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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校《仪礼》兼采今古文的三原则——合理的原则、符合规范的原则和存古字的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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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玄校仪礼兼采今古文的三原则合理的原则、符合规范的原则和存古字的原则第 36 卷第 5 期V01.36NO.5郑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ZHENGZHOUUNIVERSITY2003 年 9 月Sep.2003郑玄校仪礼兼采今古文的三原则合理的原则,符合规范的原则和存古字的原则杨天宇(郑州大学历史与考古系.河南郑州 450052)摘要:仪礼在汉代有今古文之分.郑玄在给仪礼 作注时,也对今古文异文作了校勘,或从今文,或从古文,而“皆逐义强者 “.至于郑玄兼采今古文究竟遵循哪些原则 ,如何“逐义强者“,则尚无人做过专门的研究.笔者通过尽索仪礼全书中郑玄从今,从古的字例,加以分析研

2、究,从中归纳出郑玄取舍今古文的五项原则.本文着重分析其中的三项原则,即“合理的原则“,“符合规范的原则“ 和“存古字的原则 “.关键词:郑玄;仪礼;兼采今古文;合理;符合规范 ;存古字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0018204(2003)05012205仪礼在汉代有今古文之分.今文者,汉初高堂生所传十七篇是也.古文者,出于孔壁,汉书?艺文志所载礼古经五十六篇是也.郑玄在给仪礼作注时,凡遇今古文异文,都要作一番校勘,或从今文,或从古文.从今文,则必于注中注明古文该字作某;从古文,则必于注中注明今文该字作某,即所谓“ 从今文则注内叠出古文,从古文则注内叠出今文“ 也1(P14

3、2).后汉书?儒林传日:“( 郑玄)本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故为郑氏学.“ 唐贾公彦日:“ 仪礼之内,(郑玄) 或从今,或从古,皆逐义强者.“这种评价是正确的 .对于郑玄校仪礼兼采今古文的问题,前人多有研究,专门的着作不下十数种,如段玉裁的仪礼汉读考(1 卷,止于士冠礼),陈光煦的仪礼汉读考(17 卷,在段玉裁书基础上完成),宋世荦的仪礼今古文疏证(2卷),徐养原的仪礼今古文异同疏证(5 卷).胡承珙的$45L 今古文疏义 (17 卷),等等.但这些着作主要是对某字郑玄何以必从今文或何以必从古文,及其所从之是非作个案分析,至于郑玄从今,从古究竟遵循哪些原则,或者说郑玄在其兼采今古

4、文时究竟如何“取义长者 “而“逐义强者“,则尚无人作过分析研究.故本人不揣浅陋,尽索仪礼全书中郑玄从今,从古之字例,加以分析归纳,从而勾稽出郑玄校仪礼取舍今古文异文的五原则.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就其中的三项原则略作考述,以就教于学者同仁.非敢自谓得之,意在抛砖引玉而已.又本文所录仪礼经文及郑玄注文,皆据中华书局 1980 年影印阮校十三经注疏本,注疏本偶有讹误,则予以订TF一合理的原则郑玄取舍今古文异文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看何者用之于此经最为合理.所谓合理,包括合于礼制,合于经义,合于文理,合于情理或事理.等等.合理者郑玄即择而从之,反之则于注中叠之而不用.兹举例以明之.一,据礼制以决所从.是

5、否符合礼制.是郑玄判断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郑玄于今古文异文,皆收稿日期:2003 一 10I7作者简介:杨天宇(I943 一 ),安徽省安庆市人,郑州大学历史与考古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郑玄三礼注研究(OOBZS001).I,见仪礼 ?士冠礼“布席于门中,阗西阀外“下贾公彦 疏.?122?择其合于礼制者从之.此例甚多,兹举二例.(一)据礼制以决从今文 .如士昏礼:“赞尔黍.“ 郑注 :“古文黍作稷 .“案胡承珙云:“此经云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清酱,注:皆食,食黍也.是郑意此昏礼尔敦惟尔黍,而不及稷.下文三饭卒食注云: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礼成也.此可知不必遍

