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503484 上传时间:2018-09-19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45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 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 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 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1.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2.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05 年 6 月1 总则11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特制定

2、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执行。13 本导则是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水室内标高等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1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主体应按各自责任和义务履行本导则规定。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中。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2

3、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 3.1.1 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3.1.2 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细则。 3.1.3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3.1.4 应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3.1.5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通病内容列入验收项目之一。3.1.6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

4、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3.1.7 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3.2 设计单位3.2.1 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作法。3.2.2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3.2.3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3.3 施工单位3.3.1 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方案。3.3.2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采用

5、新材料、新工艺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还须做相关检测。3.3.3 应做好容易产生通病部位的技术交底工作。3.3.4 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3.3.5 必须做好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3.3.6 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通病部位的蓄水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3.3.7 做好通病防治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3.8 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3.4.2 编制通病防治监理细则。3.4.3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原材料、

6、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作有效的质量控制。3.4.4 对容易产生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3.4.5 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检工作,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4.6 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4.1.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以控制变形值为主。设计单位必须进行基础最终沉降量和偏心距离的验算。最终沉降量必须控制在 150mm 以内,偏心距应当控制在 15以内。4.1.2 建筑变形(沉降)缝或后浇带设置间距不大于 40m。4.1.3 砖混住宅构造要求:1)顶层和底层应在窗台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高度不宜小于 120m

7、m,纵筋不少于 410,箍筋 6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2)其它层次每 500mm 墙高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 2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3)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4.1.4 框架填充墙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时,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 3m,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应设置构造柱;每 500mm 墙高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 2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门窗洞口左右应采取浇筑芯柱或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等加强措施,上部设置过梁。4.1.5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7.5。4.1.6 外墙、屋面均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

8、系数、热惰性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要求;屋面内檐沟应有保温构造。4.2 施工4.2.1 砌筑砂浆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4.2.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宜大于 40d);必须控制好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4.2.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4.2.4 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应插捣密实,竖向灰缝饱满度得不应低于 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4.2.5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

9、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4.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 以内。4.2.7 当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5d 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 60,并用砌体同级砂浆填满挤实。4.2.8 斜屋面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4.2.9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用设置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 150mm,并应位于抹灰层中部。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 30d 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面应设分格缝。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4.2.10 顶层框架

10、填充墙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加强网粉刷等必要的防裂措施,加强网应位于抹灰层中部。4.2.11 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必须开洞、开槽时,应采用专用机具钻洞、切槽,避免捶击、打凿;管线埋设、回填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牢固,抹灰层设置加强网等防裂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的技术措施51 设计511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 90mm)。板厚与跨度比值取值宜为 1/35-1/30。512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现

11、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 120mm,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管线不宜立体交叉穿越,并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下表面各加设一道 4100 宽 600mm 的钢丝网片作为补强措施。513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现浇板中应设置双层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 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钢筋 8100,长度为梁长的 1/3,且不得小于 1.5m。514 在板的温度、收缩应力较大区域应配置控制温度收缩裂缝的构造钢筋。抗温度、抗收缩的放射钢筋宜采用密布的配筋方法,其间距不宜大于 100mm,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1%。515 在房屋下列部位的现浇混凝土

12、楼板、屋面板内应配置抗温度收缩钢筋:515. 1 当房屋平面有较大凹凸时,在房屋凹角处的楼板;515. 2 房屋两端阳角处及山墙处的楼板;515. 3 房屋南面外墙设置大面积玻璃窗时,与南向外墙相邻的楼板;515. 4 房屋顶层的屋面板;515. 5 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浇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516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应小于 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面个方向的的温度收缩钢筋。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517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 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

13、高度应不大于 300mm。518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C30。519 住宅长度大于 40m 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52 材料5.2.1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防裂抗渗要求较高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铝钙(C3A)含量不宜大于 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宜超过 60。5.2.2 骨料。 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拌制混凝土宜采用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和细砂5.2.3 矿物掺合

14、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 50%。5.2.4 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必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先做水泥适应性及实际效果试验。5.2.5 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当使用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经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后方可使用。5.2.6 混凝土配合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规定,根据要求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5.2.7 预拌混

