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诊分级分区救治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急诊分级分区管理试行标准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我院急诊分级分区救治管理制度,以指导急诊科医护人员规范进行诊疗活动。1、 分级依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决定患者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患者占用医疗资源多少:评估患者需要占用的医疗资源,使患者能够在合适的时间至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2、 分级分区原则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院现状,根据对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判别及患者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 ,将患者的病情分为“四级” ,简称“三区四级” 。3、 分级标准1 级:濒危患者病情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临床上下列情况要考
2、虑为濒危患者:气管插管患者,无呼吸/脉搏患者,急性意识障碍患者,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患者,这类患者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2 级:危重患者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 1 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予患者相应处置及治疗。患者来诊时呼吸 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须及早予以重视;患者病情有可能发展为 1 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严重影响患者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 ) ,也属于该级别。急诊科须立即予这类患者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3 级:急症患者患者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患者病情进展为 严
3、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患者舒适感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患者症状。急诊科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此类患者就诊。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时应考虑上调一级。4 级:非急症患者患者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 个)的患者。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 个,病情分级上调 1 级,定为 3 级。4、 分区情况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绿区。红区:急诊抢救室、监护室。适用于 1 级和 2 级患者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黄区:危重症专用诊室、危重症观察室适用于 3 级患者,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患者,当出现病情变化或者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患者应被立即送入红区。绿区:诊疗区。适用于 4 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