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结构类型、层高、 层 数、总长、总宽、总高:(用 简洁语言表述)本工程为4、建筑面积:5、计划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强制性标准要求1、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的有关条款;2、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说明书;4、现行相关法律、法 规,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6、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7、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
2、评审意见。三、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 频率和措施1、安全监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1)审查 核验 。1)项 目 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2)项 目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2)巡视检查。1)项 目 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b、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要求;c、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存在的安全 隐患是否按照项目
3、监理机构的指令实施整改;d、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是否已实施停工。2)危 险 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每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3)对 施工 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 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保留记录。(3)告知。1)项 目 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 任以及相关事宜。2)项 目 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 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
4、议以及相关事宜。(4)通知。1)项 目 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 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立即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 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5)停工。1)项 目 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肇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2)工程暂停令发送施工总包单位
5、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6)会议 。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 目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 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b、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研究;c、下一步安全 监理工作打算。3)项 目 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各 类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 签。 (7)报
6、告。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对 施工 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 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催促建设单位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 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 目 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 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 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 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监理日 记 。1)项 目 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7、。2)监 理日 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a、当日施工 现场安全现状; b、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c、当日有关安全生 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9)安全 监理工作月 报1)项 目 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a、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 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b、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c、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d、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对施工 单 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项目 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
8、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是否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关主管部门动态管理中是否合法有效。(2)项目 监理机构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登记表,并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c、操作规程;d、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机械设备( 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f、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督促施工总
9、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3)项 目 监理机构在必要时可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3)对施工 单 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项目 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 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 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置 应符合有关规定。 (4)现场 有危 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10、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保体系认证并填写安保体系认证备案登记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5)对施工 单 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1)应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限内。3)作 业过 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 ,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6)督促施工单位(总包)提交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11、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危险 性较大工程的具体项目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监理单位按要求严格执行,按要求明确的执行,对有些项目的认定如与施工单位意见不一致,可与所属监督站联系,请他们协调统一认识以免疏漏,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案的变更可能有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出现,监 理应注意动态跟踪。(2)督促施工单位在海工前填写专项施工方案备案登记表,并将以下专项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a、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c、土方开挖 专项施工方案;d、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e、起重
12、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f、脚手架工程施工专项方案;g、拆除、爆破工程施工专项方案;h、其他。(2)对施工 单 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审查: 1)程序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分包单位编制的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2)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
