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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21314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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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部分 2017 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2017 年,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对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 2 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涉及金额 384470.99 万元,分别为:2016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6 年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概况1.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本区有关市政市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政市容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

2、实施;拟订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2.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规定,并组织实施。3.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环境整治责任;承担北京市昌平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4.承担本区市容市貌管理责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区市政市容委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负责

3、全区道路及其管线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重点道路项目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6.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全区地下管线、地下设施检查井及井盖设施的责任;参与城区防汛工作。7.负责本区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8.负责本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9.承担本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域范围内道路、环卫、供热等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市政市容委,挂北京市昌平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城乡环境建设办

4、)牌子,与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市政市容管理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市政市容工委)合署办公。区委市政市容工委是负责市政市容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区市政市容委(区城乡环境建设办)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和相关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市政市容委设 7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市政工程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城乡环境建设科、市容设施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另设 20 个事业单位,其中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昌平区热力供应管理中心财务单独核算,其余事业单位财务纳入区市政市容委统一核算。2016 年度,区市政市容委结合年度工作

5、重点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综合设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了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详见附件 1)区财政局批复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收入预算年初批复数 67184.39 万元,调整后为 381870.9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67126.96 万元(财政拨款 365569.4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48.28 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4744.03 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381870.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8349.4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372623.91万元。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决算报表列示决算收入 381973.4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合计 367126.96 万元(其中实际收到财政拨款 365569.4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48.28 万元),实际动用上年结余 14846.53 万元;2016 年度预算支出实际完成 381973.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46.14 万元,项目支出 338786.56 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71636.63 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 67149.93 万元);结余分配 171.29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4479.86 万元。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区市政市容委资产总计 689247.4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686568.08 万元(含银行存款 683821.5

7、8 万元),固定资产 2679.33 万元。负债总计 653038.22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含其他应付款652557.25 万元),净资产总计 36209.18 万元。(二)评价工作简述(1)基本情况1.评价目的对区市政市容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2.评价原则与方法本次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

8、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专家评价等方法,综合评价区市政市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3.评价内容和范围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为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本级(行政)及 2 家所属事业单位(其余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2016 年度收入预算(调整后)381870.9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67126.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65569.4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48.28 万元),动用上年结余 14744.03 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381870.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8349.4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372623.91 万

9、元。评价期间从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按照区市政市容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依据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制定的产出、效果指标,并结合区市政市容委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和部门绩效三个重大方面确定评价具体内容。其中部门决策主要评价的具体内容是部门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合理性、明确性,以及部门决策程序的有效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部门管理主要评价的具体内容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部门绩效主要评价的具体内容是部门产出和效果实现情况。4.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按照部门

10、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年度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主要产出、效果指标,以及部门预算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结合前期对部门的调研情况,评价工作组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重点对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根据财政及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最终制定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评价组织实施1.前期准备情况。一是成立考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 5 人,设组长 1 人,副组长 1 人;二对区市政市容委所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

11、设定并修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协助被评价单位开展自评。2.现场核查情况。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区市政市容委项目申报资料,了解预期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并将反映项目完成结果的相关材料与各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对,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二是根据现场核查计划,评价工作组对区市政市容委的基本支出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依据重要性与绩效相关性的原则,选取了 19 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约占当年项目总数的 30%),抽查金额 271636.62 万元。3.资料信息汇总与初步评价分析。工作组对现场核查阶段搜集的资料信息进行汇总,并就现场核查中发现

12、的问题与区市政市容委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多次充分沟通,对不完整的资料进行补充。在此基础上,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分析,形成中期工作情况报告。4.组织开展专家评价。评价工作组在初步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了专家资料手册,组织开展专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遴选 7 名专家(其中财政专家 2 人、管理专家 2 人、业务专家 2 人、财务专家 1 人)组成专家组,先后组织了专家预备会与正式评价会。5.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经与主管部门沟通反馈后,形成评价报告终稿。(三)总体评价结论(1)评价得分情况区市

