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1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DB21/TXXXXXXX 备案号 JXXXXXXX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urban greening maintenance(报批稿)XXXX-XX-XX发布 XXXX-XX-XX 实施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ICS 65.020.40P53II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urban greening maintenanceDB21/TXXXX-XXXX 主编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
2、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III2013 沈 阳前 言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住建201292 号)的要求,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份工作历;5、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沈阳市园林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 199号,邮编:) 。本标
3、准主编单位:沈阳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鞍山市绿化管理处抚顺市城管局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处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锦州市北普陀山风景区管理处营口市园林管理处阜新市园林管理处辽阳市园林管理处盘锦市园林管理处铁岭市园林管理处朝阳市园林管理处葫芦岛市园林管理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庆轩 徐继成 胡凤丽 李岩 王运成 戴明全 刘玉兰 徐海涛 管新 郭东凯 李晓辉 邢立民 李华 吴光程 白雪婧 陈岩 唐二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邹学忠 邢兆凯 孙晓梅 李清 李作文 徐志钊 盛瑞芳IV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技术要求 33.1 灌溉与排水 .33.2
4、 施肥 .33.3 修剪 .33.4 枯死植物处理 .43.5 补植 .43.6 草坪更新与复壮 .53.7 杂草清除 .53.8 园林有害生物防治 .53.9 树木的安全防护 .53.10 绿地卫生管理 .63.11 防寒 .63.12 融雪剂安全管理 .63.13 园路和绿地设施管理 .63.14 养护技术档案管理 .74 月份工作历 85 规范性引用文件 .9本标准用词说明 10V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s 12 Terms 23 Technique requirements33.1 Watering and drainage 33.2 Fertilizat
5、ion 33.3 Trimming and pruning 33.4 Dead plants removing 43.5 Replanting 43.6 Turf renew and rejuvenation 53.7 Weeding 53.8 Pest control 53.9 Tree safety 53.10 Sanitation 63.11 Winter-proof 63.12 Snow deicer management 63.13 Road and other infrastructure 63.14 Technique files 74 Monthly maintenance c
6、alendar 85 Normative reference files 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0VI- 1 -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管理,适应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0.2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的养护管理。1.0.3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2.0.1树木 woody plants 树木是指所有
7、的木本植物,包括乔木、灌木和藤本植物。2.0.2分枝点 branch collars乔木主干距地面最近的分枝部位。2.0.3树池 tree pits 人工修建的具有一定形状,为树木根部蓄集自然降水或接受人工灌溉水的空间。2.0.4草坪 lawn 草坪是用矮小草本植株密植,并可修剪的人工草地。2.0.5地被植物 groundcover 能够覆盖地面的低矮植物,高度一般不超过 60cm。2.0.6古树 ancient trees 树龄 100年以上的树木。2.0.7 名木 heritage trees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树木。2.0.8水体 water landsc
