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上 海 市 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2总 则1.为 加 强 对 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编制 工 作 的 管 理 ,保 证 设 计 文 件 的 质 量 和 完 整 性 ,在 国 家 现 行 有关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深 度 规 定 和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基 础上 ,结 合 本 市 建 筑 室 内 装 修 设 计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上 海市 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2、 的 深 度 规 定 (以 下 简 称 本 规 定 )。2.本 规 定 的 适 用 范 围 。2.1 适 用 的 工 程 范 围 :本 规 定 主 要 适 用 于 本 市 新 建 全 装 修住 宅 的 室 内 装 修 设 计 工 程 ,包 含 住 宅 套 内 和 公 共 部 位 (指 大 堂 、电 梯 厅 、楼 梯 间 、信 报 间 、架 空 层 部 分 等 )。2.2 适 用 的 专 业 范 围 :本 规 定 主 要 适 用 于 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装 修 工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室 内 装 修 、给 排 水 、电 气 、采 暖 通 风 等 专业 。装 修 专 业 和 机 电 专
3、业 的 子 项 组 织 和 图 纸 组 织 方 式 应 该 一致 。2.3 适 用 的 设 计 文 件 范 围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设 计 (固 定 装饰 装 修 部 分 )施 工 图 阶 段 编 制 的 设 计 文 件 ,均 应 在 本 规 定 的 范围 内 。而 艺 术 品 陈 设 、可 移 动 家 具 和 装 饰 部 品 、特 殊 工 艺 (如 厨房 工 艺 、园 艺 、专 业 照 明 、水 景 、玻 璃 幕 墙 、音 响 和 视 觉 设 计 等 )的 设 计 内 容 和 图 纸 文 件 深 度 不 在 本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3.室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4、设 计 要 求 : 3 3.1 住 宅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不 应 改 变 原 土 建 设 计 有关 消 防 安 全 方 面 的 设 计 ,包 括 安 全 疏 散 出 口 、疏 散 距 离 等 。3.2 住 宅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不 应 改 变 原 土 建 设 计 有 关节 能 设 计 方 面 的 材 料 要 求 ,特 别 对 于 内 保 温 材 料 部 分 。3.3 住 宅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不 应 改 变 原 土 建 设 计 有关 安 全 玻 璃 、防 火 设 施 和 栏 杆 高 度 及 安 全 构 造 的 设 计 。3.4
5、住 宅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不 应 改 变 原 土 建 设 计 有 关建 筑 隔 声 设 计 的 材 料 及 所 要 求 达 到 的 隔 声 效 果 。3.5 复 式 (跃 层 )内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如 有 楼 梯 设 计 ,应 符 合 原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和 相 关 的 国 家 规 范 、标 准 。4.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设 计 应 遵 照 本 规 定 的 要 求 ,设计 文 件 必 须 经 过 严 格 校 审 ,做 到 准 确 、清 晰 和 完 整 。除 此 之 外 ,设 计 文 件 的 编 制 还 应 该 贯 彻