13、政市容委 2016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 76.84 分,其中:部门决策得分 12.34 分,部门管理得分 29.3 分,部门绩效得分 35.21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2)部门整体支出所实现的主要绩效区市政市容委 2016 年度部门财政资金除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外,项目经费主要围绕部门重点工作用于道路建设、城乡环境建设、城市运行保障三大方面。1.推进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 2016 年重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太平庄北街一期工程项目;2016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太平庄北街、南涧路的拆迁;其他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等。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20

14、16年重点道路建设工程共计 70 条道路计划开工项目 39 项,实际开工 7 项;续建项目 17 项,实际完成 5 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14 项,实际完成结算 4 项。太平庄北街一期工程项目完成了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工作,正在开展拆迁工作,受拆迁工作影响,太平庄北街道路工程无法进场施工,尚未开始建设工作。太平庄北街(拆迁)工作完成拆迁招投标工作,取得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和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等。2016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并完成了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实施胡同改造工程、实施公厕改造工程、改造垃圾中转站设备、续建公租自行车项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市政道路通行质量、实施道路亮化、完善轨道

15、安全设施工程 9 大项,41 小项。2016 年道路建设工作主要完成情况如下:兴延路山区段、平原段重要节点、北苑北交通枢纽已进场,完成京张铁路居庸关隧道和过渡工程拆迁,完成北苑东路、地铁 17 号线、京沈客专、110 二期、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完成秦北路污水和电力工程,正在进行照明工程施工。旧西路正在进行电力、雨水、污水施工;南涧路正在进行开槽施工;化工大学规划三路、规划四路正在进行电力管沟和污水管线施工。 2.环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 2016 年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昌平区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整治、轨道交通环境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等。按照“先拆除后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推进 6 类 16 项环

16、境建设任务,已拆除 10.75万平方米,水南路、昌赤路、崔昌路、京藏高速等项目均已进场施工。继续落实“4+2”环境秩序管理模式,面对首环办每季度“两暗一明”的检查新政策,加大日常检查和挂账督办力度,加强市级脏乱点的整治。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焚烧厂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有机生态处理站已完成规划、国土审批手续3.城市运行及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广告牌匾规划整治管理费;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设备设施资金;燃煤补贴等内容。2016 年完成了 906 蒸吨煤改气工程,改造了全区 11 家供热单位的老旧供热管网。推进公共自行车二期建设,开展老城区、回龙观、天通苑等关键部位的综合疏堵工程。牵头开展政府

17、街综合整治工程,保障各项工程有序开展。新建或改造马兴路等 15 条道路路灯,对昌平城区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拆除广告牌匾 2126 块。加快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油气占压隐患属于昌平区的任务已完成 100%,属于企业责任的仅剩沙河油库 1项,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改任务。开展全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排查隐患 264 公里。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共处理城市管理问题 8.1 万件,结案率 90.9%,排在郊区县第一位。 (四)存在的项目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1)存在的主要问题1.绩效目标设定的系统性、科学性不够,绩效指标的细化程度及清晰度不足。部门的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未形成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18、决策过程留痕不充分。2.预算管理的严谨性及规范性不足,预算业务的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性不足,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3.项目管理缺乏系统、完整的过程控制和制度约束,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方案不完善等问题,项目管理存在一定的控制风险。4.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账务处理不够规范。存在往来款项未明细核算、原始凭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5.从预算资金申报、执行、监管、决算等方面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考核链条体系,包括预算申报,预算编制依据和测算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意见、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成本控制措施、资金支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

19、,财务决算和项目绩效归集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客观上反映出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机制体制尚未有效建立。(2)相关建议1.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议根据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系统的、科学的绩效目标;在提升整体决策科学性、项目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结合绩效目标制定合理的、细化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在突出重点工作的同时把非重点工作以综合性指标予以体现,使绩效指标与部门整体工作、部门预算相结合,各分项指标之间相衔接,以便于全面反映及综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2.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决策论证与监督,提高管理决策的科

20、学性与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3.强化预算控制力,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严格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对应、相互促进的机制。4.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财经法规,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强化财务审核,以保证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经费支出符合财务制度和要求、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增加的固定资产及时纳入规定账簿进行核算,以