15、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对于现浇混凝土楼板,每立方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 1000kg。5.2.8 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的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 40%以内。现浇楼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禁用细砂。5.2.9 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 120mm;高层建筑混凝土楼板坍落度根据泵送高度宜控制在小于 180 mm,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混凝土楼板坍落度宜控制在小于 150 mm。5.2.10 严格控制现浇楼板混凝土单方用水量180 kg/m3。5.2.11 水泥用量,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宜为 270-450kg/m3,

16、高强混凝土不宜大于550kg/m3。5.2.12 水胶比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胶比,混凝土水胶比不宜大于 0.6。53 施工5.3.1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选择混凝土的配合比,测定其坍落度损失值,科学合理地确定浇筑顺序和施工缝的留置。5.3.2 预拌混凝土现浇楼板、屋面板宜采用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减缩剂。5.3.3 预拌混凝土现浇楼板中可采用添加纤维措施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控制混凝土的裂缝。5.3.4 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当有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搅拌时间由试验室确定。严禁向运输到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中任意加水。高层住宅楼板、屋

17、面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大于 180mm,其它住宅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 120mm-150mm。5.3.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 30mm 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3.6 由于混凝土的泌水、骨料下沉,易产生塑性收缩裂缝,此时应对混凝土现浇板表面进行压实抹光;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5.3.7 加强混凝土现浇板的养护和保温,控制结构与外界温度梯度在 25C 范围内。混凝土浇筑后,应在 12h 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 7d;对掺用

18、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 d。夏季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提高抗裂能力。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使其缓慢降温,以防温度骤变、温差过大引起裂缝。5.3.8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 1.2Mpa 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 10Mpa 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5.3.9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不宜小于 800 mm。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至少 60 d 后进行,混凝土强度等级宜较其两侧混凝土高一个等

19、级,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进行浇筑,其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 15d。5.3.10 模板及其支架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以及上层结构施工时产生的荷载。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 300mm,中间不宜大于 800mm。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5.3.11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5.3.12 现浇板的底板宜采用免粉刷措施。6 楼地面渗

20、漏水防治技术措施6.1 设计6.1.1 厕所间及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间应有标高差。6.1.2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板厚宜大于等于 90mm。6.1.3 厕所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6.2 施工6.2.1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6.2.2 靠近厕所间的烟道、井道四周和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 150mm。6.2.3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

21、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6.2.4 管道穿过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6.2.5 穿过楼板的管道、地漏四周堵洞应密实,分二次嵌填,在管道四周形成 10mm10mm的凹槽,用防水油膏嵌实。6.2.6 找平层、隔离层、面层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冲洗干净,并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6.2.7 整体面层施工时,墙面与地面交接处宜做成半径为 10mm 的小圆角。6.2.8 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并应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6.2.9 穿过楼板的管道、地漏留洞封堵密实后,以及防水

22、隔离层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蓄水检验。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1 设计7.1.1 住宅工程的外墙立面应简洁,减少凹凸形状。7.1.2 外墙结构围护应采用低吸水性材料。7.1.3 外墙抹灰砂浆中宜掺用聚丙烯纤维(或其它抗裂材料)。7.1.4 外墙装饰涂料宜采用防水性能优良的弹性涂料。7.2 施工7.2.1 凸出外墙的挑板、雨蓬嵌入墙体处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小于 150mm。7.2.2 外墙砌体砌筑应灰缝饱满,头缝密实,斜砖挤紧砂浆塞实,脚手眼、洞口堵塞填实。7.2.3 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接处(梁底、柱边)抹灰时应采取加强措施。7.2.4 外墙抹灰用的砂应采用中、粗砂,水泥使用前应做凝结时间

23、和安定性检验。7.2.5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抹灰层与基层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纹。7.2.6 外墙粉刷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7.2.7 外墙粉刷停息点应留置在楼层混凝土梁或圈梁的中部,并且各粉刷层的停息点相互错开。7.2.8 外墙粉刷层如由于结构偏差或装饰需要,抹灰厚度大于 30mm 的应采取加强措施。7.2.8 外墙面砖铺贴粘结牢固,无空鼓,勾缝密实。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8.1 建设单位8.1.1 建设单位应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8.2 设计8.2.1 设计单位在门窗施工图中,应根据夏热

24、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要求在施工说明中标明建筑门窗抗风压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并标注选用门窗图集型号、规格,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要求进行门窗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在工程验收时进行审核认可。8.3 施工8.3.1 提供到工程现场的门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并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在施工现场制作门窗。8.3.2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8.3.3 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8.3.4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

