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气象观测站制氢用氢管理办法(试行)一 、总则第一条为 加 强 高 空 气 象 观 测 站 制 氢 用 氢 的 管 理 , 规 范 制 氢 用 氢工 作 流 程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二条本 办 法 适 用 于 高 空 气 象 观 测 站 水 电 解 制 氢 、 氢 气 储 存 、氢 气 瓶 充 装 、 氢 气 瓶 运 输 、 高 空 气 象 观 测 业 务 用 氢 等 。 二 、高 空 气 象 观 测 制 氢 用 氢 人 员第三条从 事 水 电 解 制 氢 操 作 人 员 , 须 进 行 水 电 解 制 氢 相 关 知 识和 操 作 技 能 的 培 训 , 了 解 水 电 解
2、制 氢 设 备 的 基 本 原 理 、 结 构 和 性能 ,掌 握 制 氢 用 氢 安 全 操 作 技 术 。 上 岗 前 须 按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术 监 察 规 程 ( TSG R0004) 的 要 求 取 得 国 家 认 可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人 员 证书。 第四条各 级 气 象 部 门 应 当 对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特 种 设 备 安全 教 育 和 培 训 , 保 证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具 备 必 要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作 业知 识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在 作 业 中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特 种
3、 设 备 的 操 作规 程和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第五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制氢用氢人员应当按照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的要求,持有高空气象观测岗位证书上岗。 第六条 制氢用氢人员、设备保障维修人员上岗时必须配备防静电服装、防静电鞋、防碱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第七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制氢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相关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运行和维护制氢设备。 三、 制氢设施和场地安全 第八条 水电解制氢室的设计必须符合 高空气象台站水电解制氢建设要求和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所有设计和建设文件、图纸、设备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应当作为台站档案保存。 第九条 新建制氢室、储
4、氢室、充球室,应当符合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站制(储、用)氢的要求。 第十条 探空平衡器、工作台面、储氢设施、汇流排等应具备良好的接地和防静电设施,其接地电阻应小于 4。每年定期检查一次防静电接地的有效性,确保接地牢固可靠。 第十一条 储氢罐安全阀排气管、充球排气管等氢气出口处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第十二条 制氢室、储氢室、储存氢气瓶的房间必须安装氢气泄漏监测系统,监测设备在氢气泄漏时能够以声、光、手机短信等方式报警。 第十三条 制氢用氢场地内,严禁烟火。四、 水电解制氢设备安装 第十四条 制氢设备在安装前,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向高空气象观测站移交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
5、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储氢罐等压力容器生产厂家应当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之 5.1 条(4)款规定,向高空气象观测站提供安装图样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所有仪表、安全阀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第十五条 水电解制氢设备的储氢罐等压力容器在安装前,生产厂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在施工前须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等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六条 水电解制氢设备(包括储氢罐等压力容器)的安装,按照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七条 水电解制氢设备的储氢罐等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
6、0 日内,高空气象观测站应当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登记标志,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八条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水电解制氢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组织对制氢设施、场地、人员资质、防雷和防静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五、 制氢生产过程安全控制 第十九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制氢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措施或预案,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张贴上墙。 第二十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制氢用氢设备