6、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的 政 策 和法 规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现 行 有 效 的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 。一 、 室 内 装 修 设 计1.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内 容 和 深 度 的 总 体 要 求 :1.1 应 能 据 以 编 制 工 程 预 算 和 作 为 进 行 施 工 招 标 的 依 据 ;1.2 应 能 据 以 安 排 设 备 、材 料 订 货 和 部 品 (部 品 宜 工 厂 化制 作 ,工 厂 化 制 作 部 品 要 图 纸 界 面 清 晰 ,便 于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部品 的 招 标 、生 产 等 )的 制 作 ; 1.3
7、 应 能 据 以 进 行 施 工 和 安 装 ;1.4 应 能 据 以 进 行 施 工 验 收 。42.全 装 修 住 宅 室 内 装 修 设 计 专 业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应 根据 已 获 批 准 的 建 筑 施 工 图 设 计 进 行 编 制 。住 宅 套 内 以 户 型 为单 位 ,公 共 部 位 以 楼 层 为 单 位 ,内 容 以 施 工 图 设 计 图 纸 为 主 ,文 件 编 制 顺 序 应 该 依 次 为 :封 面 、图 纸 目 录 、设 计 说 明 、装 修 材料 表 、图 纸 等 。2.1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封 面 。应 写 明 建 筑 室 内 装
8、修 工 程 项 目名 称 、设 计 编 号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图 设 计 )、设计 证 书 号 、编 制 日 期 等 ;封 面 上 应 盖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图 设 计 出 图专 用 章 。2.2 施 工 图 设 计 图 纸 目 录 。应 逐 一 写 明 序 号 、图 纸 名 称 、图号 、备 注 等 ,标 注 编 制 日 期 ,并 盖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专 用 章 。2.3 设 计 说 明 。2.3.1 工 程 概 况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2.3.1.1 应 写 明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和 建 设 单 位 ;2.3.1
9、.2 应 写 明 工 程 的 总 建 筑 面 积 、本 次 装 修 设 计 范 围 (面积 、层 数 )、耐 火 等 级 和 所 涉 及 的 其 他 专 项 设 计 (如 :水 电 暖 等专 业 );2.3.1.3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依 据 。应 包 括 以 下 几 点 内 容 :a)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建 筑 内 部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民 用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规 范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质 量 验收 规 范 等 经 国 家 、地 区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审 批 获 得 批 准 文 件 的 文号 及 其 相 关
