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声明:本表所报送的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章)A13085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编号:一、基本情况(由支付人填写)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纳税识别号地址或住所付汇银行 付汇账号境内支付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名称 所属国家或 地区地址 境内外机构 是否关联境外收款人 收汇银行 收汇帐号合同名称 所得项目 类型 合同号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 币种已付金额 币种本次付汇金额 币种 付汇日期合同执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声明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案人签名或盖章:二、告知事项本表仅适用
2、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以上付汇金额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或做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备案人,一份留存税务机关。3.对外支付项目仅有交易凭证或协议的, “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相关凭证或协议的名称, “合同号”一栏可不填。4.所得项目类型:1.支付股息、红利;2.利息;3.特许权使用费;4.股权转让收益;5.财产转让收益;6.不动产租金;7. 其他征预提所得税的所得;8.机构场所的营业利润(建筑、安装、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咨询、设计、认证等取得的所得) ;9.境内机构办理境内外汇划转,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利润或资本公积金等再投资、增资;10. 其他(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项目,如个人劳务,个人不动产租金等;11. 境外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