7、自查,将日常使用、定期检验、维修和定期自查情况填写到相应的记录表中(见附件二) 。自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对易损、易老化部件要定期更换。自查要由两个以上制氢员或至少一个以上用氢人员一起进行。 第二十一条 压力容器(储氢罐、充装气瓶、化学制氢缸)应当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第 7条的要求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二条 氢气纯度分析仪器、报警仪表、安全阀等仪器仪表应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第二十三条 制氢用氢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按制氢用氢突发事件处理措施或预案立即采取措施。 第二十四条 省、
8、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制氢用氢业务自查、互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要求组织所辖高空气象观测站制氢设备的大修和更新.六、 氢气储存及运输 第二十五条 使用气瓶充装氢气须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方可从事氢气充装活动。 第二十六条 气瓶的储存应当符合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储存氢气的房间(场所)要满足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 气瓶的运输要由具备道路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 第二十八条 搬运储氢瓶时应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避免暴晒,不得与易
9、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一起运输或存放。充满氢气的气瓶不得在城市的繁华市区白天运输或在人员密集地方停靠。 七、 高空气象观测站用氢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的用氢场所应划定安全区域,制作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安全区域。 第三十条 高空气象观测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设备,禁止穿化纤工作服、绝缘鞋、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涉氢场所。制氢用氢人员在工作前应通过触摸接地体等方式释放人体和衣服上的静电。第三十一条 使用储氢瓶的台站要有消除气瓶静电的措施,气瓶立放时要有防倾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气瓶。瓶体、阀门和连接气瓶或储氢罐的管道等不能沾附油脂或其它可燃物。 第三十二条 储氢
10、室、充球室等用氢场所不得存放可燃物。室内外应配备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轻便消防器材,室内设置消防、清洗用水。冬季制氢室内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冻结。 八、 制氢用氢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三条 制氢用氢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在制氢用氢和业务值班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工作制度,严防制氢用氢中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四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须制订制氢用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处理流程。 第三十五条 高空气象观测站领导要加强制氢用氢知识学习,了解制氢用氢业务流程,提高对制氢用氢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在制氢用氢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要靠前指挥。 第三
11、十六条 在制氢用氢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制氢用氢人员要严格按照预案和流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出现突发事件需要进行抢修或抢险时,抢修或抢险人员须着防静电服装,携带防爆设备和工具,严禁烟火。第三十八条 严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对储氢罐、氢气管路进行切割、击打、拆卸等作业。压力表为零且检验其没有气体排出时,可以进行拆卸作业。 第三十九条 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 首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上报。 (二)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检查电路是否断开,关闭储氢罐、气路、阀门等。无法关闭时,等待其自然排空,再进行下一步检查、抢险。 (三) 发生操作人员被电解液烧伤时,应当迅速关
12、闭制氢配电箱电源,按正常程序泄压,并迅速进行自救,用大量清水冲洗,烧伤严重时迅速拨打 120 急救。 (四) 发生人员触电时,应尽力进行自救。其他人员应严格按断电、人工呼吸、拨打 120 急救的顺序处置。 (五) 充球过程中发生氢气燃烧时,值班员应迅速关闭氢气阀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无法实施灭火时,退出灌球室等火熄灭后,再检查管路,重新灌球。当无法关闭氢气阀门时,退出灌球室,相关人员迅速撤离,并拨打 119。 (六) 充球过程中发生爆炸时,应尽力进行自救并设法关闭氢气阀门,迅速撤离现场。其他人员应迅速按切断气源、人员搜救、拨打 120 急救的顺序处置,如果发
13、生难以处置的火灾,应迅速拨打 119。 (七) 电解槽体或输气管路发生燃烧,应迅速采取切断气源、断电措施进行处理,尽力进行自救。其他人员应严格按切断气源、断电、人员搜救、拨打 120 急救的顺序迅速处置,如果发生难以处置的火灾,应迅速拨打 119。不宜采取扑灭的办法灭火,以防止扑灭后的氢气和空气混合产生其它严重问题。 (八) 储氢罐管路发生燃烧,应通知人员迅速撤离,拨打119。 (九) 储氢罐发生爆炸,尽力进行自救。其他人员应严格按拨打 119、人员搜救、拨打 120 急救的顺序处置。不能采取扑灭的办法灭火,应该隔离人员(30 米以外)等氢气燃尽,火自然熄灭后再进行处置。 (十) 发生制氢室倒
