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署 文 件审计发200819 号审计署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审计数据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地方财政审计数据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 11 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纸质件另行成册)。地方财政审计数据规划依据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基本规 划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 5 号(审计发2007 44 号)的标准要求,按照地方财政审计的相关业务,分类编制了基础资料、测评数据、财政核算数据、财政管理数据、审计数据等五类2数据的规划标准。本数据规划适用于地方审计机关组织的地方财政审计,可作为审计署组织编制中央财政审计数据规划时的参考。本规划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联系人:孙中和 01068301279地 方 财 政 审 计 数 据规 划 计 算 机 审 计 实 务 公 告 第 11号 .doc二八年二月十九日主题词:审计 计算机 规划 通知署内分送:署 领 导 (8),办 公 厅 、财 政 司 、计 算 中 心 (4),存 (4)。审计署办公厅 2008 年 2 月 21 日印发(只发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