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呈贡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规范和加强呈贡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新区市容环境面貌,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社会之优,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精神为指导,按“ 精心、精细、精品 ”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 则,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 ,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以新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管理和坚决遏制私搭乱建等为重点,通过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制规范、强行入轨,建立和落实属
2、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新区环境面貌,完善提升服务功能。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呈贡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 春(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党 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王 兵(呈贡新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卫东(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党 组 成 员 、副局 长 )袁健淋(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党 组 成 员 、副局 长 )2陈剑平(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党 组 成 员 、市 综 合行政 执法支 队 政委)成 员:杨恩喜(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副支 队长 )张明维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副支 队长
3、 )张 雁 (呈贡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沈苏明(盘龙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秦祝华(西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朱科林(经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张 云(度假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先举(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 环卫处处长)邱 彪(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 照明处处长)刘 ( 昆明市城管 综 合 执 法局 道桥处处长)李 顺 (呈 贡县 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副局 长 )李 龙 (呈 贡县 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副局 长 )邹军明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稽 查处处长 )杨照林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机 动 大 队队长 )冯智勇 (昆明市
4、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稽 查处 副 处长 )张 涛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 机 动 大 队 副大 队长 )杨绍聪( 昆明市公安局呈 贡 分局交警大 队 副大 队长 )三、重点整治区域本次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是主城区至呈贡新区沿线的彩云路、广福路、环湖东路、昆玉路等道路。重点是新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道路照明、主城区至呈贡新区沿线桥梁维护、建筑工地保洁以及 3 主城区至呈贡新区沿线私搭乱建行为。四、工作任务及分工(一)环境卫生整治1.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达到国家标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废物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管理规范,垃圾运输车辆购置和作业、粪池清掏符合
5、标准。 2.不断提高道路机械清扫水平。提高机械清扫率,提升环卫工作效率,改善环卫作业条件,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至 2012 年,呈贡新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机扫率达80%。3.加强新区清扫保洁力度。一、二、三、四级市政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居住小区地面,农贸市场地面等所有地面的清扫和保洁。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 0:007:00 之间,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但普扫完成时间应在 7:00 之前。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 14:00。第三次时间为:22:00 时以前。保洁时间:一、二级道路:7:00 至 3:00 的 16 小时保洁;三
6、、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7:00 至 19:00 的 12 小时保洁。上下班高峰时段内各种路段,除特殊情况外,禁止进行普扫作业,只可进行小面积人工保洁清扫或保洁拣拾作业。普扫要求做到“四不五要 ”、“六无六净”,即:清 扫不产生大扬尘,不往下水口、河道及绿地内赶垃圾,不乱倒垃圾,不焚烧垃圾;要按规定时间操作,要在作业时着装整洁,要文明服务,要及时清理4垃圾,要注意安全。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净、墙根净。机扫车要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警示灯、指示板齐全、灵敏,无残缺。路面卫生整洁,无暴露垃
7、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人行道无浮土、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砖头、石块等杂物;人行道的花池、树 坑内无垃圾、纸屑等杂物;道路的沟渠应排水畅通,无污水、杂草、废弃物;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及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破损和乱张贴。4.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在呈贡新区区域内的在建单位和项目,其环境卫生的管理的责任为建设单位。县职能部门要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治。按施工工地管理的要求设置遮挡围墙,有效防止尘土、泥浆和污水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必须进行硬地化施工,设置清洗槽和清洗池,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
