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协议 专用条款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
2、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3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3、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备案机关意见(章)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4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
4、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5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 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
5、、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6(4) 工程地质和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 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7(3)
6、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 需 承 包 人 办 理 的 有 关 施 工 场 地 交 通 、 环 卫 和 施 工 噪 音 管 理 等手 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地 下 管 线 和 邻 近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 含 文 物 保 护 建筑 ) 、 古 树 名 木 的 保 护 要 求 及 费 用 承 担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8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9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
8、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 包 人 供 应 的 材 料 设 备 与 一 览 表 不 符 时 , 双 方 约 定 发 包 人 承 担责 任 如 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10(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
9、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4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6.4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
10、条款第 14.2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37.1 本 合 同 发 生 在 争 议 , 双 方 当 事 人 及 时 协 商 解 决 。 也 可 由 当 地 建 设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调 解 不 成 时 , 双 方 当 事 人 同 意 由 南 昌 仲 裁 委 员 会仲 裁 。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12分包施工单位: 39、不可抗力39.1 双主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
11、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46.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13附件 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 保 证 工 程 在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正 常 使 用 ,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协 调 一致 签 订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 承 包 人 在 质 量 保 修 期 内 按
12、 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及双 方 约 定 承 担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包 括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 屋 面 防 水 工 程和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土 建 工 程 , 以 及 电 气 管 线 、 上 下 水 管 线 的 安 装 工 程 ,供 热 、 供 冷 系 统 工 程 等 项 目 。 具 体 质 量 保 修 内 容 双 方 约 定 如 下 :二、质量保修期质 量 保 修 期 从 工 程 实 际 竣 工 之 日 起 , 分 单 项 验 收 的 工 程 ,按 单 项 工 程 分 别 计
13、 算 质 量 保 修 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3、供热与供冷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5、其他约定:14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
14、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 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 14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六、其它双方约定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15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