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515210 上传时间:2018-09-20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30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消防专项施工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目 录第一章 编制依据 31.1 工程设计图纸 .31.2 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和图集 3第二章系统概况 .3第三章 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4第一节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一施工工艺流程 .4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4第二节 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 .12一、施工工艺流程: .12二、系统施工准备 .12三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4第三节 消火栓系统及消防泵房设备安装 .26一施工工艺流程 .26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26第四节 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 .30一施工工艺流程 .30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30第五节 机械防排烟通风系

2、统 .33一施工工艺流程 .33二、施工准备 .33三、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 .34第四章 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44.1 确保质量的组织机构 .4424.2 人员组成 .454.3 主要职责 464.4 制定创优措施,实行创优责任制 .464.5 施工劳动力配备 484.6 施工机械配备表 .484.7 质量管理措施 .494.8 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14.8.1 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加大监控力度 .514.8.2 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应用“四新” .514.8.3 强化计量工作,完善检测手段 .514.8.4 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和完工资料编制工作 514.9 质量通病防治制度 .52

3、第五章 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535.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53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水系统 .54第六章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56.1 现场安全施工实施要求 556.2 现场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553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消防专项施工方案第一章 编制依据1.1 工程设计图纸业主提供的施工蓝图。1.2 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和图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0

4、3-2004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05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GB17429-199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767-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二章 系统工程概况2 系统概况本工程包含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宿舍和食堂,均为多层建筑,地上最高为 6 层,建筑高度为 23.5m。 消防系 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火灾自

5、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2.4 机械防排烟系统第三章 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第一节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话系统、电梯监视控制系统和应急照明控制系统。一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管道、线槽敷设线、 缆敷设校接线及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验收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1)布线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 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 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 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 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 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 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4.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5.1 .管子长度每超过 30m,无弯曲 时;5.2 管子长度每超过 20m,有 1 个弯曲时;5.3 管子长度每超过 15m,有 2 个弯曲时;55.4 管子长度每超过 8m,有 3 个弯曲时。 6. 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

7、 侧应装护口,在吊 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在吊顶内敷 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7.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 1.01.5 m 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71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72 距接线盒 0.2 m 处;73 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应采用防晃吊架。8.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 6mm 。9. 管 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 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 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 对地绝缘电阻值

8、不 应小于 20M。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 0.5m 。12 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1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 边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14 在宽度小于 3 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点型感温探 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 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 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 器安装间距的一半。1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2. 线型火灾探测器

9、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6关国家标准的规定。3. 探 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 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4.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电源线正极应为红 色, 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5.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 15cm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6.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7.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8.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10、3) 手动 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 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4m。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 15c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4) 火灾 报警控制器的安装1.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4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 0.10.2 m。2.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 轻质墙上时, 应采取加固措施。3.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31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 应固定牢靠;3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

11、部,均 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3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湍,接线不得超过 2 根;734 电缆芯和导线35 导线应绑扎成束;36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应留有不小于 20cm 的余量; 4.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5.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5)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 间距不应大于 0.5m。金属 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

12、),应 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3.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 显标志。6)系统 接地装置的安装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 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41 测量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42 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43 审查施工质量。7)系统的调试1.一般规定811

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所列文件与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1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 按照调试程序工作。2.调试前的准备21 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要求查验。22 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23 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2.4 对 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 联动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

14、急广播设备 、消防 电话、传输设备 、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区域显示器( 火灾显示盘)、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31 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32 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 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 足标准要求:1 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 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

15、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 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93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4 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 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 10 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 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 7 款检查; 9 检查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3.3 依次将其他

16、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 4.3.2 中 2、6、7 项检查。4.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4.1 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 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 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4.2 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 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4.3 使消防联动 控制器分 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 态, 检查其状态显示, 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1 自

17、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 100s 秒内 发出故障信号。 3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4 检查消音、复位功能。10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 使至少 50 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 50 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 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 7 款检查。 4.4 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18、4.5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 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 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 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 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2 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4.6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 动启动相应的受

