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县文风会风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现根据省、市委办公厅(室)有关通知精神,就我县进一步加强文风会风管理提出以下制度。一、严格公文审核审批制度(一 )减少 发 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 规已明确规定的不再行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下发纸质文件;已印发会议纪要的,不再印发文件。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报文或转发其文件。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印发;部门原则上只设一种业务简报。减少纸质发文,尽量采用电子公文传
2、送,事务性通知采用内部明电;减少非常设机构发文。(二 )缩 短公文篇幅。除法规、规章、条例、 规划外,普发类文件不超过 5000 字,请示、报告不超过 3000 字;督查专报不超过2000 字;信息不超过 1000 字;简报不超过 3000 字;研究报告等不超过 5000 字。全县性会议领导讲话稿一般不超过 8000 字。(三 )提高公文质量。起草公文要注重 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少一般性阐述,严格控制篇幅,倡导清新文风,力求做到“短、 实、新” 。“短”就是要力求简短精炼、直截了当、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实 ”就是要实 事求是、深入浅出、朴 实真实;“新”就是要力求思想深刻、富有新意。
3、(四 )加 强电 子公文平台建 设。完善电子公文处理平台,扩大公文无纸化传输种类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公文传输和办理效率。各入网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电子公文传输设备,确保电子公文及时下载、打印、呈送办理。二、严格会议审核审批制度(一 )减少会议活动数量。部 门的全县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 次,时间、内容、参会对象相近的尽量套会或并会。推广视频会议,避免层层开会,减少乡镇领导尤其是党政正职到县集中开会次数。严格控制党委、政府及部门举行各类庆祝会、纪念会、庆典、论坛、研讨会等。在全县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倡导就简去繁意识,特别是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以会议贯彻会议、以开会代替落实等问题
4、。一般不组织跨县(市、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应提前 10 天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每月的第一周定为“无会周” ,在 “无会周”期间,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不得召开各种会议。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多安排时间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二 )控制会议规模。全 县性工作会议一般只开至乡(镇、街道),以县 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必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请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会的,必须分别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除部署全局性工作外,一般只安排县分管领导出席。除全国、全省、全市性部门会议和全县性部门年度
5、工作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县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三 )缩 短会 议时间。全县性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天,只安排 1 位县领导作主题讲话;部门业务会议不超过半天;全县性视频会议控制在 1.5 小时左右。(四 )提高会议效率。凡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能够决定的工作,不安排上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提倡以专题会、现场办公会解决问题。凡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未经充分研究协调的,不安排上会;上会研究的材料要务实精炼,一般要提前 3 天送主持会议领导,重要的材料(包括涉及全局性问题的材料)要提前 3 天送参会领导,情况特殊的必须提前 1 天送主持会议的县领
6、导;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发言不重复已协调一致的意见、不重复他人的意见,发表新意见一般不超过 3 分钟。(五 )节约 会 议经费。精简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会场所在地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标准核拨会议经费。会场布置要俭朴实用,一般性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鲜花。严禁借开会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发放纪念品。三、严格文风会风情况通报制度(一 )报备 。全 县性或专题 性的会议主(承)办单位,会后两天内要向县效能办报备人员参会情况和会场纪律情况,报备内容要按沙县会议情况报备表报送。牵头负责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单位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及材料的现象,也应认真报备沙县_材料
7、报备单。报备要求做到如实核对、客观公正、准确明晰。(二 )通 报。 对无故缺席、 迟到、早退、未办 理请假手续替会、会后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及材料、不落实报备制度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全县通报。(三 )告 诫。 对无故缺席、 迟到、早退、严重 违反会场纪律的个人予以效能告诫;对一年内被文风会风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单位,其主要领导予以效能告诫。四、严格年终考评挂钩制度对被效能告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与效能考评相挂钩,按照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相应扣分;对一年内被县效能办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县直单位年终取消“ 优秀” 档次评选资格,垂管单位年终取消“行风 建设先进单位” 评选资 格。五、严格文风会风督查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严 格办文办会制度,完善办文办会程序,确保精简会议、文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改进文风会风的各项规定,下大力气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县委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单位要联合开展文风会风督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遵守文风会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