 视 权 力 为 国 际 政 治 的 本 质 , 是 国 家 一 切 活 动 的 目 的 ; 新 现 实 主 义 认 为 , 权 力 仍然 是 核 心 变 量 , 但 它 本 身 并 不 是 目 的 , 而 是 政 治 关 系 中 必 要 的 和 不 可 避 免 的 组 成 部 分 。(2)现 实 主 义 着 眼 于 主 权 国 家 , 强 调 世 界 处 于 无 政 府 状 态 , 新 现 实 主 义 则 着 眼 于 国 际 体 系 ,认 为 国 际 体 系 的 结 构 决 定 着 国 际 体 系 成 员 之 间 的 政 治 关 系 。(3)现 实 主 义
36、着 重 研 究 国 家 利 益 和 国 家 权 力 ; 新 现 实 主 义 则 着 重 研 究 全 球 间 的 权 力 分 配 , 以结 构 主 义 分 配 为 基 本 特 征 。(4)现 实 主 义 强 调 国 际 冲 突 , 新 现 实 主 义 则 强 调 国 际 冲 突 与 国 际 合 作 的 结 合 。13.“三 角 范 式 ”之 争20 世 纪 80 年 代 ,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形 成 了 “一 种 三 角 的 范 式 之 间 争 论 ”: 现 实 主 义 、 多 元 主 义和 全 球 主 义 。 主 要 表 现 在 :现 实 主 义 是 以 “国 家 为 中 心 ”的 分
37、析 法 , 着 重 研 究 国 家 权 力 和 权 利 均 势 。 其 要 点 是 :国 家 是最 重 要 最 核 心 的 国 际 关 系 角 色 ; 国 家 本 质 上 是 一 理 性 角 色 ; 权 力 是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核 心 概 念 ;国 家 安 全 是 国 际 关 系 诸 角 色 的 核 心 问 题 。多 元 主 义 是 一 种 “多 中 心 ”的 分 析 法 , 所 强 调 的 是 国 家 决 策 和 跨 国 主 义 。 其 要 点 是 : 非 国 家 角色 是 国 际 关 系 中 不 可 忽 视 的 重 要 行 为 者 ; 国 家 不 一 定 是 理 性 角 色 ; 相
38、 互 依 存 和 跨 国 主 义 是 国际 关 系 的 核 心 概 念 ; 国 家 安 全 不 一 定 是 国 际 关 系 诸 角 色 的 核 心 问 题 , 国 际 关 系 的 重 要 议 题 是广 泛 的 , 不 一 定 一 成 不 变 。全 球 主 义 则 以 世 界 体 系 为 分 析 基 础 , 强 调 世 界 政 治 经 济 中 “资 本 主 义 全 球 结 构 ”的 作 用 。 该学 派 的 主 要 观 点 是 : 国 际 关 系 分 析 的 出 发 点 是 国 家 与 其 他 非 国 家 角 色 赖 以 发 生 相 互 作 用 的 全球 体 系 , 而 不 是 国 家 ; 在
39、承 认 国 家 与 国 际 组 织 等 角 色 的 重 要 性 的 同 时 , 特 别 注 重 探 讨 如 何 使这 些 角 色 协 力 建 立 国 际 关 系 机 制 ; 比 现 实 主 义 和 多 元 主 义 更 加 重 视 国 际 关 系 的 经 济 因 素 。14.批 判 理 论20 世 纪 80 年 代 起 , 西 方 国 际 关 系 的 实 证 主 义 主 流 理 论 开 始 受 到 批 判 理 论 的 激 烈 挑 战 和 冲 击。 国 际 关 系 的 批 判 理 论 大 体 分 为 两 种 : 批 评 性 诠 释 理 论 和 激 进 的 诠 释 主 义 。批 评 性 的 诠 释
