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80.10A 22备 案 号 :48653-2016 DB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11/T 657.22015代替 DB11/T 657.22009公 共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第 2 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Public Transportation Signs for Passengers Part 2: Urban Rail Transit2015 - 12 - 30 发布 2016 - 04 - 01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11/T 657.22015目 次前 言 .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2、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一 般 要 求 15 标 志 设 计 35.1 位 置 标 志 35.2 导 向 标 志 85.3 综 合 信 息 标 志 . 115.4 劝 阻 标 志 . 155.5 禁 止 标 志 . 155.6 警 告 标 志 . 175.7 指 令 标 志 . 196 标 志 设 置 . 196.1 位 置 标 志 . 196.2 导 向 标 志 . 196.3 综 合 信 息 标 志 . 206.4 其 他 标 志 . 20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补 充 的 轨 道 交 通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21附 录 B ( 规 范 性 附 录 )
3、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标 志 色 22附 录 C ( 规 范 性 附 录 ) 轨 道 交 通 车 站 出 入 口 编 号 规 则 24附 录 D ( 资 料 性 附 录 ) 轨 道 交 通 典 型 车 站 主 要 客 运 标 志 设 置 示 例 25I DB11/T 657.22015前 言DB11/T 657 公 共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拟 分 为 以 下 部 分 :第 1部 分 : 总 则 ;第 2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第 3部 分 : 公 共 汽 电 车 ;第 4部 分 :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站 ;第 5部 分 : 客 运 枢 纽 ;第 6部 分 : 本 部
4、 分 为 DB11/T 657的 第 2部 分 。 本 部 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部 分 代 替 DB11/T 657.22009 公 共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第 2部 分 : 轨 道 交 通 。 本 部 分 与 DB11/T 657.22009相 比 , 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修 改 了 标 准 名 称 ( 见 封 面 , 2009版 的 封 面 ) ;在 前言 的规 定中 , 删 除了附 录性 质的 陈述 , 增 加了标 准编 制所 依据 的起 草规则 的相 关说 明 (见前 言 , 2009版 的
5、 前 言 )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规定中,删除了DB11/T 657.1已 经 引 用 且 本 部 分 未 特 殊 规 定 的 引 用 文 件 GB 2893、 GB 2894、 GB 5768.3、 GB/T 10001.1、 GB/T 10001.3、 GB 13495、 GB/T 15565( 所 有 部 分 ) 、 GB/T 15566.1、 GB/T 15566.2、 GB/T 15566.3、 GB/T 15566.5、 GB/T 15566.6、 GB/T 15566.7、 GB/T 15566.8、 GB/T 15566.9、 GB/T 15566.10、 GB/T 15608
6、、 GB 15630、 GB 16179, 修 改 了 GB 5655的 编 号 , 增 加 了GB 16899( 见 2, 2009版 的 2) ;在 术 语 和 定 义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付 费 区 、 非 付 费 区 、 自 动 检 票 机 、 宽 通 道 自 动 检 票 机 、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 标 志 的 技 术 要 素 和 标 线 的 技 术 要 素 ( 见 3, 2009版 的 3.1至 3.7)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标 志 系 统 设 置 的 总 体 原 则 ( 见 4.3, 2009版 的 4.2) ;在 一 般 要
7、求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标 志 系 统 信 息 量 的 规 定 ( 见 2009版 的 4.4)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标 志 几 何 形 状 的 规 定 ( 见 2009版 的 4.6)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图 形 符 号 、 颜 色 、 标 志 构 成 要 素 尺 寸 关 系 、 牌 体 长 度 、 牌 体 高 度的 规 定 , 补 充 了 标 志 上 中 英 文 使 用 及 地 面 式 标 志 的 规 定 ( 见 4.4, 2009版 的 4.5、 4.7、 4.8和 4.9)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8、 中 , 删 除 了 标 志 组 合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 2009版 的 4.10)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标 志 设 置 位 置 的 规 定 ( 见 4.5)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乘 客 信 息 系 统 的 规 定 ( 见 4.7)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临 时 标 志 的 规 定 ( 见 4.8) ;在 一 般 要 求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广 告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 4.9)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车 站 位