10、 内 容 ; 5 b)设 计 所 依 据 的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现 行 法 规 、标 准 、政 策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 ;c)原 建 筑 初 步 设 计 图 及 业 主 提 供 的 设 计 资 料 等 。2.3.2 施 工 图 设 计 说 明 。2.3.2.1 对 设 计 中 所 用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和 新 材 料的 情 况 进 行 说 明 。2.3.2.2 关 于 施 工 图 设 计 图 纸 的 有 关 说 明 。应 能 说 明 图 纸的 编 制 情 况 、特 点 以 及 提 示 看 图 施 工 时 必 要 的 注 意 事 项 。同 时还 应 对 图
11、纸 中 出 现 的 符 号 、绘 制 方 法 、图 例 等 进 行 说 明 。2.3.2.3 应 对 墙 面 、天 花 、地 面 、固 定 隔 断 等 装 饰 面 的 施 工用 料 和 做 法 进 行 说 明 。2.3.2.4 对 于 电 器 、空 调 等 主 要 设 备 选 用 情 况 说 明 。2.3.2.5 装 修 设 计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的 要 求 。2.4 装 修 材 料 表 。表 中 应 标 明 各 部 位 采 用 的 装 修 材 料 燃 烧性 能 等 级 。还 应 标 明 材 料 的 品 种 、规 格 、颜 色 、厚 度 、使 用 的 部位 等 。并 列 明 套 内 不
12、同 房 间 的 顶 棚 、墙 面 、地 坪 、隔 断 、软 装 、固 定 陈 列 等 具 体 用 料 。2.5 施 工 图 设 计 图 纸 。施 工 图 设 计 图 纸 应 包 括 平 面 图 、天花 平 面 图 、立 面 图 、剖 面 图 、局 部 大 样 图 和 节 点 详 图 、室 内 门窗 表 。图 纸 应 包 括 室 内 的 套 内 阳 台 (生 活 阳 台 、服 务 阳 台 )、壁橱 、衣 帽 间 等 ,对 于 土 建 部 分 未 能 深 化 的 节 点 详 图 应 在 二 次 装修 中 明 确 。如 户 与 户 之 间 的 隔 声 构 造 应 补 充 设 计 。能 全 面 和 完
13、6整 地 作 为 施 工 的 依 据 ,一 些 普 通 做 法 或 者 是 重 复 做 法 的 房 间和 部 位 ,应 在 施 工 说 明 中 交 代 清 楚 。2.5.1 平 面 图 。平 面 图 包 括 平 面 布 置 图 、平 面 尺 寸 定 位 图 、地 面 装 饰 图 、电 气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索 引 图 等 。所 有 平 面 图 必 须 遵 守 以 下 内 容 :a)标 明 原 有 建 筑 条 件 图 中 的 柱 网 和 承 重 墙 、主 要 轴 线 和编 号 。轴 线 编 号 应 保 持 与 原 建 筑 图 一 致 ,并 注 明 轴 线 间 尺 寸及 总 尺 寸 。
14、如 有 相 同 房 型 在 其 他 楼 栋 出 现 ,应 在 图 纸 上 标 明同 类 房 型 的 全 部 涉 及 楼 号 和 相 应 楼 栋 的 轴 线 号 ;b)标 注 装 修 设 计 的 室 内 门 窗 编 号 及 开 启 方 向 ,对 家 具 的橱 柜 门 或 其 他 构 件 的 开 启 方 向 和 方 式 也 应 能 予 以 表 示 ;c)标 明 固 定 的 装 修 造 型 、隔 断 、构 件 、家 具 、卫 生 洁 具 、照明 灯 具 、花 台 、水 池 、陈 设 以 及 其 他 固 定 装 修 配 置 和 部 品 的 位置 ;d)标 注 各 楼 层 地 面 、主 要 楼 梯 平
15、台 的 标 高 ;并 标 明 楼 梯 的上 下 方 向 ;e)与 建 筑 施 工 图 保 持 一 致 。f)标 注 索 引 符 和 编 号 、图 纸 名 称 和 制 图 比 例 。比 例 不 得 小于 1:50(包 括 1:50)。2.5.1.1 平 面 布 置 图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a)家 具 平 面 布 置 :应 标 注 所 有 可 移 动 的 家 具 和 隔 断 的 位 置 、布 置 方 向 、柜 门 和 橱 门 开 启 方 向 ,同 时 还 应 能 确 定 家 具 上 摆 放 7 物 品 的 位 置 ,如 电 话 、电 脑 、台 灯 、各 种 电 器 等 等 。标 注 定 位