19、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 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 (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 及各种显示情况。 4.7 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 尚应按 现行国家标 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规定进行功能检查。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5.1 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11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

20、行 120h 无故障后,按规范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三、施工难点及相应措施施 工 难 点 相 应 的 措 施消防施工时要随时受到相关部门监督,稍有不周,对工程质量的整体印象及 对以后的工程将会带来极大的影响主动与消防部门密切联系,了解消防 检查部门对工程消防施工方面比较具体的要求和做法, 对检查中提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另一方面加强施工人 员对施工质量及消防要求的教育,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小 节,每一小 项都符合规范及消防要求交叉作业多,尘埃多,对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影响大,且设备容易生 锈敦促土建及早进行相关墙面、楼板底的装修粉 饰工作。探 测器、模块及控制盘等相关墙面及楼板完全装修完 毕后,方

21、 进行安装就位,探测器就位后盖好外盖,模块(箱) 控制盘安装后做好密封处理,调试前进行干燥 处理,另外要保 证接地的可靠性涉及工作面广,施工空间大,施工管线线路长,走向复杂,容易发生遗漏,另外,哪怕是一个探测器、模块的连 接发生问题及故障,都会影响系统调试对各项工程进行细化,落实至施工小档,保证施工内容内容不遗漏,探测器及模块安装前 进行功能试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接线时保证稳固接触良好与各专业的施工接口多,配合面大,配合时间长要求项目部及专业工程师扩大活动空间,与各 专业工程师主动联系,保持密切的配合关系,每一个接施工前均要求与各相关专业落实具体位置及施工时间等内容, 调试阶段与各专业

22、成立联合调试小组,对 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决不拖延施工难点分析:1. 消防系统设计专业多,各专业之间图纸问题、各单位之间配合问题。122. 火灾报警联动设备要尽快定型,不同厂方设备在线路敷设和施工要求上有不同要求。3. 装修问题:装修与否、吊顶高度、 顶棚布置、装修材料等。4. 设计人员应明确各消防联动设备的启动条件和控制方式。5. 具体工程具体分析,如:超高层、超高作 业、封闭 空间作业、防爆系统等。第二节 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一、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二、系统施工准备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 进行现场检查,并

23、应符合下列要求:1.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 具有出厂合格证或 质量认证书。1.2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 国家消防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 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 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2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钢管内外表面的 镀锌层不得有脱落、 锈蚀 等现象, 钢管的内、外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

24、091 或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 T 8163 的规定。2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22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23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24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 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 应无折损,皱纹等13缺陷;25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3.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3.1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 应时间指数 (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3.2 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3.4 喷头

25、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3.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 1%,但不得少于 5 只, 试验压力为 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 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 仅有一只不合格时, 应再抽查 2%,但不得少于 10 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 该批喷头。4.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4.1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4.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4.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4.4

26、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4.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4.6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2 倍,试验时间应为 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146. 供水设施6.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 处应封闭

27、。6.2 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6.3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三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1.1 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1.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1.3 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

28、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 22.5 倍。1.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4.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1.4.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1.4.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152.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 压、水位及工作 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2.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 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2.3.消防气压给

29、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3.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 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3.2. 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2.1. 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3.2.2.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 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3.2.3. 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

30、别的固定标志;3.2.4.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宜为 1.1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 净距离不应小于 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3.3.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 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3.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3.4.1.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 级砖、M7.5 级水泥砂 浆砌筑,且井壁内、外表面应采用 1:2 水泥砂浆抹面,并应掺有防水剂,其抹面的厚度不应小于 20mm,抹面高度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 250mm。当管

31、道穿过井壁时,管道与井壁间的间隙宜采用粘土填塞密实,并应采用 M7.5 级水泥砂16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应小于 50mm。4管网安装4.1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4.2 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4.3 管道连接后不应减小过水横断面面积。双面热镀锌钢管安装应采用螺纹、 沟槽式管件或法兰连接。本工程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见下表。管道连接方式4.4 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4.4.1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

