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班干部竞选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制定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班干部竞选规定。第二条: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班干部竞选包括班委、团支部、班级会议、宿舍舍长四部分组成。第三条:凡 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均有权参加班干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学校处分并且未撤消者,不得参加竞选。第四条:每位选民在一次选举中有且仅只有一个投票权。第五条:选举采取自愿自觉原则,如被选同学不愿担任班干部,服从以其个人意见。第六条: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班干部竞选所需经费由班费支
2、出。第二章 班干部数量第七条:班委包括班长一人、学习委员一人、生活委员男女各人、文艺委员一人、心理委员一人、体育委员男女各一人。第八条:团支部包括团支书一人、团组织委一人、团宣传委一人。第九条:班级会议包括议长一人、副议长一人、议员十人。第十条:宿舍舍长包括男生六人(分别担任 C 座 604、605、606、608、609、610 宿舍舍长) ,女生四人(分别担任 A 座 434、435、436、437 宿舍舍长) 。第三章 选举办法第十一条:班委竞选采取班长责任制(班长由导员提名候选人,经民意选举产生) ,其他班委成员由民意推举十名候选人,由班长进行差额任命,任命其中七人为班委成员,经班级会
3、议决定,再由导员分配职务。班长由同学直接选举产生,对同学负责;其他班委由班长,对班长负责。第十二条:团支部竞选采取支书责任制(团支书由导员提名候选人,由民意选举产生) ,其他团支部成员由民意推举三名候选人,由团支书进行差额任命,任命其中两人为团支部成员,经班级会议决定,再由导员分配职务。团支书由同学直接选举产生,对同学负责;其他团支部成员由团支书,对团支书负责。第十三条:班级会议成员由各宿舍推荐一人担任(牛敬萱、王严同学选举时临时划归 A 座 437 宿舍) ,班级会议议长、副议长由班级会议议员选举产生,对班级会议负责。第十四条:宿舍舍长由各宿舍内推举产生,舍长产生后,须报班长,经班长同意后并
4、任命后,舍长方可行使起权力。第十五条:任何同学不得担任以上四类中的两类及其以上班干部职务。第四章 选民第十六条: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共有 63 人拥有选民资格,如其中有人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则丧失选民资格,及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章 选举流程第十七条:1、选举产生班级会议议员2、选举产生班长、团支书3、由班级会议推举议长、副议长4、有班长、团支书分别任命班委成员、团支部成员5、推举产生宿舍舍长第六章 班干部职权第十八条:班长是班级最高行政干部,负责班级的日常行政工作,处理并决定班级日常问题和班委成员的任免(需与导员协商) 。班长有切仅只有一次解散班级会议权力。
5、第十九条:学习委员负责班级学风、日常学习问题(收缴作业、领取小蜜蜂、审批教室、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学习方法) 。第二十条: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班费管理、日常花消记录、班费收缴和宿舍卫生(班级日常花消需登记造册,生活委员实行“帐卡密签分离制度” ,及一名生活委员掌握帐本和银行卡密码,另一名生活委员掌握银行卡和帐本记录签字权) 。第二十一条:文艺委员与团宣传委合作负责班级的各种文艺、娱乐、庆祝活动,同时有责任丰富同学的日常课余生活。第二十二条:心理委员负责同同学的日常交流以及班级心理快报制作。第二十三条:体育委员负责协助体育老师完成班级的体育课程(安排同学领取体育器械、协助老师进行体育教学) ,同时敦
6、促同学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同时负责班级参加各种体育活动。第二十四条:团支书是班级最高的党团干部,负责班级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且协助班长完成班级的日常活动,同时有权力任免团支部成员(需与导员协商) 。第二十五条:团组织委负责班级的活动组织工作,协助团支书完成各类教育工作,同时协助班长、团支书完成班级的日常活动。第二十六条:团宣传委与文艺委合作负责班级的宣传工作,以及各种活动,同时协助班长、团支书完成班级的日常活动。第二十七条:班级会议议长、副议长由班级会议产生,对其负责。负责监督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的工作(每两周举行一次班级会议,听取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的工作汇报,同时制定班级条例
7、。班级会议有权对班长、团支书提出意见) 。第二十八条:班级会议议员负责协助议长、副议长监督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的工作。第二十九条:宿舍舍长是宿舍最高行政干部负责处理宿舍内部日常问题,以及同班长、团支书的交流与沟通问题。第七章 补退选第三十条:如班干部在任期内违反校规,并被处分,解除其职务后,班委成员由班长另行从剩余三名候选人中任命;团支部成员由团支书另行从剩余一名候选人中任命;班级会议成员由其所在宿舍另行推举一名同学补充;舍长由宿舍内重选后,提交班长同意。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一律取消其选举权。第三十二条:在新的班干部选举成功之前,前任班干部仍可行使起权力。新任班干部选举成功后,前任班干部需在两天内移交全部权力和记录。第三十三条:选举由前任班长及其领导下的班委会主持。由前任团支书及其领导下的团支部负责监督。全部班干部任期为一年。06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班委会2007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