16、尺寸 和 其 他 一 些 必 要 尺 寸 ; b)厨 房 平 面 布 置 :一 般 情 况 下 应 标 明 所 有 厨 房 家 具 、灶 具 、脱 排 油 烟 机 、厨 房 电 器 设 备 、洗 涤 池 、上 下 水 立 管 、燃 气 管 的位 置 ,并 注 明 定 位 尺 寸 和 其 他 必 要 尺 寸 ;c)卫 生 洁 具 布 置 :一 般 情 况 下 应 标 明 所 有 卫 生 洁 具 、洗 涤池 、地 漏 的 具 体 位 置 ,并 注 明 排 水 方 向 、定 位 尺 寸 和 其 他 必 要尺 寸 ;d)房 间 的 名 称 应 注 全 ,标 明 房 间 的 套 内 净 面 积 ,标 注
17、 指 北针 。e) 以 上 设 计 内 容 可 以 根 据 规 模 大 小 ,在 设 计 图 中 可 以 单 独或 合 并 布 置 。2.5.1.2 平 面 尺 寸 定 位 图 。应 表 达 以 下 内 容 :a)标 注 室 内 墙 体 和 管 井 的 定 位 尺 寸 、墙 体 厚 度 与 材 料 种 类 ;b)标 注 装 修 设 计 新 建 的 室 内 外 门 窗 洞 定 位 尺 寸 、洞 口 宽 度与 高 度 尺 寸 、材 料 种 类 、门 窗 编 号 等 ;c)标 注 固 定 隔 断 、固 定 家 具 、装 修 造 型 、台 面 、栏 杆 等 的 定位 尺 寸 和 其 他 必 要 尺 寸
18、 ;2.5.1.3 地 面 布 置 图 。应 表 达 以 下 内 容 :a)标 注 地 面 装 修 材 料 的 种 类 、拼 接 图 案 、不 同 材 料 的 分 界线 、相 同 材 料 的 拼 缝 线 ;8b)标 注 地 面 装 修 的 定 位 尺 寸 、标 准 和 异 形 材 料 的 单 位 尺 寸 ;c)标 注 地 面 装 修 嵌 条 、台 阶 和 梯 段 防 滑 条 的 定 位 尺 寸 、材料 种 类 ;2.5.1.4 电 气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电 气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应 标 明强 弱 电 配 电 箱 位 置 ,地 面 和 墙 面 上 的 电 源 插 座 、通 讯
19、和 电 视 信号 插 孔 、开 关 、固 定 的 地 灯 和 壁 灯 、暗 藏 灯 具 等 的 位 置 ,并 标注 定 位 尺 寸 ;2.5.1.5 索 引 图 。规 模 较 大 或 设 计 复 杂 的 装 修 设 计 需 单 独绘 制 索 引 图 。应 注 明 所 有 的 立 面 、剖 面 、局 部 大 样 和 节 点 图 详的 索 引 符 和 编 号 ,必 要 时 可 增 加 文 字 说 明 帮 助 索 引 。2.5.2 天 花 平 面 图 。包 括 天 花 造 型 布 置 图 、天 花 灯 具 及 设 备布 置 图 。2.5.2.1 所 有 天 花 平 面 图 应 共 同 包 括 以 下
20、 内 容 :a)应 与 平 面 图 一 致 ,标 明 柱 网 和 承 重 墙 、主 要 轴 线 和 编 号 、轴 线 间 尺 寸 及 总 尺 寸 ;b)标 注 天 花 设 计 标 高 ;c)标 注 索 引 符 和 编 号 、图 纸 名 称 和 制 图 比 例 。比 例 要 求 同平 面 布 置 图 ;d)一 般 应 能 全 面 反 映 天 花 平 面 的 总 体 情 况 ,包 括 天 花 造 型 、天 花 装 修 、灯 具 布 置 、消 防 设 施 、空 调 风 口 及 其 他 设 备 布 置 等内 容 ; 9 2.5.2.2 天 花 造 型 布 置 图 。应 标 明 天 花 造 型 、天 窗
21、 、构 件 、装 修 垂 挂 特 及 其 他 装 修 配 置 和 部 品 的 位 置 ,注 明 定 位 尺 寸 、材料 和 做 法 ;2.5.2.3 天 花 灯 具 及 设 备 布 置 图 。应 标 明 所 有 明 装 和 暗 藏 的照 明 灯 具 、空 调 风 口 、喷 头 、探 测 器 、扬 声 器 、挡 烟 垂 壁 、防 火卷 帘 、防 火 挑 檐 、疏 散 和 指 示 标 志 牌 等 的 位 置 ,标 明 定 位 尺 寸 。2.5.3 剖 面 图 、立 面 图 中 应 表 示 出 以 下 的 内 容 :a) 标 明 立 面 范 围 内 的 轴 线 和 编 号 ,标 注 立 面 两 端
22、轴 线 之间 的 外 包 尺 寸 ;b)绘 制 立 面 左 右 两 端 的 内 墙 线 ,标 明 上 下 两 端 的 地 面 线 、原 建 筑 设 计 楼 板 线 、装 修 设 计 的 天 花 及 其 造 型 线 ;c)标 注 天 花 剖 切 部 位 的 定 位 尺 寸 及 其 他 相 关 所 有 尺 寸 ,标注 地 面 标 高 、建 筑 层 高 和 天 花 净 高 尺 寸 ;d)绘 制 墙 面 和 柱 面 、装 修 造 型 、固 定 隔 断 、固 定 家 具 、装修 配 件 和 部 品 、门 窗 、栏 杆 、台 阶 等 的 位 置 ,标 注 定 位 尺 寸 和其 他 相 关 所 有 尺 寸
