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债转股博弈模型及机制设计彭小兵,蒲勇键 著重庆出版社!“ # $ % 9 : 3 ?9 : V W X Y O 9 :Z -& % ( w!序在 国 有 企 业 发 展 面 临 的 诸 多 困 境 中 , 由 日 益 积 累 的 在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中 沉 积 的 巨 额 债 务 负 担 最 为 引 人 注 目 ,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是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系 统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不 良 债 权 及 相 当 的 金 融 风 险 。 为 加 快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步 伐 , 使 具 有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但 由 于 债 务 负 担 过 重 而 陷 入 经
2、 营 性 困 境 的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摆 脱 困 境 , 同 时 考 虑 到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大 量 不 良 资 产 的 处 理 , 为 防 范 和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 国 家 于!“ 年 底 推 出 了 债 转 股 的 战 略 举 措 。 所 谓 债 转 股 , 是 指 把 原 来 银 行 与 企 业 间 的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 转 变 为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与 企 业 间 的 持 股 与 被 持 股 或 控 股 与 被 控 股 的 关 系 , 由 原 来 的 还 本 付 息 转 变 为 按 股 分 红 。 债 转 股 既 是 我 国 实 现
3、 国 有 企 业 摆 脱 巨 额 负 债 、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以 及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改 革 、 防 范 和 化 解 潜 在 金 融 风 险 的 重 大 政 策 性 金 融 创 新 工 具 , 也 是 面 临 着 许 多 现 实 问 题 而 有 待 探 讨 与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的 争 议 性 领 域 。 近 五 年 的 债 转 股 运 作 实 践 表 明 , 债 转 股 的 实 施 虽 然 取 得 了 一 些 进 展 , 但 也 出 现 了 许 多 问 题 。事 实 上 , 导 致 许 多 债 转 股 企 业 处 于 困 境 的 真 正 原 因 是 多 方 面 的 。
4、国 有 企 业 在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中 的 沉 重 负 债 不 单 单 是 一 个 数 量 的 概 念 , 而 应 该 有 更 为 丰 富 的 经 济 学 含 义 , 超 越 了 一 般 的 价 值 判 断 而 具 有 内 在 的 合 理 性 与 内 在 逻 辑 , 表 现 为 政 府 、 企 业 和 银 行 等 利 益 方!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之 间 的 利 益 冲 突 与 妥 协 导 致 的 一 种 博 弈 行 为 均 衡 。 一 般 来 说 , 我 国 经 济 体 制 转 轨 , 国 家 金 融 、 利 润 和 税 收 制
5、度 的改 革 以 及 经 营 管 理 不 善 等 因 素 都 能 导 致 国 有 企 业 出 现 大 量 的 债 务 负 担 。 但 在 中 国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账 面 上 , 还 普 遍 积 存 着 巨 额 的 主 要 因 政 府 行 为 过 度 介 入 引 起 的 、 被 称 之 为 政 策 性 债 务 的 不 良 债 权 , 这 种 由 政 府 行 为 过 度 介 入 所 形 成 的 企 业 债 务 具 有 很 大 程 度 上 的 刚 性 、 故 意 性 和 事 先 可 知 性 ,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很 难 通 过 自 身 的 努 力 加 以 控 制 或 回 收 , 当 贷
6、 款 资 金 在 国 有 企 业 中 的 使 用 效 率 很 低 时 , 成 为 呆 账 滞 账 也 就 不 足 为 怪 了 。 另 外 , 国 家 的 自 利 倾 向 以 及 国 家 金 融 政 策 环 境 的 不 断 变 化 调 整 表 明 中 央 政 府 也 参 与 了 这 一 博 弈 的 过 程 。 这 样 看 来 , 国 有 企 业 巨 额 债 务 的 实 质 是 “ 拨 改 贷 ”“ 利 改 税 ”等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不 善 和 政 府 行 为 过 度 介 入 干 预 导 致 的 一 种 制 度 性 低 效 率 现 象 ; 且 集 中 反 映 了
