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设备建设标准一、总则二、对设备生产企业的要求三、二次供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四、二次供水设备配置及功能要求五、标准化泵房一 总 则1.1 为提高我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稳定居民安全供水、二次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注重系统节能、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规范和引导我省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系统、设计、施工、峻工验收。1.3 二次供水设施的系统、设计、施工、骏工验收、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1.4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需要使用二次供水设备的,必须
2、遵循此标准。1.5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参照标准条文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版)GB 50788-2012 城镇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3797-2005 电气控制设备JG/T 3009-1993 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GB 4943
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DBJ/T45-xxx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T 303-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稳压补偿式无负压供水设备CJ/T 302-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2、对设备生产企业的要求:(厂家资质必须在自来水公司备案)1 必须为正式注册的合法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经营范围里面要有成套给水设备且注册时间不少于 7 年,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2 在境内经营模式为生产厂家,代理商、联合体不具备入围资格。3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4 企业具有 3A 资信等
4、级证书。5 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意见6 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产品的专利证书);7 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内必要有成套供水设备的认证。8 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省级及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认证范围内必要是成套供水设备9 企业生产的整套控制系统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 CCC 认证 (配电箱、动力箱)10 若采用无负压成套设备需具有国家级第三方节能认证证书 11 在当地具有正规完善的售后服务中心和备品备件库, 可以出具有用户认可的日常维护巡
5、检报告。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要求,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得超过承诺时间 2 倍,造成停水损失,影响恶劣将清出市场。12 企业总部设立完善的远程监控平台(24 小时有人值守),并建立规范用户的档案信息资料(提供证明资料)。13 必须服从当地供水企业的管理,无与供水企业发生过纠纷诉讼等记录。14 能提供使用年限 5 年以上的样板工程以及 5 个以上的自来水公司合作成功。15 企业主编过二次供水设备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6 企业承担过国家级二次供水科研课题;17 企业起草过两个或以上二次供水地方标准;18 企业生产的成套二次供水设备应具备节水认证证书;19 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