9、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1)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出 入 口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2, 2009版 的 5.1.1)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安 全 检 查 位 置 标 志 ( 见 5.1.3)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4, 2009版 的 5.1.7)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自 助 售 票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6, 200
10、9版 的 5.1.4)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自 助 检 票 位 置 标 志 ( 见 5.1.9) ;II DB11/T 657.22015在 标志 设计 的规 定中 , 修改 了宽 通道 自助 检票 通行标 志设 计示 例 ( 见5.1 .10, 2009版 的5. 1.10)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排 队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11, 2009版 的 5.1.19和 5.2.13)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并 增 加 了 电 梯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
11、.13, 2009版 的 5.1.11和5.1.12)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无 障 碍 设 施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15)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出 口 标 志 ( 见 2009版 的 5.1.16)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废 物 箱 位 置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1.19, 2009版 的 5.1.18)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车 站 导 向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2.1, 2009版 的 5.2.1) ;在
12、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2.2) ;在 标志 设计 的规 定中 , 修改了 出站 导向 标志 设计 示例, 修改 了出 入口 编号 规 则并移 入附 录 C(见5.2.3和 附 录 C, 2009版 的 5.2.10)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导 向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2.4, 2009版 的 5.2.3)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自 助 售 票 导 向 标 志 ( 见 5.2.5,
13、2009版 的 5.2.2)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电 梯 导 向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2.6)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列 车 运 行 方 向 导 向 标 志 ( 见 2009版 的 5.2.9)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紧 急 出 口 导 向 标 志 ( 见 2009版 的 5.2.11)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交 通 枢 纽 导 向 标 志 ( 见 2009版 的 5.2.12)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北 京 城 市
14、轨 道 交 通 线 网 图 设 计 示 例 ( 见 5.3.3, 2009版 的 5.6.3)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电 梯 信 息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3.5)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列 车 运 行 方 向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3.6, 2009版 的 5.6.6)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车 厢 信 息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3.7)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车 站 空 间 示 意 图 设 计 示 例 ( 见 5.3.8,