7、 国 家 及 其 所 属 权 力 部 门 追 求 租 金 最 大 化 的 “ 国 家 个 体 行 动 ”与 提 高 金 融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这 个 社 会 目 标 之 间 的 冲 突 。但 问 题 的 复 杂 性 在 于 , 对 于 造 成 国 有 企 业 沉 重 债 务 负 担 的 各 种 因 素 ( 国 家 经 济 体 制 变 革 如 “ 拨 改 贷 ”、 利 税 改 革 , 经 营 管 理 不 善 和 政 府 行 为 过 度 介 入 等 ) , 国 有 企 业 总 是 兼 而 有 之 。 尤 其 是 , 为 了 掩 盖 其 本 来 面 目 , 国 有
8、企 业 普 遍 存 在 推 卸 自 身 管 理 责 任 的 倾 向 , 因 而 这 几 种 因 素 之 间 的 界 限 就 变 得 很 模 糊 。 这 种 状 况 无 疑 降 低 了 债 转股 的 国 家 金 融 资 源 再 配 置 效 率 ( 因 为 债 转 股 本 质 上 是 对 国 家 金 融 资 源 再 次 的 重 新 配 置 , 转 移 或 分 散 金 融 风 险 ) , 如 果 对 那 些 本 应 由 企 业 自 己 或 地 方 政 府 承 担 巨 额 债 务 责 任 的 国 有 企 业 实 施 债 转 股 , 就 会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 并 且 , 作 为 逐 步 根 据
9、 政 企 分 开 的 原 则 游 离 出 来 但 尚 未 真 正 建 立 起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利 益 主 体 , 国 有 企 业 理 所 当 然 要 捕 捉 一 切 机 会 从 政 府 的 利 益 旁 边 追 求 自 身 的 效 益 最 大 化 。 上 述 四 种 因 素 并 存 时 , 实 施 债 转 股 正 好 提 供 了 这 种 机 会 , 这 样 我 们 所 实 行 的 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就 会 变 得 扑 朔 迷 离 。!序总 之 , 国 有 企 业 债 务 负 担 形 成 的 背 后 是 经 济 外 化 带 来 的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和 国 家 金 融
10、风 险 的 积 累 , 因 此 , 国 家 对 国 有 企 业 的 债 转 股 举 措 本 身 可 以 视 为 国 家 试 图 减 轻 和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和 社 会 压 力 的 一 种 具 体 努 力 。 从 表 面 上 看 , 国 有 企 业 贷 款 形 成 的 债 的 关 系 中 , 债 权 人 是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 债 务 人 是 国 有 企 业 , 但 其 最 终 的 债 权 债 务 人 都 可 追 溯 到 国 家 及 其 代 理 人 中 央 政 府 那 里 , 这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 当 全 国 如 此 大 范 围 巨 额 债 务 形 成 时 , 首 先
11、认 识 到 问 题 的 严 重 性 且 必 须 刻 不 容 缓 予 以 解 决 的 是 中 央 政 府 。 正 是 这 样 的 背 景 下 , 才 有 了 前 述 债 转 股 政 策 的 出 台 。 但 是 , 正 如 上 面 分 析 的 那 样 , 考 虑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内 , 债 转 股 实 质 上 也 就 是 要 对 政 府 、 银 行 、 国 企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四 方 利 益 格 局 进 行 调 整 , 因 而 通 过 债 转 股 措 施 来 解 决 国 有 企 业 负 债 问 题 时 , 必 须 考 虑 各 利 益 方 的 斗 争 与 妥 协 的 博 弈
12、关 系 。本 书 正 是 基 于 这 样 观 点 而 展 开 对 债 转 股 的 研 究 的 。 导 致 债 转 股 目 前 现 状 的 原 因 在 于 外 部 环 境 的 不 成 熟 和 债 转 股 政 策 设 计 的 内 在 矛 盾 , 而 这 些 成 因 都 可 归 结 为 债 转 股 从 一 开 始 及 之 后 的 运 作 中 没 有 考 虑 参 与 债 转 股 进 程 的 各 相 关 利 益 主 体 的 博 弈 行 为 及 如 何 改 善 它 们 的 博 弈 关 系 。 换 言 之 , 债 转 股 预 期 的 双 赢 结 果 可 能 只 是 一 种 良 好 的 愿 望 , 在 实 际