6、0 企业具有省级或以上企业技术认证中心;21 企业完成过 3 个或以上国家级或省级示范工程项目;22 企业获得过部级科技进步奖3、二次供水设备的技术要求从城镇供水管取水的二次供水系统,允许的最大设计水量和城镇给水干管最低供水服务压力,应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根据城镇供水的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及可靠性比较后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设备选型满足用户水量、水压要求,符合实际流量、扬程需求。2、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宜满足以下要求:(1)小区 13 层宜直接采用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2)4 层及以上采用二次分区加压供水方式,建议每 810 层分以一个区(3)居住建筑入
7、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 0.35Mpa,静水压大于0.35Mpa 的入户管 (或配水横管),加设减压或调压设施。3、成套设备必须按照单台最大泵配置备用水泵。4、设计方案中必须含有泵房布置图和基础平面图。5 采用直接给水形式的二次供水设备前段必须加装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的排水口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6水质保障: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设备出水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49-2006 中的卫生要求。设备出水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色、浑浊度、臭和味、
8、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氯化物、硝酸盐氮、总硬度、砷、汞、六价铬、挥发酚类、氰化物、氟化物、流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铜、铅、锌、镉、铁、锰、铝、硒、镍、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7二次供水设备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I 罐式无负压:(1) 不会由于水量不足而导致经常性停水的住宅类项目。(2) 外接市政供水管线口径应大于或等于 DN250mm。(3) 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应大于或等于 0.2mpa。(4) 楼前供水干管管径应大于或等于 DN150mm 且每小时过流总量能满足最大供水量的区域。(5) 采用该方式供水的小区,单套设备流量不超过 80m3/h,面积不超过 2
9、0 万平米。II 箱式无负压:(1) 用水时间比较集中,瞬间用水量较大的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影院、办公楼、体育场等)。(2) 供水保证率要求高,不允许停水的用户。(3) 外接市政供水管线口径应大于或等于外接市政供水管线口径应大于或等于 DN150 毫米或者大于或等于 DN300 但用水区域处于管网末端;(4) 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应大于或等于 0.16Mpa;每小时过流总量不能满足最大供水量的区域;(5) 罐式无负压使用过于密集可能会导致供水总量不够的区域。III变频供水设备:下列用户严禁采用无负压供水,采用变频供水方式:(1)供水管网过小、压力过低的区域;(2)经常停水区域;(3)有毒物质、药
10、品等危险化学物质进行制造、加工、储存的工厂、研究单位和仓库等用户。4、二次供水设备配置及功能要求(一)设备配置要求1.水泵:1.1 应采用格兰富、滨特尔、ITT(赛莱默) 、沃德(或更高等级)的低噪声、节能型的不锈钢立式多级离心泵。1.2 成套设备出水管同时安装压力表及压力变送器,且必须按照单台最大泵配置备用水泵,备用泵与主泵同型号。所有水泵都能通过控制系统切换实现变频控制运行,且各水泵应具备自动切换运行和自动巡检功能,保证每台泵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3 水泵机组的扬程和流量必须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最大流量,在水泵的扬程计算时,必须考虑市政管网在水泵进口的余压达到节能效果。
11、1.4 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单机功率2.2KW以下,不大于55dB(A),3KW15KW不大于75 dB(A)。1.5 每台水泵进出口处安装检修阀,进出管道应加设软性接头。1.6 水泵功率大于15kw时,宜采用多用一备。2.稳流罐:2.1 设计压力应不低于设备的最高工作压力值,其承压等级分为: 0.6MPa 1.0MPa 1.6MPa2.2 材质应为不锈钢,不低于食品级奥氏体不锈钢0Cr18Ni9。2.3 稳流罐(含封头)的制造不得采用普通镜面不锈钢材焊接制作,罐体必须进行表面亚光处理或更高等级的表面工艺处理,卧式安装。2.4 罐体内部结构简单,如果罐内有一定的装置,需要提供装置维修说明。3.水
