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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23196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17.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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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莆 田 学 院 ( 人 事 处 ) 文件人事201720 号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本校各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111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莆田市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省优秀教师 1 名。2. 推荐对象须经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教辅部门部(处)务会议集体研究产生。3. 请推荐单位于 5 月 5 日前,将推荐对象填报的福建省优秀- 2 -教

2、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 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见附件,各 1 份)和单位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表格电子版发至 。4. 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附件: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111 号)莆田学院人事处2017 年 5 月 2 日- 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 ,高等学校,省属学校(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3、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闽人社文2017111 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 文件- 4 -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教育机

4、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2.“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参加评选也应从严掌握。(二)表彰名额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共850 名,其中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数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比例,并适当参考各类、各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见附件 2) 。二、评选条件(一)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

5、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 5 -2.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4.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5.从事教育工作(现为专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5 年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6、等次并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 10 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 种情形、高校教师师德“一票否决”10 种情形、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四)款情形的,在推荐工作中“一票否决”。(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

7、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5.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无违法违纪问题,近 5 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三、推荐办法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实行等额推荐。其中,以市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和设区市所辖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由设区

8、市推荐;省(部)属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由省教育厅推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分别负责党校、技工学校和干校、青少年宫等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在分配的推荐名额之外,各设区市可另推荐 3 名先进个人作为备选,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相关单位可另推荐 1 名先进个人作为备选(备选人员应排序)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一)坚 持 群 众 路 线 ,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 严 格 执 行 审 核 公 示 制 度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地

9、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拟定表彰对象,在全- 7 -省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并征求省纪检监察、省综治办、省卫计委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1.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2.拟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其所在地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综治、卫计委等部门的意见。本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现严重师德问题且造成恶劣

10、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师或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承担援藏、援疆、援宁等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同时,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重点关注乡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优秀人选,并应有民办

11、学校的代表。乡村(乡村范围由设区市界定)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 30%以上(厦门市除外)。(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活动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 8 -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各评选机构和参评人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请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 3) 、

12、 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附件 4) 、 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 (附件5) ,以及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含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其中, 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 5 份,先进事迹要求 2000 字以内,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要内容准确、突出业绩;其余材料一式 3 份。报送上述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所用表格可到教育厅门户网站相关通知栏下载,网址为:http:/。各设区市报送正式推荐材料时,择优遴选 2 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五、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13、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15-2017 年度全省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其他具体奖励办法按闽人发2008167 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一)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成立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 ,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 9 -公室(简称省评选办) ,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二)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上报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 4)时,要对推荐对象依其总体优秀程度做出排序。(三)联系方式

14、:1.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崔 彦 联系电话:0591-87091309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62 号 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lucia_;2.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联系人:车延萍 联系电话:0591-87833920,地址:福州市华林路 76 号屏山大院 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附件: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福 建 省 优 秀 教 师 和 优 秀 教 育 工 作 者 名 额 分 配 表3.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4.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5.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 10 -(

15、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附件 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组 长:黄红武 省 教 育 厅 党 组 书 记 、 厅 长 , 省 委 教 育 工 委 书 记胡忠昭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党 组 成 员 、 副 厅 长 、省 公 务 员 局 局 长副 组 长 : 陈 国 龙 省 教 育 厅 副 厅 长林 月 英 省 公 务 员 局 副 局 长成 员:王志敏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杨振坦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王 飏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主 任陈晓风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刘启焱 省 纪 委 驻 省 教 育 厅 纪 检 组

16、 常 务 副 组 长陈祥祯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2017 年 4 月 19 日- 11 -林清泉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潘福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罗 强 省 教 育 厅 职 业 教 育 与 成 人 教 育 处 调 研 员办公室主任:王志敏(兼)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杨振坦(兼)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办公室成员:车延萍 省 公 务 员 局 考 核 奖 励 处 副调研员黄淑惠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调研员崔 彦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主任科员附件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项 目地区(单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福州 120厦门 68

17、莆田 65三明 62泉州 140漳州 85南平 60龙岩 65宁德 65平潭 8- 12 -省部属高校 65省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 20省委组织部 6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 15团省委 6合 计 850备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数不超过表彰总数的 15%。附件 3福 建 省 优 秀 教 师优 秀 教 育 工 作 者审 批 表姓 名 所 在 地 区 - 13 -申报荣誉称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一、本表采用 A4 纸规格。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三、 “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四、 “近五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推荐人

18、选为教授、副教授的,所在高校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情况。五、 “学段”据实填写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六、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高校辅导员、高校思- 14 -想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姓 名 性 别民 族 出生日期政治面貌 教 龄学 历 学 位现任行政职 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照片)教师资格种 类 及 证 号 现任职业资格工 作 单 位 学 段通信地址 邮 编联系电话 单位 地域 分 布 城市 / 县镇 /

19、 乡村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备注个人简历曾获主要荣誉称号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15 -和奖励学年度 工作量 (课时) 年度考核结果 备注近 5 年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年度考核情况- 17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 2000字)- 18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 2000 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 1 -所在单位意见(含公示情况) (盖 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 见 (盖 章)年 月 日纪检监察部门 综治部门 计生部门有关部门意 见设区市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或有关省直单位)审核意见(盖 章)年 月 日省级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审批意见(盖 章)年 月 日19附件

20、4 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序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地域分布学段参加工作时间本系统工作年限(起讫时间)简要事迹(300 字以内)曾获主要奖励( 时 间 / 称号 / 授 予 单 位 )何时何地受何种处分(没有的填无)备注注:1.本表统一用 EXCEL 制表,用 A3 规格纸张打印;2.出生年月格式为“XXXX.XX” ;3.曾获主要奖励填写设区市级(含)以上级别奖励项目;- 1 -4.备选人员请在“备注”栏注 21 附件 5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奖 励 名 称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单位名称姓名及职务公示时间公示形式收到意见或建议查证及处理意 见推荐单位意 见签 章年 月 日 2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抄送:。2017 年 4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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