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O12 年上海市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2 年 全 国 成 人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 2012 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
2、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普通高校不得设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招生形式。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 2012 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
3、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二、招生计划各成人高校应按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线上生源数量、考生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招生院校所在省市高招办同意,并全部实行网上调整。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4、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5.2013 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6.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7.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
5、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二)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四、报名方式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一)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8 月 10 日 15:0019 日 24: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 或 )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意向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院校志愿信息不得更改。2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8 月 24 日至 27 日进行现场确认,
6、确认时间每天 8:30-16:30(具体时间以招生高校公布的为准)。第一志愿报考本市成人高校的考生直接到第一志愿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外省市成人高校的考生到黄浦区高招办(凤阳路 186 号,确认时间:8:30-16: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缴费手续等,招生院校核验考生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证书。逾期不再办理。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各招生院
7、校和有关区(县)高招办要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网上报名时,招生院校要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二)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负责,第一志愿为外省市院校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黄浦区高招办负责。在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三)报考数据汇总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考场由区(县)高招办统一按排。五、志愿填报(一)今年志
8、愿分 2 次填报,方式都为网上填报。(二)首次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意向志愿”。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三)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
9、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六、考试科目(一)高起本统考科目: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二)高起专统考科目: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进行专业加试,招生院校专业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三)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
10、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四)成人高校
11、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3 日、14 日。(五)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七、录取原则(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分为远程网和局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 11 月下旬开始,12 月下旬结束。(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
12、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
13、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四)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自定录取标准的,应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方案为准。(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
14、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 20 分。(六)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八、录取照顾政策(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
15、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 3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1获得区、县级以
16、上(含区、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获得市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区、县、局级“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市优秀团干部、团员,市“园丁奖”称号获得者等市级单项先进。8获区、县、局级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行政奖励优秀者。9少数民族考生。10年满 2
17、5 周岁以上人员(198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市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 号文附件 2)的要求,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
18、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实施办法 12 月份公布。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政策加分办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将原始证件或证明交
19、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验,并填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2 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9 月 30 日前,招生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表格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九、能力考试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沪教委学20031号文的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将能力考试作为招生院校的一门选考科目,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得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在高起专补填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十、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
20、或弄虚作假、及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十一、报名考试收费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 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 号)规定,报名费每生 14 元,考试费每科 26 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 4 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 3 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 3 科。十二、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参加成人高校招生
21、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招生院校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规考生信息将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发布,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是为了倡导和促进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十三、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各招生院校、区县高招办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防范招生考试违纪舞弊
22、行为的发生。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招生考试环境。十四、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组成由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名、考试、阅卷、登分、成绩处理、录取等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各招生院校也要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招生院校、区(县)高招办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