13、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还 可 能 出 现 许 多 陷 阱 和 极 为 复 杂 的 现 象 。 这 些 问 题 没 有 得 到 解 决 ,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将 变 得 更 加 复 杂 化 和 偏 离 政 策 路 线 , 当 然 也 就 阻 碍 预 期 目 标 的 实 现 。 为 了 确 保 债 转 股 最 终 预 期 目 标 的 实 现 或 尽 可 能 减 少 债 转 股 损 失 , 需 要 在 政 策 上 作 出 影 响 博 弈 均 衡 实 现 的 规 定 , 我 国 的 债 转 股 政 策 规 范 设 计 也 应 该 基 于 这 种 均 衡 分 析 。债 转 股 的 整 个 运
14、作 过 程 包 括 三 个 阶 段 : 债 转 股 股 权 的 进 入 、 股 权 管 理 和 股 权 退 出 。 在 股 权 的 进 入 阶 段 , 既 定 于 国 家 债 转 股 政 策 方 针 , 选 择 符 合 国 家 既 定 标 准 和 条 件 的 国 有 企 业 来 实 施 债 转 股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 这 关 系 到 债 转 股 实 施 后 的 股 权 管 理 和 退 出 , 更 关 系 到 企 业 的 改 制 和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 甚 至 关 系 到 国 有 经 济 战 略 部 署!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15、 分 析的 秩 序 。 不 是 所 有 的 国 有 企 业 需 要 或 能 够 债 转 股 , 也 不 是 所 有 的 债 务 包 袱 需 要 国 家 来 承 担 。 具 体 而 言 , 国 家 也 许 可 以 通 过 债 转 股 的 过 程 来 减 轻 其 所 承 受 的 金 融 危 机 的 压 力 , 但 这 并 不 意 味 着 国 家 会 见 债 就 转 , 国 家 不 应 该 超 越 其 特 定 的 支 付 函 数 而 行 动 , 即 国 家 必 须 权 衡 债 转 股 成 本 和 收 益 。 不 同 企 业 的 债 转 股 收 益 与 成 本 类 型 不 同 , 因 此 , 国 家
16、要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欠 债 企 业 采 取 不 同 的 债 转 股 战 略 。 可 是 , 由 于 信 息 不 对 称 , 国 家 难 以 识 别 欠 债 国 有 企 业 的 类 型 , 因 此 , 有 关 部 门 (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和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在 挑 选 企 业 进 行 债 转 股 时 , 可 能 会 因 信 息 不 完 全 而 做 出 不 符 合 自 己 要 求 的 选 择 。 如 果 国 家 认 识 不 到 这 一 点 , 或 者 说 国 家 没 有 建 立 基 于 博 弈 分 析 基 础 上 的 机 制 , 那 么 国 家 就 无 法 通 过 债
17、转 股 达 到 企 业 改 制 , 进 而 从 根 本 上 脱 困 的 目 的 。 同 时 , 对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也 一 样 , 不 是 所 有 不 良 资 产 的 累 积 都 应 归 因 于 国 家 , 也 不 是 所 有 不 良 资 产 所 可 能 导 致 的 金 融 风 险 都 需 要 国 家 化 解 , 因 而 不 是 所 有 不 良 债 权 都 可 以 被 剥 离 出 来 进 行 债 转 股 。 通 过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 政 府 能 准 确 识 别 银 行 剥 离 不 良 资 产 来 实 施 债 转 股 的 过 程 中 的 逆 选
18、择 和 不 道 德 行 为。在 股 权 的 管 理 阶 段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股 权 管 理 的 出 发 点 是 提 高 债 转 股 企 业 的 绩 效 以 在 未 来 某 个 时 间 段 或 时 间 点 上 实 现 退 出 。 但 这 里 面 有 几 点 需 要 完 善 : 首 先 , 需 要 搞 好 企 业 , 企 业 不 但 要 减 轻 债 务 负 担 和 扭 亏 为 盈 , 而 且 要 优 化 治 理 结 构 。 股 权 的 退 出 必 须 依 赖 于 企 业 效 益 的 增 加 和 提 高 , 也 只 有 企 业 效 益 增 加 和 提 高 了 , 以 回 购 、 转 让
19、出 售 或 上 市 等 途 径 退 出 债 转 股 股 权 才 有 可 能 , 当 然 也 只 有 引 入 了 战 略 投 资 者 和 实 现 国 有 资 本 在 非 战 略 性 领 域 的 退 出 , 才 可 能 有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企 业 治 理 结 构 优 化 。 显 然 , 站 在 代 表 国 家 的 利 益 、 专 门 经 营 国 有 不 良 资 产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角 度 , 如 何 配 置 债 转 股 企 业 的 控 制 权 、 以 及 如 何 重 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企 业 存 续 时 对 企 业 的 治 理 机 制 以 提 高 企 业 绩