8、辆带出泥土上路,对屡教不改的要严处重罚。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实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公司化和密封化要求,对工地依法监督,严格控制对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污染道路情况严重的路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查处、制止违章运载行为,严防出现大面积污染道路的情况。5.严格落实其他区域环卫保洁标准。(1)居住区卫生保持整洁、有序。(2)集贸市场卫生不得低于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各类经营摊点 5 应自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应整洁,摊点及其周围 2 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无卫生死角,排水渠保持畅通,且排水渠内无污泥沉积。(3)公共水域(河道)水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水生植物等各
9、种废弃漂浮物;堤岸无悬挂物;发现废弃漂浮物或堤岸悬挂物,应及时进行清除;公共水域(河道)内应每天进行打捞,及时清运打捞垃圾并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乱扔、乱倒。(4)公交大巴、中巴及出租车上,应设置供乘客投放垃圾的收集容器,不得往车外乱丢垃圾。(5)铁路两侧的卫生达到二级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标准。6.增加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次数。要增加道路的冲洗和洒水降尘次数,治理道路扬尘,提高路面的洁净水平。新区内所有道路必须做到逢五逢十冲洗一次,冲洗要干洁彻底。洒水降尘做到一天不少于三次。7.加强环卫监督管理力度。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充分利用数
10、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监督岗和新闻媒体,对发现环境卫生管理中各类问题及时上报和曝光,保证即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取卫生死角零申报。责任部门: 呈 贡县 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责任人:张 雁监督单位:昆明 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 环卫处监督责任人:王先举6(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施工工地专项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制止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强化建设工地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规范呈贡新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协调交警部门配合执法,依法查处违章运输车辆;督促环卫公司与建设工程建设方签订环卫保洁合同并对建筑施工区域周边和建筑垃圾运输线路进行环卫清扫保洁;督促街道社区配合城管综合执法队伍
11、查处、关停未经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强化建筑工地检查监管,签订落实昆明市市容保洁责任书并严格做到工地按规定围挡,进出口处必须设置“三池一设备” ,即: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工地围挡范围内不能留有足够硬化路面,设置“三池一设备” 的,需委托给辖区环卫部门,在工地出口处采取铺设拦泥草席、增加保洁人员、洒水冲洗等保洁措施,在易形成污染施工时段进行保洁工作;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严格执行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制度,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必须一车一卡,适量装载并密闭经冲洗后方能出场运输,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清和运建筑垃圾时未密闭、未携带
12、建筑垃圾排放处置备案卡、未经冲洗的运输车辆,严禁驶离工地,一经查获依法严处。合理设置和规范管理建筑垃圾消 纳 处 置 场 地 ,对建筑垃圾堆填处置后无安全和卫生隐患,不影响新区总体规划、不产生将来的二次搬运的合适地点均可作为建筑垃圾消 纳 处 置 场 地 (注 :只 能接 纳 弃 土 )。建筑垃圾消 纳 处 置 场 地 需 经 呈 贡 县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行政 执 法 局 同 意 并 报 市 局 批 准 。对 未 经 批 准 的 消 纳 场 地 必 须 依 法查处制止,坚决关停;批准使用的消 纳 场 地 应 有 专 人 查 验 倒 土 车辆 的 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
13、收 取 “建筑 7 垃圾运输车辆出门条”并交辖 区 县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备 查 。责任部门: 呈 贡县 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责任人:张雁监督单位: 昆明市 综 合行政 执 法支 队监督责任人:杨恩喜(三)城市照明管理1.重点保障范围呈贡新城及其与主城的主要连接道路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由于涉及呈贡县城管局、新都公司和西铁路明公司三个单位,点多、线长、面广,又多是城郊结合部,被盗被损高发,严重影响城市照明管理的质量,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近期彩云北路将因供电施工停电数天,将严重影响该路段照明设施的管养工作推进速度。本次保障工作主要涉及的范围包括:彩云北路、广福
14、路、东三环、环湖东路及其周边道路、呈贡新城。2.主要任务2 月底前,要组织一次对保障工作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的检修和恢复工作,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环湖东路的城市照明设施应按照工期进度积极推进确保按期竣工亮灯;朱家村立交桥被盗被损照明设施的恢复工作要按照既定计划持续推进,确保该片区路灯尽快亮灯;针对近期彩云北路将因供电施工停电数天的情8况,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计划和措施避免因停电影响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3 月底前对保障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一次漆化保洁工作,确保设施容貌整洁美观;加强日常检查,各单位应每周对所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巡查结果须在周四下午 5:00 前报市城市管理
15、行政综合执法局照明处汇总。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的日常抽查也应偏重主城与新城的连接道路。3.职责分工昆明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检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责任人:邱彪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环湖东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尽快竣工亮灯。责任人:刘鲁呈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彩云北路(呈贡段)及其周边道路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责任人:张雁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彩云北路(官渡段)及其周边道路已移交管养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责任人:郝志坚 9 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负