15、 2009版 的 5.6.5)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周 边 街 区 导 向 图 设 计 示 例 ( 见 5.3.9, 2009版 的 5.6.7)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出 口 周 边 信 息 标 志 设 计 示 例 ( 见 5.3.10, 2009版 的 5.6.8)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劝 阻 标 志 ( 见 5.4) ;在标志设计的规定中,修改了部分禁止标志设计示例,增加了部分禁止标志(见5.5,2009版的 5.3.2和 5.3.3) ;在 标志 设计 的规 定中 , 修 改了 部分 警
16、告 标志 设 计示例 , 增加 了部 分警 告 标志 , 删 除了 乘梯 注意标 志 ( 见 5.6, 2009版 的 5.4.1、 5.4.2和 5.4.3)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指 令 标 志 ( 见 5.7) ;在 标 志 设 计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 见 2009版 的 5.5) ;在 标 志 设 置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服 务 范 围 及 立 柱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6.1.1) ;在 标 志 设 置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安 全 检
17、 查 位 置 标 志 和 自 助 检 票 位 置 标 志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 6.1.4) ;在 标志 设置 的规 定中 , 增加了 乘车 导向 标志 在非 岛式及 分离 岛式 站台 车站 站厅付 费区 域和 换 乘车 站 换 乘 通 道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 6.2.2) ;在 标志 设置 的规 定中 , 增加了 运营 时间 标志 在换 乘车站 换乘 通道 入口 处设 置的规 定 ( 见6.3 .1) ;在 标志 设置 的规 定中 , 增加了 出口 周边 信息 标志 在端头 式站 厅车 站站 台设 置的规 定 ( 见6.3 .7) ;在 标志 设置 的规 定中 , 增加 了劝
18、阻标 志、 禁止 标志、 警告 标志 、 指 令标 志和疏 散路 线标 志 设 置 的 规 定 ( 见 6.4.1、 6.4.2和 6.4.3) ;在 附 录 的 规 定 中 , 删 除 了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图 形 符 号 ( 见 附 录 A, 2009版 的 附 录 A) ;在 附 录 的 规 定 中 , 增 加 了 部 分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标 志 色 ( 见 附 录 B) ;在 附 录 的 规 定 中 , 修 改 了 轨 道 交 通 典 型 车 站 主 要 客 运 标 志 设 置 示 例 ( 见 附 录 D) 。III DB11/T 657.22015本 部 分 由 北
19、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部 分 由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组 织 实 施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 北 京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地 铁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京 港 地 铁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广 育 德 视 觉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人 和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 : 孙 立 山 、 荣 建 、 魏 中 华 、 张 伟 、 徐 天 宇 、 戴 克 平 、 李 岩 、 蔡 顺 利 、
20、 马 瑞 樯 、 李在 军 、 万 振 军 、 乔 文 锦 、 叶 志 田 、 王 锐 、 李 志 。DB11/T 657.2-2009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DB11/T 657.22009。IV DB11/T 657.22015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 2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1 范围本部分 规定 了城 市轨 道交 通 ( 以下 简称 “轨 道交 通 ”) 客运 标志 的一 般要 求 以及位 置标 志 、 导 向标 志 、 综 合 信 息 标 志 、 劝 阻 标 志 、 禁 止 标 志 、 警 告 标 志 和 指 令 标 志 等 标 志 的 设 计 与 设 置 要 求 。本 部
21、 分 适 用 于 轨 道 交 通 客 运 服 务 设 施 和 场 所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5655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常 用 名 词 术 语GB 5768.1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第 1部 分 : 总 则GB 5768.2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第 2部 分 : 道 路 交 通