14、塌或房顶预制板断落情况,采取断电、隔离人员进入、人员搜救、拨打 120急救的顺序处置;其它可燃物起火,应迅速用房间内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必要时拨打 119。发生难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拨打 119。 九、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附件一 水电解制氢用氢安全操作流程和要求 水电解制氢用氢安全操作流程包括五部分,分别为:水电解制氢设备开机操作流程、水电解制氢设备运行安全工作流程、水电解制氢设备关机操作流程、水电解制氢生产设备维护要求和充灌气球操作流程和要求。 一、 水电解制氢设备开机操作流程
15、 包括开机前对室内外环境、水电管线、制氢设备和压力表等巡视检查等。 (一) 巡视 在总电源没有接通的情况下巡视,察看制氢室内外有无可疑易燃物品;门窗是否完好;自来水和循环水箱无滴漏;三相电源有无断路、缺相等;电缆连接有无松动;压力管路连接是否完好;储氢罐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漏气现象;电解槽体、储气罐排污阀、制氢主机各部件有无漏液;整流控制器有无杂物;旋转电位器是否在最低位置;机柜内有无烧焦痕迹;电解槽上方的球阀是否保持常开状态。 (二) 检查 检查氢放空阀、氧放空阀和压力报警阀是否打开;检查氢分析阀、氢储存阀和充灌气球的阀门是否关闭。电解槽液位是否合适,如果液位过低应打开加水泵补水。补水时
16、,制氢员应密切观察液位变化,不得离开。 (三) 开机 接通整流器电源,指示灯应亮,关闭减压阀,打开增压阀,慢慢旋转电位器升高电压(不得超过 70V) ,观察控制压力表和工作压力表使制氢主机压力升高到所需压力后关闭增压阀(不得超过 1.0MPa) 。 (四) 测量 打开氧分析阀和氢分析仪,测量电解槽体各小室电压并记录,各小室电压应平均分布,各小室电压示值上下不能超过 0.5V。查看氢分析仪显示并记录数值,不得大于 1.2。记录氢分析仪显示后可以关闭氧分析阀和氢分析仪。 (五) 储气 打开氢储存阀、关闭氢放空阀。查看氢和氧液位平衡情况(压力差150mm 水柱) ,电解槽体温度变化情况。填写水电解制
17、氢工作值班记录表。 二、 水电解制氢设备运行安全工作流程 制氢设备开机后处于制氢状态下的操作要求。主要有巡视、检查等。 (一) 巡视 制氢室内外环境情况,如果附近发生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情应及时停止制氢工作。 (二) 检查 定时检查水电解制氢设备开机运行期间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查三相交流电控制设备是否发热;整流器电源输出电压、电流是否正常;电解槽温度是否正常;电解槽液位、氢氧液位是否平衡;控制压力和工作压力是否正常;氢分析仪示值、储气罐压力变化是否正常。 (三) 观察 观察氧气排空是否正常;氢气有没有泄漏;加水箱内有无气泡;氢气泄漏监测设备是否报警;电解槽温度升高到规定值时(一般 7883)冷却水循
18、环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果没有冷却水循环设备则需人工控制自来水进行冷却。 (四)有关要求 制氢设备运行过程中每日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检查。保持制氢室内的环境温度不低于 0,保持制氢设备和压力管路干燥清洁,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下维修和拆卸电解槽各部件和压力管路。 三、 水电解制氢设备关机操作流程 制氢人员须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关机操作: (一) 关机 慢慢旋转整流电源电位器降低电压到最小,关闭整流器电源,关闭三相交流电源,关闭氢储存阀,打开增压阀,打开氢放空阀,稍微打开一点减压阀,观察控制压力表和工作压力表使制氢主机压力慢慢减压到零(减压过程中保持氢和氧液位压力差150mm 水柱)。 (二) 检查 检查各储
19、氢罐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电接点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制氢主机各部件、三相交流电源开关设备和整流电源有无异常。 (三) 关闭自来水、通风、采光设备。 (四) 进行室内外安全检查。 四、 水电解制氢生产设备维护 要求对制氢设备定时进行检查,定期对其清洁维护,确保制氢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一)每天检查 SQ 型氢分析仪干燥筒内硼酸和硅胶,发现变色应及时更换。 (二)每半月检查压力报警、温度报警、电接点压力表能否正常工作。氢气泄漏监测设备是否能正常报警。必要时进行维修调整。 (三)每月进行一次压力管路的气密性检查。包括制氢主机、氢输送管路、储氢罐周边管路、充球管路和阀门。气密性检查后应及时对设备和管路进
20、行清洁维护,电解槽体上不得有尘土、白色碱液及痕迹。 (四)每月清洗一次制氢主机碱液过滤器,新安装或刚大修完的制氢主机应半月清洗一次。 (五)每月清洁一次电源整流器,电源整流器内部用吹尘器对元器件、电路板等进行清洁处理。 (六)每半年或一年更换压力平衡阀膜片。同时也可以根据使用程度定期检查更换,切不可等损坏了再换。如果发现制氢机工作时压力不断上升,检查增压阀没有内漏时,应该检查压力平衡阀膜片是否损坏。 (七)每半年对电解液浓度进行一次检查,使用比重计测量电解液浓度。使用氢氧化钠的浓度为 253%,使用氢氧化钾的浓度为 303%。 每年打开储氢罐排污阀至少一次,将储氢罐内积水放出。 (九)每年对制
21、氢机槽体进行清洗,根据电解液清洁情况决定是否更换电解液。 (十)每年对 SQ 型氢分析仪检定或校准。五、 充灌气球操作流程 在日常值班充灌气球过程中,要对室内外环境巡视、检查储氢设备等。 (一) 巡视 包括制(储)氢室和充球室内外有无可疑易燃物品,有无可能产生明火的物品,安全线内有无车辆和无关人员,周围有无烧焦痕迹、异常的声响或气味等。 (二) 检查 检查氢气泄漏监测设备是否报警;连接探空平衡器和充球金属台的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检查调整探空平衡器砝码的重量;检查使用中的气瓶是否稳固,其接地线有无断开,减压阀有无松动。 (三) 充球 用氢时应使用放电球、接地金属导体等方法释放出人体静电后,将气球与探空平衡器连接,打开充球阀门充气。保持安全充气速度,避免产生静电。充球到三分之一举力时,关闭充气阀门,检查气球是否漏气,确认没有漏气再继续充灌气球。 (四)要求 1. 充灌气球时,用氢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随时观察充气情况,不得远离充球场所。在充球场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气瓶或其它金属物。当天气比较干燥时,应在充球场所地上洒水以消除静电。用氢人员应检查并记录压力表灌球前后数值。 2制(储)氢室、充球场地应保持通风顺畅,涉及用氢时,用氢人员不得远离工作场所,应当注意设备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