8、ape 城市绿地中自然形成或人工修建的湿地、河流、水池、湖泊和运河等。2.0.9花坛 flower beds 在 畦 地 上 或 架 构 上 按 照 一 定 形 式 的 图 案 栽 植 观 赏 植 物 的 园 林 设 施 。2.0.10截干 topping 截短树木主干或大部分主枝的修剪方法。2.0.11浇返青水 spring sprout watering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在春季正常发芽生长,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对植物进行的浇灌。 2.0.12浇封冻水 early winter watering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浇灌。2.0.13树干涂白 trunk whit
9、ewash 为了预防冻害及病虫害,在树干上涂刷含有生石灰等成分的涂白剂。2.0.14防寒 winter damage-proof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安全越冬所采取的措施,如草绳及绷带等绑扎、设防风障、设拱棚、根际培土、树干涂白等。2.0.15病虫害防治 pest control 采用生物、物理、化学、栽培等方法对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的预防和治理。- 3 -3技术要求3.1 灌溉与排水3.1.1 应根据绿地的土壤质地、土壤墒情、天气情况和园林植物的生理需水量(喜水、中度耐旱和耐旱)等要素,对树木、花卉、地被植物和草坪等园林植物进行灌溉。选择沟灌、穴灌和滴灌等适宜的方式,进行适时适量灌溉。 3.1.2
10、 园林植物的灌溉应采取每次灌透,达到根际土壤水分饱和状态,避免频繁的浅表灌水,以利于根系的生长。3.1.3 干旱季节,应对明显表现干旱症状的园林植物及时灌水。3.1.4 新植树木应在栽植后 3年内保持持续水分充足,一年中灌溉次数应不少于 3次。3.1.5 行道树在灌溉之前,应对树池进行清理,确保树池深度不小于 10cm。3.1.6 秋末、冬初休眠季节和春季土壤解冻后,分别对园林植物浇灌充足的封冻水和返青水。3.1.7 应通过设置排水沟、排水管渠或整理地形等方式,提高绿地的排灌能力;新植树木应在雨季之前对树池进行封土,防止雨季水涝;如遇强降雨,绿地出现积水,应根据园林树木的种类,在 35小时内排
11、出绿地内的积水。3.2 施肥3.2.1 应根据绿地土壤肥力、植物生理需肥特点(喜肥、中度喜肥和耐瘠薄;喜氮、喜磷、喜钾,或喜特殊微量元素等) 、绿地景观需求等,对园林植物进行合理施肥。3.2.2 施肥方法包括沟施、穴施、撒施或叶面喷施等。树木施肥应与树木根径保持一定距离,靠近树冠投影的外缘,施肥深度应不超过 30cm。3.2.3 施肥应在早春(或秋季树木休眠之后) 、初夏、初秋进行,以有机复合肥为主。3.2.4 胸径 15cm以下的乔木,每 3cm胸径应施堆肥 1.0kg;胸径 15cm以上的,每 3cm胸径施堆肥1.0-2.0kg;树木旺盛生长的树龄阶段,如欲促进树木的快速生长,提高观花、观
12、果效果,应适当增加施肥量。3.2.5 针叶树应施用针叶树专用肥,如松属树木施用菌根菌专用肥。3.2.6 一、二年草花应在高生长季节施肥,营养生长阶段以氮肥为主,生殖生长阶段(花蕾形成阶段)适量增施磷肥。3.2.7 冷季型草坪应在春季和秋季两个高生长季结合灌溉进行施肥,春季以氮肥为主,秋季施用钾元素含量高的氮、磷、钾复合肥;如施用化肥,施用量为 10-20g/m2。3.3 修剪- 4 -3.3.1 园林植物修剪通常是对乔木、灌木、木本花卉和草坪的修剪。应结合园林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景观需求、园艺管理需求和树木健康管理等要求,适时适量地进行修剪。3.3.2 乔木宜在休眠季节修剪;观花灌木、
13、木本花卉在花后及时修剪(秋季形成花芽的花木春季花后及时修剪,春季形成花芽的花木冬季修剪,一年多次开花的花木花后剪新梢、休眠期剪老枝) ;整形树木和绿篱根据景观需求在生长季节修剪;宿根花卉在越冬前剪除所有的地上部分的枝叶;草坪应在旺盛生长季节修剪;各种园林植物的病虫枝、折损枝、枯死枝应随时修剪;各种园林植物的萌蘖、不定芽、残花应随时摘除;有些植物,如松、玉兰、槐、丁香等,需要及时疏花、摘果。3.3.3 乔木应根据其自然分枝习性进行修剪,保持树冠的自然形状,修剪主枝时,不能采取回缩的方法,避免削弱主枝的生长能力;主干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灌木修剪以疏枝修剪为主,内膛徒长枝、交叉枝
14、应及时修剪;外侧丛生枝及小枝应短截,促进多生斜生枝,保持植株内高外低、自然丰满的圆球形状。3.3.4 同一街路、同一品种行道树应通过修剪等措施保持分枝点高度和树型的基本一致,保持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基本一致,保持邻近道路一侧树冠边缘线基本为一条直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通过修剪保持行道树的树冠不遮挡交通信号灯,并与路灯、架空线和其它变电设备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符合 CJJ75的要求;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绿篱的修剪也应符合 CJJ75的要求。3.3.5 为了保持良好的自然生长状态,古树名木不应进行疏枝和整形等修剪。3.3.6 对绿地、花坛内栽摆的花卉进行掐尖处理,确保花卉不徒长,保持株高的