23、;e)标 注 立 面 和 天 花 剖 切 部 位 的 装 修 材 料 、材 料 分 块 尺 寸 、材 料 拼 接 线 和 分 界 线 定 位 尺 寸 等 ;f)标 注 立 面 上 的 灯 饰 、电 源 插 座 、通 讯 和 电 视 信 号 插 孔 、开 关 、按 钮 、消 防 栓 等 的 位 置 及 定 位 尺 寸 ;g)应 绘 制 天 花 、天 窗 等 剖 切 部 分 的 位 置 和 关 系 ,标 注 定 位10尺 寸 和 其 它 相 关 尺 寸 ,注 明 装 修 材 料 和 做 法 ;h)剖 切 部 位 的 楼 板 、梁 、墙 体 等 结 构 部 分 应 按 照 原 有 建 筑条 件 图
24、或 者 实 际 情 况 绘 制 清 楚 ,应 绘 制 出 地 面 高 差 处 的 位 置 ,标 注 定 位 尺 寸 和 其 它 相 关 尺 寸 ,标 明 标 高 ;i)标 注 索 引 符 和 编 号 、图 纸 名 称 和 制 图 比 例 ;比 例 不 得 小于 1:50(包 括 1:50)。2.5.4 局 部 大 样 图 。局 部 大 样 图 是 将 平 面 图 、天 花 平 面 图 、立 面 图 和 剖 面 图 中 某 些 需 要 更 加 清 楚 说 明 的 部 位 ,单 独 取 出来 进 行 大 比 例 绘 制 的 图 纸 ,应 能 反 映 更 详 细 的 内 容 。标 注 索 引符 和
25、编 号 、节 点 名 称 和 制 图 比 例 。比 例 不 得 小 于 1:30(包 括1:30)。2.5.5 节 点 详 图 。节 点 详 图 应 以 大 比 例 绘 制 ,剖 切 在 需 要 详细 说 明 的 部 位 ,通 常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a)表 示 节 点 处 内 部 的 结 构 形 式 ,绘 制 原 有 建 筑 结 构 、面 层装 修 材 料 、隐 蔽 装 修 材 料 、支 撑 和 连 接 材 料 及 构 件 、配 件 以 及它 们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标 注 所 有 材 料 、构 件 、配 件 等 的 详 细 尺寸 、产 品 型 号 、做 法 和 施 工
26、要 求 ;b)表 示 面 层 装 修 材 料 之 间 的 连 接 方 式 、连 接 材 料 、连 接 构件 等 ,标 注 面 层 装 修 材 料 的 收 口 、封 边 以 及 详 细 尺 寸 和 做 法 ;c)标 注 面 层 装 修 材 料 ,详 细 尺 寸 和 做 法 ;d)表 示 装 修 面 上 的 设 备 和 设 施 安 装 方 式 及 固 定 方 法 ,确 定收 口 和 收 边 方 式 ,标 注 详 细 尺 寸 和 做 法 ; 11 e) 标 注 索 引 符 和 编 号 、节 点 名 称 和 制 图 比 例 。比 例 不 得小 于 1:20(包 括 1:20);f)节 点 详 图 包
27、括 门 窗 详 图 ;g)节 点 详 图 包 括 固 定 家 具 或 其 他 固 定 部 品 详 图 ;2.5.6 室 内 门 窗 表 。室 内 门 窗 表 应 明 示 门 窗 编 号 、洞 口 尺 寸及 门 窗 扇 尺 寸 。采 用 的 门 窗 类 型 (防 火 门 等 级 、防 盗 门 )、节 能隔 声 的 要 求 以 及 采 用 门 窗 的 玻 璃 类 型 (中 空 、钢 化 、安 全 膜 夹层 等 )。2.5.7 所 有 施 工 图 应 写 明 序 号 、图 纸 名 称 、图 号 、备 注 等 ,签 字 栏 中 都 应 完 整 地 签 署 设 计 负 责 人 、设 计 人 、制 图 人
28、 、校 对人 、审 核 人 的 姓 名 ;标 注 编 制 日 期 ,并 加 盖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专 用章 。2.5.8 有 其 他 相 关 专 业 配 合 完 成 的 设 计 文 件 ,应 由 各 专 业设 计 人 员 进 行 会 签 。最 终 应 送 原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审 核 ,签 字 认 可 ,并 盖 原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专 用 章 后 生 效 。二 、 电 气 专 业1.在 装 修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全 装 修 住 宅 电 气 专 业 设 计 文 件应 包 括 图 纸 目 录 、电 气 装 修 设 计 施 工 说 明 、电 气 系 统 图 及
