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WHNYLM/ZD-127-20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带式输送机安全和使用管理,规范带式输送机设备配置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行为,完善各种安全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杜绝事故发生,根据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带 式 输 送 机 是 一 种 靠 摩 擦 来 驱 动 ,由 机 架 、输 送 胶 带 、托 辊 、驱动装置、滚 筒、 张紧装置 组成的连续运输机械。本办法中所指的带式输送机 包 括 矿 井 井 下 运 输 胶 带 机 、地 面 运 输 胶 带 机 ;水 平 和 倾 斜 运 输 胶 带 机 ;普通胶带
2、、阻燃胶 带、 钢丝绳 芯胶带和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第三条 带 式 输 送 机 管 理 遵 循 专 业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责 任 到 人 的 原 则 。第四条 带 式 输 送 机 管 理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对 利 民 公 司 带 式 输 送 机 选 型 、使 用 、维 护 和 安 全 防 护 进 行 全 面 管 理 ,确 定 选 型 基 本 原 则 ,规 范 设 备 配 置 ,制定安全保护设施、使用维护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规范操作和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技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厂一矿。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2第六条 带 式 输 送 机 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包
3、括 机 电 动 力 部 、各 生 产 单 位 区 队 、车 间。第七条 机电动力部职责(一)负责带式输送机的选型、设计和配置统一规范;(二)负责带式输送机设备的全过程综合管理;(三)负责安全运行的检查监督工作;(四)负责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检查工作;(五)负责带式输送机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工作;(六)负责建立大型带式输送机技术档案。第八条 各生产单位职责(一)负责带式输送机安装和使用管理;(二)负责带式输送机大修和日常维护管理;(三)负责带式输送机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四)负责建立带式输送机台帐、技术档案,收集各种技术资料;(五)负责带式输送机各种合格证、煤安证搜集;(六)负责带式输送机到货验收
4、,办理出入库手续;(七)负责带式输送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八)负责制定皮带机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九)负责组织处理带式输送机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第九条 各生产单位区队、车间的职责(一)负责带式输送机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二)负 责 带 式 输 送 机 各 种 安 全 装 置 的 日 常 试 验 和 防 护 设 施 的 日 常 检 查 ;(三)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四)负责制定带式输送机检修方案和措施;3(五)负责对维修工和岗位工的培训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六)负责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七)负责检查、监督岗位工,纠正不安全行为;(八)
5、负责危险源辩识和风险预控管理。第三章 一般要求及管理 规定第十条 防爆场所使用带式输送机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取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岗位 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防爆场所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的抗静电性必须符合MT812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主运输皮带必须要有选型设计计算书,合理确定带宽、带速、小时输送量和功率,进行受力分析和强度校验,减速器必须留有足够的富裕系数。第十三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有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烟 雾保护、防跑偏装置、超温自 动洒水装置和