13、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明确操作要求。4、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1)审查要点1)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高层建筑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 害”( 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之后的第五大伤害。在坍塌事故中基坑基槽开挖、人工扩孑 L 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 65,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2)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有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没有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
14、超载或由于振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3)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a、一般内容施工前准备工作;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坑壁支护设计及施工详图;临边防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限定;上下通道设置;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作业环境的要求等内容。b、坑壁支护设计(a)应包括支 护体系选 型、围护结构的强度、变形计算、坑内外土体稳定性计算、渗流 稳定性计算、降水要求、挖土要求、监测内容。 (b)在施工中要确定挖土方法,挖土及
15、支撑的施工流程。支撑结构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支撑结构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c、基坑开挖参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l20-99)、建筑施 21i: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l80-2009)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 术规程(JGJl67-2009)中的有关规定。(a)基坑开挖前, 应根据该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 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 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方案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b)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 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
16、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 质量和安全措施,以及基坑开挖对周围建筑物需采取保护的措施等。(c)基坑开挖应遵循时 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方式,一般应“分层 开挖、先撑后挖 ”,撑锚与挖土配合,严禁超挖,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应采用“分层、分区、分 块 、分段、抽槽开挖,留土 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开挖。(d)基坑挖土时,做好挖土的机械、车辆的通道布置、挖土的顺序及周围堆土位置安排。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围护结构和工程桩,损坏截水帷幕。(e)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冬期、雨期、汛期施工 时,注意气候、
17、降雨、地震、降温等预报,按施工方案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d、降水(排水)方案( 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a)基坑降水设计的内容:a)确定井降水类型; b)降水系统设计:指降水井的系统布设,包括井数、井深、井距、井径、过滤管、人工 滤层、 单井出水量、水位与地面沉降的监测等;c)降水效果预测:包括基坑内、外典型部位的最终稳定水位及水位降深随时间的变化,降水引起的沉降及对临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影响;d)设 置回灌井时,降水系统设计应包括回灌系 统。(b)基坑工程中降水方案的选择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a)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间
18、,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 051.5m;b)深部承 压水不引起坑底隆起;c)降水期间临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d)基坑边坡的稳定性。(c)降水井的施工要点:a)降水井的井身应圆正、竖直;b)井身直径应达到或大于设计井径;c)实际井深与设计井深偏差宜小于 50cm;d)顶 角的偏斜不得超过 1;e)下置井管时应直立于井中心,其倾斜度应不大于 1;井管安装后,应及时沿井管四周均匀连续填人滤料,当发现填人量、深度与计算有较大出人时,应找出原因,加以排除;f)降水井填滤料封闭外围后,应及时用压缩空气洗井或活塞与压缩空气联合洗井;洗井效果的检查,宜满足抽出水试验,出水量不宜小于管井的设计出水量。(
19、d)当基坑周围有建筑物、地下管线需要保护或坑外水位降低较多时,宜采用回灌措施。回灌井与降水井的距离不宜小于 6m,回灌用水必须是清洁水,回灌设 施应经常检查,防止堵塞。在回灌井点的保护范围内应设置水位观测孔,根据水位变化调节回灌量。(e)基坑降水需监测以下内容:a)对降水井应定时测定地下水位,及时掌握井内地下水位的变化,确保水泵正常运转;b)在基坑中心或群井干扰最小处及基坑四周,宜布 设一定数量的观测孔,定时测定地下水位,掌握基坑内、外地下水位的变化; c)临近基坑的建筑物及各类地下管线应设置沉降点,定时观测其沉降,掌握沉降量及变化规律。e、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必须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对基坑支护
20、进行变形监测,并形成记录;还必须对毗邻的建筑物和重要的管线或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并形成记录。根据具体变形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参见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CB504972009)中的有关规定。(2)检查要点:1)检查基础施工有无支护方案,支护方案的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检查施工方案有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的现象;3)检查基坑深度超过 5m 时,有无专项支护设计;专项支护设计及方案是否经上级审批;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论证报告上是否有专家组成员签字;4)检查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有无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检查坑槽开放设置的安全边坡是否符合要求;6)检查特殊支护的
21、作法是否符合设计方案;7)检查基坑施工设置的降水、排水,查看有无有效的降水、排水措施;8)检查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有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9)检查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时,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10)检查人员上下基槽、基坑作业是否有专用通道;检查设置的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且验收合格;12)检查司机是否无证作业;13)检查挖土机作业时,是否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14)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开挖,有无超挖现象;15)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16)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17)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
22、定要求;18)检查夜间施工时,是否设置了足够照明。(3)检查方法1)审查专项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有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的现象;2)查看基坑深度超过 5m 时,有无专项设计图纸及说明;3)通过观察、实测实量检查施工措施及方法是否符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6、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1)审查要点1)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下列内容的具体要求: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的概况、模板制作、选用模板的类型、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的程序( 步骤及要求) 、模板验收、运输道路及
23、作业环境等内容。2)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要经现场安全监理审查,查看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 号的规定: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3)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
24、间 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4)在模板结构设计上必须保证模板支撑系统形成空间稳定的结构体系。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a、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b、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 细部构造和异形模板大样图;c、按模板承受荷 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d、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e、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 转使用计划;f、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 、施工说明书。 5)模板工程施工应针对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如采用混凝土喷射机、混凝土泵送设备、塔吊浇注灌、小推车运送等)和季 节施工特点(如冬期施工保温措施等) 制定出