20、效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 其 次 , 债 转 股 企 业!序的 再 融 资 问 题 。 债 转 股 本 身 并 没 有 增 加 企 业 的 现 金 流 , 企 业 要 发 展 和 最 终 实 现 脱 困 , 还 得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 产 品 改 造 等 投 资 新 项 目 来 实 现 , 这 需 要 资 金 的 再 投 入 , 途 径 之 一 是 向 银 行 再 贷 款 。 再 贷 款 过 程 是 一 个 博 弈 的 过 程 , 理 性 地 分 析 银 行 企 业 的 博 弈 行 为 并 建 立 起 基 于 博 弈 均 衡 上 的 运 行 机 制 是 重 要 的 。 再 次 ,
21、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自 身 的 激 励 约 束 问 题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也 是 一 个 利 益 主 体 , 也 存 在 “ 私 利 ”和 道 德 风 险 , 如 何 对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加 以 定 位 , 如 何 激 励 、 约 束 和 监 督 它 , 也 是 完 善 债 转 股 运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 否 则 会 加 剧 债 转 股 运 行 的 风 险 和 国 有 资 产 的 损 失 。 最 后 ,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的 改 造 问 题 。 国 有 银 行 向 现 代 商 业 银 行 方 向 改 造 是 必 然 的 趋 势 , 在 国 际 金 融 市
22、场 开 放 的 条 件 下 , 既 要 银 行 自 身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 又 要 理 顺 和 重 建 政府 ( 特 别 是 地 方 政 府 ) 与 银 行 之 间 在 信 贷 上 的 关 系 。 按 照 巴 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 ,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和 储 户 的 利 益 , 银 行 必 须 重 视 它 的 信 息 披 露 。 事 实 上 , 在 逐 渐 弱 化 政 府 的 行 政 干 预 时 , 强 化 对 银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 不 仅 是 对 投 资 者 和 储 户 利 益 的 保 护 , 更 是 金 融 市 场 开 放 下 政 府 维 护 国
23、 家 金 融 安 全 的 需 要 。 由 于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有 利 于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的 现 代 金 融 制 度 的 改 造 , 而 这 种 改 造 有 利 于 从 根 本 上 砸 碎 导 致 企 业 巨 额 负 债 、 银 行 沉 积 大 量 不 良 债 权 的 链 条 , 重 新 按 市 场 规 则 建 立 银 行 企 业 间 的 信 贷 关 系 , 因 而 , 建 立 健 全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也 是 完 善 债 转 股 的 重 要 内 容 。在 股 权 退 出 阶 段 , 当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能 够 按 照 考 虑 了
24、局 中 人( 利 益 相 关 者 ) 博 弈 行 为 的 可 实 施 机 制 行 事 , 那 么 债 转 股 股 权 的 顺 利 退 出 也 就 顺 理 成 章 了 。 至 于 退 出 方 式 , 本 书 将 表 明 , 只 要 有 相 应 和 相 对 成 熟 的 外 部 市 场 环 境 , 任 何 一 种 基 于 商 业 化 市 场 运 作 的 退 出 方 式 都 是 可 行 的 。本 书 几 个 重 要 的 理 论 观 点 是 : 债 转 股 的 直 接 背 景 是 大 量 国 有 企 业 的 过 度 负 债 形 成 了 对 国 企 发 展 的 巨 大 障 碍 。 这 个 障 碍 的 积
25、累 已 严 重 影 响 了 国 企 改 革 的 深 化 , 加 剧 了 商 业 银 行 的 金 融 风 险 , 制 约!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着 国 民 经 济 增 长 的 质 量 与 速 度 , 而 其 更 深 层 次 的 背 景 是 国 有 企 业 在 走 向 市 场 经 济 过 程 中 的 制 度 缺 陷 , 以 致 在 宏 观 经 济 或 企 业 成 长 进 入 周 期 性 底 部 时 加 剧 了 企 业 经 营 困 难 。 债 转 股 运 作 中 利 益 方 的 互 动 博 弈 导 致 个 人 理 性 与 集 体 理 性 发 生
