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开展“美丽广西 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7 月 29 日,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暨年中工作会议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会上就城市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我区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强调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不断开创我区城市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 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会议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美 丽 广西 宜居城市 ”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广西城市规划
2、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总蓝图, 实施意见建设宜居城市是加强广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标志着广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入新局面。一、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2015 年 12 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论述了当前城市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做好城市工作的具体部署,并作总结讲话。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2作出了新的部署安排。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居环境
3、显著改善,城市承载力、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但也存在城市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城市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城市公共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紧张,城市特色营造不足,交通拥堵、内涝等城市病加重等问题,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重点,系统推进“ 美丽 广西宜居城市”建设迫在眉睫、意 义重大。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出台我区具体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蓝天立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区会议筹备和文件起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实施意见,这既
4、是落实中央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广西” 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科学发展、确保“两个建成” 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抓手。二、 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宜居城市,是落实中央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许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城市工作格局,是做好新时期城市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3要指南。把宜居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城市发展成就的重要尺度,围绕绿色、和谐、特色、智慧、健康、活力 6 个城市宜居维度
5、,大力推进“ 美 丽广西 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符合中央五大 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是我区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举措。建设宜居城市,是加快科学发展、确保“两个建成” 的重要保障。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是集聚人口、资源、产业的最大平台载体,是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火车头。大力开展“ 美丽广西 宜居城市” 建设活动,激发城市在扩大内需方面的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阻碍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对于加快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赶超跨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确保“两个建成” 的重要保障。建设宜居城市,是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
6、丽广西” 的内在要求。“美 丽 广西 ”是“美丽中国”在广西的具体 实践,是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是文明进步的象征。近些年,我区大力开展“美 丽 广西 ”乡村建设 活动,对于改善农 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美丽广西宜居城市” 建设 与“ 美丽广西 ”乡村建设相辅相成,是对“美丽广西” 建设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美丽广西” 的重要 组成部分。紧紧抓住“宜居” 这 一鲜 明特征,着力解决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民生、城市病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把城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美好家园,必将极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提4升“
7、 美 丽广西 ”品质,助推 “中国梦”的实现 。三、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思路(一)建设宜居城市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符合广西实际,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符合中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提升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二是建设和谐宜居、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核心在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主要体现在宜居。三是围绕建设宜居城市这一平台和抓手,补短板、破瓶颈、强功能、惠民生、增活力,久久为功的建设现代化城市,统筹发展、循序渐
8、进,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符合广西实际。(二)建设宜居城市,国内外都积累了经验做法。从国际看,联合国设立人居环境奖及其人居环境范例奖,主要用以鼓励和表彰各国为人类住区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重点是改善人居环境。从国内看,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人居环境奖及 21 项范例奖考评,提出了 70 多项指标,绝大部分围绕提高城市宜居水平设定。江苏省开展了人居环境奖、广东珠海开展了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各个层级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落脚点都在大幅提升城市的宜居度和群众的幸福感。(三)建设宜居城市是系统工程。宜居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着力解决建什么、怎么建及如何评价的问题。同时,考5虑到地域发
9、展的不均衡性,充分调动起落后地区的积极性,加快落后地区发展,实现均衡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宜居城市建设“163” 行动计划,即建立 1 套宜居城市指标体系,将宜居城市建设大的目标分解为若干个小目标,明确建设内容、标准、方向及评价方法,引领城市发展;紧紧围绕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 6 个维度大力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度,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通过开展 3 类评选,即宜居性最好评选、宜居性进步最快评选、范例项目建设评选,调动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特别是调动相对落后地区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范例项目的设置,明确了宜居城市建
10、设的重点工作内容和方法,为宜居城市建设活动提供了有力抓手。四、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一)提出了建设宜居城市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既是我国“十三五 ”乃至更长时期发展思路、发展导向、发展着力点的体现,也是做好新时期城市工作的根本指针。我们必须用五大发展理念来引领、指导和推进城市工作,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和宜居性。要坚持创新发展,要加强城市创新能力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育城市发展新动力,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坚持协调发展,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城市均衡发展,统筹城乡区域
11、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6小城镇发展联动,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坚持绿色发展,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和宜居度;坚持开放发展,要以城市为依托,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带动战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更好运用国 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开放度和包容性。坚持共享发展,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求,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努力开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城市工作格局,不断
12、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要处理好大城市与小城镇、新区与旧城、创新与传承、尊重规律与彰显特色、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 “面子”与“ 里子 ”、当前与 长远 七大关系。紧紧围绕 加强城市的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和创新 6 个维度建设,大幅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力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二)提出了建设宜居城市的工作目标。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要把我区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开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的目标。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提出了要从不断加强绿色、便捷、和谐、特色、智慧、创新 6 个维度建设,进而逐步达到宜居城市建设目的。宜居的城
13、市,必须是绿色健康、便捷便利、魅力特色彰显的;也必须是和谐文明、智慧高效、充满活力、创新发展的。评价一个城市7发展的水平,首先就是要看它是否宜居,宜居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成就的重要尺度。 实施意见制定了宜居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指标体系可以测算全区各城市的宜居指数,综合反映出各城市的宜居水平。宜居城市建设涉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领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总体按 10 年考虑统筹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分别提出 2020 年和 2025 年两个阶段性的建设目标。一是到 2020 年,全区所有城市的宜居指数达到 60 以上,20%城市的宜居指数达到 80 以上。二是到 2
