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 一 条 砂 轮 机 的 底 座 一 定 要 坚 固 可 靠 , 砂 轮 转 动 时 , 不 得 有 振 动 现 象 。第 二 条 砂 轮 安 装 时 先 检 查 有 无 裂 纹 , 线 速 是 否 符 合 , 夹 铁 是 否 紧 固 , 各 处 接 触 是 否紧 密 , 并 不 准 敲 打 。第 三 条 砂 轮 装 好 后 , 一 定 要 试 转 12 分 钟 , 看 其 转 动 是 否 平 衡 , 装 置 是 否 妥 善 , 在试 转 时 或 正 式 研 磨 工 件 时 ,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面 对 砂 轮 。第 四 条 砂 轮 防 护 罩 强 度 要 能 抵
2、 挡 住 砂 轮 破 裂 后 碎 片 的 撞 击 , 不 准 使 用 铸 铁 防 护 罩 ,开 口 不 得 大 于 三 分 之 一 。第 五 条 砂 轮 四 边 的 夹 板 , 必 须 用 钢 材 制 成 , 需 用 1.5 毫 米 凹 夹 板 , 直 径 不 得 小 于 砂轮 直 径 的 二 分 之 一 。第 六 条 夹 板 与 砂 轮 之 间 需 放 一 层 软 性 的 衬 垫 , 衬 垫 应 比 夹 板 稍 大 。第 七 条 关 于 砂 轮 防 护 罩 的 制 作 , 最 小 厚 度 、 尺 寸 如 下 :砂 轮 直 径(mm)100 125 150 175 200 250 300 35
3、0 400 500 600铁 厚 度(mm)2.5 3 5 6 7 9 10第 八 条 使 用 砂 轮 研 磨 工 作 物 时 , 必 须 戴 防 护 眼 镜 , 禁 止 两 人 同 时 使 用 一 个 砂 轮 。第 九 条 开 启 砂 轮 电 闸 后 , 砂 轮 达 不 到 正 常 速 度 时 , 严 禁 研 磨 工 作 物 。 研 磨 工 件 时 ,一 定 要 把 工 件 握 牢 , 不 准 用 力 过 猛 , 更 不 得 磨 笨 重 物 。第 十 条 砂 轮 与 研 磨 架 的 距 离 , 要 在 3 毫 米 以 内 , 并 低 于 砂 轮 的 中 心 。第 十 一 条 较 薄 的 砂
4、轮 , 禁 止 使 用 侧 面 。第 十 二 条 冬 季 使 用 砂 轮 时 , 开 始 要 轻 轻 研 磨 , 使 砂 轮 渐 渐 变 暖 , 再 正 常 研 磨 。车 床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第 一 条 工 作 前 先 检 查 电 机 、 电 气 开 关 是 否 良 好 , 防 护 罩 是 否 牢 固 , 卡 盘 、 车 刀 、 工作 物 、 紧 把 ( 中 心 螺 丝 ) 是 否 紧 牢 。 尤 其 是 车 偏 心 、 弯 板 、 压 板 螺 丝 必 须 详 细 检 查 , 校 正平 衡 。第 二 条 工 作 时 要 扎 好 袖 口 , 进 行 高 速 切 削 、 车 铜 件
5、、 磨 刀 时 必 须 戴 好 防 护 眼 镜 , 车生 铁 时 必 须 戴 好 口 罩 , 严 禁 戴 手 套 、 围 巾 , 夏 天 不 得 穿 凉 鞋 、 赤 脚 、 穿 短 裤 和 脱 光 上 衣 工作 。第 三 条 小 刀 架 和 床 面 上 不 得 放 置 量 具 和 工 件 等 任 何 东 西 。 工 件 找 正 后 , 找 正 盘 要 放到 安 全 地 点 。 在 上 工 件 时 , 一 定 要 把 手 柄 置 于 空 档 位 置 。第 四 条 被 加 工 的 物 件 , 必 须 紧 固 牢 靠 , 机 床 开 动 时 , 吃 刀 不 能 过 猛 , 不 准 擦 机 器 的转
6、动 部 分 , 清 理 铁 屑 必 须 用 工 具 , 转 小 刀 架 时 , 禁 止 脱 离 工 作 岗 位 , 停 车 时 不 准 用 手 压 在卡 盘 上 。第 五 条 所 有 的 锉 刀 必 须 有 木 柄 , 使 用 锉 刀 锉 光 工 作 物 时 , 必 须 右 手 在 前 , 左 手 握 锉刀 把 , 当 用 砂 纸 ( 布 ) 打 光 工 作 物 时 , 禁 止 将 砂 纸 ( 布 ) 缠 在 工 作 物 上 打 光 。第 六 条 加 工 长 的 工 作 物 时 , 长 度 不 能 超 过 车 头 轴 , 必 须 超 出 时 , 要 慢 车 加 工 , 并 加防 护 措 施 。
7、第 七 条 装 换 刀 具 、 工 件 卡 具 、 测 量 、 变 速 等 均 必 须 在 车 床 停 稳 后 进 行 。 在 切 削 中 不得 将 手 伸 到 工 作 物 和 刀 尖 接 触 处 , 更 不 得 用 棉 纱 擦 试 工 作 物 和 刀 具 。 攻 丝 和 套 丝 必 须 用 专用 工 具 , 不 准 一 手 扶 丝 攻 架 ( 或 板 牙 架 ) 一 手 开 车 。第 八 条 使 用 行 车 吊 运 工 作 物 时 ,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行 车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加 工 重 工 件 、 工作 卡 具 和 铣 刀 盘 时 , 事 先 垫 好 木 板 或 有 其
8、它 可 靠 的 防 护 措 施 。第 九 条 冬 季 使 用 车 床 时 , 须 先 开 空 车 , 待 润 滑 正 常 后 再 正 式 开 车 。电 焊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第一条 电焊机二次线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次与二次导线必须完整,其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5 米。第二条 夹电焊条的钳子必须绝缘良好。第三条 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第四条 雨天不得露天从事电焊作业。焊接的容器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第五条 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知周围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
9、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睛。第六条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该由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第七条 焊接时,焊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第八条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及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压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第九条 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第十条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通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第十一条 在高空(2 米以上)从事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第十二条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第十三条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流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和建筑物金属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第十四条 作业后,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件余热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