26、冲 突 , 进 而 导 致 偏 离 国 家 的 预 期 和 政 策 路 线 。 考 虑 五 个 局 中 人 的 博 弈 行 为 , 债 转 股 可 能 产 生 两 种 不 利 后 果 : 一 是 债 转 股 产 生 的 租 金 最 后 耗 散 了 , 二 是 导 致 赖 账 的 理 直 气 壮 和 产 生 “ 劣 币 驱 逐 良 币 ”效 应 。 国 家 在 与 国 有 企 业 的 债 转 股 谈 判 博 弈 中 出 现 两 个 贝 叶 斯 均 衡 , 即 国 家 最 终 的 选 择 事 实 上 并 没 有 完 全 考 虑 其 事 先 制 定 的 标 准 , 而 对 国 有 企 业 来 说 ,
27、 事 先 划 定 的 条 件 、 标 准 , 都 是 不 可 置 信 的 ; 银 企 债 转 股 的 不 完 全 信 息 动 态 博 弈 模 型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能 够 达 成 混 同 均 衡 , 进 而 修 正 了 现 有 文 献 的 部 分 观 点 。 依 据 一 个 信 息 甄 别 机 制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挑 选 实 施 债 转 股 的 企 业 时 , 可 以 用 一 定 的 转 股 债 权 额 与 相 应 的 控 制 权 要 求 对 申 请 债 转 股 的 企 业 进 行 限 制 , 这 样 最 终 被 选 择 来 实 施 债 转 股 的 企 业 符 合 国 家
28、 的 债 转 股 条 件 和 标 准 的 概 率 很 大 ; 同 时 , 在 债 转 股 实 施 后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应 该 根 据 债 转 股 企 业 的 实 际 发 展 绩 效 和 运 营 状 况 以 及 债 转 股 企 业 经 营 者 的 能 力 是 否 适 应 企 业 的 发 展 要 求 而 配 置 控 制 权 , 并 体 现 动 态 可 调 整 性 , 这 样 可 以 解 决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是 否 以 及 从 何 种 程 度 上 干 预 债 转 股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问 题 , 也 可 解 决 债 转 股 企 业 控 制 权 如 何 在 资 产 管 理
29、 公 司 的 派 驻 企 业 人 员 与 原 企 业 经 营 者 之 间 动 态 地 调 整 的 问 题 。 提 高 商 业 银 行 预 期 再 贷 款 收 益 最 可 靠 的 途 径 是 尽 可 能 准 确 地 把 握 债 转 股 企 业 投 资 成 功 的 概 率 和 可 能 的 投 资 收 益 率 , 且 银 企 债 转 股 再 贷 款 博 弈 关 系 应 该 带 有 多 准 则 对 策 的 形 式 。 基 于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时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中 的 一 阶 段 博 弈 和 多 阶 段 的 重 复 博 弈 问 题 , 可 以 构 建 政 府 ( 监 管
30、 机 构 ) 与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之 间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 且 依 据 该 机 制 , 政 府 能 够 在 债 转 股 前 识 别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 分 清 不 良 债 权 形 成 的 国 家 责 任 和 银 行 自 身 管 理 责 任 , 为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批 准 哪 些 不 良 债 权!序实 施 债 转 股 提 供 判 别 依 据 , 为 债 转 股 运 作 的 顺 利 推 进 打 下 资 产 质 量 基 础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债 转 股 企 业 中 具 有 双 重 身 份 ( 股 东 和 专 门监 督 者 )
31、 , 行 使 双 重 职 能 ( 股 东 职 能 和 专 门 监 督 职 能 ) , 基 于 合 谋 情 形 下 所 构 造 的 委 托 代 理 模 型 , 能 够 在 一 定 的 规 则 下 达 成 纳 什 均 衡 , 进 而 能 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优 化 债 转 股 企 业 治 理 结 构 , 为 债 转 股 股 权 的 最 终 有 效 退 出 打 下 基 础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持 有 的 债 转 股 股 权 必 须 在 有 限 持 有 期 内 以 合 理 方 式 实 现 退 出 , 用 以 在 国 有 经 济 领 域 内 恢 复 市 场 机 制 本 身 固 有 的 资