29、 电 气平 面 图 。2.图 纸 目 录 。应 按 图 纸 序 号 排 列 ,先 列 新 绘 制 图 纸 ,后 列选 用 的 标 准 图 及 通 用 图 。3.电 气 装 修 设 计 施 工 说 明 。123.1 工 程 概 况 。3.2 设 计 依 据 。3.2.1 已 批 准 的 初 步 设 计 (或 已 通 过 施 工 图 审 查 的 设 计 文件 )。3.2.2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 和 设 计 任 务 书 。3.2.3 装 饰 专 业 提 供 的 平 、立 、剖 面 图 ,节 点 详 图 ,设 备 定位 图 等 。3.2.4 有 关 专 业 提 供 的 相 关
30、资 料 。3.2.5 本 专 业 设 计 所 依 据 的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现 行 法 规 、标 准 、政 策 和 其 它 规 定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编 号 、年 号 、版 本 号 )。3.2.6 设 计 范 围 。3.2.7 设 计 内 容 。3.3 装 修 场 所 的 节 能 指 标 (包 括 照 度 标 准 值 及 照 明 功 率 密度 值 ;所 选 用 的 光 源 、显 色 指 数 、灯 具 效 率 ;镇 流 器 的 选 择 ;气体 放 电 灯 等 的 功 率 因 数 ;灯 具 的 控 制 方 式 等 )。3.4 线 路 敷 设 的 要 求 及 注 意 事 项 。3
31、.5 设 备 的 选 型 、安 装 的 要 求 (包 括 安 装 方 式 、高 度 等 内 容 )及 注 意 事 项 。3.6 防 电 击 的 措 施 (包 括 剩 余 电 流 保 护 、等 电 位 联 结 等 )。3.7 图 例 、电 气 设 备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及 材 料 表 (包 括 设 备的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等 内 容 )。3.8 弱 电 系 统 的 相 关 内 容 (包 括 各 系 统 的 组 成 、布 线 、设 备 13 安 装 、接 地 和 等 电 位 联 结 及 电 涌 保 护 的 要 求 )。3.9 凡 不 能 用 图 示 表 达 的 施 工 要 求 ,
32、均 以 设 计 施 工 说 明 表述 。 3.10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说 明 亦 可 分 列 在 有 关 图 纸 上 。4.电 气 系 统 图 及 电 气 平 面 图 。4.1 配 电 箱 (控 制 箱 )系 统 图 。4.1.1 标 出 配 电 箱 (控 制 箱 )总 设 备 装 机 容 量 、计 算 电 流 、配 电 箱 (控 制 箱 )编 号 、型 号 。4.1.2 标 注 各 元 器 件 型 号 、规 格 、(断 路 器 、热 继 电 器 等 设 备的 )整 定 电 流 。4.1.3 配 出 线 的 回 路 编 号 、导 线 规 格 型 号 、负 荷 名 称 及 相 应设 备 的
33、 容 量 。4.1.4 单 相 回 路 标 注 相 别 。4.1.5 对 有 控 制 要 求 的 回 路 提 供 控 制 原 理 图 或 控 制 要 求 。4.1.6 选 用 成 (配 )套 控 制 箱 的 应 在 图 纸 中 加 以 说 明 并 提 出相 应 的 控 制 要 求 。4.2 配 电 (插 座 )平 面 图 (包 括 立 面 图 、剖 面 图 及 节 点 详 图等 ):配 合 室 内 装 饰 专 业 完 成 配 电 箱 、控 制 箱 、插 座 等 设 备 的 安装 定 位 尺 寸 ;布 置 配 电 箱 、控 制 箱 ,并 注 明 编 号 ;布 置 插 座 、开关 及 各 电 气
34、终 端 设 备 ;绘 制 线 路 始 、终 位 置 (包 括 控 制 线 路 ),标 注 回 路 导 线 规 格 型 号 、编 号 、敷 设 方 式 。 4.3 照 明 平 面 图 (包 括 立 面 图 、剖 面 图 及 节 点 详 图 等 ):配14合 室 内 装 饰 专 业 完 成 灯 具 、开 关 等 设 备 的 安 装 定 位 尺 寸 ;根 据装 饰 专 业 提 供 平 面 图 ,复 核 灯 具 布 置 是 否 满 足 照 明 节 能 要 求 ;绘 出 配 电 箱 、灯 具 、开 关 、插 座 、线 路 等 的 平 面 布 置 ,标 明 配 电箱 、干 线 及 分 支 线 回 路 编
