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传统国际贸易方式,第一节 经销、代理和寄售一、经销经销(Distribution)是指进口商(经销商)与出口商(供货商)达成协议,承担在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指定商品的一种贸易方式。,(一)依据经销权限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我国通常称为包销(Exclusive Sales),是指出口商通过签订协议给国外销售商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区经营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的专营权利。这种专营权是指专卖权和专买权。 一般经销,又称定销。即出口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寻找几家经销商来经销同类商品,经销商也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二)经销的特点 在经销的条件下
2、,经销商和出口商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出口商根据经销协议供货,而经销人则根据经销协议购货,在经营中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它与单边逐笔销售不同的是,双方当事人除签订买卖合同外,还要事先签订经销协议,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使买卖双方确立一种较为稳固的购销关系。,因此,采用包销方式,通过专营权的给予,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的目的,并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病。但另一方面,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可能使出口商的经营活动受到不利的影响或者出现包而不销的情况。此外,包销商还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三)经销协议采用经
3、销方式,出口人与经销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由经销协议所确定的。,二、代理(Agency)(一)代理的含义与性质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代理人(Agent)是作为委托人(Principal )的国外代表,他和委托人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国际贸易中的销售代理,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揽生产、签订合同或办理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代理同包销的性质不同。前已述及包销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包销方式下,由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而销售代理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因不是买卖关系,故销售代理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
4、(二)代理的种类1. 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表。他除了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享分代理的佣金。2. 独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内,由他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通常,除非协议另有约定,一般也可允许委托人直接向指定的代理地区的买主进行交易。但凡委托人直接与指定代理地区的买主达成交易的,仍然向独家代理计付佣金。3. 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佣金代理支
5、付佣金。,(三)代理协议1. 协议双方当事人2. 指定的代理商品3. 指定的代理地区4. 授予代理的权利。如独家代理协议,通常要规定提供专营的条款。5. 协议有效期及中止条款。按照国际市场的一般习惯做法,代理协议即可以定期,也可以是不定期。定期的1-5年。如不规定期限的话,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规定,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中止协议。6. 代理人佣金条款。包括下列内容:代理人有权索取佣金的时间、佣金率、计佣的基础以及偿付佣金方法等。,三、寄售 (一)寄售的概念和性质寄售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
6、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寄售业务是按寄售人和代销人签订的寄售协议进行的。寄售协议与买卖合同有别,寄售协议中的双方当事人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和受托的关系。但寄售协议属于信托合同性质。寄售业务的代销人介于委托人与实际买方之间。代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当地购货人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本人与本人的关系,如当地购货人不履行合同,代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二)寄售的特点1. 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2. 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能根据寄售人
7、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售出之前仍属寄售人。3. 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4.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采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销售,即当货物尚地运输途中,由代销人寻找买方出售。,(三)寄售的利弊(一)寄售的优点1. 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拥有货物的所有权。2. 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有利于促进成交。3. 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二)寄售的缺点1. 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多,而且增加出口人的资金负担,不利于其资金周转。2. 寄
8、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为缓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时,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第二节 招投标与拍卖一、招投标招标投标常用在国际政府机构、国营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器材或设备的交易中,而更多地用于国际承包工程。(一)招标与投标的含义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买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投标的行为。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买方)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投标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二)招标的主要方式1.