40、理 论 的 一 个 主 要 特 征 是 打 破 主 流 理 论 所 遵 循 的 实 证 主 义 及 理 性 主 义 传 统 。 该 理论 有 三 个 基 本 前 提 : 第 一 , 他 认 为 主 流 理 论 的 认 识 论 假 定 以 及 传 统 的 理 论 建 设 是 不 成 立 的 。他 拒 绝 实 证 主 义 及 主 流 理 论 所 提 倡 的 理 性 ; 第 二 , 他 认 为 知 识 的 技 术 官 僚 化 和 官 僚 化 的 形 式促 使 人 们 对 国 际 关 系 研 究 中 长 期 被 忽 视 的 规 范 问 题 发 生 兴 趣 。 第 三 , 它 对 认 识 论 抱 有 一
41、 种 温和 的 态 度 , 谨 慎 地 认 为 伦 理 和 道 德 领 域 不 排 除 存 在 普 遍 主 义 的 可 能 性 。 激 进 的 诠 释 主 义 赞 成 批 评 性 诠 释 理 论 对 传 统 实 证 主 义 理 论 活 动 所 作 的 批 评 和 反 思 , 但 是 , 他超 越 前 者 的 见 识 , 通 过 采 取 后 结 构 的 方 法 论 , 形 成 极 为 不 同 的 伦 理 和 认 识 论 方 面 的 假 设 。从 总 体 上 看 , 国 际 关 系 批 判 理 论 从 认 识 论 、 本 体 论 、 方 法 论 和 价 值 论 等 方 面 对 传 统 的 西 方
42、国际 关 系 研 究 提 出 挑 战 和 批 评 。从 认 识 论 方 面 , 国 际 关 系 批 判 理 论 激 烈 批 评 实 证 主 义 关 于 认 识 知 识 的 观 点 , 批 评 试 图 建 立 客观 的 、 在 经 验 上 可 以 获 得 验 证 的 真 理 性 陈 述 , 反 对 关 于 独 立 于 人 的 思 想 和 实 践 之 外 存 在 客 观标 准 的 观 点 。从 本 体 论 上 看 , 国 际 关 系 批 判 理 论 挑 战 理 性 主 义 关 于 人 性 和 人 的 行 为 的 概 念 , 强 调 行 为 体 如同 的 社 会 建 构 , 以 及 认 同 对 利
43、益 和 行 为 的 形 成 所 具 有 的 重 要 性 。在 方 法 论 上 , 国 际 关 系 批 判 理 论 反 对 单 一 的 科 学 方 法 占 据 支 配 地 位 , 提 倡 在 探 索 知 识 的 过 程中 使 用 多 种 方 法 , 指 出 研 究 方 法 中 诠 释 战 略 的 重 要 性 。在 价 值 论 方 面 , 国 际 关 系 批 判 理 论 指 责 关 于 在 建 立 理 论 的 过 程 中 的 价 值 中 立 的 说 法 , 否 认 理论 研 究 活 动 过 程 中 价 值 中 立 的 可 能 性 。15.建 构 主 义建 构 主 义 的 前 身 是 批 判 理 论
44、 , 他 是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后 期 对 新 现 实 主 义 进 行 的 激 烈 的 批判 中 产 生 的 。 它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把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理 解 为 一 种 社 会 关 系 ”, 认 为 世 界 政 治 是 通过 社 会 建 构 而 存 在 的 。 建 构 主 义 有 三 个 核 心 命 题 :第 一 , 建 构 主 义 指 出 , 除 了 物 质 结 构 以 外 , 还 存 在 社 会 结 构 , 国 际 社 会 的 基 本 结 构 是 一 种 社会 结 构 。第 二 , 认 同 构 成 利 益 和 行 为 , 认 同 界 定 国 家 利
45、益 ;第 三 , 建 构 主 义 认 为 , 世 界 政 治 行 为 体 和 结 构 之 间 存 在 着 相 互 构 成 关 系 。16.安 全 困 境 在 无 政 府 状 态 的 国 际 环 境 中 , 民 族 国 家 或 地 区 间 相 互 不 信 任 , 相 互 惧 怕 , 安 全成 为 首 要 目 标 。 为 获 得 安 全 , 各 国 竭 力 增 加 军 费 , 力 图 获 得 军 事 上 的 优 势 , 改 善 自 身 的 安 全状 况 , 但 由 于 军 备 竞 赛 是 互 动 的 , 无 止 境 的 , 一 国 的 军 事 优 势 很 快 被 其 他 国 家 同 样 的 扩 军