25、厚度不小于 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 180mm,框边处不大于 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8.3.5 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8.3.6 框外侧应留 5mm 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8.3.7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91 设计911、小高层及高层屋面应设计二道防水设防,并应有一道卷材防水,采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其厚度不应小于 1.2mm。采用高聚物

26、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其厚度不应小于 3mm912、屋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得小于 5%,材料找坡不得小于 3%。天沟、沿沟纵向找坡不得小于 1%。913、采用柔性与刚性防水层复合使用时,应将柔性防水层放在刚性防水层下部,并应在两防水层间设置隔离层。914、铺设屋面防水卷材的找平层应设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大于 3m,缝宽为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找平层当采用水泥砂桨时,其强度不得小于 M10,当采用细石砼时,其强度不得小于 C20。915、块状、散状屋面保温材料,应设置隔气层,并应在屋面与墙面交接处沿墙面向上连接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 150mm。916、保温层厚度

27、应经热工计算确定,保温材料不宜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膨胀蛭石等水溶性保温材料,其他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应设置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 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宜进水的位置。917、刚性防水屋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小于 c30、厚度不小于50mm,分格逢间距不应大于 3m,缝宽不应大于 30mm,且不小于 12mm。刚性防层与山墙,如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做柔性密封处理,并铺设高度宽度均不小于 250mm卷材泛水附加层。918、有反梁的屋面结构。穿过梁的预留管,管径不得小于 75mm,并应在设计图上注明反梁过水孔

28、孔底标高,不允许在梁内形成积水槽。919、屋面女儿墙、高低跨、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9110 屋面女儿墙、压顶等过长的纵向构件,应沿纵向每 3 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女儿墙、压顶粉刷层每隔 3 米及易产生变形开裂部位设分格缝,分格缝宽为 10mm,缝内嵌填密封材料。92 施工921 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922 出屋面洞口、管道、井(烟)道等在防水层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预留、预埋准确,不得在防水层上打孔、开洞。923 屋面隔气层、防水层施工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保温层、防水层不得在雨、雪天及五级大风

29、天施工。924 屋面防水层施工与伸出屋面结构的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924.1 屋面水落口,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在与刚性防水层交接处留20mm20mm 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并做附加防水卷材增强层处理。 924.2 出屋面管梁,井(烟)道应用柔性防水卷材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 250mm,上口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并用密封材料封严。924.3 出屋面管道根部直径 500mm 范围内,找平层应抹成高度不小于 30mm 的圆锥台。伸出屋面井(烟)道及上屋面楼梯间周边应该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砼防渗圈。 925 卷材防水层泛水收头施工,当女儿墙为砖墙时,泛水高度不小于 250 mm,防水

30、层收头应在砖墙凹槽内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固定 ,钉距不得大于 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当女儿墙为钢筋混凝土时,泛水高度不小于 250 mm, 防水层收头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钉距不得大于 450 mm ,密封材料封边,再在上部用金属覆盖保护。 92,6 屋面变形缝施工时应采用卷材粘贴封盖。变形缝两侧(或一侧) 泛水矮墙宜与屋面结构一起整浇,泛水高度不小于 250mm,缝内填充聚笨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顶部加扣混凝土盖板。927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927.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927.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设三

31、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压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混凝土振捣且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抹压时不应在表面加浆或撒干水泥。927.3 分格缝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桨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左、右均不小于 200mm 宽的卷材保护层。927.4 保水养护不少于 14 天928 屋面防水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01、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检验,由专人进行测量。102、主体施工阶段,为控制好主体结构垂直度质量, 六层及以上建筑,结构工程

32、至多每隔三层应用经纬仪或垂准仪,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不得采用逐层吊线方法,以免产生垂直度累积误差。楼面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 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103、每层楼面应根据楼面控制点,弹出轴线,每层楼面应测一次平水,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104、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用水平仪测一次平水,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105、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限位,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 ,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

33、寸。106、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识 ,每1-1.5m的范围内宜设置一处。107、有防水要求的楼面与室内其它房间楼面标高有高差处,现浇楼板面层钢筋应分离式配置,以确保设计标高的准确。108、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抹灰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当厚度大于 30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109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楼板厚度测量记录。1010、室内标高,轴线位置、垂直度及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 10%的房

