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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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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由 yym747 贡献doc 文档可能在 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 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概述第一节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 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 凭借政治权力 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 偿取得 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它的定义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理解: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

2、 职能的物质基础 物质基础。 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 国 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 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 税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三性: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

3、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强制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我国的税种分类方式主要有: 1.按征税对象分类 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 流转税类、 按征税对象分类 流转税类 所得税类、财产税类、 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税类和行为税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 。

4、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等) 。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 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工商税类、 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工商税类 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 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

5、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 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 具体包括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工商税收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 分配、 消费的各个领域, 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税收工具。 占税收总额超过 90%以上。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 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 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 主要是指进出口 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6、。 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 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 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 中央税、 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中央税 共享税。 共享税。 (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 关税 和消费税。 和消费税。 (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房

7、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 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 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增值税、 如增值税 增值税、 印花税、资源税等。补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资源税等。补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 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从价税、 计税标准不同 从价税 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 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如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8、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 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 的影响,税负水平较为固定,计算简便如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 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单位税额 (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 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如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 准 征税对 象 流转税 类 所得税

9、类 财产税 类 资源税 类 行为税 类 征收管 理的分 工体系 关税类 收征收 权限和 收入支 配权限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地 方共享 税 工商税 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 税、印花税 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 征收的进口税 关税、消费税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类型 代表税种计税标 准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

10、 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 啤酒、黄酒 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不用区分粮食白酒和薯类 白酒)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 即税收法律制度,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 国家与纳税 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 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成部分。 (1)税法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机构 (2)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 配关系。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依

11、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保障。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 筑范畴。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 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功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针对某一具体税种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 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 增值税 共和国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国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

12、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个人所得税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 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 。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 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 可分为国内税法、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 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

13、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 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 税收法律、 税法法律级次 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法规、 性文件。 性文件(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个人所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税法 、 企业所得税等。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由国务院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营业税暂行条例 、 个人所得税法 国务院 实施条例等。 (3)税收规章办法 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具

14、体实施办 法、规程等。包括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税 收地方规章。如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 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是对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它在税收工作领域中数量最多、法 律效力最低。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务部门规章,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税收规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务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务部门规章 范性文件。 范性文件。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

15、素(11 项)不同的书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 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 各级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 政机关和海关。 政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 ) 、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客体,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征税对象是区 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

16、 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 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的征税的广度 体现的征税的广度, 体现的征税的广度 不同税目的税率及征免规定也不尽相同。 制定税目的目的有两个:(1)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2)制定不同的税率。 税目制定方法:(1)列举法;(2)概括法。 5.税率 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反 映了征税的深度。 映了征税的深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累进税

17、率) 。 累进税率) 。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17%等;营业税基本税率 3%、5%等;企业所得税 25%等。 比例税率包括三种: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 ,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 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等。 定额税率分为以下几种: 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 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地区差别、分类分级和幅度相结合的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 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采

18、用地区差别的 幅度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一般多 在收益课税中使用,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 税率四种形式。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采用的累进税率形式只有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 累进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 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 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交纳的税款。例如目前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应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

19、执行 5%至 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 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 税率计算征税。 6.计税依据(税基)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 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一般有三种: (1)从价计征。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 数的税种都采取从价计征。 如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作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中的大部分应税消 费品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计税金额 (2)从量计

20、征。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 单位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 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计税数量(3)复合计征。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等。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 单位适用税额 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计税数量 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 7.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按照纳 税环节的多少分为两类: (1)一次课征制: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消费税。 (2)多次课征制:税种需要在

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纳税期限一般分为: 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9.纳税地点 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一般实行属地管辖,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10.减免税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体现了税收的统 一性和必要的灵活性。 (1)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类型: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性减税免税、扶持发 展性减税免税。 (2)起征点 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

22、到起征点的不征 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 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 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 分征税。 分征税。 【提示】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 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纳税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违反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实际履行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的税务机关 等,因违反税

23、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主要税种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和个人 单位和个 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流转税。 增值额 流转税 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 销售货物 征税对象:增值额 增值额2.分类 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 分。

24、(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 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增值税类型) 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我国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 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 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 增值税的纳税人, 可以分 经营规模 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 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概念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 务资料的增

