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现场定置管理标准1 目的为规范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物料的摆放,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有序,达到高效生产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作业现场的定置管理,仓库、站房等辅助设施应参照执行本管理标准的要求。3 定义与术语3.1 作业现场:一般泛指生产场所,包括作业空间及其相关的场所。公司的作业现场包括在修船舶、码头、坞区、车间、龙门吊场地、胎架区域等。3.2 定置管理:是对物的特定管理,是通过整理、整顿,不断改善作业现场条件,科学的利用作业现场的空间,实现作业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3.3 5S:是指在生产现场中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主要包括
2、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 5 个方面的内容。1)整理:区分要与不要的物品,现场只保留必需的物品。2)整顿:必需品依规定定位、定方法摆放整齐有序,明确标示。3)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4)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实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维持其成果。5)素养:人人按章操作、依规行事,养成良好的习惯。4 管理职责4.1 工程协力商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现场物料的定置摆放及整理、整顿和清扫。4.2 单船总管小组,负责在修船舶作业现场设备、物料的定置策划。4.3 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范围作业现场区域的定置管理。4.4 安全环境部负责公司所有区域定置状况的综合监督管理。5 管
3、理内容及要求5.1 根据用途划分各功能区域时,必须满足相应的要求。5.1.1 界限划分必须明确清晰,用白色实线在地面标识,线宽不小于 10cm。5.1.2 充分考虑安全需求和可操作性。5.1.3 功能区域设置标牌,指定责任人。5.1.4 码头、坞区摆放物品物件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大坞东侧道路中心线以西、大小坞中间道路中心线以东、小坞西侧道路中心线以东、码头道路中心线以北规划为通道,禁止摆放物品物件或长时间停放车辆、高空作业车等;2)上下船物品物件,必须摆放在指定的临时放置区,不得超越定置线,并且及时转运;3)物品物件摆放距离门机轨道线,应保证 50cm 以上的安全间距;4)物品物件摆放要
4、整齐,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5)工具箱在码头坞区较长时间摆放时,箱门必须朝向通道一方。5.2 相对固定的作业现场,责任单位必须设计、制作、张贴定置图。5.2.1 定置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各区域清晰、位置准确、划分有序;2)绘 制 定 置 图 时 , 不 要 受 现 场 现 行 状 态 的 限 制 , 要 做 到 简 明 、 扼 要 、 精炼 、 完 整 , 表 述 要 清 晰 ;3) 定 置 图 上 的 特 殊 部 位 , 如 消 防 器 材 、 安 全 设 施 、 危 险 物 品 摆 放 区 域 等 ,要 有 明 显 醒 目 标 志 ;4) 定 置 图 必 须 有 说 明 栏 , 注 明
5、 各 类 图 例 的 名 称 ;5) 定 置 图 尺 寸 、 规 格 、 标 识 、 图 例 要 统 一 ;6) 现 场 张 贴 的 定 置 图 , 应 满 足 方 便 查 阅 、 不 易 受 损 的 要 求 。5.2.2 区 域 内 设 备 、 设 施 、 工 装 、 工 具 、 产 品 、 材 料 等 规 定 位 置 并 统 一标 识 。5.3 固定设备设施的定置,应合理确定区域,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及物料、材料的摆放场所,同时做出明显的标识。5.3.1 设备设施定置区域,用黄色实线在地面标识,或在设备设施定置区域四个角部位标识,线宽不小于 10cm,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6、1)应将设备设施本身包括活动部件的最大活动区域包括在范围内;2)线宽不小于 10cm;3)设备设施定置线与通道线之间应保持至少 50cm 的距离。5.3.2 物料摆放区域应便于物料的拿取、运输,用白色实线在地面标识,线宽不小于 5cm。5.3.3 操作使用设备设施需用到的小件物品如工具、刀具等,在设备设施上应指定放置的区域,放置在设备设施上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影响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2)便于取用;3)应避免在外力作用上飞出、掉落伤人。5.3.4 设备设施上应设置责任标牌,内容包括相关信息及责任人。5.4 移动设备设施包括车辆、高空作业车、起重设备等,在不使用时应停放在指定区域或位置,停放时必
7、须遵守相应规定。5.4.1 车辆停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之外,不得停放在路口、道路转弯处、门口附近、门机轨道线区域内等;2)不得逆向停车;3)停放地点地面应平整;4)临时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及门机移动;5)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有坡度时在轮胎底下垫好三角塞或其他垫物。5.4.2 高空作业车停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长时间停放应在指定区域,停放时应将车臂缩回;2)停放地点地面应平整;3)临时停放时,不得妨碍现场作业及人员、车辆通行;4)长时间在指定区域停放时,应将车臂起升至 60 度的角度;5)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路、取走钥匙。5.4.3
8、 起重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将吊钩升起 2m 以上高度,小车及大车移至指定位置,切断电源。5.5 作业现场物品物件的定置,应把不同种类的物品物件,分别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时应满足安全、方便的要求和原则。5.5.1 物品物件禁止随意摆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摆放要整齐,平稳可靠;2)批量同种类物品物件的堆放、垛放或码放,必须做到下大上小、上窄下宽而且限高,垛底与垛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 1:2;3)较长物品物件必须平放,而且靠通道一侧要整齐划一,不得超出通道线;4)小件批量物资不宜散放,必须放置在箱子或容器中;5)物品物件的突出、锐边,应避开通道或人员活动场所。5.5.2 易滑动、滚动的物品物件,必须有防止滑动、滚动的措施,其滑动、滚动面不得朝向通道或人员活动场所;5.5.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应远离明火作业区域和人员活动场所。5.5.4 要及时对作业现场的物品物件进行整理整顿,并针对性的处置。1)确认无用的或不用的,应及时清除;2)使用频次较低的,应放置在相对偏僻的区域;3)使用频次较高的,应放置在便于取用、转运的区域。5.6 根据生产所需在不同场所使用的垃圾斗、物料斗、砂箱、砂缸、工具箱、工装器具等,应在其醒目部位设置定置卡片,具体包括责任人、允许放置使用的场所等内容,物流工段在发现其拟放置使用的场所不在卡片标示范围内时,有权拒绝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