32、 源 配 置 功 能 , 为 此 私 有 经 济 部 门 的 参 与 和 强 调 债 转 股 股 权 退 出 的 商 业 化 市 场 运 作 是 重 要 的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和 债 转 股 企 业 经 营 者 能 够 事 先 签 订 一 个 基 于 企 业 价 值 的 协 议 , 通 过 控 制 权 的 分 配 达 到 债 转 股 股 权 有 效 退 出 的 目 标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和 企 业 就 股 权 回 购 时 序 量 安 排 的 讨 价 还 价 博 弈 过 程 可 以 达 成 均 衡 , 博 弈 有 最 优 解 , 影 响 均 衡 解 的 因 素 有 资 产 管
33、 理 公 司 的 类 型 和 企 业 的 类 型 , 当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短 期 行 为 倾 向 愈 强 , 则 愈 急 于 要 求 企 业 在 持 股 前 期 回 购 股 权 , 反 之 亦 反 ; 当 企 业 愈 是 关 注 长 远 利 益 则 其 努 力 程 度 愈 高 。本 书 获 得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和 教 育 部 高 校 优 秀 青 年 教 师 奖 联 合 资 助 。 本 书 是 在 彭 小 兵 同 志 的 博 士 论 文 顺 利 通 过 答 辩 、 并 在 此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顺 利 结 题 后 , 根 据 博 士
34、论 文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专 家 、 答 辩 委 员 会 专 家 、 以 及 课 题 鉴 定 专 家 提 出 的 有 关 意 见 对 博 士 论 文 和 课 题 报 告 加 以 修 改 、 丰 富 和 整 合 的 基 础 上 , 由 重 庆 出 版 社 正 式 出 版 。 调 查 研 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西 南 铝 业 集 团 、 重 庆 大 江 车 辆 总 厂 、 中 国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重 庆 办 事 处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重 庆 营 业 管 理 部 、 重 庆 大 学 、 重 庆 大 学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重 庆 大 学
35、贸 易 与 行 政 学 院 的 大 力 支 持 , 在 此 表 示 诚 挚 的 谢 意 。 感 谢 招 商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的 余 小 林 博 士 、 中 国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重 庆 办 事 处 的 向 党 博 士 , 他 们 在 课 题 的 资 料 收 集 中 给 予 了 热 情 支 持 。 彭 小 兵 的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 重 庆 大 学 贸 易 与 行 政 学 院 院 长 曾 国 平 教 授 对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本 书 的 出 版 给 予 了 大 力 的 支 持 , 在 此 , 我 们 向 他
36、 表 示 衷 心 的 感 谢 ! 当 然 , 本 书 所 反 映 的 仅 是 我 们 个 人 的 见 解 , 如 有 缺 点 或 错 误 之 处 , 将 由 作 者 负 责 。彭 小 兵 蒲 勇 健“#$ 年 %“ 月 于 重 庆 大 学 柏 树 村&目 录序 “绪论 “一 、 课 题 的 研 究 背 景 及 研 究 意 义 “二 、 本 书 的 研 究 思 路 、 研 究 内 容 和 逻 辑 结 构 #( 一 ) 研 究 思 路 #( 二 ) 研 究 内 容 $( 三 ) 本 书 的 逻 辑 结 构 “三 、 本 书 的 研 究 方 法 “%四 、 本 书 的 创 新 工 作 “&第 一 章
37、 债 转 股 的 起 源 、 实 施 背 景 及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一 、 债 转 股 的 起 源 及 其 实 践 “( 一 ) 债 转 股 的 起 源 “( 二 ) 国 外 债 转 股 实 践 和 经 验 借 鉴 ()二 、 我 国 债 转 股 的 实 施 背 景 及 动 因 (&( 一 ) 我 国 债 转 股 的 实 施 背 景 (&( 二 ) 我 国 债 转 股 动 因 分 析 *“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三 、 债 转 股 的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综 述 !“( 一 ) 相 关 概 念 !“( 二 ) 债 转 股
