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科医院抗生素的使用规范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在严格的科学依据下,应用适宜的药物,适宜的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控制感染的目的。使用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各种副作用的发生。为有效地控制感染而不引起体内菌群失调,控制和减少医院的感染,防止毒副作用发生和耐药的出现,特制定本管理规范,以加强抗生素之合理使用。一、 单纯病毒感染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生素。二、 对发热患者应尽可能确诊后根据病情或细菌学方面的监测结果选用抗生素。长期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可以任意使用抗生素。三、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感染使用抗生素,因局部使用较多发生过敏及导致耐菌株的早发,特别乳青霉素、头孢类、氨基甙类。四、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2、必须有严格的依据,应能达到协同的治疗效果,或以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耐药菌的产生为目的。如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或诊断明了的严重感染(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脑) ,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等。除特殊需要外,应以二联为宜。不得堆积用药。五、 对一般感染,在抗生素使用后体温正常、症状消失后 72-96 小时,应考虑停药,特殊病种在明确诊断下可适当延长。六、 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七、 抗生素的使用应同药敏实验密切配合,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使抗生素准确有效发挥疗效。八、 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保险性”预防用药。九、 为了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另外,青霉素、头孢类应严格按药品规定要求做皮内过敏实验。十、 对老年人、孕妇、新生儿及肝肾功疾患者有其它特殊病种者应特别注意到其生理、病理特性及个体差异,准确选药,适当调整剂量。十一、 对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应有专人进行疗效、数量及副作、耐药性的统计、用以指导和制定合理应用的有关规定。对初诊者需要认真询问过敏史,对过敏阳性者,病历须作醒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