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奋斗 责任 守信- 1 -职能等级工资管理制度1 总则 1.1 本制度的制订和修订遵循以下原则1.1.1 公平、客观的原则;1.1.2 在人力资源市场中保持适当优势的原则;1.1.3 与公司经营效益相结合的原则;1.1.4 与个人岗位责任、工作绩效相结合的原则;1.1.5 有效激励、预留增长空间的原则;1.1.6 清晰明了,便于员工知晓,便于操作计算。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非销售的部门及所有人员,销售部门员工薪酬按照各销售部门薪酬制度执行。3 等级工资的组成3.1 月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月等级工资+月绩效工资3.1.1 月基本工资:按咸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3.1.2 工龄
2、工资:体现了员工在公司长期服务的贡献积累,是对员工历史贡献的一种肯定,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确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一般员工每年年工龄工资标准增幅为 80 元,增长年限为 8 年,增长上限为 640 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月工资标准增幅为 100 元,增长年限为 10 年,增长上限为 1000 元。员工工龄工资在每年公历 1 月集中调整,调整时,实际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奋斗 责任 守信- 2 -算;截止 1 月 31 日,试用期未满,未考核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工龄工资调整,如发生晋升、降级则依新职位计算工龄,工龄年限为之前职位工龄年限与现职位工作年限之和。3.1.3 月等级工资:依
3、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及个人的经验、能力及学识等因素,核定相应等级工资;3.1.4 月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3.2 等级工资制共分一个系列,十六个职等,四十九个薪级。详见:附表一等级工资体系职等薪级表 附表二职等分类情况表附表三各薪级薪资标准对照表 4 月等级工资的初次确定 4.1 新进本公司人员按以下标准核定试用期等级工资:表 4-1 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核定参照表应届毕业生 0-3 年相关工作经验者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者学历薪级 薪级浮动范围及上限博士 22 级 可上浮 1-4 级 可上浮 1-9 级硕士 14 级 可上浮 1-4 级 可上浮 1-9 级本科 7 级 可
4、上浮 1-3 级 可上浮 1-7 级大专 4 级 可上浮 1-3 级 可上浮 1-7 级中专 2 级 可上浮 1-2 级 可上浮 1-5 级高中以下 1 级 可上浮 1-2 级 可上浮 1-5 级4.1.1 招聘部门将面试情况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资建议后报总经理核定,一般可参考工作每满一年增加 1-2 个薪级的标准提报,也可根据面试洽谈情况确定,但一般最高不超过上限,且应在奋斗 责任 守信- 3 -该职位的薪资等级范围内; 4.1.2 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突破上述限制,但需经总经理批准; 4.1.3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实习期毕业生在公司实习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
5、发放实习补贴,一般不能按上述标准核定工资。4.2 现在岗人员等级工资初次核定 4.2.1 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职等划分,对所属人员根据其经验、能力及学识等因素进行薪级划分,提出建议,最终由公司领导统一平衡后确定;见附表四部门员工等级工资初次核定表4.2.2 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时,可适当参考“4.1”所述核定标准。但如核定薪级低于该职位最低薪级时,按就高原则执行;高于该职位最高薪级时,按最高薪级执行。 5 等级工资的调整 5.1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 3 个月,或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试用考核合格,符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薪级。5.2 等级工资年度例行调整分晋职、
6、晋等、晋级等,具体调整方式为: 5.2.1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员工能力、资质、态度等,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直接予以晋职,并调整至相应的职等内,一般定为该职等的最低薪级,但如该员工原职级已超过该职等的最低薪级,则予以晋升一级;5.2.2 在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薪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薪级以后,不再晋奋斗 责任 守信- 4 -升薪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5.2.3 已经晋升到本职等最高一级,并且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可晋升职等;5.2.4 等级工资年度例行调整一般在每年 2-3 月间进行,详见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但进入本公司尚不足 6 个月
7、的员工,一般不在调整范围内。5.3 以上均采用考核等级评定制,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规定如下:表 5-1 绩效综合考核与等级工资调整幅度对应关系年度绩效考核成绩1-12 月份绩效考核平均得分*50%+年度绩效考核得分*50%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职级调整幅度 分值范围 备注优秀 上调 2-3 级 95 分以上良好 上调 1-2 级 (91-95】称职 上调 1 级 (80-91】上限为本职等的最高薪级,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者可晋升职等基本称职 不上调 【60-80】不称职 下调 1-2 级 低于 60 分5.5 根据员工个体表现情况,对表现杰出或表现欠佳的的员工,各部门经理可随时提出等级工
8、资调整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5.6 附表五等级工资调整申请表6 绩效工资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用期、见习期员工按工资标准基数额发放工资,不含绩效工资,亦不进行考核,期满前经考核不合格则延迟转正,合格则予以转正,即纳入奋斗 责任 守信- 5 -正常绩效工资并予以考核。 7 工资标准调整办法7.1 咸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将随之提高;7.2 公司将依据以下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附表一”所列等级工资标准:7.2.1 公司经营状况,如工资利润率、资本收益率、人均利润等;7.2.2 咸阳市工资增长指导线;7.2.3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变化情况;7.2.4 居民消
9、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7.3 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8 各类假期期间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办法(见附表六)9 工资计算及支付9.1 每月由办公室根据考勤管理办法将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交财务部;9.2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及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和部门内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9.3 下列项目将由财务部直接在员工应发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住宿费、水电费;个人应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费等;其他按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可在工资中扣除的项目。9.4 工资计算期为每月 1 日至月底,次月 20 日发放
10、,如遇节假日最晚奋斗 责任 守信- 6 -22 日完成;9.5 支付方式:9.5.1 员工工资将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新员工在入职一周后提交公司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号到人力资源部)。9.6 保密规定9.6.1 所有员工的工资额均为公司机密,任何泄露或探听他人工资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 100500 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者,视作严重违纪一次,可予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9.7 离职人员工资支付9.7.1 相关部门凭办理完毕的员工离职审批表结算离职人员工资,工资结算至该员工在本公司的最后上班日止,并在次月的发薪日支付;9.7.2 离职手续未办清者,不予结算工资。10 附表10.1 附表一等级工资体系职等薪级表10.2 附表二职等分类情况表10.3 附表三各职级薪资标准对照表10.4 附表四员工等级工资初次核定表10.5 附表五等级工资调整申请表10.6 附表六员工各类假期期间及特殊情况工资计算办法11 附则11.1 本制度自 2018 年 1 月起试行 1 年,如需修订、调整,均须由总经理批准;奋斗 责任 守信- 7 -11.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