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凤冈县安监局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一、凤冈县安监局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简介(一)基本情况一是行政编制 9 人,其中行政在职 14 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2 人,在职 2 人,实有在岗人员 15 人;二是事业人员编制 14 人,其中事业编制 13 人,工勤人员编制 1 人,实有事业编制 11 人,工勤人员 0 人;已退休事业人员 1 人,事业工勤人员 1 人;(二)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
2、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起草、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规定、规章、办法和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2业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
3、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组织实施国家、地方发布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
4、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3(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制度,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审查工作。(十二)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
5、、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开采设计方案的监督执行和管理、负责煤炭准入资格、煤炭生产许可、煤炭经营资格、矿长资格的审核和管理,负责煤炭行业培训管理;参与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煤炭建设和生产行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宣传工作。(十三)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凤冈县安监局二、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一)收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965405.76
6、元,比上年增加820753.64 元增长比为 2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拨款 860000 元比上年减少 3932300 元,减少的原因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和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减少。(二)支出预算41.支出总体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 3965405.76 元。比上年 7936952.12 元减少 3971546.36 元增比减少 50%。原因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和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减少。本年度支出预算3965405.76 元,其中基本支出 3105405.76 元。工资福利支出2,548,870.48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28,223.28 元,对个人和庭的补助
7、支出(住房公积金)228,312.00 元;项目支出 860000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00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000 元。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 年预算公用经费 328223.28 元比上年增加经费136408.09 元增长 41.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工会费、电费等。公用经费具体安排如下:(其中办公费10000 元、印刷费 5000 元、水费 5000 元、电费 10000 元、邮电费 20000 元、差旅费 40000 元、会议费 5000 元、培训费12611.64 元、公务接待经费 40000 元、工会经费 12611.64 元、公务用车运行
8、维护费 60000 元、其他交通费 108000 元;),(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51.96 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项目支出。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162.52 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之用。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17,879.28 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其他各项财政事务支出。54.住房保障支出 228,312.00 元,主要是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住房增量补贴和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四)项目支出基本情况经费安排项目支出 860000 元,主要项
9、目如下: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监控平台经费 210000 元(其中维修维护费 150000 元,网络邮电费 60000 元);2、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监控平台办公经费 50000 元,其中办公费30000 元、电费 20000 元;3、县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经费192000 元,其中办公费 110000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 元、劳务费 20000 元;4、省市对县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公务接待经费 40000 元;5、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经费:168000 元,其中办公费 50000 元、伙食补助费 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0 元、差旅费 20000 元、咨询费
10、 20000 元、印刷费 8000 元、会议费 20000 元;6、县安全文化建设经费 150000 元,其中办公费:40000 元、印刷费 20000元、差旅费 20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0 元邮电费20000 元、伙食补助费 30000 元。7、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经费 50000 元。三、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16 年初预算“三公 ”经费 130000 元,其中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80000 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50000 元; 2017 年凤冈县安监局“ 三公” 经费公共 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00000 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0000 元,
11、增减变化比率减少623.0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三公经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 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60000 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 元,增减变化比率减少 2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公务购车费 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40000 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0000 元,增减变化比率减少 2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支出打紧,按照无公函不予接待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政府性采购情况说明本单位 2
12、017 年未安排政府性采购,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采购预算表以空表公开。 (政府采购要据实填列,有数据的单位必须填列,要有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五、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7(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
13、取得的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 拨款结转和结余资 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
14、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8(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十五)“三公 ”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