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中对混凝土养护时间的归纳混凝土的养护时间规定:1、大体积混凝土保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 (P114)2、对于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混凝土终凝前(通常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812h 内) ,开始进行自然养护。 (P124 )3、混凝土采用覆盖浇水养护时间:对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对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矿物掺合料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P124)4、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P147) 。5、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混凝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 14d 的湿润养护。 (P123)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P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