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的自行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 201538 号)及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行采购适用范围如下:(一)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 目录 ”)内单项 或同一品目年度累 计未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的项目;(二)目录外且单项或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二)属于集中采购
2、范围,符合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经省财政厅批准同意转为自行采购的项目。第三条 所有自行采购工作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原则,维护- 2 -我局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采购工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采购预算第四条 各处室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预算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年度自行采购预算,报局采购办汇总后由局财务处拟定资金来源,提请局党委会研究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五条 年度自行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追加预算的,预算金额 1 万元以上的项
3、目应经局务会或专题会研究批准,涉及重大事项的需经党委会研究批准。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要求第六条 局机关自行采购统一由局采购办负责实施,采购需求处室协助做好采购工作。第七条 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一)预算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局采购办负责直接采购。(二)预算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局采购办根据项目及工作实际,可采用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和自行组织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3 -(三)以上限额包括单项或年度批量,同一项目不得拆分采购。第八条 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可以比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采用比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方式的,参与供应商可以通过公开征集或者直接邀请产生,参与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一)比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通过公开征集或直接邀请 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具体事宜进行直接谈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后,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采用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2.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3.其他符合本采购方式的情况。(二)比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通过公开征集或直接邀请 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具体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5、和报价,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采用比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4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比照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或特定供应商采购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比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
6、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的。(四)比照询价采购:通过公开征集或直接邀请 3 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后,再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采用比照询价方式采购:1.货物规格、标准统一;- 5 -2.现货货源充足;3.价格变化幅度小。第九条 实行比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必须成立采购(评标)小组,成员由局采购办成员、采购需求处室派员组成,并邀请 1 名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采购(评标)小组人数应不少于 3
7、人,采购需求处室负责人为组长。第四章 采购程序第十条 自行采购履行以下程序:(一)提出采购方案;(二)审批采购计划及采购预算;(三)确定采购方式;(四)选择供应商;(五)拟定、签订采购合同;(六)组织验收;(七)固定资产登记;(八)办理资金结算支付。第十一条 预算金额 1 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前,采购需求处室应提出采购方案,提交局务会或专题会研究审议。方案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数量、功能需求或主要技术指标、配置- 6 -和资金来源、采购预算价等;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包括效果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预算书。采购方案审议通过后,采购需求处室应填写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实施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1)
8、,并附采购需求方案,经局采购办相关处室审核后,由分管采购需求处室的局领导审批后,交局采购办实施采购。第十二条 预算金额 3 千元以上(含)、1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前,采购需求处室应以内部呈阅件形式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处室会审,采购需求处室、财务、监审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局采购办直接采购。第十三条 预算金额 3 千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前,采购需求处室应填写采购申报表,由局采购办审核,采购需求处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采购办直接采购。第十四条 采购计划(申请)批准后,采购需求处室应及时编制采购文件。 非直接采购的项目应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供应商资
9、格及要求、货物清单或项目概况、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商务需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等。第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及程序确定供应商。第十六条 比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方式的采购流程:- 7 -一一一 组成采购(谈判、磋商、询价)小组;一一一 向 3 家及以上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一一一 接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一一一 与供应商谈判或磋商(如有需要);一一一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及相应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填写福建省港航管理局采购记录表(见附件 3)。第十七条 比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流程:(一)采购需求处室对供应商或技术
10、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唯一性进行论证,经论证通过后将论证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予以公示。(二)无投诉意见的提请局党委会研究批准。(三)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并填写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比照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记录表(见附件 4)。第十八条 采用比照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从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采用比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项目,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8 -第十九条 非直接采购的项目确定供应商后,由局采购办牵头
11、,采购需求处室配合,按照采购文件、双方约定事项、合同格式拟定采购合同,并填报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 5),经相关处室会审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核,采购需求处室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备局主要领导。采购合同由采购需求处室分管领导负责签订。第二十条 采购项目验收、固定资产登记、采购结算等工作按照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正本和有关资料统一由局采购办负责存档。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以上” 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其余事项由局采购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12、闽港航办2017 32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后遇有上级部门制定新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实施计划申请表2.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模板- 9 -3.福建省港航管理局采购记录表(比照竞争性谈判、比照竞争性磋商、比照询价)4.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比照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记录表5.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合同审批表- 10 -附件 2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模板(一)比照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方式采购公告模板公告标题: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公告”依据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现对我局(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意向、合格
13、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序号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采购内容合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公告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购评标地点采购处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备注- 11 -(二)比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模板公告标题:采购项目名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依据福建省港航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我局对(采购项目名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序号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采购内容合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公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异议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采购监督部门。采购处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