9、 国际竞争性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邀请几个乃至几十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通过多数投标人竞争,选择其中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人达成交易,它属于竞卖的方式。2. 谈判招标。又叫议标, 它是非公开的,是一种非竞争性的招标。这种招标由招标人物色几家客商直接进行合同谈判,谈判成功,交易达成。它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招标方式。3. 两段招标。两段招标是指无限竞争招标和有限竞争招标的综合方式,采用此类方式时,则是先用公开招标,再用选择性招标,分两段进行。,(三)招标与投标的特点招标与投标同进口贸易的一般做法不同。采用这种方式,双方当事人不必经过交易磋商,也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而是由各投标人应邀同时采取一次递
10、价的办法,而投标人能否中标,主要取决于投标时的递价是否有竞争力。因此,采用这种方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招标人则处于较主动的地位。招标与投标业务是一种竞卖方式,一般来说,卖方竞争对于买方是有利的,使他对于供货来源可有较多的比较和选择。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买方还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进所需物资。这也是招标投标方式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广泛运用的原因之一。,(三)招标抽以标业务的基本程序1.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等。2. 投标。当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前,先须做许多准备工作,其中,包括编制投标资格审查表,分析招标文件,寻找投标担保单位等。投标人一旦决定参加投标
11、,就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和填报投标文件。招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函。最后,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逾期失效。3. 开标、评标与决标。招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寄来的投标书中所列的标价予以公开唱标,使全体 投标人了解最高标价以及最低标价。开标后,有些可以当场决定由谁中标,有的还要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评标。参加评标的人员原则上要坚持评标工作的准确性、公开性和保密性。评标后中决标,最终选定中标人。,4. 中标签约。中标是从若干投标人中选定交易对象,中标即为得标。中标者必须与招标人签约,否则保证金予以没收。但为了确保中标人签约后履约, 招标人仍
12、然要求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保证函。此外,根据国际招标惯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不能选定中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拒绝 全部投标,这种行为称为拒绝投标。,二、拍卖拍卖(Auction)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交易方式,在今天的国际贸易中仍被采用。通过拍卖成交的商品通常是品质难以标准化、或按传统习惯以拍卖出售的商品,如裘皮、茶叶、烟草、羊毛、木材、水果以及古玩和艺术品等。(一)拍卖的概念拍卖是由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贸易方式。,(二)拍卖的特点1、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
13、2、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3、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三)拍卖的出价方法1. 增价拍卖也称淘汰式拍卖。拍卖时,由拍卖人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然后由竞买者相继叫价,竞相加价,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价格时,则用击槌动作表示竞买结束,将这批商品卖给最后出价最高的人。在拍卖人击槌前,竞买者可以撤销出价。2.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这种方法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减低叫价,直到有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以接受的价格,表示买进为止。3.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
14、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较,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四)拍卖的一般程序1. 准备阶段。参加拍卖的货主先要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存入仓库。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参加拍卖的买主到仓库查看货物,有些还可抽取样品。查看货物的目的,是按质论价。2. 正式拍卖。拍卖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始,并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从法律上讲,拍卖过程中也包含有发盘和接受两个环节。买方喊价相当于发盘,主持人落槌则属于接受。按照拍卖业务的惯例,在主持人的木槌落下之前,买主可以撤回其出价,这类似于一般买卖活动中,发盘人在受盘人表示接受前撤销其发盘。,同样,货主在货物出售前也可以撤回要拍卖的货物。如果竞买者喊出的
15、最高价仍低于货主所拟定的最低可接受价,货主无法接受,他可以要求主持人不敲木槌,将货物撤下来。3. 成交与交货。拍卖以其特有的方式成交后,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即交给买方一份成交确认书,由买方填写并签字,表明交易正式达成。在买方付清货款后,买方凭拍卖行开出的栈单或提货单到指定的仓库提货。提货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第三节 展销会,参加展览会是企业最重要的营销方式之一,也是企业开辟新市场的首选方式。一、展览会的作用所谓展览会,就是在固定或一系列的地点、特定的日期和期限里,通过展示达到产品、服务、信息交流的集会。其中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展览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宣传产品和服务(二)了解市场
16、(三)扩大销售,二、中国主要的展览会中国的展览会很多,这里只介绍几个主要的展览会:(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迄今已有近五十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四)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三、企业如何利用展会在展会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企业经常会面对诸多各种形式传达的的展会信息。企业应该如何做出选择呢?(一)确定目标企业参加展览会的目标可分成:基本目标、产品目标、价格目标、宣传目标、销售
17、目标。企业应该根据其产品的特点、企业的特点确定其参展目标。(二)选择展览会1展览会性质。2展览会组织者的能力。3参加展览的费用。4展览会举办的时机。5展览会的地点。,(三)参加展览会企业在展览会中的表现是决定企业参展成败的一个决定因素。主要包括展位的选择、展台的布置、展品的选择以及展示方式、展台的人员配备、洽谈环境以及展览会期间的相关活动。(四)参展后续工作参展后续工作包括参展总结、客户关系管理等,这些工作是企业参展活动的延续,也对参展的最后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美国的两项调查表明,如果在展览会闭幕后继续与新建立关系的客户联系,企业的销售额可以增加2/3。美国著名展览专家艾伦.可诺派奇博士建议,参展商应考虑将预算的15%到20%用于后续工作,并在备展时就计划后续工作,而不是在展览会闭幕后才考虑这项工作。参展的后续工作主要有:对参展效果的评估,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客户关系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