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试行办法根据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 号)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精神的通知(科技司200969 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和规范我校科研项目聘用优秀应届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科研项目范围。我校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的科研项目,指部省以上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 计划、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
2、然科学基金项目、行业专项、成果转化资金、跨越计划、丰收计划、948 计划、重大成果推广计划、科技推广计划、星火计划,以及陕西省攻关计划、13115 工程等科研项目。二、聘用范围。我校科研项目聘用的毕业生范围指暂时没有就业的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三、聘用原则和程序。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坚持公开、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项目组根据工作需求选择毕业生,项目主持人和毕业生签订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服务协议书,聘用期限为 1-2 年,只 签订一次。协议书 一式三份,项目组和受1聘毕业生各执一份,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一份。各学院将项目组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的人数进行汇总。并报人事处、
3、计财处、科研处或科技推广处备案。四、毕业生派遣。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派遣工作。科研处按照规定将学校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人数上报上级管理部门。五、劳动报酬。科研项目承担研究助理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本科生劳务性费用每人每月 1000 元、硕士研究生劳务性费用每人每月 1300 元。按照国家和杨凌示范区有关规定,应为研究助理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项目组和研究助理按比例承担。其中项目组承担费用标准为:本科毕业生 305 元/月,硕士研究生 396.5 元/月;研究助理个人承担 费用 标准
4、为:本科毕业生 110 元/月,硕 士研究生 143 元/ 月。工伤和大病医 疗保险金全部由项目组负担,费 用标准为:本科毕业生 15 元/ 月,硕 士研究生 18 元/ 月。毕业生劳务性费用当月发放。社会保险金由计财处从项目经费和毕业生劳务性费用中代扣。人事处每年 12 月集中办理,并上缴当地管理部门。六、档案与组织关系。档案馆负责将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的档案关系移交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学生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的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七、研究助理管理。项目组负责研究助理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5、并进行工作考核。八、经费预算调整。根据项目聘用人数,项目组提出经费预算调整申请, 经科研处或科技推广处审核项目来源、经费等情况后,提交计财处审批,并予以调整。九、其它事项。毕业生在聘用期间,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允许解除协议,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派遣。解除协议后,由项目组将信息反馈科研处。人事处负责对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等问题,按照协议书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附件:1、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服务协议书2、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3、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劳务性费用发放表4、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汇总表3附件 1:科研项目聘用
6、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服务协议书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受聘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聘用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权利义务、薪酬及待遇(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项目从事科研服务工作。(二)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三)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 严 格、 奖惩分明。(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五)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有
7、关规定付给乙方劳务性费用,乙方劳务性费用标准如下: 。劳务性费用按照实际工作4日于次月发放。(六)甲方按照国家和杨凌示范区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 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甲方和乙方按比例承担,其中甲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本科毕业生 305 元/月,硕 士研究生 396.5 元/ 月;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本科毕业生 110 元/月,硕士研究生 143 元/ 月。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金全部由甲方负担,费用标准为:本科毕业生 15 元/月,硕士研究生 18 元/月。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金按月由计划财务处从科研项目经费用中代扣
8、,按期转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乙方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从乙方工资中代扣,按期统一办理有关手续。三、聘用协议的解除(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连续旷工超过 10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 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9、52、签订到新的就业单位的;3、依法服兵役的。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二)五、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协议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附则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2、本协议一式三份,聘用项目负责人和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就业指导中心。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6附件 2: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项目名称 主持人起止年限 经费总额调整内容 金 额(万元)调整内容及金额项目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签 字 盖 章年 月 日计财处审批意见签 字 盖 章年 月 日7附件 3: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劳务性费用发放表注:项目组和个人应缴纳社保费由计财处代扣。项目主持人签字: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附件 4: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汇总表学院:项目名称 主持人姓名 学生姓名聘用时间(月)解除协约时间 备注序号姓名应发劳务性费用(元)项目组应缴纳社保费(元)个人应缴纳社保费(元)实发金额(元)领款人签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