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堆浸厂安全奖励考评标准为切实做好堆浸厂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比较先进的个人进行奖励,达到正向激励的目的,根据峪金公司安全奖励考评标准,特制定本标准。一、考评小组组 长:刘凤平副组长:董浩生 林茂盛 郑鹏飞成 员:郝仕新 张宝佳 刘福珍 刘井印考评小组负责每月考评具体准备工作。堆浸厂各工段每月可根据本标准对本工段表现先进的个人向考评小组推荐申请安全奖励。二、考评范围和奖励标准1、考评范围:堆浸厂各工段员工(原则上侧重于生产工段)2、奖励名额:全厂2人3、奖励标准:堆浸厂奖励100元/人,并向公司推荐申请安全奖励。三、考评标准:1、严格遵守公司及堆浸厂各项规章制度,本班组本月内无微伤
2、以上事故、本工段本月内无轻伤以上事故,本人无违章违纪行为。2.个人劳保穿戴齐全,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安全设备、设施;3.作业区域内文明卫生保持良好,工具和物品摆放整齐,并能够逐步提高;4.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发现一般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发现较大安全隐患个人或班组处理不了的及时进行上报。5.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周二安全会、班前、后会议等)、培训和安全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6.服从领导听指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主动工作、敢于担当,安全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效率高。7.认真填写记录、台账,无漏签、代签或伪造生产数据现象。8.在其他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四、附则1、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主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了安全险肇、一般或较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事件的有功人员。根据避免事故或事件的大小,厂内给予适当奖励。并组建材料上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根据避免事故或事件的大小,再给予相应奖励。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