12、箱3.1 水箱应选用食品级S304不锈钢板制作而成,其焊接材料应与水箱同材质,不锈钢焊缝应进行酸洗钝化等抗氧化处理。3.2 二次供水系统水箱内的储水,应确保其在48小时内得到更新时。如不能得到更新,应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其更新时间4.控制柜及电器元器件:4.1 成套设备配置独立的电气控制柜,控制柜的制造应符合GB/T3047.1的规定,具有防水防尘结构,控制柜自带网线、打印机、USB接口。4.2 成套电控柜必须通过国家安全强制性(CCC)认证。4.3 变频采用一对一控制或一对多控制,控制系统必须采用 PLC 可编程控制,对于由程序引起的设备故障要有应急预案。4.4 电气控制柜结构为前面开门,后面板
13、可拆卸,前后有密封材料。4.5 控制系统应安装控制柜面板,控制柜面板上除了能够查询显示控制系统相关参数(设定压力,实际压力,电流,典雅,频率等)以外,还能通过该屏对PLC中的相关参数进行修改设置。同时带有故障报警的声,光显示。4.6 控制柜面板上设有增压水泵启、闭状态显示、功能指示标志,图形及文字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且面板上的按钮、开关及仪表等易于操作、功能标识齐全清晰。4.7 安全性要求:接地、绝缘符合相关技术要求。4.8 变频器:应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丹佛斯(安装在电气控制柜中) 。4.9 主要电器元器件:主开关、断路器、互感器、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元器件必须选用具有CCC认
14、证的产品,要求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高,使用耐久电气、电子元器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品牌为西门子、施耐德或ABB品牌产品(只能统一使用一种) 。4.10 PLC选用AB SLC500以上,西门子S7-200以上,或施耐德Modicon Quantem140以上,威派格PLC4.11 配与 PLC 同品牌的 7 英寸以上真彩高分辨率触摸屏。嵌入安装在PLC 控制柜正面面板,并有防水、防潮等安全措施4.12 压力变送器品牌及型号(瑞士 HUBA、丹麦 DANFOSS)4.13 远传压力表品牌及型号(YTZ150)5.成套机组5.1 总进水管处设备压力表和压力变送器、
15、阀门。5.2 具有独立的流量控制装置、双向补偿立土言土、分腔罐体。5.3 低、中、高分区管道有明显标识。5.4 总出水管路上应设置可靠的防回流污染的装置或措施,如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的两端应安装检修阀门。6.其他配件其他组件包括阀门、螺栓(丝) 、螺帽、垫片、法兰等材质应优先采用不低于SUS304食品级不锈钢材质,不能对水质造成污染。水泵前后阀门品牌及水泵出水处止回阀为国内知名品牌。(二)设备功能要求:(要求:标星号为必须条款,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来证明)1 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功能要求:1)无负压功能 设备必须具有独立的单元或装置保护市政管网压力,即保障市政管网压力始终维持在当地市政
16、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服务压力之上,同时保证用户不间断供水,设备与市政管网连接处产生的压降不得大于0.02MPa。2) 防污染功能设备具有防空气污染水质的功能。3)全密闭补偿功能整套设备在全密闭的基础上,具有及时地补充供水管网水量的不足的功能。4)小流量保压功能设备在用水低峰或夜间小流量,应能自动切换为小流量停泵保压供水的工作状态,即设备应具有小流量停泵保压功能,避免水泵及控制系统频繁启动。5)高峰补偿功能补偿罐体内部需分为高、低压区,能够利用压差在用水高峰时段对用户管网进行压力和水量的补给。6)停水停机,来水自动开机功能设备应具有市政自来水管网停水,设备自动停机;当市政自来水管网恢复供水,设备
17、自动恢复供水功能。7)保护功能设备应具有对过压、欠压、短路、过载、过热、缺相等故障进行报警及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8)远程监测、监控功能设备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功能。9)控制柜显示功能电器控制柜面板应有电源、电流、电压、电量、水泵停启停状况,频率、故障声光报警等显示功能。10)泵组轮换功能工作泵、工作泵与备用泵能定时轮换运行,且先启先停。11)设备启、停控制功能,设备应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功能。12)电压波动适应性将电源电压分别调到额定电压的 90%110%时,设备能正常工作。13)恒压控制精度设备应具有自动恒压供水功能,恒压供水时,压力控制误差不
