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利润分红制度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凝聚力,提高 员工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利润红利分配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享受资格 凡入司供职年满一年的员工,均有资格享受员工红利分配;如员工存在数次入职的,则将以往供职期间累计,累 计满一年的员工具有相同资格;凡入司并经考核转正的中高级管理干部可享受管理奖。 二、分配原则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公司从盈余中抽取 85%用作储备基金,以备公司运作发展所需。剩余部分,将其中 10%的资金用以符合条件的员工分红,其余 5%作为中高级管理干部奖金。 三、分配时间 红利支付
2、时间为每年 2 月发薪日分配上财政年度红利,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分配细则 公司将于每年 1 月出具公司上财政年度利润情况表,表格中注明公司销售额、各项支出总费用和纯利润盈余情况, 传达范围为中高级管理干部。 1、员工红利 如当年纯利润发生盈余,则提取全部纯利润的 10%作为红利基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红利分配。分配计算标准为员工个人供职年数所占应当分红员工供职总年数之比。即: 员工个人供职年数全部参与分红员工服务总年数分配奖 金总额 员工服务时间越长,所得到的利 润分红数字越大。 2、中高级管理干部奖金 中高级管理干部奖金涉及公司各级中高级负责人,分配比例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级,平均分取公司
3、 红利的 2%作为管理奖金,不再参与员工分红; 公司总监级 ,平均分取公司红利的 2%作为管理奖金,不再参与 员工分红; 公司经理级,平均分取公司红利的 1%作为管理奖金,与员工分红兼得; 未作出具体职级划分的总助、总秘类人员,按照 经理级待遇划分,如有说明则按照相关说明具体执行。 五、终止条款 凡员工发生如下条款中所列事件,则取消当年分红及管理奖: 1、员工在当年发生离职者,无论离职具体原因和日期的; 2、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给予员工书面惩戒或警告的; 3、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因个人因素,给公司带来经济损 失、影响企业形象而尚未构成辞退处理的; 4、员工在供职过程中,到本行业内其他关联公司或团体兼职的; 5、员工供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惩处的; 6、员工供职期间,在公司或公司外部散播不利于公司团结或有损公司形象等信息的; 7、在日常工作中,列举各种理由,阻碍或拒 绝完成公司布置的相关任 务的; 8、泄露公司管理机密的,如财务数据、客 户数据等; 9、其他有碍公司发展和团队凝聚力的行为。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 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