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令发布标准一、发布标准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图纸会审记录内容完整、且图中错误已纠正)2、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规划局验线)二、相关要求:各项目达到以上要求后,3 日内由甲方工程部按照工程分期下发开工令。如未在 3 日内下达开工令,却在垫层施工完成前下达,给予该项目工程部经理扣除一月工资的处罚,如在垫层施工完成后才下达或长期未下达,工程管理部将直接向董事长建议更换或辞退该项目或工程部经理。三、其他要求:开工令与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如在开工令下发之后才签订,合同中的开工日期需与开工令日期相符。工程开工令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致: (施工单位)本工程 (区段/部位)现已具备开工条件,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请贵单位立即组织开工。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盖章):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说明:本开工令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工程部、成本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