18、应超过0.01MPa。14)设备强度和密封性能设备的强度和密封性能应符合 GB 502681997 中 10.2 的规定。15)噪声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配套水泵机组的噪声。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单机功率 2.2KW 以下不大于 55dB(A),3KW15KW不大于 75 dB(A)。16)供水能力设备的供水能力不低于额定供水扬程,额定流量。17)防雷、接地成套设备应具有防雷、安全接地及过电压保护措施,需具备电源保护、网络保护和信号保护。18) 休眠,唤醒功能:当供水管网的压力能满足用户水压时,变频泵延时“休眠” ,设备应能自动进入待机状态,当供水压力下跌到唤醒时,变频泵自动“唤醒
19、”设备恢复运行。19) 连续运行能力:设备在额定流量及额定供水扬程条件下进行连续运行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 24h,试验中各控制功能应准确无误。2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功能要求1) 无负压功能设备必须具有独立的单元或装置保护市政管网压力,即保障市政管网压力始终维持在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服务压力之上,设备与市政管网连接处产生的压降不得大于0.02MPa。2) 差量补偿功能设备在高峰期用水时,水箱中存储的水可及时地补充供水管网供水量的不足。3) 增压功能当供水管网压力下降趋向最低服务压力时,增压装置应按设备额定供水流量将密闭水箱中的水增压到与供水管网相同压力。4) 定时循环功能为避免密闭水
20、箱的水长时间不使用,设备应具有定时自动从密闭水箱取水的功能。5) 防死水层功能设备应具有防止产生死水、滞留层的功能。6) “休眠”与“唤醒”功能当供水管网的压力 P 供能满足用户水压 P 用时,变频泵应延时“休眠” ,设备应能自动进入待机状态,当 P 供压力下跌到唤醒值时,变频泵自动“唤醒”设备恢复运行。7) 泵组轮换功能工作泵、工作泵与备用泵能定时轮换运行,且先启先停。8) 设备启、停控制功能设备应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功能。9) 保护功能设备应具有过压、欠压、过流、过载、缺相、短路、过热等故障的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进行消除、恢复正常运行。10)远程监测、监控功能设备应能实现远
21、程监测、监控功能。11)电压波动适应性将电源电压分别调到额定电压的 90%110%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12)恒压控制精度设定压力与实际压力控制精度小于等于 0.01Mpa。13)噪声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配套水泵机组的噪声。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单机功率 2.2KW 以下不大 55dB(A),3KW15KW不大于 75 dB(A)。14)供水能力设备的供水能力不低于额定供水扬程,额定流量。五、标准化泵房为统一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使泵房布局合理、配置齐全,满足专业化、一体化管理需求,结合遂宁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射洪县自来水总
22、公司接收范围内新建、在建及改造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1 总体规定1.1 为统一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使泵房布局合理、配置齐全,满足专业化、一体化管理需求,结合遂宁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特制定本方案。1.2 本方案适用于射洪县自来水总公司接收范围内新建、在建及改造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1.3 现有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因泵房空间位置限制等因素可适当放宽建设条件,并在方案编制环节予以明确。2 基本规定2.1 凡市政给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时,都应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加压泵房。2.2 生活水泵房应单独设置,不宜与消防泵房、集中供热泵房合建;生活加
23、压系统应与消防加压系统和集中供热加压系统分开设置。2.3 二次供水加压方式可选用地下水池+工频加压+高位水箱、地下水池+变频调速加压、无负压等供水模式。2.4 下列区域严禁采用无负压供水:1 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低于 0.2MPa 的区域;2 由于水量不足导致的经常性停水的区域;3 供水干管的供水总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4 供水干管管径偏小的区域。2.5 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时设计部门应有辖区供水分公司出具的当地供水管网基本参数(管径、水压、水量等)资料。2.6 泵房加压设备选型应符合市自来水总公司产品准入要求。3 具体规定3.1 泵房土建要求二次供水增压泵房要单独设置,不得与其它公用设施合用。
