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重庆最新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渝府发201358 号重庆胡律师 1522340558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15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
2、积计算,标准为每亩 18000 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38000 元。(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 22000 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二、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制定具体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生效。三、本通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原征地补
3、偿安置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2013 年 1 月 1 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四、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附件:主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人民政 2013 年 7 月 26 日附件主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单位:元/平方米结构类别 房 屋 结 构 补偿标准 钢砼结构 框架(剪力墙)现浇盖 660 砖混结构 砖墙(条石)预制盖 600 砖木结构 砖墙(木板)穿逗瓦盖 480 砖墙(片石)瓦盖 420 砖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90 土墙结构 土墙瓦盖 360 石棉瓦、玻纤瓦盖 330 简易结构 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 120 简易棚房 100 说明:1房屋层高在 2.4 米以下(不含 2.4 米) ,1.5 米以上(含 1.5 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 70%计算补偿。2房屋层高在 1.5 米以下(不含 1.5 米) ,1 米以上(含 1 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3房屋层高在 1 米以下(不含 1 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 20%计算补偿。4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 50%计算。5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