46、 势力 所 打 破 , 因 此 , 绝 对 的 安 全 是 不 可 能 得 到 的 , 各 国 陷 入 了 一 种 无 法 解 决 的 困 境 之 中 。17.国 际 准 则是 各 个 国 际 行 为 主 体 在 实 施 其 对 外 行 为 , 处 理 其 对 外 关 系 时 所 应 遵 循 的 基 本 行 为 规 范 , 它 或者 是 由 国 家 间 , 国 际 组 织 内 或 其 他 国 际 行 为 主 体 间 的 规 章 , 协 议 , 宣 言 等 形 式 明 确 表 示 出 来, 或 者 以 各 行 为 主 体 的 普 遍 共 识 或 在 实 践 中 自 觉 贯 彻 的 形 式 而 存
47、 在 。国 际 准 则 也 可 说 是 指 各 类 行 为 主 体 有 形 或 无 形 的 普 遍 共 识 , 认 可 和 自 觉 遵 循 的 规 章 和 原 则 。有 形 表 现 为 协 议 , 宣 言 , 声 明 和 条 约 ; 无 形 表 现 为 默 契 , 主 要 来 源 于 习 惯 , 多 属 道 德 规 范 。国 际 准 则 属 于 长 期 适 用 和 被 普 遍 承 认 的 原 则 , 既 是 行 为 主 体 间 权 利 和 义 务 关 系 以 及 能 做 什 么和 不 能 做 什 么 的 行 为 规 范 , 又 是 行 为 主 体 间 相 互 关 系 的 道 德 规 范 。 它
48、 与 国 际 法 原 则 在 本 质 上是 一 致 的 。18.国 际 合 作 指 国 际 行 为 主 体 之 间 基 于 相 互 利 益 的 一 致 或 部 分 一 致 , 而 在 一 定 的 国 际 领 域或 双 边 关 系 中 所 进 行 的 协 调 , 联 合 行 动 乃 至 结 盟 或 一 体 化 。 它 一 般 都 是 建 立 在 自 愿 基 础 上 的, 是 互 利 的 , 即 合 作 的 各 方 均 确 认 , 采 取 某 中 形 式 的 合 作 或 联 合 有 助 于 维 护 各 自 的 利 益 , 从而 结 合 在 一 起 。 但 也 存 在 非 自 愿 性 合 作 的 情
49、 况 , 即 一 方 强 迫 另 一 方 采 取 某 种 合 作 形 式 , 这 种合 作 往 往 是 不 平 等 的 , 是 非 互 利 的 。 国 际 合 作 的 形 式 多 种 多 样 , 涉 及 几 乎 所 有 的 国 际 关 系 领域 。 普 遍 存 在 于 所 有 国 际 关 系 行 为 主 体 乃 至 非 行 为 主 体 的 国 际 政 治 经 济 实 体 之 间 的 关 系 中 ,是 自 国 家 间 关 系 出 现 后 就 一 直 存 在 的 一 种 国 际 相 互 作 用 形 式 , 并 随 着 国 际 关 系 的 发 展 而 不 断发 展 , 深 化 。 它 也 是 人 类 社 会 关 系 发 展 的 一 种 必 然 现 象 , 是 人 类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内 在 要 求 。19.新 现 实 主 义 70 年 代 以 后 , 新 现 实 主 义 (结 构 现 实 主 义 )取 代 了 行 为 主 义 在 西 方 国 际 关 系领 域 的 统 治 地 位 。 1979 年 , 华 尔 兹 发 表 的 国 际 政 治 理 论 是 新 现 实 主 义 出 现 的 标 志 。新 现 实 主 义 不 同 意 行 为 主 义 关 于 价 值 中 立 的 观 点 , 但 与 传 统 的 现 实 主 义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