32、合、 管路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4.4.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要 1 个,四通上不应超过 2 个;公称直径大于 50mm 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4.4.3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4.5 沟槽式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74.5.1 选用的沟槽管接头应符合 CJ/T156-2001沟槽式管接 头标准要求,其材质应为球墨铸铁并符合 GB/T1348球墨铸铁标准要求;橡胶密封圈的材 质应为 EPDN(三元乙丙胶),并符合金属管道系

33、统快速管接头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6182-12 要求。4.5.2 沟槽式管件 连接时 ,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 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性裂 纹和赃物。4.5.3 橡胶密封圈 应无破 损和变形,涂润滑剂后卡装在钢管两端;4.5.4 沟槽式管件的凸 边应 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4.5.5 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接头异径三通;4.5.6 埋地、水泵房内的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埋地的沟槽式管接头螺栓、螺帽应作防腐处

34、理。4.6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距 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4.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7.1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规定公称直径(mm)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距 离(mm)3.5 4.0 4.5 5.0 6.0 6.0 6.

35、5 7.0 8.0 9.5 11.0 12.0184.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7.3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750mm;4.7.4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 1 个;当喷头之间的距离小于 1.8m 时,可隔段 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 3.6m;4.7.5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 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 1 个;当管道改变方

36、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4.7.6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 1.51.8m。4.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 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 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4.9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 0.0020.005 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 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 5 只时,可在管道

37、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 5 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4.10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4.11 管网在安装中间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5喷头安装5.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冼合格后进行。5.2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 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5.3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19生变形或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 喷头更换。5.4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 10mm 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5.5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5.6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

38、、 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5.7 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 1.2m 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5.8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直立与下垂喷头)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 a (mm) 喷头与隔断的最小垂直距离 b (mm)a 750 4605.9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 1.2m 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 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直立与下垂喷头)喷头与梁、通 风管道的水平

39、距离 a(mm)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mm)a300 0300a600 9020600a900 190900a1200 3001200a1500 420a1500 4606.报警阀组安装6.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 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 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 应有排水设施。6.2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

40、应符合下列要求:6.2.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6.2.2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6.2.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6.3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6.3.1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6.3.2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6.4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6.4.1 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6.4.2 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 50100mm 的清水;6.4.3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

41、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21应小于 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6.4.4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4.5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6.4.6 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排气装置的措施;6.4.7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6.4.8 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1)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2)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3)加速排气装置上。6.5 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6.5.1 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关要求进行;开

42、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6.5.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6.5.3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6.5.4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6.5.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7.其他组件安装7.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 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 20mm 时,22其长度不宜大于 20m; 7.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7.2.1 水流

43、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冼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7.2.2 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 应与管壁发生碰擦。7.3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7.4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冼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7.5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7.6 节

44、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 50mm 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 2 倍。7.7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7.8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8.系统试压和冲冼1)一般 规定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和冲冼。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3.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233.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3.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 2 只

45、;精度不应低于 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 2 倍;3.3 试压冲冼方案已经批准;3.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 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 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4.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 应停止试压,并 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5.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6.管网冲冼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冼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冼 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先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

46、保护措施。8.冲冼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 采取加固措施。9.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10. 冲冼直径大于 100mm 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11. 管网冲冼合格后, 12.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2) 水压试验1.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当低于 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242.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 1.5 倍,并不应低于 1.4 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 1.0 Mpa

47、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 0.4 Mpa。本工程试验压力为 1.6Mpa。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 试验压力后,稳压 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 0.05 Mpa。4.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冼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 24h,应无泄漏。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3) 气压试验1.气压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2.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 0.28 Mp

48、a,且稳压 24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1 Mpa。4) 冲冼1.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冼管道截面面积的 60%。2. 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 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 流量; 管网冲洗宜分区、 分段进行; 水平管网冲洗 时, 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3.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冼。4.管网冲冼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冼方可结束。5.管网冲冼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256.管网冲冼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9.系统调试1) 一般 规定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2.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2.2 系统供电正常;2.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2.4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2.5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2) 调试 内容1.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