34、间数且不少于5 间进行抽查。1011、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 10%楼板数且不少于 5 块进行抽查。1012、监理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并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1.1 管道渗漏11.1.1 管材、管件的品种、规格、压力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质量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1.2 选择正确的连接方式,规范操作,确保管道接口的牢固性和严密性。11.1.3 阀门安装前,应按规范要求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11.1.4 管道经过建筑变形缝应按 GB50242-2002 第 3.3.4 条要求采取保护措施;有热

35、伸长的管道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装设热伸缩补偿装置。11.1.5 给水管道施工完毕(包括隐蔽的给水管道隐蔽前),须按规范 GB50242-2002 第4.2.1 条要求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11.1.6 雨水管道、隐蔽的排水管道隐蔽前须按规范 GB50242-2002 第 5.2.1 条、第5.3.1 条要求进行灌水试验。11.2 管道堵塞或流水不畅11.2.1 管道安装前,应认真清理其内部。11.2.2 管材切割及连接时,不使管道产生缩口,保证断面不缩小。11.2.3 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管口的临时封堵,防止异物进入管道。11.2.4 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第 GB50242-2002 第 4

36、.2.7 条、第 5.2.2 条、第5.2.3 条要求,严禁出现倒坡。11.2.5 对三通、四通、弯头等管件的选用,应符合规范 GB50242-2002 第 5.2.13 条、第 5.2.15 条的要求,亦可采用直角顺水三通或直角顺水四通。11.2.6 排水管道检查口、清扫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11.2.7 给水系统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冲洗并做好通水试验。11.2.8 排水系统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通球试验。11.3 排水管道臭气不能正常排放11.3.1 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顶端设通气帽)。11.3.2 不得用吸气阀(补气阀)代替通气管。11.3.3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300mm,且大于最大

37、积雪厚度;通气管出口 4.0m 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 600mm 或引向无门窗侧;经常有人停留的平面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11.3.4 通气管不得与烟道、风道连接。11.3.5 存水弯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卫生器具排水口下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 50mm。11.3.6 地漏水封的深度不得小于 50mm。11.4 管道支、吊架及管卡11.4.1 支、吊架选型合理,安装位置正确。11.4.2 支、吊架间距合理,标高准确。11.4.3 支架、管卡应平整,固定应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11.4.4 金属支架防腐完好。11.4.5 塑料管道与金属支架间应衬非金属软垫或套管。11.5

38、管道保温效果不良11.5.1 保温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1.5.2 保温材料与管道接触紧密,结构牢固,接口严密,厚薄均匀,表面平整。11.5.3 对法兰、法兰阀门的保温不应遗漏。11.5.4 保护壳表面应平整光滑,伸缩缝留置正确。12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2.1 接地装置12.1.1 准确领会设计意图,严格按施工图施工。12.1.2 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GB50303-2002 第 24.2.1 条)。12.1.3 高于避雷网的金属设备应采取防雷保护措施,30m 以上的金属门窗、栏杆等与防雷装置相连,均压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12.1.4TN-C-S 系统中电源

39、进户处,从接地装置引上的接地母排应直接与接地保护线汇流排相连,中性线汇流排与保护线汇流排相连做重复接地。严禁接错。12.1.5 保护接地支线须单独与干线相连,不得串联连接。12.1.6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须做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不能满足,则应提请设计出具补救施工方案。12.2 电气配管12.2.1 导管的品种、规格、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须按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材质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同一系统(回路)不同品种不得混用。12.2.2 严格按设计要求的回路及规格配管,不得随意更改。12.2.3 连接方法必须正确。管与管、管与箱(盒)连接应紧密、牢固,管口平直光

40、滑。12.2.4 金属电线导管必须接地,管与管、管与箱(盒)连接处应做好接地跨接。12.2.5 金属电线导管的防腐应符合规范 GB50303-2002 第 14.2.4 条的要求。12.2.6 进入落地式配电柜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 5080mm。12.2.7 绝缘导管于砌体剔槽敷设时的保护砂浆强度等级M10,保护层厚度15mm。12.2.8 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固定点间距符合规范 GB50303-2002 第 14.2.6条的要求。12.2.9 施工中管口应临时封闭,防止管内积水或垃圾进入。12.3 配线12.3.1 导线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其材质须经验收合格。12.3.