22、 标 志GB/T 15566.4 公 共 信 息 导 向 系 统 设 置 原 则 与 要 求 第 4部 分 : 公 共 交 通 车 站GB 16899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GB/T 16900 图 形 符 号 表 示 规 则 总 则GB/T 16903.1 标 志 用 图 形 符 号 表 示 规 则 第 1部 分 :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的 设 计 原 则GB/T 18574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客 运 服 务 标 志GB 50157 地 铁 设 计 规 范DB11/T 657.1 公 共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第 1
23、部 分 : 总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5655、 GB/T 18574、 GB 50157和 DB11/T 657.1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注 : 现 阶 段 部 分 乘 客 对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概 念 及 其 包 含 的 部 分 交 通 工 具 认 知 程 度 不 高 , 而 对 “地 铁 ”概 念 认 知 程 度较高,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在以下部分标志中用“地铁”代指“城市轨道交通”及其包含的各类交通工具。4 一 般 要 求4.1 轨 道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标 志 系 统 ”) 应 规 范 、
24、 简 洁 、 连 续 、 完 整 , 衔 接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系 统 。4.2 标 志 系 统 应 包 括 位 置 标 志 、 导 向 标 志 、 综 合 信 息 标 志 、 劝 阻 标 志 、 禁 止 标 志 、 警 告 标 志 、 指 令 标 志 、 消 防 设 施 标 志 和 疏 散 路 线 标 志 , 其 设 计 与 设 置 应 符 合 GB/T 15566.4、 GB 16899、 GB/T 18574、 GB 50157 和 DB11/T 657.1 的 有 关 规 定 。4.3 标 志 系 统 应 按 乘 客 进 站 、 换 乘 和 出 站 的 流 线 进 行 设
25、 计 。4.4 标 志 系 统 标 志 版 面 设 计 规 定 如 下 :a) 轨 道 交 通 图 形 符 号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DB11/T 657.1和 附 录 A的 有 关 规 定 ;1 DB11/T 657.22015b) 位置标 志和 导向 标志 ( 5.2.1车站导 向标 志除 外 ) 的 衬底 基准色 应使 用蓝 色 (C 100 M60 Y0 K50)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标 志 色 见 附 录 B;c) 标 志 上 使 用 的 文 字 宜 同 时 使 用 中 文 和 英 文 ;d)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尺 寸 关 系 如 图 1、 图 2和 图 3所 示 ;
26、其 他 类 型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尺 寸 关 系 应 根 据 标 志 安装 位 置 的 建 筑 结 构 等 要 素 协 调 设 计 ;图1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尺 寸 关 系 示 例 1 图2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尺 寸 关 系 示 例 2图3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尺 寸 关 系 示 例 3e) 图 1、 图 2和 图 3所 示 三 类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高 度 宜 为 300mm, 当 标 志 安 装 位 置 空 间 较 大 时 可 采 用 350mm或450mm;其他类型标志牌体版面高度应根据标志安装位置的建筑结构等要素协调设计;同一 区 域 内 同 一 类 型 标
27、 志 的 牌 体 版 面 高 度 和 长 度 宜 各 自 保 持 一 致 ;f) 地 面 式 标 志 上 文 字 高 度 可 从 100mm至 800mm范 围 选 取 。4.5 在 客 流 流 线 上 分 流 点 、 合 流 点 和 交 织 点 等 客 流 分 岔 口 处 应 设 置 导 向 标 志 , 标 志 牌 体 版 面 应 垂 直 客流 方 向 。 车 站 内 部 非 封 闭 通 道 传 递 同 一 信 息 的 导 向 标 志 前 后 设 置 间 距 应 小 于 30m。4.6 悬 挂 式 标 志 的 安 装 高 度 应 根 据 标 志 安 装 位 置 的 建 筑 结 构 等 要 素
28、 协 调 安 排 , 标 志 下 边 缘 距 地 面 的 高 度 应 大 于 或 等 于 2.3m。4.7 标 志 内 容 更 换 频 率 高 时 , 宜 采 用 电 子 显 示 屏 作 为 载 体 形 式 , 但 内 容 更 换 频 率 应 保 证 乘 客 正 常 阅 读 需要 。 当 前车 站站 名 、 列 车 运行方 向 、 本 次列 车到 达 时间和 下次 列车 到达 时间 等信息 可通 过乘 客信 息系 统 告 知 乘 客 。4.8 当车站 内服 务设 施临 时变 更使用 功能 或出 现紧 急情 况 ( 如车 站限 流或 封站 ) 时 , 可 设置 临时 标志 ,但 不 应 影 响