14、025 年,全区所有城市的宜居指数达到 70 以上,40%城市的宜居指数达到 80 以上。提出以上目标主要考虑:第一,到 2020 年我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客观要求所有城市宜居指数必须达到 60 以上,成为较为宜居城市。这是一项硬性目标。第二,综合考虑我区城市发展总体情况,到 2020 年全区应有 3 个左右设区城市、约 15 个县(市)宜居指数达到 80 以上。到 2020 年,全区 75 个县(市)中,有约 15 个达到宜居城市的目标,一是考虑县城发展的实际,相应评价指标标准较市级有所降低,评价指标数量也较市级有所减少;二是县城相对设区市来说,建成区面积小得多,工作任务相对较轻,建设难度也
15、较小。到 2020 年,部分发展情况较好的县城经过努力,应该可以达到目标要求。第三,在全面实现“两个建成 ”的基础上,到 2025 年,再增加 3 个左右设区城市、15 个左右县城,跨进宜居城市行列,我们认为较为合理。8五、 实施意见提出了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建设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城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分步建设,最终实现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一)建设绿色城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五位一体” 的战 略高度。 2015 年,中共中央、国 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
16、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 奋 斗目 标和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城市工作“ 五个 统 筹” ,是做好新 时期城市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南,其中都突出了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我区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2006 年开始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2007 年 颁布生态广西建设规 划纲要;2008 年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0 年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2015 年决定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提出建设生态宜居城镇的的战略部署,一系列的重
17、大决策部署,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承载能力,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加大,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常重要的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绿色城市” ,体现了绿色发展理9念。(二)建设便捷城市。2013 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群众生活舒适与否最重要的一点体现在生活便捷性上,具体体现在配套服务设施是否齐备完善、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合理等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 便捷城市 ”,加强城市基础设 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18、大力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和水平,体现了协调、共享理念。(三)建设特色、和谐、创新城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建 设 和谐 宜居、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的目标要求。城市的特色是城市魅力所在,是传承历史文化的要求,而创新是一个城市活力的源泉、动力,是实现赶超跨越的根本所在。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特色城市、和谐城市和创新城市,体现了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理念。建设特色城市,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城市修补与城市更新,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和谐城市,是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城市安全事故多发对城市和谐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必须着力解决以上突出问题,大力
19、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创新城市,要实施城市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创新,通过改革释放城市的活力,促进城市发展。(四)建设智慧城市。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10大量信息技术的诞生完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如今, “智慧” 概念已渗透到城市的各个领域,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社区等,极大提高了生产生活效率,大幅提高了城市居民的幸福感。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工作的有机融合是未来发展方向。2014 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等八部委提出“到 2020 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
20、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智慧城市,体现了创新、开放理念。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建设智慧城市,应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数据库、云计算、空间信息、大数据等几项关键技术的应用与支撑,提高城市智能化水平。六、 实施意见明确了宜居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建立了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层面将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
21、会议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美丽 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五年 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组织机构等,将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11(二)明确了指标考评。 实施意见制定了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评价指标和公众评价指标两部分。基础评价指标包含城市在绿色、便捷、和谐、特色、智慧和创新 6 大维度方面建设水平的指标 90 项(县级为 80 项)。公众评价指标主要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民意调查,获得公众对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评价。第二部分为扣分项。考
22、核周期内,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建设等事故和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城市,给予扣分。第三部分为加分项。主要对获得与城市工作相关奖项的给予加分,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指标的设定主要参考了较为权威的人居环境考评指标和规划目标:一是较多吸收了联合国及中国人居环境奖,及国内部分省、市关于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评价指标。二是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我区“ 十三五 ”规划和 意见的工作目标 做为依据。三是参考了部分特定评价指标,如创新评价指标等。依据指标体系,一方面可以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一个城市的宜居度,有利于城市开展横向比较和自身纵向比较,另一方面可以为全区城市
23、建设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引领城市的发展。(三)完善了政策支撑。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 ”建设活动 ,是我区在经济社会 发展新常态下为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而实施的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建设任务繁重,评价指标较细,工作要求很高,需要制定12或补充完善支持宜居城市建设的一套政策体系,重点在建设资金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和筹措能力。一是建立建设宜居城市的政策体系。推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机制,出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二是完善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着力优化财政投资使用方向,加大财政
24、对宜居城市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宜居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大力推广运用 PPP 模式,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健全城市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全面吸收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宜居城市建设。(四)建立了激励机制。 实施意见设立了宜居城市奖,主要奖励宜居度排名前列的城市。考核年度同步公布一批宜居城市建设范例。对获得宜居城市奖的城市,给予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发行债券,以及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
25、保障” 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通过采取奖励的办法,促使各地形成“ 要我建设” 变成“我要建设”宜居城市的目 标工作机制。宜居城市建设范例项目的提出,把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与宜居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可以较好地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 3 大行动、6 项试点、9 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基于全区城市13建设发展不均衡的特点,调动不同发展阶段和水平的城市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全区各市县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并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抓手。实施意见设置了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等 18 个范例项目。考核期同步公布一批宜居城市建设范例,基本覆盖到每种类型城市的建设工作,各个范例
26、项目的不断建成,就意味着城市宜居度在不断的提高。各城市可根据各自实际和特点优势,因地制宜、有侧重地按照范例项目的工作任务内容开展创建,进而逐步达到创建宜居城市的目的。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中都设有指标与范例项目相对应,能够建成范例项目,相对应的指标首先必须达到目标值标准并处于全区领先水平,在此基础上,还要完成相应的建设内容,并确保建设的标准和质量。(五)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 建设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非常重要。新闻宣传在凝聚人心、汇集力量、推动工作方面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同时能够解读政策热点难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客观上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群众情绪,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作用。宜居城市建设和每个城镇居民息息相关,百姓关注度高,新闻是传播最快速、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因此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应及时运用各类新闻宣传渠道,报道活动进度和各地开展创建的情况,传递最新信息,解读工作重点难点,报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不良现象进行曝光,建立14宣传报道的长效机制。唤起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民参与、社会联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