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恒大地产集团总部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系统内部采购管理,规 范采购申报程序,统一验收标准, 严格控制成本,严明采购纪律,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所需各类资产(含非资产类)以及由集团统一供应给地区公司、酒店集团的全国性材料物资的采购,包括年度采购、单项采购及紧急采购。第三条 工程类材料设备(统供)的采购严格按恒大地产集团2011 年度统一配送材料设备集中招标操作办法执行。二二二 采购原则第四条 严格遵守“谁 使用、谁保管、谁申购 ”的原则。第五条 严格遵守集团采购配送中心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六条 严格遵守“三个三 ”原则。 1、选购三原则:(1)一种
2、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2、定购三原则:(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3、验收三原则:(1)由集团采购配送中心、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2第三章 年度采购第七条 年度采购的定义年度采购是指对有计划、有持续需求的物资采购。第八条 年度采购的范围1、供应给地区公司、酒店集团的全国性材料物资类别按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2、供应给集团总部的办公耗材等物料用品(含非
3、资产类):办公耗材、办公文具、印刷制品、绿化租赁、饮用水、保 洁服务、快 递等。第九条 需求部门/单位确定所申购物资的档次及要求。第十条 采购立项1、全国性材料物资类于每年 1 月 1 日立项。2、申购部门/单位填写立项报告,按权限逐级审批后,交由采购配送中心作为采购立项依据。第十一条 立项报告审批流程1、固定资产(含车辆)(1)10 万元以内(含 10 万元)的固定资产审批流程: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 主管领导审批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意见集团公司领导批示(按照权限)采购配送中心 (2)1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审批流程: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 主管领导审批集团资产管理部
4、门意见招标中心/采购配送中心招 标定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按照权限)。2、低值易耗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 中心/部门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采购配送中心3、办公文具、耗材 类:(1)办公文具立项流程: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月份文具用品申购表”(办公文具限额 10 元/人月)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总裁办汇总审核后按年3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2)耗材类立项流程: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耗材申购表”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办汇总审核集团领导审批总裁办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4、绿化、饮用水、印刷制品、广告制品等的申购及租赁:申购部门/
5、单位填写呈批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办等有关部门汇总审核集团领导审批(按照权限)采购配送 中 心 。第十二条 供应商的征召、资格审查和选择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行业或区域综合实力前十强的品牌或企业;确无相关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2、供应商的征召:(1)材料设备物资年度供应商的定位标准:1)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规模一流、品牌一流;2)一般产品:国内同类档次产品规模十强企业。(2)供给地区公司、酒店集团的全国性材料物资年度供应商或重大单项采购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配送中心发函至征召小组其他成员(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按照“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10 家以上单位密封后
6、提交至采购配送中心。(3)其它年度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配送中心内部分别负责采购、配送质检、合同管理的人员按此原则执行。3、联系函的发放: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独立筛选出初选单位名单, 亲自或指定专人在一个小时内填写加盖公章的联系函并密封寄出,寄出的联系函由采购配送中心建立台帐。 联系函寄出三日后指定专人与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联系,落实供应商投标意向及其详细情况。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1)采购 配 送 中 心 负 责 人 根 据 联 系 情 况 确 定 须 考 察 的 单 位 ,并 组 织 由征 召 小 组 部 门 人 员 所 组 成 的 考 察 小 组 ,必 要 时 邀 请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7、参 加 ,4对 初 选 入 围 单 位 的 规 模 进 行 考 察 ,包 括 职 工 数 量 、厂 房 面 积 、设 备 生 产 能力 、企 业 产 值 等 ,考 察 完 毕 后 ,由 考 察 小 组 组 长 于 2 天 内 填 写 材 料 供 应商 考 察 情 况 表 ;并 向 采 购 配 送 中 心 负 责 人 汇 报 考 察 情 况 。 (2) 采购配送中心负责 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 须约见单位的,其流程参照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征召单位操作细则执行。5、入围供应商的最终选择: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根据联系情况汇报或考察结果确定至少 3 家最终入围供应商名单。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8、1、采购配送中心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3、采购配送中心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并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第十四条 发标、开标、定标1、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向最终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 招标文件的答疑。2、预算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下 (含 100 万 元 )的 开 标 会 须 由 采 购 配 送 中心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人 主 持 ,采 购 主 管 2 人 以 上 、合