6、食黍稷矣.且黍重于稷,下文妇馈舅姑有黍无稷,故此尔敦不及稷.古文作稷,郑所不用.“2(卷二)是谓郑意依礼当尔黍,而不当尔稷,故不从古文.(二)据礼制以决从古文 .如丧服:“疏衰裳,齐,牡麻垤,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郑注:“今文无冠布缨.“ 案贾疏 日:“此章疏衰已下,与前章不殊,唯期 一字与前三年(案谓三年丧) 有异.今不直言其异,而具列之者,以其此一期与前三年悬绝,恐服制亦多不同,故须重列七服者也(案七服,谓此经所列衰,裳,!至,缨,杖,带,屦七者).“疏又云:“此注 从经古文,有冠布缨为正也.“胡承珙云:“ 疏义甚明 .既须重列七服,不应无冠布缨,故郑从古文.“2(卷十一)案无

7、“ 冠布缨“,则齐衰期丧(即齐衰一年丧) 之服制不备,不符合丧礼,故郑不从今文.二,据经义以决所从.今古文之二字,何字用之于此最合经义,亦即最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如士昏礼:“ 于是与始饭之错 .“郑注:“始饭,谓舅姑.错者,媵俊舅余,御俊姑余.古文始为姑.“案始饭,谓舅姑先所食之饭,故郑注日“始饭 ,谓舅姑“. 上文记妇馈舅姑,舅姑所食之余,先由妇俊,然后彻于房中,由媵,御俊.媵,御俊时,如注说,是“媵俊舅余,御俊姑余“, 故经言 “错 “,即交错而悛之意.若如古文作“姑 “,是媵 ,御皆食姑之余 ,则无所谓 “错“矣,与经义不合,故郑不从.三,据文意以决所从.文意,谓仪礼的行文之意,今古文

8、之二字,合于文意即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如士冠礼:“礼于阼.“ 郑注:“今文礼作醴.“贾疏日:“ 郑不从今文者,以其言醴则不兼于醮,言礼则兼醴 ,醮二法故也 .“案据士冠礼,行冠礼有用醴和用酒二法.冠礼的正礼用醴;然亦有用酒者,用酒之法就叫做醮,即所谓“若不醴则醮,用酒“. 用醴则醴于阼,即在阼阶上向冠者进醴;用酒则醮于阼,即在阼阶上向冠者进酒.此二法皆谓之“礼冠者“. 因为礼冠者都是在阼阶上进行的,故日“ 礼于阼“. 是言 “礼“则可兼用醴和用酒二法,即贾疏所谓“ 言 礼 则兼醴,醮二法“也.如据今文改“ 礼“为“醴 “,则不得兼二法,不合于文意 ,故郑从古文不从今文.四,据文理以决所从.是

9、否符合文理,包括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语法,是否符合古代的语言习惯,等等.今古文之二字,符合文理即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此例亦较多,兹举二例.(一)据文理以决从今文 .如士相见礼:“主人对日: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郑注:“古文日某将走见“.案贾疏云 :“上已云某也固辞不得命,于下不须云 某,于文便.古文更云某将走见,文叠 ,故不从也.“ 是谓古文重“某“ 字,辞复,不合于文理,故从今文而不从古文.(二)据文理以决从古文 .如乡饮酒礼:“( 举觯者二人)皆进,荐西奠之,宾辞,坐取觯以兴.“郑注:“今文日 宾受.“ 案注谓此经“宾辞“ 二字,今文作“宾受 “.胡承珙云 :“经荐西奠之下宾辞,

10、然后坐取觯. 若今文作 宾受,坐取觯以兴.贝 4 不辞矣.此节是无由以宾受 二字连文.“2(卷四)案经既言举觯者“荐西奠之 “,即将觯放置在荐西 ,而非授之于宾之手,则下即不得言“宾受 “,且如今文宾既受之矣,而下又云“( 宾)坐取觯以兴 “,是前后矛盾,文理不通,即胡氏所谓“不辞“, 故郑不从今文 .五,据文例以决所从.一书有一书的行文习惯.即所谓文例.今古文之异文,符合仪礼之文例者即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此例亦甚多,兹举二例.(一)据文例以决从今文 .如有司:“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郑注:“ 古文日东楹之东.“是谓古文“东楹 “下有“之“字.案此经上文云 :“主人东楹东,北面拜至.“又云