41、2 导线颜色选择应正确,符合 GB50303-2002 第 15.2.2 条的要求。12.3.3 导线于管内不得有接头,于箱、盒内余量适当。12.3.4 线路绝缘电阻须逐个回路测试,测试值以0.5M 为合格。12.4 配电箱(柜)12.4.1 设计选型应合理,位置应正确。12.4.2 箱、柜及其内部元器件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空气断路器等主要器件的质量有异议时,应取样送检。12.4.3 箱、柜安装应牢固,与电线导管连接开孔大小合适。12.4.4 箱内结线整齐;接线正确;与器具连接紧密可靠,无松散断股;零线、地线分别经汇流排连接;回路标记准确完整。12.4.5 接地可靠

42、,箱(柜)门启闭灵活,箱体防腐良好。12.5 开关、插座12.5.1 产品质量须经验收合格,同一建筑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12.5.2 安装位置正确,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不得设于门背后。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水防溅型开关、插座。12.5.3 接线正确:开关断相线;插座接线符合应符合规范 GB50303-2002 第 22.1.2 条的要求。12.5.4 观感良好: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开关插座平整牢固,紧贴墙面,周边无空洞。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释 义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一向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工程质量投诉居高不下,已影响了社会稳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由来已久,此起彼伏

43、,司空见惯,通病类型多,影响因素广,出 现周期长,这 里既有技术原因也有非技术原因。当前我市通病控制技术与管理措施的完善等方面有所不足,不能满足通病防治的要求。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有必要 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进而达到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率、明确参建各方主体对质 量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的目的。导则是在汲取兄弟省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与防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程建设界多年实践积累,从技 术与管理两个角度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进行了规范。1 总则11 导则制定的目的。12 导则适用范围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开发区新建的住宅工程(含商

44、住楼、公寓、别墅);改建、扩建的居住工程可参照执行。13 防治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主要对象是指渗漏水、裂缝、室内 标高控制、水电安装质量缺陷作为质量通病的重点(以下简称通病防治)。14 住宅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 监督验收过程中,应将导则作为重要依据。2 基本规定21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中起主导作用。各参建单位在通病防治中应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开展工作。22 指建设单位必须承担通病防治中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充分体现。 对施工合同已经签定的工程,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建设工程施工图时要依据导则进

45、行把关。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及各城区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必须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中,加强跟踪管理,加大 检查力度,严格验收程序,监督各项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25 明确住宅工程开工前,由建 设单位与各方责任主体签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26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设计交底后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细则。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 设单位.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 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住宅工程质通病防治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在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时, 应配备专人负责。

46、.以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 质量标准为前提,对于哪些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哪些材料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要在合同中约定,谁采购的材料, 谁负责保证其质量.在通病防治的施工过 程中,必须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随意压缩工期将影响工程质量,从而影响防治效果。同时,严格图审制度,既是对设计单位的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也能纠正参建各方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列入验收的主要内容指:防治措施的落 实情况、防治工程的质量情况和工序报验情况等。.对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 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保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建设单位在

47、工程交付前,应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设计单位.按照导则要求深化通病防治的 设计措施,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新建的住宅工程防治通病的 设计措施与图纸交底一同进行;在建的住宅工程采取补充防治措施后,应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导则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通病防治方案。.对新型材料,除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外,还应进行检测。.对施工班组做好技术 交底工作。.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 体检查和检测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层高、轴线。.必须做好每户、每间的蓄水试验,并做好外窗性能、室内环境检测、住宅节能检测等使用功能专项验收制度。.通病防治的资料由施工 单位作为专项

48、资料按本条文的内容收集整理。.专业分包单位依据 导则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必须经总包、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并提供样板参照,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将通病防治方案的落 实融人工程监控的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有:审查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将通病防治工作纳入 监理细则;将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融人工程监控的全过程,实施平行检查和工序验收。.严格材料报验制度,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严禁使用。.当防治措施没有落实 或验收不符合要求时, 现场监理必须责成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 设计4.1.1 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是造成建筑物墙体产生结构性

49、裂缝的主要原因。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内的强制性条文 3.0.2 条的要求,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和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以及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匀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必须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对建筑物最终沉降量和偏心距的控制,能有效地控制沉降裂缝。通过这几年的工程实践,并参考了兄弟省市的相关规定,提出本条要求。4.1.2 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内的 6.3.1 的规定, 对有保温层或隔热层和无保温或隔热层的整体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房屋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分别为 50m 和 40m。此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治疗 > 临床医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