24、泵房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且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米。做好水电分离。3.1.1 泵房位置宜靠近用水大户并考虑设备进出方便性。改造工程尽可能利用原有泵房位置,原泵房通风排水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同步列入改造范围。3.1.2 泵房面积一般要求为 40 平方米,长宽不少于 64.5 米,每增加一套设备,相应增加面积 20 平方米,水箱占有位置单独考虑。3.1.3 泵房净高一般不低于 3.5 米。3.1.4 泵房大门应采用双开防盗门,宽度不小于 1.2 米,统一往外开,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颜色为红胡桃色;泵房内有窗户的应加装不锈钢防盗窗,地上泵房要考虑阳光照射,向阳面的窗户要有遮阳设施,以免控
25、制柜内电子原件、电线因阳光照射而老化。3.1.5 泵房内墙、屋顶应粉刷(白色为主) ,墙上无渗、漏痕迹,地上泵房要保证屋顶落水无阻塞、漏水现象;泵房地面以水泥地为主,光滑平整,并统一粉刷中灰色(色号 B02)地面漆。对于改造泵房,若改造前为磁砖的,继续保留,施工中有损坏,尽量修补一致,保证泵房地面协调美观。3.1.6 泵房内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备用插座。3.1.7 泵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应设置通风孔并安装排风扇,设计换气通风时,其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设置集水坑,坑口采用壁厚为 1mm 的不锈钢格栅盖平,并要求安装排污泵和液位浮球开关,单独配控制箱,排污泵
26、可自动、手动运行;室内宜配置湿度、温度仪,如湿度过大,还需配置除湿机。3.1.8 泵房应有减震防噪及保温措施,进、出水管穿墙和楼板处,洞口与管外壁间应填充弹性材料,必要时可在墙面、顶棚加设多孔吸音板及双层门窗等隔音措施。3.2 设备安装要求3.2.1 水泵机组安装一般采用混凝土基础,基础高度应便于水泵安装,不应小于 0.2 米;基础平面要求形状规则、光滑平整,平面尺寸比设备槽钢底座长、宽各加大 0.2 米。设备控制柜要求预留混凝土加槽钢底座 0.3 米,离墙 0.7 米安装。3.2.2 水泵机组布置间距应符合正常检修需要,机组外廓面与墙面间距不小于 0.6 米,相邻机组外廓面间距不小于 0.4
27、 米。3.2.3 泵房设备安装应考虑减震防噪措施,水泵基座与基础之间、水泵与水泵基座之间都应进行隔振处理,隔振原件可采用橡胶隔振垫或弹簧隔振器。3.2.4 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压力表、阀门和静音式止回阀(符合多功能阀安装条件的出水管,可用多功能阀取代止回阀和电动阀门) ,必要时应设置水锤消除装置。3.2.5 成套设备电缆、信号线宜采用桥架方式布设,桥架尺寸不小于 0.150.1 米;如需采用护套管布线的,套管安装应整齐有序。3.2.6 浊度仪、余氯仪应安装在单独的仪表柜内,柜子不应高于1.6 米,安装位置应靠近积水坑,排水管接至积水坑。3.2.7 泵房环境温度:-555,若超出此范围必须采取相应
28、措施;3.2.8泵房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凝露; 大气压力:86kPa106kPa3.2.9泵房供电电源:三相四线,380V38V, 50Hz2.0Hz;3.3 管道及阀门安装要求3.3.1 进出水管道布置应考虑泵房实际情况,做到设计合理、整体美观,应避免在配电柜、生产设备上方通过,若条件限制确需通过的,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3.3.2 进出水管管材选择应综合考虑管道承压及耐腐要求,非特殊情况不使用钢管,一般选择衬塑钢管、不锈钢管等。3.3.3 进出水管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壁板时应设置防水和隔振措施,管道支架应采用隔振支架。3.3.4 泵房内给水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宜装设在便于维修和便于操作
29、的位置。3.3.5 无负压供水设备进水管上必须设置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并在厂家指导下完成安装和调试。3.3.6 减压阀、水位控制阀等阀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3.3.7 泵房内加压管道如有低、中、高分区的应该以色卡附以汉字来区分,低区以绿色标示,中区以白色标示,高区以蓝色标示,更高区以黄色标示;泵房总进水管道及水箱附属管道统一油漆天酞蓝色(色号 B09 ) ,并用白色箭头指示管道走向,直供水管道用原色标示;设备为原色标示,压力容器罐为鲜绿(BG04) 。3.4 水箱安装要求3.4.1 水箱(池)不宜毗邻电气用房,其上方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污水管道等。3.4.2 水箱应选用食