9、 同 管 理 人 员 1 人 以 上 、集 团 监 察 室 1 人 以 上 参 加 ,可 根 据 需 要 邀 请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3、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开标会须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主持,采购配送中心采购主管 2 人以上、合同管理人员 1 人、集团合同管理中心、招投标中心、监察室各 1 人以上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4、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的方式,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人员在性价比分析的基础上出具评标意见,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宣布招标无效。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55、采购 配 送 中 心
10、 将 定 标 结 果 ,金 额 500 万 以 下 (含 500 万 )的 由 采 购配 送 中 心 自 行 审 批 ,金 额 500 万 以 上 的 报 集 团 董 事 局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6、全国性材料物资的定标及月度价格上浮的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月度价格下浮的由主管材料的集团公司副总裁审批。第十五条 合同的签订1、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的价格调整的均需签订补充协议。2、立项部门根据定标审批结果,按权限逐级报批购销合同。第十六条 立项部门根据合同进行采购、验收(供应给地区公司的材料设备的验收按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中的验收办法执行)并办理结算手续。第四章 单项采购第十七条 单
11、项采购的定义单项采购是指对单项(批次)申报物资的采购。单项采购适用于供应给集团总部的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家具、服装、购物卡、广告制品、电器、车辆 等采购。 第十八条 单项采购立项同年度采购。第十九条 单项采购工作流程1、询价(1)预算金额 2 万元以下(含 2 万元)的单项采购,由采购配送中心采购主管提交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汇总成竞价表。(2)预算金额 2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单项采购,由采 购配送中心内部分别负责采购、配送质检、合同管理的人员按“ 背靠背”的原则,分别 在网上搜索 5 家以上合格单位,密封提交至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独立筛选出至少三家合
12、格供应商后,由采购主管负责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汇总成竞价表。2、定标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采购的领导主持,3 名采购主管参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进行比价、定标,制作定标审批表并出具评6标意见,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定标;预算金额 2 万元以上的单项采购,采购配送中心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参与询价、定标。3、预算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单项采购,按年度采购方式进行。4、对已经开标定价的 10 万以下(含 10 万)物资(IT 产品除外),一个月内再次申购的,经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后直接按定标价格进行采购。第二十条 采购验收1、立项部门根据采购通知或定标资料,进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并办理结算
13、手续。2、材料物资的验收按验收三原则执行。第五章 紧急采购第二十一条 议标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实施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议标审批权限 :预 算 金 额 20 万 以 下 (含 20 万 元 )的 报 采 购 配 送 中心 负 责 人 审 批 ;预 算 金 额 20 万 元 以 上 的 须 报 主 管 副 总 裁 审 批 ,报 集 团 总裁 审 阅 。2、车 辆 采 购 由 采 购 配 送 中 心 采 购 主 管 、监 察 室 及 总 裁 办 相 关 人 员 共同 到 该 品 牌 的 4S 店 或 总 代 理 询 价 、议 价 。3、议标项目的开标、 评标、定 标参照本制
14、度第十四条执行。第二十二条 现金采购由于特殊原因需用现金采购的项目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现金采购审批权限:预算金额 2 万元以下(含 2 万元)的,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2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报分管采购配送中心的集团副总裁审批;10 万元以上须报集团总裁审批。2、预算金额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的现金采购,必须由需求部门/ 单位 1 人以上,采购配送中心 2 人以上,原则上将 3 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预算金额 10 万元 以7上 的 现 金 采 购 ,必 须 由 需 求 部 门 /单 位 及 采 购 配 送 中 心 、监 察 室 各
15、 派 1 人以 上 ,原 则 上 将 3 家 供 应 商 有 效 报 价 按 权 限 逐 级 审 批 后 进 行 采 购 。第六章 采购纪律第二十三条 预算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发标时须将招标文件提供一份给集团监察室。第二十四条 采购系统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干预采购工作。第二十五条 参与 采 购 工 作 的 各 部 门 独 立 运 作 ,禁 止 相 互 串 通 、干 预 。第二十六条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宴请、 馈赠 ,不得与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第二十七条 所有参与采购过程的人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采购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密、公开。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第二十九条 凡违反采购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第三十条 搜集人员 不得相互串通,一 经发现,一律开除。对搜集工作明显责任心不足,质量较差的,将给予失职问责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集团下属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