6、急停开关,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胶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防撕裂装置和速度保护装置,倾斜提升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应安装断带抓捕装置。第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 装设制动装置。4第十五条 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在线监测设备。第十六条 井下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必须有充分照明,地面车间、选煤厂带式输送机走廊采光充足,照明齐全。第十七条 预警信号、输送机保护预警信号、急停闭锁和通讯功能。第十八条 地面带式输送机实现集中控制并具有闭锁就地操作功能,严格按照规定开停车信号,不得以其它任何伪约定方式开车。并且开车前必须发出预警信号,以点动的方式进行。第
7、十九条 前后相互搭接带式输送机之间必须有开停联锁装置,其控制必须灵敏可靠。第二十条 多电机驱动必须要有功率平衡装置。第二十一条 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采用可靠的砼基础进行固定;可移动式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用可靠的砼基础固定,机尾采用地锚进行可靠固定。第二十二条 制动器优先采用滚筒盘式制动器。第二十三条 机头部分必须加装防护网,裸露的机尾必须要有护栏,在运转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或违规使用,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第二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停机前,除设备故障或紧急停机外,必须将胶带上的物料拉空,避免带载启动,严禁短时间内频繁启动。第二十五条 带式输送机安装必须按设计和安装要求进
8、行,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配齐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后方可运行。第二十六条 重要皮带可以考虑安装除铁器,防止铁器损伤皮带。第二十七条 落载点导料槽必须设计合理,固定牢靠。落载搭接必须合理,不得挤压、摩擦下部皮带。5第二十八条 皮带接头可采用机械接头和硫化接头。皮带硫化时严格按照规定搭接长度、搭接方式等硫化工艺进行。第二十九条 地面车间皮带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行人过桥,超过50m时设急停拉线开关。第三十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软启动装置。第三十一条 带式输送机倾角超过15度时,必须设挡矸装置。第三十二条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及时条件必须符合MT820的要求。第四章 保护装置及沿线照明管理第三十三条 井下
9、带式输送机巷道照明设置:带式输送机巷道内每隔30米 装 设 一 盏 照 明 灯 ,机 头 、机 尾 、转 载 点 、配 电 点 处 可 加 密 照 明 灯 数 量 ,保证有充足照明。第三十四条 堆 煤 保 护 设 置 :必 须 装 设 在 卸 载 点 的 正 前 方 的 适 当 位 置 ,避免卸料时物料碰触产生误动作或堆煤埋死滚筒时拒动,优先推荐使用电极方式,不推荐摆杆方式。第三十五条 烟雾保护设置:烟雾保护传感器必须装设在带式输送机驱动部位进风流经过驱动滚筒后上方的适当位置,并与超温自动洒水装置配合,保证胶带打滑或其它原因产生烟雾时能够可靠动作。第三十六条 温 度 保 护 设 置 :温 度
10、传 感 器 必 须 采 用 远 红 外 温 度 传 感 器 ,且 装设 在驱动滚筒适当位置处,利用温度 传 感器探测驱动滚筒表面温度,当 温 度 升 高 至 422时 ,传 感 器 反 馈 信 号 并 停 机 ,同 时 自 动 洒 水 装 置 动 作 。第三十七条 自动洒水装置设置:洒水喷头必须固设在驱动滚筒处,喷嘴正对滚筒表面。洒水管路应装设一套手动旁路,当自动洒水装置出现6故障时,可应急使用。第三十八条 防跑偏保护设置:设在机头部、机尾部、中间各段及带式输送机起伏不平段两侧机架上,以防止胶带跑偏造成撒煤或摩损机架,设置数量可根据带式输送机铺设条件及铺设长度确定。建议每100m设。置一个防跑
11、偏开关,起伏不平段加密。第三十九条 速度保护设置:速度传感器应装设在换向滚筒或胶带上平面,保证 安装可靠、有效、能准确的 测量带 速。第四十条 主提升防撕裂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沿线受料点处,当胶带撕裂时,防撕裂传感器反馈信号停机。有条件的采用基于视频方式防撕裂传感器。第四十一条 急停拉线设置:急停拉线开关必须装设在带式输送机行人侧, 现场 人员能够触及的醒目位置,每隔50m 装设一组急停闭锁开关,急停拉线应采用专用挂钩悬挂在机架纵梁上,急停开关必须固定牢靠。第四十二条 打滑保护设置:速度传感器安装在胶带非工作面。第四十三条 张紧力下降保护:带式输送机配置的张紧装置要严格按
12、带式输送机所需张力进行设置,并达到自动调节功能。第四十四条 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断带保护装置设置:采用电液一体化全断面抓捕器,淘汰机械式抓捕器。第四十五条 投入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保护齐全,且灵敏可靠;急停拉线、堆煤、跑偏保 护装置必须每班试验,烟雾保护每月实验一次,并建 立 试 验 记 录 ,并 由 使 用 单 位 当 班 负 责 人 签 字 认 可 ,存 档 保 存 三 个 月 以 上 。第四十六条 钢丝绳芯胶带必须装设在线监测仪,优先推荐X光在线监测仪。必 须要有专人管理,每班留好记录。第五章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7第四十七条 带 式 输 送 机 的 旋 转 部 位 ,包 括 卸 载 点 、驱