30、品级 S304 不锈钢板制作而成,其焊接材料应与水箱同材质,不锈钢焊缝应进行酸洗钝化等抗氧化处理。矩形水箱壁厚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图集 02S101 要求。3.4.3 水箱基础可采用混凝土条形梁或工字钢,基础高度应不小于 0.5 米,改造泵房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应不小于 0.3 米。3.4.4 水箱外壁与建筑墙面或其它池壁之间的间距应满足装配或维修需要,净距一般不小于 0.6 米;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建筑板底的净空不小于 0.8 米。3.4.5 设置水箱的建筑物内应设有排水坑,排水坑的大小和深度应满足水泵的安装要求,一般采用潜水泵抽水方式。3.4.6 水箱容积40m必须分两格,并能独立工
31、作;水箱容积80m,宜设置两个独立水箱,并联进水,独立工作;水箱高度一般不应超过 3M。当超过 1.5M 时,水箱内外应设置爬梯。水箱内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等,必须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3.4.7 水箱应设置进水管、出水管、泄水管、溢流管和人孔、透气孔。溢流管、透气管应安装微孔过滤器,防止蚊虫、异物进入的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3.4.8 水箱宜设置顶部进水,从旁侧进水时,进水管底应高于水箱溢流管上沿,距离应不小于 0.1 米;水箱出水管管底距水箱底部应不小于 0.1m。水箱进水管与出水管应采取相对方向设置,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3.4.9 水箱溢流管的直径应大于进水管直径;管
32、口上沿距水箱顶部应不小于 0.1 米。泄水管必须设在水箱底部,直径应不小于 0.1 米。水箱(池)底部应有不小于 0.01 的坡度,坡向泄水管。3.4.10 水箱必须设置人孔,圆形人孔直径应不小于 0.7 米,方形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 0.6 米。人孔位置应高出水箱顶面 0.05 米以上;水箱人孔必须设有带锁的密封盖,保护高度应不小于 0.1 米,封盖材质应选不锈钢或铝合金等。3.4.11 低位水箱进水管应安装具有机械和电气双重控制功能的电动蝶阀,控制阀直径与进水管管径相同,由液位控制仪实现自动控制;同时安装两套水力控制浮球阀,一用一备。电动蝶阀和水力控制浮球阀前应安装检修闸阀。3.4.12 高
33、位水箱应安装灵敏有效的液位控制仪,多个水箱供水时还应安装水力控制浮球阀,当采用浮球阀时不应少于两个,且进水管标高应一致。3.4.13 高位水箱设置高度应满足最高层用户的用水水压要求。如受改造条件限制达不到要求时,宜在其入户管上设置管道泵增压,管道泵应设置在居民贸易结算水表后。高位屋顶水箱应设置防雷击装置。3.5 控制与保护要求3.5.1 设备控制应具备就地控制、远程控制及自动控制等多重方式。3.5.2 无负压控制模式应符合市自来水总公司无负压设备产品准入的自控要求。3.5.3 低位水箱供水应实现:当水位达到低水位时应自动停泵,达到超低水位时应自动报警;达到高水位时应自动关闭浮球阀,达到超高水位
34、时应自动关闭进水电动阀并报警。低水位和高水位应与浮球阀控制水位一致;超低水位应与出水管上沿一致,超高水位应与溢流管下沿一致。3.5.4 高位水箱供水应实现:当水位达到高水位时应自动停泵,达到超高水位时应自动报警;达到低水位时应自动启动水泵,达到超低水位时应自动报警。采用多个高位水箱并联平行供水时,应达到任意一个水箱低水位时应自动启动水泵,超低水位时应自动报警;所有水箱达到高水位时自动停泵,任意一个水箱达到超高水位时自动报警。超低水位应与出水管上沿一致,超高水位应与溢流管下沿一致。3.5.5 泵房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在控制柜、水箱等关键部位应当设置摄像探头进行不间断监控,并
35、经同意后纳入小区安保系统中进行统一监控管理。3.5.6 二次供水泵房供电单要有独计量电表。3.5.7 泵房有手机信号,可以实现远程监控功能。3.5.8 必须配置远传压力表、大口径远传水表等水量、水压在线监测仪表,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3.6 其它管理要求3.6.1 为规范泵房管理需要,确保居民安全供水,需在泵房大门安装“泵房重地,闲人免进”的警示牌 及“*小区泵房” ,泵房牌子上有总公司清泉热线电话 96390,尺寸为 25 CM40 CM;在设备厂家的控制柜和配电柜应粘贴“当心触电”安全标志,尺寸为15CM21CM。3.6.2 泵房内墙安装三块制度牌,分别为: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泵房操作规程 、 生活水箱管理制度 。尺寸为 60CM90CM,其中生活水箱管理制度针对泵房内有水箱时安装。3.6.3 泵房内配置二台灭火器放置灭火器专用箱子内,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3.6.4 为保持泵房清洁,应配备扫帚、塑料水桶、畚斗、拖把各一个,毛巾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