25、安全、防火措施,一并纳入施工方案之中。a、采用混凝土 泵送设备时,模板的设计和保 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设计模板时,必 须根据泵送混凝土对模板侧压力大的特点,确保模板和支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b)模板的最大侧压力应根据混凝土的浇筑速度、浇筑高度、密度、坍落度、温度、外加剂等主要影响因素,按相应计算公式取得。c)布料设备不得碰撞或直接搁置在模板上,手动布料杆下的模板和支架应加固。d)浇 筑混凝土时,钢筋骨架一旦变形或移位, 应及时纠正。b、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混凝土输送管的固定,不得直接支承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平管宜每隔一定距离用支架、台垫、吊具等固定,以
26、便于排除堵管、装拆和清洗管道。b)垂直管宜用预埋件固定在墙、柱或楼板顶 留孔处。在墙及柱上每节管不得少于 1 个固定点;在每层楼板预留孔处均应固定。c)垂直管下端的弯管,不应作为上部管道的支撑点。宜设钢支撑承受垂直管重量。d)当垂直管必须固定在脚手架上时,根据需要 对脚手架进行加固。e)管道接头卡箍处不得漏浆。 b、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混凝土的布料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布料设备的出口离模板内侧面不应小于50mm,且不得向模板内 侧面直冲布料,也不得直冲钢筋骨架。 b)浇 筑水平结构混凝土时,不得在同一处连续 布料,应在 23m 范围内水平移动布料,且宜垂直于模板布
27、料。c、采用混凝土 泵送设备时,在炎热季节施工,宜用湿罩布、湿草袋等遮盖混凝土输送管,避免阳光照射;在严寒季节施工,宜用保温材料包裹混凝土输送管,防止管内混凝土受冻,并保证混凝土的人模温度。6)模板中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 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的相应规定;模板中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梢径不得
28、小于 80mm。其他材料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参见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l62-2008)中的相关内容。7)当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支撑架时,其支撑系 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66-2008) 中相关内容;当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支撑架时,其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00) 中相关内容;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中相关内容。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钢管
29、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 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 50mm。b、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c、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d、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 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 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0.5m。8)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
30、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 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 置木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且应中心支承,禁止使用 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尚必须有防冻融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8m 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
31、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9)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10)模板上的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时应考虑以下各种荷载效应组合:新浇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新浇筑的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综合以上荷载值再设计模板上施工荷载值。 11)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 25 kNm 2计算,并以 25 kN 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的混凝土按实际 厚度计算重量。当模板上荷载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12)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
32、须填写报验单进行验收,分段支设的模板必须进行分段验收,只有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13)浇灌楼层梁、柱混凝土,一般应设浇灌运输道。混凝土运送小车道应垫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运行,避免对模板重压。当须在钢筋网上通过时,必须搭设车行通道。无论采用哪种混凝土的浇灌方法,均应搭设人行走道垫板,防止人员随意踩踏钢筋。14)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经拆模申请批准( 经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后方可进行。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时严禁提前拆模。冬期施工的拆模,应符合专门规定。现浇整体模板拆除之前,应对照拆除的部位查阅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必须达到拆模强度时方
33、可进行;滑升模板提升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方案的要求时方可进行。15)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a、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b、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 1 规定后,方可拆除。现浇结构拆模所需混凝土强度表 表 1结构类型 结 构 跨 度 (m) 按 设 计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标 准 值 的 百 分 率 计 ( )2 502、8 75板8 1008 75梁、拱、壳8 1002 100悬臂构件2 100c、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 度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34、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 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16)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再进行拆除。拆除薄壳从结构中心向四周围均匀放松向周边对称进行。当立柱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有效和可靠,并检查 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17)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
35、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周围设置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孔洞封严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CJ8091)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2)检查要点及方法:1)检查施工方案和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意见,查看模板工程有无施工方案,且施工方案是否经审批,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检查施工方案中有关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的安全措施,查看有无针对性;3)检查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及细部构造大样图,查看有无设计计算书及细部构造大样图;4)按支撑系统的设计及其细部构造大样图对照检查
36、,查看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细部构造大样图;5)观察检查,查看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6)观察检查,查看立柱底部有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现象;7)按设计要求对照检查,查看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纵、横向支撑;8)根据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确定的模板上施工荷载值,对照施工现场模板上施工荷载检查,查看是否超过规定;9)观察检查,查看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时,有无走道垫板;10)模板拆除前检查梁、柱、混凝土 7d 或 28d 龄期检验报告,查看模板拆除前有无混凝土强度报告;11)按构件 7d 和 28d 龄期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对照施工日期和观察检查,或检查 模板拆除申请单及相应混凝土强度报告单,查看有