13、动 部 、张 紧 部 、机尾、变坡点及人员通过处必须设置防止人员与转动部相接触的防护网,并采用合适的夹具固定在机架上。第四十八条 带式输送机在起伏巷道安装时各变坡点的曲率半径必须满足带式输送机运行的要求,特殊情况时可在上变坡点坡顶段采用 加 密 托 辊 组 ,在 下 变 坡 点 坡 底 段 加 装 防 止 飘 带 的 可 转 动 的 压 带 缓 冲 装 置,压带缓冲装置必须安装牢固、可靠,并在以上两处加装可靠的防护网,防止带式输送机运行中人员接触。第四十九条 在带式输送机底带高度超过底板2.0米段都必须加装可靠的封闭网,防止运行中的煤块飞落伤人。第五十条 在人员能从底带下方穿越的地方,必须将带
14、式输送机两侧全部用可靠的封闭网封闭,并每隔100米留出人员穿越通道,通道两侧及上方加装封闭的防护网。第五十一条 在带式输送机的卸料点、驱动部、机头架等高度超过2.0米处进行维修检查等工作时,必须设置检修平台,并有可靠的防护装置。第五十二条 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轴心水平线偏下合适位置处加装不少于二道清扫器,沿底带卸载点向后5米处加装不少于一道清扫器、机尾滚筒前加装不少于一道可靠有效的清扫器,清扫器必须加装保险链。第五十三条 联轴器、裸露轴等旋转部位必须装设牢固可靠防护有效的护罩。 第五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各转载点处必须装设坚固可靠挡煤板。第五十五条 顺槽带式输送机局部超过15度时必须有防止块煤下滑伤
15、人的防护装置和措施。8第五十六条 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便于司机操作的醒目位置,并且必须按标准要求设置;带式输送机沿线设消防洒水管路,每50m处设 放水闸门,配50m洒水软管。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五十七条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严禁进行任何维护工作;巡检工不允许用身体任何部位或持器件接触设备旋转部位。第五十八条 巡 检 发 现 异 常 现 象 需 检 查 或 处 理 故 障 时 ,必 须 停 机 闭 锁 ,在有逆止和自动张紧装置的上运带式输送机上工作时,必须将上、下胶带张力完全释放后,制定针对性措施,在设有闭锁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第五十九条 严禁坐、卧或跨越正在运行的带式输送机
16、;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严禁进入防护栏内进行检查、巡检、处理问题、清理杂物等作业。第六十条 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带式输送机上有锚杆、铁器等杂物时,必 须 先 拉 动 皮 带 急 停 ,待 带 式 输 送 机 停 止 ,并 与 机 头 司 机 联 系 停 电 闭 锁 后 ,方可进行清理工作。第六十一条 带式输送机检查、检修时,必须停电闭锁,挂停电工作牌,并有专 人监护,不许约时或无检修人亲自通知开车。第六十二条 带式输送机检修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清理施工现场。第六十三条 顺槽带式输送机在缩机尾时,必须指派专人对机尾周围进行检查、清理。自移机尾必须检查轨道、液压系统、油缸等是否完好、行
17、走轮是否掉道、机尾下是否有杂物等,在确定无误时,方可作业。9第六十四条 检修带式输送机或在带式输送机沿线处理故障时,必须联系(检修人员必须与司机共同确认检修地点、检修内容)司机停机,将主控制器电源断电,挂好警示牌,且有人监护。检修及处理故障的作业人员必须将作业地点就近的闭锁开关闭锁后方可作业。检修完毕后作业人员通知司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第七章 特殊管理第六十五条 钢丝绳芯输送带当接头钢丝芯发生抽动或断股时,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倾角超过8度的上运带式输送机输送带接头钢丝芯发生抽动或断股超过15%时(以输送带内总钢丝芯数计算)必 须立即停止运行更换输送带或重新制作接头;(二)倾角小于8度
18、的上运带式输送机输送带或平巷带式输送机输送带接头钢丝芯发生抽动或断股超过20%时(以皮 带内总钢丝芯数计算)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更换输送带或重新制作接头。第六十六条 钢丝绳芯输送带胶面出现鼓包或接头处出现起皮时,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倾角超过8度的上运输送带鼓包或接头处出现起皮面积达到接头面积的15%时(以一个标准接头面积计算),必 须立即停止运行,更换输送带或重新制作接头;(二)倾角小于8度的上运输送带或平巷输送带鼓包或接头处出现起皮面积达到接头面积的20%时(以一个标准接 头面积计算),必 须立即停止运行更换输送带或重新制作接头;10(三)对PVG、PVC输送带接头穿条不得超出皮带边沿,对
19、于上坡输送带必须每班检查接头;PVG、PVC输送带接头出现10% 的撕裂时必须重新制作接头。第六十七条 钢丝绳芯输送带带面跑偏量不得超过如下规定:带面800mm 40mm带面800-1400mm 60mm带面1600-2200mm 75mm第六十八条 当带式输送机穿过调节风窗、栅栏等易燃材料制成的设施时, 为防止因跑偏与之接触摩擦,在两侧必须装有可转动的防摩擦立辊,立辊必须 分上下胶带同步设置。第六十九条 在煤仓口、溜煤眼及卸料点上口进行检修、检查或其他作业时,必 须用有效的临时防护网盖在煤仓口、溜煤眼及卸料点上口,以防人员掉入,在此上方作业时除满足以上要求还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安全带必须经