29、客 流 通 行 安 全 。4.9 车 站 内 部 广 告 的 设 置 不 应 影 响 标 志 系 统 的 识 别 , 规 定 如 下 :a) 垂 直 于 客 流 流 线 不 应 设 置 广 告 ;b) 轨 道 交 通 客 运 标 志 应 独 立 设 置 , 标 志 平 面 外 边 缘 2m 范 围 内 不 宜 设 置 广 告 。2 DB11/T 657.220155 标 志 设 计5.1 位 置 标 志5.1.1 车 站 位 置 标 志车 站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轨 道 交 通 车 站 的 位 置 , 分 为 框 架 式 和 立 柱 式 两 类 。 框 架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30、志 宜 由 车 站 名 称 和 线 路 名 称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4、 图 5) 。图4 设 置 在 一 般 车 站 的 框 架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示 例图5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的 框 架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示 例立 柱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宜 由 车 站 名 称 、 出 入 口 编 号 、 线 路 名 称 和 运 营 时 间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6、 图 7) 。出 入 口 编 号 规 则 见 附 录 C。 图6 设 置 在 一 般 车 站 的 立 柱 式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7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的 立 柱 式
31、 车 站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2 出 入 口 位 置 标 志出入口 位置 标志 用以 确认 车站出 入口 的位 置, 由车 站名称 、 线 路名 称、 出入 口编号 等组 成 ( 参 见 图8、 图 9) 。3 DB11/T 657.22015图8 设 置 在 一 般 车 站 的 出 入 口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9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的 出 入 口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3 安 全 检 查 位 置 标 志安全检 查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安全 检查 设施 的位 置, 宜由“ 安全 检查 ”图 形符 号、 “行李 检查 ”图 形 符号和 名 称 等组 成 (参
32、见 图10 ) 。 可 根据 不同 安检 等 级单独 设置 “安 全检 查” 图形符 号或 “行 李检 查” 图 形 符 号 。图10 安 全 检 查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4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位 置 标 志乘客服 务中 心位 置标 志用 以确认 乘客 服务 中心 的位 置, 由 “手 续办 理” 图形 符 号和名 称等 组成 ( 参 见 图 11) 。 图11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5 售 票 /补 票 /问 讯 位 置 标 志售 票 /补 票 /问 讯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提 供 人 工 售 票 、 补 票 和 问 讯 服 务 的
33、 位 置 , 由 “票 务 服 务 ”图 形 符 号 、 “问 讯 ”图 形 符 号 和 名 称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12、 图 13) 。图12 售 票 /问 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图13 补 票 /问 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4 DB11/T 657.220155.1.6 自 助 售 票 位 置 标 志自助售 票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自助 售票 设施 的位 置, 由“自 助售 票” 图形 符号 和名称 等组 成 ( 参 见 图14)。图14 自 助 售 票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7 自 助 查 询 位 置 标 志自助查 询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自助 查询 设施 的
34、位 置, 由“自 助查 询” 图形 符号 和名称 等组 成 ( 参 见 图15)。图15 自 助 查 询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8 自 助 充 值 位 置 标 志自助充 值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自助 充值 设施 的位 置, 由“自 助充 值” 图形 符号 和名称 等组 成 ( 参 见 图16)。图16 自 助 充 值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9 自 助 检 票 位 置 标 志自助检 票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自助 检票 设施 的位 置, 由“自 助检 票” 图形 符号 和名称 等组 成 ( 参 见 图17)。图17 自 助 检 票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0 自 助 检
35、 票 通 行 标 志自助检 票通 行标 志用 以指 示自助 检票 设施 的通 行状 态, 分 为自 助检 票通 行、 宽 通道自 助检 票通 行 和 禁止通 行 三 类, 分别 由向 前箭头 符号 、 “无障 碍设 施”图 形 符 号或 叉形 符号 等组成 (参 见图 18至 图2 0) 。图18 自 助 检 票 通 行 标 志 示 例 图19 宽 通 道 自 助 检 票 通 行 标 志 示 例 图20 禁 止 通 行 标 志 示 例5 DB11/T 657.220155.1.11 排 队 位 置 标 志排 队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乘 客 排 队 上 下 车 的 位 置 , 由 箭