38、的 国 外 研 究 现 状 !#( 三 ) 债 转 股 的 国 内 研 究 现 状 !$四 、 关 于 博 弈 论 的 应 用 现 状 综 述 “#五 、 本 章 小 结 #%第 二 章 国 企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现 状 、 问 题 及 成 因 #!一 、 我 国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现 状 研 究 #!( 一 ) 我 国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程 序 #!( 二 ) 我 国 债 转 股 的 运 作 现 状 及 问 题 #“二 、 我 国 债 转 股 运 作 困 境 的 成 因 研 究 #( 一 ) 运 作 机 理 : 一 个 简 单 博 弈 模 型 #( 二 ) 造 成 我 国
39、债 转 股 困 境 的 外 部 原 因 (%( 三 ) 债 转 股 政 策 设 计 的 内 在 矛 盾 (“三 、 债 转 股 的 国 企 改 革 努 力 及 其 制 度 性 挑 战 ()四 、 本 章 小 结 ($第 三 章 国 企 债 转 股 中 的 博 弈 行 为 分 析 )%一 、 国 企 债 转 股 总 体 博 弈 框 架 )%( 一 ) 债 转 股 中 的 利 益 主 体 及 其 行 为 选 择 )%( 二 ) 国 企 债 转 股 总 体 博 弈 框 架 描 述 )*二 、 博 弈 与 均 衡 : 债 转 股 的 局 部 博 弈 解 释 )( 一 ) 债 转 股 相 对 于 破 产
40、 清 算 的 “ 优 势 ”分 析 )$( 二 ) 债 转 股 中 的 互 动 博 弈 行 为 及 趋 势 预 测 %( 三 ) 银 企 债 转 股 博 弈 的 修 正 : 不 完 全 信 息 且 是动 态 的 #三 、 国 企 改 革 政 策 的 修 正 和 延 续 性 : 债 转 股 的 内 在 本 质 $%*目 录四 、 本 章 小 结 !“第 四 章 国 企 债 转 股 运 作 机 制 的 构 建 研 究 !$一 、 债 转 股 企 业 选 择 机 制 的 构 建 研 究 !%( 一 ) 模 型 的 构 造 与 分 析 !&( 二 ) 债 转 股 企 业 选 择 机 制 设 计 ()(
41、 三 ) 结 论 性 评 价 ($二 、 债 转 股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配 置 研 究 (%( 一 ) 债 转 股 企 业 控 制 权 配 置 的 特 征 (*( 二 ) 模 型 的 建 立 与 分 析 (&( 三 ) 结 论 性 评 价 +三 、 基 于 非 对 称 信 息 的 银 行 与 债 转 股 企 业 再 贷 款 风 险博弈 “四 、 债 转 股 的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构 建 &( 一 ) 委 托 代 理 中 的 信 息 障 碍 )( 二 ) 机 制 构 建 博 弈 )+( 三 ) 信 息 披 露 监 控 机 制 对 债 转 股 政 策 效
42、 应 的 影 响 )!五 、 基 于 委 托 代 理 模 型 的 债 转 股 企 业 治 理 结 构 研 究 +( 一 ) 债 转 股 企 业 委 托 代 理 中 的 相 关 概 念 描 述 +( 二 ) 债 转 股 企 业 委 托 代 理 框 架 的 构 造 +“( 三 ) 债 转 股 企 业 治 理 机 制 重 构 “)( 四 ) 政 府 对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激 励 与 约 束 “( 五 ) 结 论 性 评 价 “$六 、 债 转 股 股 权 退 出 行 为 及 最 优 退 出 方 式 决 策 “%( 一 ) 债 转 股 股 权 退 出 行 为 分 析 “%( 二 ) 债 转
43、股 股 权 有 效 退 出 方 式 最 优 决 策 $(( 三 ) 关 于 股 权 回 购 : 一 个 完 全 信 息 动 态 博 弈 模 型$*+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七 、 本 章 小 结 ! “#$第 五 章 权 益 再 分 配 : 债 转 股 博 弈 的 一 个 案 例 研 究 “&一 、 债 转 股 下 重 庆 大 江 车 辆 总 厂 的 绩 效 改 进 “&“( 一 ) 重 庆 大 江 车 辆 总 厂 概 况 及 债 转 股 方 案 “&“( 二 ) 企 业 债 转 股 后 绩 效 的 改 进 “&(二 、 利 益 博 弈 :
44、实 施 债 转 股 后 存 在 的 问 题 “&三 、 本 章 小 结 “&$第 六 章 完 善 我 国 债 转 股 运 作 的 政 策 建 议 “$一 、 规 范 政 府 在 债 转 股 运 作 中 的 行 为 “$二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债 转 股 运 作 策 略 “$)三 、 国 有 银 行 的 债 转 股 经 营 对 策 “$(四 、 健 全 我 国 债 转 股 股 权 管 理 体 系 的 对 策 建 议 “$#( 一 ) 有 关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的 国 际 经 验 “$&( 二 ) 建 立 我 国 债 转 股 股 权 管 理 体 系 的 对 策 建 议 “$五 、