16、责做好呈贡新城尤其是行政中心周边道路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并尽快向辖区管养部门移交已满质保期城市照明设施的管养工作。责任人:马骏明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负责持续推进朱家村立交桥被盗被损城市照明设施的恢复工程,确保该项工作尽快完成。责任人:黄斌(四)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从菊华立交至市级行政中心段,以彩云路及连接彩云路的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对道路和桥梁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并立即对沿线破损的道路进行修补。同时,加强对沿线道路附属设置的监管,经发现破损、缺失的道路附属设置立即通知产权单位进行修补。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有关县区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要梳理沿线道路和桥
17、梁的设施量,加强对重点区域道路和桥梁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发现安排隐患及时制订养护维修计划,着手进行养护维修。(1)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彩云北路轨道路施工的高架段(昌宏路口至商博街段)主道的的路面养护维修工作由市轨道公司负责,辅道由辖区道桥部门负责。官渡区和经开区应当着重对彩云北路(菊华立交至昌宏路口)沿线路面的养护维修,特别对目前破损严重的彩云北路(鸣泉路至10贵昆路口段)、彩云北路与昌宏路口(由南向北行辅道)交通节点和昌宏路与雨龙路交通节点路面的维修和罩面工作。呈贡县应当着重对彩云北路与兴呈路口交通节点和彩云北路与石龙路下层环道路面的养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路面的平整。由于彩云北路周边物流企业、大型市
18、场、居住小区较多,道路承担了沿线物流运输、周边小区居民出行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出行的需要,因此,各区在对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和补强罩面过程中,应当分车道进行施工,将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责任单位:官渡区、经开区、呈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1 年 3 月 30 日。(2)桥梁安全检查官渡区着重对彩云北路高架段,呈贡县着重彩云北路兴呈立交、石龙路立交跨线桥等桥梁的日常检查和巡查。针对桥墩、柱和桥台发现异常沉降,以及桥梁腹板、梁发现较大裂缝情况的要立即上报辖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立即着手进行检测工作,并根据检测结果合理制订加固维护方案。责
19、任单位:官渡区、经开区、呈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长效管理(五)主城区至呈贡新区沿线私搭乱建专项整治 11 1.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标准严格按照昆明市住宅小区(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标准和临违建(构)筑物申报拆除标准执行。2.任务分工主城至呈贡新区道路沿线涉及的盘龙、西山、官渡区和呈贡县以及经开区、度假区城管部门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拆除。市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的查证、认定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对参与私搭乱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查处,对不配
20、合专项整治工作的房地产企业以及物管进行查处;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责任人按要求建绿透绿补绿;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治安处罚;法制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监察、目督部门负责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其他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盘龙、西山、官渡区和呈贡县以及经开区、度假区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市 级 各有关部 门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12监督单位: 昆明市城市管理 综 合行政 执 法局 综 合 执 法支 队责任人:杨恩喜五、整治时间安排(一)集中整治阶段(201
21、1 年 2 月 9 日至 3 月 10 日)各责任单位协作,市、区联动,针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突击整治。(二)强化巩固阶段(2011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31 日)为强化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各责任单位在突击整治工作结束后,迅速建立加强巩固深化制度。(三)长效管理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以后)辖区内各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整治工作完成后的长效管理工作,同时,辖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巡查机制,会同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做好有关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
22、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任务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二)认真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工作内容、范围、分工和有关要求,层层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13 (三)坚持依法行政。整治工作中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遵规、履程,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于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项目,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逐步开展;对于施工工地管理及私搭乱建行为,要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结合,把道理讲在前面,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保障措施做在前,
23、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难度和阻力。(四)突出工作重点。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范围较广,类型繁多,各责任单位应分清主次,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建设现代新昆明,打造绿色走廊为重点,做好道路沿线的整治工作及新区环境卫生,从而提升新区城市形象。(五)加强宣传动员。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工作,为整治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六)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和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书面上报(含电子文档)市城管局对口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报市局环卫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施工工地专项整治和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情况报市综合执法支队,城市照明整治情况报市局照明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情况报市局道桥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