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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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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 司与投资者、潜 在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2、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

3、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对象和内容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

4、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包括登记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分析师、基金经理、媒体等。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5、)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外的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备查登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活动参与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 (三)活动的详细

6、内容;3(四)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五)其他内容。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及部门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证券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

7、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 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 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 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投资者关系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负

8、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可作专题培训,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第十六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一节 股东大会第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第十八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召

9、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充分考虑,以便于股东参加。第十九条 为了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性,公司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详细报道。 第二节 网站第二十条 公司在本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在网站上转载传媒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师对公司的分析报告,以避免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并被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可通过信箱回复有关问题。第二

10、十四条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可加以整理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或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专栏中以显著方式刊载。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节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有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第二十七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 5第二十八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

11、开方式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以及登陆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 第二十九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可采取网上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提问,公司也可在网上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举办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如果投资者、分析师的提问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三十一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第四节 一对一沟通和现场参观第三十二条 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

12、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在一对一沟通中,应平等对待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活动创造机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一对一沟通过程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 ,不得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增进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对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的了解,同时应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第三十八条 公司在与特定

13、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安排参观前,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公司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但公司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除外。特定对象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以所在机构名义与公司签署承诺书。特定对象可以与公司就单次调研、参观、采访、座谈等直接沟通事项签署承诺书,也可以与公6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特定对象与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的,只能以所在机构名义签署。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交流沟通活动结束,应当将会议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向对方提供的文档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第四十条 公司及相关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如向特定对象提供了未公开的非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获取同样信息。第四十一条 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活动结束,公司应当立即启动事后复核程序,及时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因疏忽而导致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漏;特定对象对外发布或使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前征求公司意见的,公司应认真核查,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如有需要,应及时发布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如公司在事后复核或在特定对象拟对外发布或使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中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

15、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拒不配合的或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的,公司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第五节 电话咨询第四十三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第四十四条 咨询电话设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可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立即在公司网站公布,并及时在正式公告中进行披露。第四十六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编制

1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详见附件 2),并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7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及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在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第五章 相关机构与个人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顾问第四十七条 公司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第四十八条 公司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应注意其是否同时为同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服务。若公司聘用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同时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提供服务,公司应避免投资者关系顾问利用本公

17、司的内幕信息为其他公司服务而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不得由投资者关系顾问代表公司就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等事项作出发言。 第二节 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第五十条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第五十一条 公司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所提供的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的分析报告。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可以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的考察和调研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得为其工作提供资助。分析人员和基金经理考察上市公司费用自理,公司不得向分析师赠送礼品。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研究人员、证券分析师

18、、经纪人等应采取谨慎回避的态度,不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价值、股票二级市场走势等进行评论、预测、推荐或对外提供分析研究报告。 第三节 新闻媒体第五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第五十六条 对于重大的尚未公开信息,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公司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8第五十七条 未经批准,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确因业务开展需要接受媒体采访的,被采访人应当严格按照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

19、负责修改、解释。第六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 止。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O 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9附件一承 诺 书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

20、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 ,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

21、(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视同本公司行为。 (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10署的承诺书)承诺人(公司): (签章)(授权代表): (签章)日期:11附件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现场参观 一对一沟通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时间地点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附件清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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