21、便于资产的管理、使用能够责任到人。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成果方面的统计分析,运用年度比较数据等细化绩效指标及评价标准,从多个层面反映部门绩效实现情况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三、2016 年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针对昌平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的建设工程进行的站点规划,有站点位置的选址规划、系统设备的选择指导以及站点施工的注意事项等设计内容。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涉及昌平主城区、

22、回龙观、天通苑和沙河大学城共四个区域,经过规划后共拟建设164 个站点,分配 5000 辆公共自行车。其中:1.昌平城区:建设 65 个站点,分配 1920 辆公共自行车2.回龙观:建设 51 个站点,分配 1840 辆公共自行车3.天通苑:建设 35 个站点,分配 1090 辆公共自行车4.沙河大学城区:建设 13 个站点,分配 510 辆公共自行车。站点包含锁止器、控制器、公共自行车等设备;控制中心拟沿用一期控制中心,适当增加规模及设施以满足二期使用要求。该项目 2015 年 8 月 17 日,政府采购立项批复预算资金 3,988.86 万元,其中: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批复

23、金额 3,822.71 万元,监控设备采购批复金额 166.15 万元。区市政市容委申请 5000 辆自行车建设补助资金,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已到位财政资金 2600 万元,其中:区级资金 600 万元,市级资金 2000万元;支出 727.06 万元,其中:完成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支出 727.0563 万元。(二)绩效评价分析(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1.目标明确性分析2016 年度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绩效目标内容较为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基本能够衡量。该项目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

24、标、成本指标,各项实现程度有较为明确的判定标准。绩效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较为明确。2.目标合理性分析项目目标为:完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项目中昌平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包括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站点 164 处,投放公共自行车 5000 辆,锁车器 6250 套。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区市政市容委的工作特点,并与区市政市容委的职能职责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单位的主观努力完全可以达到。3.目标细化程度分析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各项指标均较为细化,与具体的工作任务相对应,符合区市政

25、市容委的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2)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 2015 年 8 月 17 日,政府采购立项批复预算资金 3,988.86 万元,其中: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批复金额 3,822.71 万元,监控设备采购批复金额 166.15 万元。2016 年 10 月,该项目已到位资金2600 万元,其中:区级资金 2000 万元,市级资金 6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支出金额 6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项目支出金额 727.06 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项目执行区市政市容委预算编制及执

26、行暂行管理制度、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工程类合同和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的规定,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做到了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会计核算将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转入专户存储,账务处理在零余额账户以拨代支,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资金收入支出使用资金往来科目进行收支核算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脱离了财政监管。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2015 年 7 月至 9 月,区市政市容委组织进行前期资料收集、现场站点踏勘、资金估算等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工作方案,2015 年

27、 10 月 29 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 44 次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工作方案,由区市政市容委进一步完善后组织实施项目。2016 年 9 月,项目组织公开招投标,建设与运营中标单位为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18.52 万元。监控设备中标单位为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 115 万元。因与一期工程中标服务单位北京中诚永安环保科技公司发生合同纠纷,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办理昌平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设备进行交接。直至 2017 年 7 月,二期项目进入正式

28、实施阶段,截至 2017年 7 月 31 日,已完成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基础建设。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制度建设方面,区市政市容委制定了“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完成。在项目检查监督方面,在前期工作中,区市政市容委对公共自行车二期 164 个站点逐一进行现场踏勘,赴现场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对部分站点进行七次调整,以满足更多人的骑行需求。为便于一、二期自行车站点租赁系统的统一管理,区市政市容委需要协调二期中标单位与一期单位进行整体工作的沟通和交接,因交接不畅,将开工日期调整为 2017 年 7 月,并计划

29、于 2017 年 9 月完成项目施工、试运营,完成验收工作,计划于 2017 年底前投入正式运营使用。项目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绩效评价专家会日尚未完工。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实施方案,也未建立全面完整的项目管理办法,制度建设缺少相关责任落实、监督的管理细则,尤其缺乏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有效监督措施,存在一定的控制风险。(3)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1.项目经济性分析区市政市容委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经营项目,项目预算资金 3,988.86 万元,其中,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政府采购立项批复金额 3