15、整齐一致。3.3.7 进行乔木、灌木和草坪的景观性修剪或疏枝修剪时,每次的修剪量不应超过地上部分总生物量的 1/3。3.3.8 进行树木和草坪修剪时,剪、锯等工具要锋利,剪口应平整,以利于伤口的愈合;树木修剪后桩茬应不超过 1cm。3.4 枯死植物处理3.4.1 枯死树木随时清理,并在适宜季节进行补植。枯死花卉随时清理,及时更换;秋末对一、二年草花植株、地被植物和宿根花卉的地上枯死枝叶及时清除处理。枯死草坪随时清理,及时更换或结合草坪更新措施进行复壮。3.4.2 古树、名木的枯死植株,可根据具体情况保留树体,并进行防腐处理。3.5 补植3.5.1 应根据植物品种、季节特点和景观需求等因素,采取
16、适当的方式,适时对缺失的园林植物进行补植。3.5.2 行道树补植应在春季和秋季树木修眠后进行,应与原树木种类一致,规格、形态基本相近。- 5 -3.5.3 绿地内花卉和其它地被植物少量死亡时,应及时补植,补植品种应与原品种一致;大量死亡时,可以与原品种一致,或根据花卉的时令性特点更换其它品种。3.5.4 采取播种、栽植或铺植等方法,采用相同品种,在生长季节对草坪随时进行补植。3.6 草坪更新与复壮3.6.1 草坪生长势轻度衰弱时,应采取施肥、打孔、梳搂等措施进行复壮。3.6.2 草坪生长势严重衰弱时,可以采取条状或带状更新的措施进行复壮,或全部更新。3.6.3 草坪应 12年打孔一次。冷季型草
17、坪应在春季或秋季打孔,暖季型草坪应在春季打孔。3.7 杂草清除3.7.1 应根据绿地类型和景观需求清除绿地杂草。应随时清除或结合其它园艺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拔除,或使用剪草机、割灌机进行修剪,以不影响树木、草坪和花卉等植物的生长,不影响绿地景观为目的。3.7.2 行道树树池中的杂草随时清除。3.7.3 花坛、花境内的杂草随时清除。3. 8 园林有害生物防治3.8.1 园林有害生物的防治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植保方针。应加强园林有害生物的检疫和预测预报,根据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发生程度、危害大小,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辅以物理防治和化学药剂防治的综合防治方法。3.8.2 应尽量采取物理手段进行
18、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如清理病残体、剪除病虫枝、摘除病虫叶、人工捕杀、灯光诱杀、冬灌杀蛹等。3.8.3 早春喷洒石硫合剂预防和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3.8.4采用生物制剂等无公害药剂,或无公害防治方法,如钻孔注药等防治病虫害,严格限制高毒农药的使用。3.8.5 使用化学药剂防治危害较大的园林植物病虫害时,病害应以发病前的预防为主,虫害应以发生初期的防治为主。3.9 树木的安全防护3.9.1 树木的安全防护应根据树木根系特点(深根系、浅根系) 、树龄、树木体量、树木生长状况、树木位置和气候特点等,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提前进行。3.9.2 新植树木应设置保护架。3.9.3 行道树或其它有人群活动绿地周
19、围,树龄较大、枯死枝较多或被蛀干害虫危害的树木,应结合冬季修剪,在春季盛行风来临之前进行枯死枝、虫蛀枝的修剪,树冠较大的浅根性乔木,应在雨季- 6 -来临之前进行支撑加固,或对树冠进行适度的修剪。3.9.4 对生长势衰弱老龄树木树干上的孔洞,应及时采用具有弹性的环保材料进行封堵。3.9.5 及时扶正倒伏及倾斜的树木,踩实根际土壤、加固树木保护架。3.9.6 及时修剪行道树可能影响车辆及行人的下垂枝条。3.9.7 重要景区和历史文化名园应安装避雷设备,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安全保护。3.9.8 冬季降雪量较大时,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3.9.9 干旱风大的春季,应采取封山育
20、林、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等措施,防止火灾敏感区绿地及风景林地火灾的发生。3.10 绿地卫生管理3.10.1 应及时清除行道树及绿地内树冠和树干上的各种悬挂物,清理树干上的缠绕物、固定物,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枯死枝、修剪枝、残土、杂物和白色垃圾等污物。3.10.2 保持绿地内水体的清洁,及时清理水面的漂浮物,及时清理水体中有害的水草。3.11 防寒3.11.1 园林植物防寒应根据植物种类和立地条件等因素,采取物理防寒和生理防寒等措施。3.11.2 历年发生轻微冻害的低矮灌木、宿根花卉可以采取根部培土防寒和套袋防寒等方法;孤植高大乔木可以采取树干涂白或树干缠绕植物绷带、草绳等方法防寒;群植树