36、 头 符 号 和 安 全 线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21) 。 图21 排 队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2 站 台 站 名 标 志站台站 名标 志用 以帮 助乘 客确认 当前 车站 的名 称 , 由当前 车站 名称 、 线路 名 称、 “下 一站 ”字 样和 下 一 站 名 称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22) 。图22 站 台 站 名 标 志 示 例5.1.13 电 梯 位 置 标 志电梯位 置标 志用 以确 认电 梯的位 置, 包括 自动 扶梯 、 自动 人行 道、 升降 梯和 无障碍 专用 升降 梯 , 由相 应 的 电 梯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可 标 注 名
37、 称 ( 参 见 图 23至 图 26) 。图23 自 动 扶 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24 自 动 人 行 道 位 置 标 志 示 例图25 升 降 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26 无 障 碍 专 用 升 降 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4 楼 梯 位 置 标 志楼 梯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楼 梯 的 位 置 , 由 “楼 梯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27) 。图27 楼 梯 位 置 标 志 示 例6 DB11/T 657.220155.1.15 无 障 碍 设 施 位 置 标 志无障碍 设施 位置 标志 用以 确认无 障碍 专用 设施 的
38、位 置, 由 相应 的无 障碍 图形 符号等 组成 (参 见图 28至 图 30) 。图28 无 障 碍 设 施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29 无 障 碍 升 降 平 台 位 置 标 志 示 例图30 爬 楼 车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6 警 务 室 位 置 标 志警 务 室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警 务 室 的 位 置 , 由 “安 全 保 卫 ”图 形 符 号 和 名 称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31) 。图31 警 务 室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7 卫 生 间 位 置 标 志卫生间 位置 标志 用以 确认 卫生间 的位 置 , 由 相应 的 卫生间 图
39、形 符号 等组 成 , 可标注 名称 ( 参见 图32至 图 35) 。图32 卫 生 间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33 无 障 碍 卫 生 间 位 置 标 志 示 例图34 男 卫 生 间 位 置 标 志 示 例 图35 女 卫 生 间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1.18 公 用 电 话 位 置 标 志公 用 电 话 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公 用 电 话 的 位 置 , 由 “公 用 电 话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36) 。图36 公 用 电 话 位 置 标 志 示 例7 DB11/T 657.220155.1.19 废 物 箱 位 置 标 志废 物 箱
40、位 置 标 志 用 以 确 认 废 物 箱 的 位 置 , 由 “废 物 箱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37) 。图37 废 物 箱 位 置 标 志 示 例5.2 导 向 标 志5.2.1 车 站 导 向 标 志车站导 向标 志用 以指 示轨 道交通 车站 的方 向, 由箭 头形状 、 车 站名 称、 线路 名称和 距离 等组 成 。 其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768.1和 GB 5768.2的 有 关 规 定 ,衬 底 基 准 色 宜 使 用 蓝 色 ( C99 M94 Y1 K1) ( 参 见 图 38、 图 39) 。图38 指 示 一 般 车 站 的 车 站
41、导 向 标 志 示 例图39 指 示 换 乘 车 站 的 车 站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2.2 乘 车 导 向 标 志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用 以 指 示 乘 车 的 方 向 , 由 箭 头 符 号 、 列 车 形 状 和 文 字 注 释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40) 。 设 置 在 站 台 、 非 岛 式 及 分 离 岛 式 站 台 车 站 站 厅 付 费 区 域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应 指 示 不 同 列 车 运 行 方 向 ( 参 见 图 41) , 非环 线线 路应 指示 列车 运 行终 点站 , 环 线线 路应指 示列 车运 行下 一站 , 可根 据乘 客实 际
42、需 求 情 况 补充指 示 途 经的 重要 车站 , 如 枢纽 换乘 站等 。 设置 在 换乘 车 站的 乘车 导向 标志 应指示 不同 线路 方向 ( 参 见 图 42至 图 45) 。 当 列 车 形 状 仅 指 示 单 条 线 路 方 向 时 , 其 衬 底 基 准 色 应 使 用 线 路 标 志 色 。图40 设 置 在 车 站 出 入 口 、 通 道 和 站 厅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图41 设 置 在 站 台 、 非 岛 式 及 分 离 岛 式 站 台 车 站 站 厅 付 费 区 域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8 图42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换 乘 通