30、,822.71 万元,监控设备采购批复金额为 166.15 万元。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对工程实施成本具有一定的控制,但由于至考评截止日,项目尚未完工,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节约程度无法确定。2.项目效率性分析该项目由于前期对公共自行车二期 164 个站点逐一进行现场踏勘,赴现场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对部分站点进行七次调整并协调二期中标单位与一期单位进行整体工作的沟通和交接,故该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为 2016 年 11月签订施工合同,2017 年 7 月开工,2017 年 9 月完成项目的施工,投入试运营。但截止绩效评价专家会日公共自行车二期工程尚未完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滞后,

31、未能按预期计划进度完成工作。截至专家评价会日,项目尚未完工,项目完成质量无法确定。3.项目效益性分析该项目计划 2016 年 3 月开工,6 月份完工并投入运营使用。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完成了采购立项、项目招投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完成了部分站点基础建设工作,项目目前还处于建设中,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完成。通过项目实施,可起到节约市民出行费、车辆燃油费的作用,预计每年可节约市民出行费 1,227.5 万元、车辆燃油费 817.6 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倡导绿色出行,缓解区域交通拥堵,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与步行相比可解决1 至 3 公里出行,节省时间。因项目尚未完

32、成,相关效益的实现情况需待项目完成后才可体现。通过项目实施可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合理规划站点位置及车桩数量,使城市整洁有序,改变乱停乱放的现象,提高城市形象,培养市民荣誉感。项目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道路拥堵状况、方便居民出行,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使得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提高民生幸福指数以及民众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尚未进行满意度调查。(三)评价结论经考评,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78.64 分,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 13.58 分,项目管理评价得分 24.32 分,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40.74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四)问题1.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该项目计划 2

33、016 年 3 月开工,6 月份完工并投入运营使用,后因对公共自行车二期 164 个站点逐一进行现场踏勘,对部分站点进行七次调整并协调二期中标单位与一期单位进行整体工作的沟通和交接,故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为,2016 年 11 月签订施工合同,2016 年 11 月开工调整为 2017 年 7 月开工,2017 年 9 月完成项目的施工,试运营。但截止目前,项目尚未完成施工。2.项目存在调整情况,未见调整手续该项目实施方案存在调整,计划在昌平城区、回龙观地区、天通苑、三个区域共投入 5000 辆公共自行车,156 个站点,6250 套锁车器,其中:昌平城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2240 辆,设置站点 8

34、0 个,2800 套锁车器;回龙观地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1420 辆,设置站点 44 个,1770 套锁车器;天通苑地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1020 辆,设置站点32 个,1280 套锁车器;沙河大学城投放公共自行车 320 辆,设置站点 8 个,400 套锁车器。调整为在昌平城区、回龙观地区、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四个区域共投入 5000 辆公共自行车,164 个站点,6250 套锁车器,其中:昌平城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1920 辆,设置站点 65 个,2400 套锁车器;回龙观地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1480 辆,设置站点 51 个,1850 套锁车器;天通苑地区投放公共自行车 1090 辆,设置站点

35、 35 个,1366 套锁车器。沙河大学城投放公共自行车 510 辆,设置站点 13 个,634 套锁车器。未见相关调整请示及批示材料。3.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单位与北京国金管理咨询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招标协议,合同条款规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没有落款签约时间。项目单位与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书,无签订日期。4.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探索 PPP 管理模式依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第 44 期会议纪要,要求将该项目列为 2016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探索采取 PPP 等新模式,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和运营费用,适当延长财政资金使用期限。但在实施过程中未见采取 PPP 模式

36、运营和管理的相关材料。5.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支出为 727.06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导致大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预期进度支付。(五)建议1.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在项目实施前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方案,防范项目实施的相关风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项目建设效率,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2.增强项目管理意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绩效目标,应严格履行目标调整手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3.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细化合同条款,增强合同内容的严谨性,规避相应法律风险。4.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模式研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推广 PPP 模式。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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