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为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学生养成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出操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出操:1执行学校公务者(如查操、值班等工作人员);2因病或有特殊原因者(但必须履行请假) ;3赴校外实习者;4经批准的走读学生;5应届毕业生。二、 时间内容每学期入学后第二周至第十七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 6:407:10,学校将统一安排在校区运动场出操。各系、各班级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认真组织早操(大
2、风、雨、雪雾霾等不良天气,由学生处通知停操) 。早操内容为国家规定的第九套广播体操或分组开展其他锻炼活动。三、有关规定1学生必须出早操。因病、因事不能出操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出操者,按旷操处理;2学生早操迟到或早退两次算旷操一次,无故缺勤(旷操)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旷课达到一定数量,按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3一学期,学生累计无故缺勤、旷操(请假者除外)次数达 10者,不能参加各种奖学金、先进个人的评选;不能享受学校的各种评优、奖学和资助;班级出操人数不足 90%的情况累计达 3 次或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校评比的各类先进集体的评选。4学生出操时要衣着整齐,严禁赤背、穿拖鞋出操,违反者,
3、不予进场,并按旷操处理;5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规定,学生一学期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 1/10 的,或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应出勤次数 1/3 的,其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为不及格;6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四、组织实施学生早操由院学生处、基础部、系部组织实施并分别安排老师值班。学生处负责宏观组织、检查;基础部负责巡查及教学指导;系部负责具体检查、考核工作。院学生会在学生处、团委指导下,负责全校早操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系学生会负责本系学生出操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早操考情在院学生的组织下,由系学生会交叉检查。五、早操考核学生处组
4、织院学生会对各系出操情况进行宏观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系组织出操质量以及值班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做好记录。学生处每月通报早操检查结果,系部对缺勤人员在系内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每学期将缺勤累计达应出勤次数 1/3 的抄送基础部。六、评比表彰学生处每月将考核结果公布,学校于每学期开学后,对上一学期的早操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好的系、班级进行表彰(早操先进班级的表彰比例为各系班级数的 20%) ;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系、班级给予通报批评;该表彰或批评均作为系、班级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八、本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