45、 深 化 债 转 股 国 企 改 革 的 政 策 建 议 “*六 、 完 善 债 转 股 运 作 的 制 度 创 新 体 系 “*+第 七 章 结 论 与 研 究 展 望 “*)一 、 结 论 “*)二 、 研 究 展 望 “*( 一 ) 本 书 研 究 工 作 的 局 限 性 “*( 二 ) 需 要 进 一 步 研 究 的 工 作 +附 录 +参 考 文 献 +)绪 论一 、 课 题 的 研 究 背 景 及 研 究 意 义长 期 以 来 ,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着 高 负 债 率 的 现 象 ,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是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系 统 积 累 了 大
46、量 的 不 良 债 权 及 相 当 的 金 融 风 险 。 为 加 快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步 伐 , 使 具 有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但 由 于 债 务 负 担 过 重 而 陷 入 经 营 性 困 境 的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摆 脱 困 境 , 同 时 考 虑 到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大 量 不 良 资 产 的 处 理 , 为 防 范 和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 国 家 于 “# 年 底 推 出 了 债 转 股 的 战 略 举 措 。 作 为 一 项 国 有 企 业 解 困 与 国 有 银 行 不 良 资 产 盘 活 的 政 策 措 施 , 人 们 对 债 转 股 在
47、 经 济 学 理 论 上 的 争 论 从 “# 年 起 一 直 都 在 进 行 着 。 国 企 改 革 多 年 来 被 作 为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中 心 环 节 , 尽 管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 但 国 企 机 制 不 合 理 、 社 会 负 担 重 、 创 新 能 力 弱 等 问 题 依 然 比 较 严 重 。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 仍 然 是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中 最 繁 重 的 任 务 。 债 转 股 既 是 我 国 实 现 国 有 企 业 摆 脱 巨 额 负 债 、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以 及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改 革 、 防 范 和 化
48、解 潜 在 金 融 风 险 的 重 大 政 策 金 融 创 新 工 具 , 也 是 面 临 着 许 多 现 实 问 题 , 有 待 探 讨 与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的 争 议 性 领 域 。 在 债 转 股 政 策 运 行 的 近 四 年 期 间 , 在 债 转 股 中 扮 演 着 极 为 重 要 角“国 有 企 业 债 转 !股 基 于 博 弈 论 方 法 的 政 策 分 析!色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债 转 股 国 有 企 业 内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的 责 任 和 权 力 处 于 相 当 分 散 的 状 态 , 部 分 国 有 企 业 因 债 转 股 获 得 了 生 机
49、 , 另 一 部 分 企 业 并 没 有 因 此 而 有 实 质 性 的 变 化 ; 四 大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也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改 善 资 产 管 理 及 其 沉 积 在 国 有 企 业 内 的 不 良 债 权 状 况 ,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盘 活 其 不 良 资 产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陷 入 经 营 性 困 境 是 这 些 年 来 出 现 的 一 种 普 遍 现 象 , 但 导 致 这 种 现 象 发 生 的 原 因 却 是 多 方 面 的 。 许 多 国 有 企 业 是 在 过 去 计 划 经济条件下创建 的 , 当 时 主 要 基 于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的 考 虑 而 设 置 。 但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确 立 和 不 断 发 展 , 这 些 国有 企 业 显 得 愈 来 愈 难 以 适 应 市 场 规 则 , 无 论 是 在 产 品 结 构 、 资 本 结 构 , 还 是 在 企 业 经 营 机 制 、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