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减少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报废和质量事故,提高各工序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做到奖罚分明,确保质量再上个层次。1.2 本制度适用于铝材事业部(生产)的各工序以及相关的研发部、总工室、客服和销售公司。2、管理制度2.1 挤压工序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报废,挤压班组和质检员共同承担责任,给予1 分/10kg 处罚。2.2 挤压多产报废,班组成员处罚标准 1 分/支,当班质检员处罚 0.5-1 分/支。2.3 时效工序、进炉前必须检查框面是否有碰伤、变形,装框不合理应及时找机台质检员处理,否则按 1 分/10kg 处罚。2.4 试模验收不到位,导致生产时出现批量不合格,检模人员处罚
2、1 分/10kg。时效后发现的,当班质检员一并处罚,发现人员奖励处罚金额的 60%。2.5 中转仓包装分料工序、包装人员应对料的表面质量负责(整框料不分的应对框面的表面质量负责) ,以及对多产问题负责;后续发现表面质量不合格的按 1 分/10kg 处罚,多产的料按 1 分/支处罚。检出挤压工序质量问题,奖励处罚金额的 60%。2.7 预处理工序出现表面质量不合格的按 1 分/10kg 处罚,多产的料按 1 分/支处罚。检出中转仓包装分料工序质量问题,奖励处罚金额的 60%。2.82.9 包装工序造成产品不合格或包装错误,以及合格证错误按 1 分/10kg 处罚,包装工序发现上道工序错误,奖处罚
3、金额的 60%。2.10 仓储工序造成成品报废按每支扣 10 分处罚,发现上道工序不合格奖处罚金额的 60%。2.12 各工序质检员、巡检员造成误判、错判的,同样按 1 分/10kg 处罚,发现文件名称 铝材事业部(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GA-JD-2013版本及修改状态 A/O 生效日期 2013-11 页号 第 1页 共 2页文件名称 铝材事业部(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GA-JD-2013版本及修改状态 A/O 生效日期 2013-11 页号 第 2页 共 2页各工序错误同样奖励处罚金额的 60%。2.13 客户投诉造成退货报废/返修,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报废/返修损失的 10
4、%罚款。2.14 因接单盲目、对产品了解不详细、新产品新工艺未按规定评审、设计不当、技术数字标注存在问题、造成客户投诉退货报废/返修,给予相关责任人按退货报废/返修损失价值的 10%处罚。2.15 上下工序数量(支数)交接错误,接收单位未发现的,由接收单位承担报废损失,并对责任人给予报废损失价值的 10%的处罚。如接收单位发现上工序错误的,对上工序责任人给予报废损失价值的 10%的处罚,对接收单位奖励处罚金额的 60%。2.16 凡各工序出现批量不合格品,对应的车间带班和主任未发现者,按报废损失价值的 10%扣罚。2.17 凡因各岗位质检员巡检员判断失误,造成的不合格按报废损失价值的 5%扣罚质检处长。2.18 QE 每天将不合格品报废统计及奖罚情况 OA 上报给相关人员。3、本制度正在运行,最终解释权归属铝材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