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东河区黄金鸟健身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包头市东河区黄金鸟健身俱乐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包头市东河区黄金鸟健身俱乐部(以下统称本店)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本店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本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本店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
2、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一条 本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店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店分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三)为背部垫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费那个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规定符合本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二条 本店可以
3、根据需要确定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 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放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本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
4、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一条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结合本店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本店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 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第二条 应当
5、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三条 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灯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店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四条 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放火门,放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
6、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营业,工作灯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六条 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 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第七条 如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
7、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第四章 防火检查第一条 应当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内容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放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条 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
8、查,内容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三条(一)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
9、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二)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第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一)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二)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三)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四)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五)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第二条(一)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
10、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第三条 (一)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郑国光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二)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一条 本店应当通过多
11、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店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二条 本店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第三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
12、培训:(一)本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一条 本店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第八章 消防档案第一条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本店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并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第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本店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义务消防队人员以及消防装备配备情况黄金鸟健身俱乐部2010 年 9 月 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