11、 :“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又云:“尸西楹西,北面拜洗.主人东楹东,北面奠爵答拜.“又云:“主人东楹东,北面拜送爵.“此经下文又云:“尸降筵,北面于西楹西坐奠爵,拜,执爵以兴.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又云:“ 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受爵.尸西楹西北面答拜.“是皆云 “东楹东“,无作“东楹之东“ 者.故胡培翠云:“ 郑以前后多云东楹东, 与西楹西 相对为文 ,故从今文,不从古文.“3(卷三十九)(二)据文例以决从古文 .如士丧礼:“筮者东面抽上鞍,兼执之.“郑注:“ 今文无兼.“案士冠礼云:“筮人执笑抽上鞍兼执之.进受命于主人.“ 又少牢馈食礼云:“史朝服,左执筮,右抽上鞍,兼与筮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

12、.“胡承珙云:“ 郑以士冠,少牢决此当有兼字,故从古文.“2(卷十二)是据士冠礼与少牢馈食礼之文例,皆作“兼执“, 而今文则无“兼“ 字 ,故郑不从.?123?六,据情理以决所从.合情理即为合理,故郑于今古文之异文,择其合于情理者从之.如士昏礼?记:“(主人)对日:某得以为昏姻之故 ,不敢固辞.敢不从!“郑注:“不言外,亦弥亲之辞.古文日外昏姻.“ 案上文 “主人 (女父)对日:某以得为外昏姻之数“,而此处则言 “某得以为昏姻之故“,不再言“外 “,表示与男家的亲密关系更进了一层,故注云“不言外,亦弥亲之辞 “.若如古文有 “外“字,是女父仍以“ 外亲 “自居 ,则与“弥亲“之情理不合矣,故郑

13、不从古文.七,据事理以决所从.符合事理即为合理,故郑于今古文异文,择其符合事理者从之.如聘礼:“陈皮北首.“郑注 :“古文日陈币北首.“胡培翠云:“郑不从古文者,下云北首, 皮可言首,币不得言首也.“E3(卷十六)案皮谓兽皮 ,有首尾之分,故言“ 北首“. 币则帛也,无首尾之分 ,不得言“ 北首“,此事理之显然,故郑不从古文.八,据上下文以决所从.如今古文之二字皆可用,但从上下文看,某字用之于此更为适合,亦即更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如既夕礼:“主人之史请读贝冒,执笄从.“郑注:“ 古文笄皆为笑.“胡承珙云:“上文云书贝冒于方,书遣于策.此读 J 几冒即书于方者也 .笄所以释数,必执笄者,物有多

14、寡,宜知其数也.笑乃策字之别.(胡氏自注:“ 颜氏家训云:简策字竹下施柬,末代隶书似杞宋之宋,亦有竹下遂为夹者.易?释文 云:策,本作笑 .“)古文笄为笑者,笄本筹策之物,故亦可为策.郑嫌于书遣之策,故从今文.“E2(卷十三)是谓笄,笑二字皆可用 ,然因嫌与上文“ 书遣于策( 笑)“( 即遣策)字复,易使人误以为是执所书遣策以从,故郑不从古文笑字.九,据行文语气以决所从.行文语气,当符合语法,符合常人语言习惯,凡符合此二者即为合理,郑即择而从之.如聘礼? 记 :“如馈食之礼.“郑注:“如少牢馈食之礼今文无 之.“案无“之“ 字,义虽不异,然行文语气则似过促,故郑不从.仪礼有少牢馈食礼,彼为篇名

15、,文尚简洁,故“礼“ 前无“之 “字 (武威汉简本此篇名只作 少牢,更简). 此记为叙事,语尚舒缓,以符合常人语气,故以有“之“ 字为胜.且仪礼中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公食大夫礼,特牲馈食礼及少牢馈食礼,其经文开篇首句述其礼皆于“礼“ 前加“之“字,而大射篇之首句则述作“大射之仪 “,是皆以篇名尚简,而叙述语尚舒缓故也.胡承珙云:“案此及上负右房而立,郑君皆审定字句,决择所从,其不苟有如此?124?者.“E2(卷十八)二符合规范的原则郑玄对于仪礼今古文异文的取舍,还考虑何字符合用字之规范,而择其符合规范者从之,或依规范划一其字.这也有多种情况,兹举例说明之.一,从正体字不从俗字.今古文之

