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为规范教师住宿行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特制定希望小学教师宿舍管理制度,要求全体住宿教师切实遵守希望小学教师宿舍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学校管理。1学校总务处总体规划教师宿舍,分配给审请且批准的教师使用。教师宿舍一经确定,住宿教师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住宿,如不再需要住宿需向总务请示,正常退宿。2住宿教师要保持室内整洁。要每天打扫宿舍,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角无蛛网,无乱涂乱画,不乱钉,不乱拉线,不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3住宿教师要爱护公物。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自然破损
2、的由学校维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觉赔偿。4在宿舍内严禁做出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学习秩序的行为。不得惹事生非、寻衅滋事、擅自留宿外来人员、酗酒、赌博等。5保持室外包干区的整洁卫生,不准在楼梯间堆放任何东西,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6教师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热的快” 、空 调等大功率电器具,宿舍内 严禁点蜡烛。7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8注意防火,防水、防电,严禁偷电、偷水。凡在宿舍凡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9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并按规定时间缴纳水费、电费等,不得拖欠和拒付。10住宿教师应相互尊敬,相互关心,相互团结,和睦相处,并互相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大营希望小学201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