43、道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DB11/T 657.22015图43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站 台 立 柱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图44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指 示 单 条 线 路 方 向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图45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指 示 多 条 线 路 方 向 的 乘 车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2.3 出 站 导 向 标 志出站导 向标 志用 以指 示车 站行人 出入 口的 方向, 由箭 头符号、 “出 ”字 字样 和出 入口编 号等 组成 ( 参见 图 46、 图 47) , 可 标 注 文 字 注 释 , 如 方 向 、
44、周 边 重 要 道 路 等 。 “出 ”字 字 样 的 衬 底 基 准 色 应 使 用 绿 色(C8 5 M0 Y100 K5) 。图46 出 站 导 向 标 志 示 例 1 图47 出 站 导 向 标 志 示 例 25.2.4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导 向 标 志乘客服 务中 心导 向标 志用 以指示 乘客 服务 中心 的方 向, 由 箭头 符号 、 “手续 办 理” 图 形符 号和 名 称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48) 。 图48 乘 客 服 务 中 心 导 向 标 志 示 例9 DB11/T 657.220155.2.5 自 助 售 票 导 向 标 志自助售 票导 向标 志用 以指
45、 示自助 售票 设施 的方 向, 由箭头 符号 、 “自助 售票 ”图形 符号 和名 称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49) 。图49 自 助 售 票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2.6 电 梯 导 向 标 志电梯导 向标 志用 以指 示电 梯的方 向, 包括 自动 扶梯 、 自动 人行 道、 升降 梯和 无障碍 专用 升降 梯 , 由箭 头 符 号 和 相 应 的 电 梯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50至 图 53) 。图50 自 动 扶 梯 导 向 标 志 示 例 图51 自 动 人 行 道 导 向 标 志 示 例图52 升 降 梯 导 向 标 志 示 例 图53 无 障
46、碍 专 用 升 降 梯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2.7 楼 梯 导 向 标 志楼 梯 导 向 标 志 用 以 指 示 楼 梯 的 方 向 , 由 箭 头 符 号 和 “楼 梯 ”图 形 符 号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54) 。 图54 楼 梯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2.8 无 障 碍 设 施 导 向 标 志无障碍 设施 导向 标志 用以 指示无 障碍 设施 的方 向, 由 箭头符 号和 相应 的“ 无障 碍设施 ”图 形符 号 等组 成 ( 参 见 图 53) 。5.2.9 警 务 室 导 向 标 志警务室 导向 标志 用以 指示 警务室 的方 向 , 由 箭头 符 号、 “安 全
47、保 卫” 图形 符 号和名 称等 组成 ( 参见 图 55) 。图55 警 务 室 导 向 标 志 示 例10 DB11/T 657.220155.2.10 卫 生 间 导 向 标 志卫生间 导向 标志 用以 指示 卫生间 的方 向 , 由 箭头 符 号、 “卫 生间 ”图 形符 号 和名称 等组 成 (参 见图56)。图56 卫 生 间 导 向 标 志 示 例5.3 综 合 信 息 标 志5.3.1 运 营 时 间 标 志运营时 间标 志用 以展 示轨 道交通 线路 的运 营时 间, 由表名 称、 线路 名称 和不 同列车 运行 方向 的 首 末 车 时 间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57
48、、 图 58) 。图57 设 置 在 一 般 车 站 的 运 营 时 间 标 志 示 例 图58 设 置 在 换 乘 车 站 的 运 营 时 间 标 志 示 例5.3.2 公 告 标 志公告标 志用 以展 示与 轨道 交通运 营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和制度 等信 息, 由 图名 称和 公告内 容等 组成 ( 参见 图 59) 。图59 公 告 标 志 示 例5.3.3 北 京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图北 京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图 用 以 展 示 北 京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线 路 信 息 , 由 图 名 称 、 线 路 名 称 和 颜 色 、车 站 名 称
49、 和 指 北 针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60) 。11 DB11/T 657.22015图60 北 京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图 示 例5.3.4 票 务 信 息 标 志票 务 信 息 标 志 用 以 展 示 轨 道 交 通 票 务 信 息 , 由 图 名 称 和 票 价 信 息 等 组 成 。5.3.5 电 梯 信 息 标 志电梯信 息标 志用 以展 示电 梯可到 达楼 层的 服务 设施 信息, 由相 应的 电梯 图形 符号和 文字 注释 、 各 楼 层 名 称 、 “您 在 此 ”和 服 务 设 施 信 息 等 组 成 ( 参 见 图 61、 图 62) 。 图61 升 降 梯 信 息 标 志 示 例 图62 无 障 碍 专 用 升 降 梯 信 息 标 志 示 例5.3.6 列 车 运 行 方 向 标 志列车运 行方 向标 志用 以指 示列车 运行 的方 向, 分为 设置在 站厅 或站 台墙 面或 柱面上 方、 安全 门 上 方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