37、无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就提前拆模的现象;12)模板拆除时观察检查,查看 2m 以上高处作业有无可靠立足点;查看拆除区域是否设置了警戒线,且设置了监控人;查看是否有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现象;13)观察检查,查看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7、脚手架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落地式外脚手架(1( 审查要点1)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经济性、法令性和安全性的特点。2)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下列内容的具体要求:脚手架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内封闭;通道及卸料平台搭设;防雷接地等内容。3
38、)一般搭设高度在 24m 以下时,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4)搭 设 高度在 24m(含 24m)50m 时,可采用单管立杆扣件式双排脚手架,不允许 使用木脚手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绘制搭设图纸及脚手架计算书。5)搭设高度超过 50m(含 50m)时,应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搭设,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分段悬挑脚手架每段高度不宜超过 25
39、m。6)架体结构变更必须经方案设计人员重新计算,出具有效的变更通知书。7)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CJGJl30-2001(2002 年版)中有关规定。8)脚手架的几何尺寸是根据满足使用、安全和经济要求,经过设计计算最后确定的,因此脚手架的搭设应该严格按照设计尺寸和有关构造、施工等要求进行,不容许搭设时随意加大或减小几何尺寸和减少构件。当现场遇到实际条件未能实施设计要求,或脚手架的受力构件( 立杆、水平杆、连墙件等)设置按设计要求有困难、荷载超重等情况,应按实际情况重新验算,以确保安全。9)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
40、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 号 )的规定:搭 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10)脚手架施工方案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依据规范要求进行编制,使方案具有针对性、 实用性,能指导施工。可通 过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集体讨论最终确定脚手架施工方案的方法(尚应经设计计算复核后确认) ,体现“方案来源于班组,经技术加工、验算后用于班组”的思想。1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搭设高度在 24m 及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 5cm 厚木板,长度为 2m 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
41、 时平行于墙面放置;搭设高度在 24m(含 24m)50m 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 20cm 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 12-16 号槽钢;搭设高度超过 50m 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 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 50cm 厚混凝土基 础,其上采用枕木支 垫。12)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立杆受力后沉降基本一致。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当脚手架基础 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制造与焊接
42、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人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 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 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 5 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 2 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1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 处立杆上;横向扫 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
43、离不应小于 500mm。15)脚手架高度在 7m 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 高度超过 7m 不便设置抛撑时,应 与建筑物进行连接。连墙件的间距,一般 应按表 2 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件间距时,减小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试验中看,连墙件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 7。连墙件的布置间距参见表 2 所示。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表 2脚手架高度(m)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 2)50 3 3 40双排50 2 3 27单排 24 3 3 40注:h步距;la纵距。16)连墙件应靠
44、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17)拉结点(连墙件) 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连墙件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件。连墙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宜靠近主 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 应大于 300mm。b、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c、宜 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d、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
45、大于 4m(2 步) 。18)对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 24m 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 40m 且有涡流作用时,应 采取抗上翻作用的连墙措施。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a、连墙件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 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b、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 2 根
46、以上直径4mm 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 时不应少于 2 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 6mm 的钢筋。 19)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 后方可拆除。20)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件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件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件。最后一道连墙件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件,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21)立杆、大横杆(纵向水平杆)、小横杆(横向水平杆 )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
47、,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2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400mm。2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 240mm。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
48、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 240mm。24)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 12以上。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和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剪刀撑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每 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 57 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 4560之 间。b、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 15 m。可不设横向斜撑。c、高度在 2
49、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d、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或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e、剪刀撑斜杆的接 长,均采用搭接,搭接 长 度不小于 10m,设置 2 个旋转扣件。f、横向斜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 24m 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 6 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 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g、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 跨设置一道。 25)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铺稳,板与板之间紧靠,离开墙面 120-150mm。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 1.2mm 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架,其材 质应符合规范要求。钢制脚手板应采用 23mm 厚的 I 级钢 材, 长度为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