20、常准备在现场。第七十条 在任何超过2.0米及以上的高度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第七十一条 带 式 输 送 机 机 道 清 煤 人 员 ,必 须 逆 向 煤 流 方 向 进 行 作 业 。第七十二条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煤,如出现浮煤或大块异物进入滚筒需要处理时,在按第五十八条规定执行后,如果发现输送带张力仍没有完全释放时,必须将距作业点较近的一处输送带接头断开,待张力完全释放后方可进行处理。第七十三条 发 现 溜 煤 眼 堵 仓 或 有 水 时 ,必 须 制 定 安 全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不得盲目作业。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11第七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具备初
21、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并 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七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着装整齐,且领口、袖口、上衣下边必须收紧扎实,自救器、矿灯完好,按 规定佩戴安全帽、毛巾等防护用品。 第七十五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上岗需保持精神饱满,上岗前必须参加班前会,严 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疲劳、 带病上 岗。第七十六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第七十七条 带式输送机各转载点岗位司机在开停设备前必须有正常、可靠的联系信号,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及其闲杂人员后方可发送开机信号。第七十八条 操作带式输送机应精力集中, 发现紧急情况必
22、须立即停机查明情况,在情况不明或事故未排除时严禁开机。第七十九条 每班开机后,先将胶带空转一个循环,检查各部件、接头、 仪表、运行参数等,确认正常后,方可带负载运行。第八十条 运行中信号消失或突然出现不明信号时,必须立即停机,联系各点司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第八十一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八十二条 带式输送机司机当班停机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开关闭锁。第八十三条 带式输送机巡视人员不得穿长大衣进行巡视。12第八十四条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特别是设备异常现象、故障记录。第八十五条 严格执行“点检” 制度, 详细填写点检记录,通过点检发现带式输送机的缺陷,并
23、依此做好预防性检修工作。第九章 考核与奖罚第八十六条 机电动力部定期对各生产单位带式输送机使用情况和安全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考核与奖罚。第八十七条 发生一起主运输断带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区队、车间运输胶带发生断带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元,相关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第八十八条 发生一起倒车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元,相关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第八十九条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不 完 善 ,每 有 一 处 对 事 故 单 位 罚 款 300元 ;安全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每有一处对事故单位罚款100元;缺少
24、保护网和过桥,每有一 处对事故单位罚款100元。第九十条 在线监测不使用,对事故单位罚款300元。第九十一条 没有启车预警、沿线急停闭锁和通讯设施,每有一处对事故单位罚款200元。第九十二条 对岗位工违章行为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一)皮带在运行时清浮煤,一次罚款50元;(二)擅自取掉各种防护装置,一处罚款50元;(三)跨越皮带,不走过桥一次罚款50元;13(四)停机未拉空带(除故障和紧急情况)每次罚款50元;(五)停机开关未闭锁罚款50元;(六)岗上睡觉,每次罚款50元;(七)违章蹬皮带一次罚款50元;(八)皮带跑偏(胶带超过托辊端部200mm )未及时调整,一次罚款100元;(九)跑偏、急停、堆煤保护未每班试验,一次罚款50元;(十)开车未点动,且空转一圈,罚款50元;(十一)检修设备未制定措施,未进行危险源辩识罚款50元;(十二)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元。第十章 附 则第九十三条 本办法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第九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