16、二字,一为正体字,一为俗字,则郑从其正体而不从俗字,以俗字乃民间流传之异体字,不合于规范故也.如士丧礼“ 设决丽于擘“. 郑注:“古文擘作抗.“案说文:“擘 ,手晕也 .“段注 :“俗作抗.左传涉佗浚卫侯之手及碗,非古字也.“E4(手部)又墨子?大取:“ 断指以存 .“毕沅注:“晕,此挽字正文.“5(P243)是擎乃字之正体,碗则后起俗字,故郑不从.二,从正体字不从其异体字.今古文之二字,为正体字,一为异体字,则郑从正体字而不从其异体.如特牲馈食礼:“主妇视值,爨于西堂下.“ 郑注:“炊黍稷日僖.古文僖作糟,周礼作馔.“ 案周礼亦古文.说文:“僖,酒食也,从食,喜声.诗日:可以馈僖. 僬,僖或

17、从巴 .糟,馆或从米.“是糟,倮皆僖之异体字.郑从字之正体馆,而不从其异体糟.三,二字音义同今古文亦互作则划一其字.有今古文之二字虽形异而音义皆同者,则郑据规范之字形划一其字.如士昏礼:“蓝南上.“ 郑注:“今文蓝当作饼.“案胡承珙校此注文云:“当字疑衍.“Ez(卷二)胡校是也 .又案蓝的本字作越,是越的隶变.垃,饼二字古不同音:越是蓝母,阳部;饼是帮母,耕部.然帮蓝旁纽,耕阳对转,音亦可通.又越,饼义同,说文:“越,饼也.“饼 ,越也.“二字互训.故越,饼二字古通用.仪礼中蓝(垃),饼二字今古文亦互作.如此经古文作蓝,有司“雍人合执二俎,陈于羊俎西,蓝“,郑注:“ 古文蓝皆作饼.“是今文又作

18、蓝.然郑校仪礼,则皆划一其字而作蓝.故胡承珙又云:“ 郑注此经越 (蓝)皆训饼,然郑意经字则一概从越(蓝), 故 有司彻注又叠古文作饼者不用也.“E2(卷二)四,不从误字.既为误字,对于经典来说,自不合于规范,故郑皆叠而不从.此例较多,兹举二例.(一)不从今文误字 .如既夕礼? 记:“ 犬服.“郑注:“ 今文犬为大 .“案大是犬的误字.胡承珙云:“案犬为大者,今文脱画耳.“E2(卷十三)胡培挲亦谓今文“ 由形近致误也“E3(卷四十一).(二)不从古文误字 .如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郑注:“ 古文礼为醴.“案敖继公仪礼集说云:“初礼,三揖以下之仪也.“E63(卷二

19、)是所谓“初礼“,指上文记行纳采礼“至于庙门,揖入 ,三揖至于阶 ,三让“ 以下之礼,是此“礼 “显指礼仪,故不从古文 “醴“字.案醴,礼二字皆从盟声,本可通.俞樾云:“醴,礼二字,礼经通用.“ET( 礼记 四) 胡承珙亦云:“ 醴,礼以声近得通.“ 郑玄盖以借醴为礼,人易误以为醴酒字 ,故每指为误字.如士昏礼“出请醴宾 “,注云:“此醴当为礼.“ 礼记 ?内则“宰醴负子 “,注云:“醴当为礼,声之误也.“既以为误字 ,故不从 .五,不从衍字.既以为衍字,对于经典来说,自亦不合于规范,故郑亦叠而不从.如士相见礼:“主人对日: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郑注:“古文云固以请 也.“案注意谓古

20、文“固“ 下衍“以“字.胡承珙云:“ 古文盖涉下文宾对之辞有固以请而误衍耳.“E2(卷三)案下文日 :“宾对日:某不敢为仪,固以请.“古文即涉此而衍.六,不从误倒字.字有误倒,自亦不合于规范,故郑亦不从.如特牲馈食礼:“主妇洗爵酌,致爵于主人.“ 郑注 :“今文日主妇洗酌爵.“案经文“洗爵酌“,谓洗爵以酌酒,然后“致爵于主人 “.若如今文作“洗酌爵“, 则不辞矣.今文“ 酌爵 “二字显系误倒.胡培翠云:“ 洗者,洗爵也 .今文二字误倒,故从古文.“3(卷三十五)七,不从坏字.坏字,谓由种种原因致使原字之形体不完,而后世则误认其残体为原字,郑校而识之,即不从也.如聘礼:“赐饔唯羹饪.“ 郑注:“古文羹为羔.“案胡承珙云 :“古文羹为羔者,盖字之烂夺.“E2(卷八)案羹,羔二字音义皆异 ,小篆羹字从羔从美,古文盖烂脱字之下半.八,据校定之字以决所从.今古文之二字,如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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