21、木可以采用防风障防寒;美人蕉、大丽花和晚香玉等球根花卉,应采取窖藏法防寒。3.11.3 春夏季节,园林植物旺盛生长阶段,加强水、肥管理,提高生长势,以提高园林植物的越冬抗寒能力。3.11.4 通过夏末或秋初增施磷肥、钾肥和浇灌封冻水等措施提高园林植物的抗寒能力。3.12 融雪剂安全管理3.12.1 冬季降雪之前,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及行道树设置挡雪板或挡雪布。3.12.2 严禁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行道树树池内堆放含有融雪剂的残雪,如有发现应及时清理。3.12.3 每年早春、初夏和入冬季节,结合春灌、旱季浇水和冬灌,对道路绿化带内树木和行道树浇灌酸性有机液态肥。3.13 园路和绿地设施管理3.13.1
22、 保持公园、绿地园路平整、无缺损。园林公共建筑及假山、叠石及廊架等建筑小品内外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3.13.2 定期对公园和绿地内的园椅、园凳、垃圾箱、标识牌,给水、排水设施和配电、照明等功能性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的使用功能。- 7 -3.13.3 定期对公园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3.13.4 加强对公园、绿地内水体等具有安全隐患场所的安全管理,并在周围设置警示牌等标识。3.13.5 冬季及时清除公园、绿地园路及广场上的积雪。3.14 养护技术档案管理3.14.1 各市各级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应
23、及时收集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统计汇总,建立单位、部门、区、市不同管理级别的技术档案。3.14.2 对绿化养护技术档案应每年归档整理、分析与总结。3.14.3 技术档案的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内容应系统、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绿地建设的历史记录,包括建设时间、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档案和重大绿地调整等历史变化事件。2 绘制部门、区、市不同管理级别的绿地分布及绿地生物资源和绿地设施状况图。3 绿地位置,绿地面积,园林植物种类、规格、数量,绿地土壤理化性状,病虫害种类及发生情况,园林植物健康状况,绿地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4 绿化养护管理中的重大事件及处
24、理结果,如由于严重的干旱、风雨灾害、冻害等导致园林植物大量死亡的事件等。5 绿化养护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模式取得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8 -4月份工作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份工作历是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每月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按不同月份进行的编排。由于辽宁省各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可按照表 4的月份工作历内容进行合理安排。表 4 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份工作历月份 养护管理工作 月份 养护管理工作1(1)树木修剪(2)防寒树木管理、防火(3)绿地卫生管理(4)园路、树冠积雪清理7(1)树木、花卉、草坪的水、肥、杂草管理(2)行道树下垂枝条、绿
25、篱、草坪修剪(3)防治病虫害(4)绿地卫生管理(5)树木安全防护2(1)树木修剪(2)防寒树木管理、防火(3)绿地卫生管理(4)园路、树冠积雪清理8(1)树木、花卉、草坪的水、肥、杂草管理(2)行道树下垂枝条、绿篱、草坪修剪(3)防治病虫害(4)绿地卫生管理(5)树木安全防护3(1)树木补植(2)树木修剪(3)树木、宿根花卉等施肥、春灌(4)喷洒石硫合剂防治病虫害(5)绿地卫生管理、防火、(6)树木安全防护9(1)花卉、草坪的水、肥、杂草等管理(2)绿篱、草坪修剪(3)防治病虫害(4)绿地卫生管理4(1)树木补植(2)树木、宿根花卉等施肥、春灌(3)喷洒石硫合剂防治病虫害(4)撤除越冬防寒物及
26、设施(5)绿地卫生管理、防火(6)园路、绿地设施维修(7)树木安全防护10(1)清理枯落叶、消灭越冬虫源和病残体(2)喷洒石硫合剂防治病虫害(3)绿地卫生管理5(1)树木补植,清理枯死树(2)树、花、草的水肥和杂草等管理(3)绿篱、草坪修剪11(1)树木、花卉、草坪越冬防寒、防火(2)冬季施肥及冬灌(3)绿地卫生管理- 9 -(4)防治病虫害(5)绿地卫生管理(6)撤除越冬防寒物及设施(7)园路、绿地设施维修6(1)行道树水分管理(2)花卉、草坪的水分、杂草等管理(3)绿篱、草坪修剪(4)防治病虫害(5)绿地卫生管理12(1)树木越冬防寒、防火(2)冬灌(3)树木修剪(4)绿地卫生管理(5)园
27、路、树冠积雪清理5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公园设计规范- 10 -本标准用词说明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