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明哲薪酬案,弊大于利,组长:蔡玮仪 组员:伦玉婷、莫文辉、卢婉莉、梁凯琪、冯诗敏、何宝莹、李艳玲、陈海洋,案情回顾,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及其公司其他高管的高薪问题受市场的极大关注。根据中国平安2007年年报显示,中国平安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了4000万元,其中马明哲税前报酬为6616.1万元,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刷新A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最高纪录。,打国际化的招牌取高薪,对于社会舆论的质疑,中国平安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王利平表示:“平安的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的金融集团.“,众所周知,在我国对高管的年薪发放标准一直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从而导致我国的金融高管的年
2、薪发放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些高管甚至把自己“天价高薪”与国外同行业进行类比,這是不符合實際的。,我们都应该承认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的金融企业,无论是国企也好、私企也罢,比之国外的金融企业,在业绩、管理水平等等方面还相差很远;还有一个重要的定理就是,中国的国情与他国也完全不一样,中国是群众收入相对较低的第三世界国家,国民经济整体就比较落后,而且贫富的分化也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所以金融高管不能把自己的高薪与他国类比。薪酬的多少就要符合中国的国情、民情。,6616万年薪什么概念?,有人算了一笔账:按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计算(还有约8000万贫困人口达不到这个水平),6000万年薪就
3、是1.5万农民一年的辛勤劳作。,中国平安集团的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的税前年收入则稳拿4813万元。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吳儀。她說:“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这就是说,一个国企副总经理的年薪是一国副总理年薪的400多倍,换句话说,吴仪一年的所有收入,比中国平安集团这位副总一天的工薪还少1万多元。,並且,從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企業很强调高層年薪是跟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由于我经营得好,所以说工资就高。,到了2008年,世事巨变。金融海啸,股灾,投资失利,融资时机不当等等,一夜间把这个马明哲这个一年前的金融明星推入负面批评的漩涡,他的高
4、薪成为舆论火力轰击的焦点。陷入舆论漩涡的马明哲决定,08年的薪酬将分文不取。接近马明哲的平安方面人士称,挨了一年骂的马明哲,期望以分文不取的姿态显示自己与全体员工共度时艰,谋求业绩增长的决心。,0薪酬?,尽管“分文不取”貌似很无私、很悲壮,但对马明哲此举是否真能“显示自己与全体员工共度时艰,谋求业绩增长的决心”、给平安带来实际的“效益”,我方持保留态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薪酬水平的制定不能脱离国情、民情!”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多次表示。企业提高福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招揽人才、激励业绩的作用。但畸高的“天价年薪”在中国并不适用。,其一,它严重脱离中国现实,脱离企业成长实际。,其二,它没
5、有兼顾股东、员工利益,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其三,它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伤害了百姓感情。,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他很强调年薪是跟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由于我经营得好,所以说工资就高。但是我们觉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的国有企业,包括我们这些国有金融机构,首先他很大层面上,他并不是一种完全竞争型的行业,我们开银行还是政府国家投资这些大银行。所以说经营的好,首先是跟国家前几年宏观形势好有关系,同时由于这里边市场竞争并不是十分充分,所以说不能把个人的功劳过于强调,就是过于强调个人在公司取得的业绩中的贡献。,並且,据悉,国资委2008年底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央企股权激励规范与监管的文件,
6、明确设定国企高管股权收益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表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改革的深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与市场经济和市场监管的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近期国资委将着重进行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完成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其次,应认真贯彻执行“十九号令”。,另外,财经评论家皮海洲先生认为,大非和天价薪酬扰乱了中国股市,国企推出股权激励还不成熟,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背后隐藏的是中国股市有太多的制度缺陷。,並且,财政部的九折限薪令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国有金
7、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再次,从我们国内金融业的发展来看,由于政府在里面占有的股份还是比较大的,政府它肯定不会说允许某一个行业的收入相对于其他行业过于偏高的情况,毕竟像平安保險公司這樣的国有企业,員工付出的努力可能并不一定金融机构的高管要小,所以高管不能拿這麼高的薪酬。所以從我們的角度來說,在这种条件下,政府进行一些干预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公司法如何规制高管薪酬?,建议:1.要改进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定企业在管理结构上的标准。,2.要在公司法中增加对于因公司高管获取不合理的薪酬而遭受损害的公司和股东获得司法救济的规定,使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更加完善。,3.优化薪酬体系,使薪酬透明化。 4.公司治理问题上,公司高层对社会 负责任。 5.国家需要完善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