25、值税纳税人。 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 万元以下的; 生产的 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的;非生产的 (3)特殊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

26、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 效凭证核算。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 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概念 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 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 纳税人。 纳税人 (2)特殊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7、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个体户的个人) 、非企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个体户的个人) 、非企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 、 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外,纳税 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销售额 标准以 下 标准以 下 标准以 不健全或不 健全 可以申请成为一般 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7% 不可抵 不可使用 会计制度 不健全 认定 小规模

28、纳税人 税 率 3% 不可抵 扣 进项税 增值税发 票 不可使用上 标准以 上认定 健全 一般纳税人 17%扣 可抵扣 可使用(3)其他规定 一般纳税人审批权限: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期限:收到申请认定表之日 审批权限: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期限: 审批权限 起 30 内。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 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税务机关预计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的,暂定为一般纳税人 暂定为一般纳税人; 暂定为一般纳税人 全部销售免税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全部销售免税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

29、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 1 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增值税税率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17%大多数一般纳税人 2.低税率:13% 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 税率 销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 2.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税) 。 价外税)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13%)或(1+17%) 含

30、税销售额 ) )3.进项税额 (1)由销售方收取和缴纳,由购买方支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另外计算,就是 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2) 关于运费: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根据运费结算单据 (普 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 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 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非代垫运费) ,可按 7%的 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购买或者销售免税货 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3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 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销售额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五)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原则,确认收入就发生纳税义务,结合会计基础权责 发生制去理解。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 天; (3)赊销和

32、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 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以支付手续费的 发出代销货物满 天的当天; 方式委托他人代销商品)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 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移送的当天。 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

33、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 1 个季度。 (1)1 个月或 1 个季度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2)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3) 纳税人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 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 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 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 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 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 报关

34、地海关申报纳税。 报关地海关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 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 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特定的消费品 特定的环节 2.2008 年 11 月 5 日通过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 ,于 2009 年 1 月 1 日(与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时间)起施行。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 境内从事生产、 生产、 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消费税 单位和个人, 境内 生产 委托加工及进口 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

35、。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14 个)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子目) 、酒及酒精(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 他酒和酒精等子目) 、化妆品(主要针对彩妆,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 、贵重 (主要针对彩妆,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 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客车等 子目) 、汽车轮胎、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在 10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游艇、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成品 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2.消费税税率 (1)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和复合计

36、征三种形式。 比例税率:对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 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税率:卷烟、白酒 (2)最高税率的应用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 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最高税率征收。(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 销售额 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 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 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销售额的确定: 其他价外费用,均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含增

37、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销售量的确认 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 量。 实行从量定额计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采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复合计税。复合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销售

38、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1)以外购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 连续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应按当 连续生产 当 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 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 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销售的 时间相同。

39、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自产自用的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 委托加工的 天; (4)纳税人进口的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进口的 2.纳税期限(与增值税基本相同)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不

40、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1)1 个月或 1 季度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2)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 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3)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 3.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 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款; 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

41、费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非加工修理修配)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提供应税劳务(非加工修理修配)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提供应税劳务 ) 、 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种货物劳务税。 营业税是种流转 不动产 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 税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1)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2)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

42、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 3%;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 5%; 娱乐业的税率为 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2.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 3.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补贴、违约金

43、、滞 纳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注意】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 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 凡是价外费用 额。4.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 应当退还已缴纳 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5.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若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除后的 价款为营业额;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 6.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 按

44、下列顺序 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 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 3.纳税地点实行属地征收管理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 (2)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应当向其土地

45、所在地或不动产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提供其他劳务,或者是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的应向其机 构所在地或者住所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 【注意】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1.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 25%; 基本税率为 ; (1)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

46、的所得,税率为 20%; (2)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 (3)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提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1)货币形式收入 (2)非货币形式收入 2.不征税收入不是企业营利性活

47、动带来的收益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 12 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 (4)损失; (5)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

48、)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 罚款、罚金,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 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 除。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

49、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自公历 日止。 (2)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 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4)企业交纳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 (5)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 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各类应税所得 各类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各类应税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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