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舍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创建一个清洁、安全、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二. 范围:所有在厂区宿舍内居住人员.三管理规定:1. 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职)员工住宿,未经核准任何人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2. 宿舍内一切设施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损毁。如人为造成维修费用又无人承担者,维修费用由宿舍人员平摊。3. 公司提供生活用电,空调用电员工自行支付,所在宿舍居住员工平摊,在所住宿舍人员的当月工资中扣除。4. 所有在宿舍入住人员不可在走廊高声喧哗,或是室内大声播放广播、音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5. 严禁异性之间互串宿舍,非管理人员不准在管理人员宿舍留宿
2、。6. 严禁任何人攀爬围墙或阳台,如有意外后果自负。7.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8. 严禁任何人从窗户或阳台向楼下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倒水等,严禁在宿舍内外墙上乱写乱画或乱打孔。9. 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或使用电饭煲,烧水器等高耗电器具,一经发现,行政部将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10. 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如爆竹/炸药/违禁药品/管制刀具等)。11. 严禁将公司工具、办公用品等带入宿舍。12. 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如有遗失后果自负。13. 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14. 如因工作原因需留宿厂外的人员,相关人员须提前写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核后,交行政负责人/经理批准,方可留宿。15. 正常上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擅自返回宿舍(生病请假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16. 严禁打饭菜到宿舍内就餐(经行政部批准的病号除外) 。17. 工程部电工在更换锁时,必须把钥匙全数交到行政部存档。18. 行政部、保安应定时或不定时查房(须有 2 人或以上),如有上述违纪违规现象,立即提报行政部按规定处理。19. 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处以 10-200 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或送治安部门处理。20. 公司其它规定与此规定有冲突时,以此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