35、号 。对 照 明 有 特 殊 控 制 要 求 的 应 绘 出相 应 控 制 线 路 ,并 附 上 控 制 原 理 图 。4.4 弱 电 系 统 及 弱 电 平 面 图 (包 括 立 面 图 、剖 面 图 及 节 点 详图 等 )。4.4.1 弱 电 系 统 图 需 包 括 :主 机 、分 机 (若 有 )以 及 各 配 线 箱的 规 格 型 号 、编 号 ;终 端 设 备 及 其 布 线 系 统 。4.4.2 配 合 室 内 装 饰 专 业 完 成 各 弱 电 箱 体 和 终 端 等 设 备 的安 装 定 位 尺 寸 ;平 面 图 应 标 出 主 机 及 各 分 机 (若 有 )、各 配 线
36、箱以 及 各 终 端 的 编 号 、位 置 ,绘 制 线 路 始 、终 端 位 置 ,标 注 导 线型 号 规 格 及 敷 设 方 法 。4.5 平 面 图 、大 样 图 应 有 比 例 。5.其 他 系 统 设 计 图 :其 图 纸 的 要 求 应 参 照 上 述 要 求 执 行 。三 、 给 排 水 专 业1.在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全 装 修 住 宅 给 水 排 水 专 业 设 计 文 件应 包 括 图 纸 目 录 、施 工 图 设 计 说 明 、设 计 图 纸 、主 要 设 备 器 材表 、计 算 书 。2.图 纸 目 录 。先 列 新 绘 制 图 纸 ,后 列 选 用 的
37、标 准 图 或 重 复利 用 图 。3.设 计 总 说 明 。 15 3.1 设 计 依 据 简 述 。3.1.1 已 批 准 的 初 步 设 计 (或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注 明 文 号 );3.1.2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 和 设 计 任 务 书 ;3.1.3 本 专 业 设 计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标 准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编号 、年 号 和 版 本 号 );3.1.4 建 筑 和 有 关 专 业 提 供 的 条 件 图 和 有 关 资 料 。3.2 工 程 概 况 。内 容 同 施 工 图 设 计 。3.3 设 计 范 围 。3.4
38、说 明 主 要 设 备 、器 材 ,阀 门 等 的 选 型 。3.5 说 明 管 道 敷 设 ,管 道 支 、吊 架 ,管 道 、设 备 的 防 腐 蚀 、防 冻 和 防 结 露 、保 温 ,系 统 工 作 压 力 ,管 道 、设 备 的 试 压 和 冲洗 等 。3.6 说 明 节 水 、节 能 、减 排 等 技 术 要 求 。3.7 凡 不 能 用 图 示 表 达 的 施 工 要 求 ,均 应 以 设 计 说 明 表 述 。3.8 有 特 殊 需 要 说 明 的 可 分 列 在 有 关 图 纸 上 。4.图 例 。5.建 筑 室 内 给 水 排 水 图 纸 。5.1 平 面 图 。5.1.1
39、 应 绘 出 与 给 水 排 水 、消 防 给 水 管 道 布 置 有 关 各 层 的平 面 ,内 容 包 括 主 要 轴 线 编 号 、房 间 名 称 、用 水 点 位 置 ,注 明各 种 管 道 系 统 编 号 (或 图 例 );165.1.2 应 绘 出 给 水 排 水 、消 防 给 水 管 道 平 面 布 置 、立 管 位 置及 编 号 ,管 道 穿 剪 力 墙 处 定 位 尺 寸 ,标 高 、预 留 孔 洞 尺 寸 及 其他 必 要 的 定 位 尺 寸 ;5.1.3 当 采 用 展 开 系 统 原 理 图 时 ,应 标 注 管 道 管 径 、标 高 ;在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40、高 度 变 化 处 ,应 在 变 化 处 用 符 号 表 示 清 楚 ,并 分 别 标 出 标 高 (排 水 横 管 应 标 注 管 道 坡 度 、起 点 或 终 点 标 高 );管 道 密 集 处 应 在 该 平 面 中 画 横 断 面 图 将 管 道 布 置 定 位 表 示 清楚 ;5.1.4 底 层 (首 层 )平 面 应 注 明 引 入 管 、排 出 管 等 与 建 筑 物 的定 位 尺 寸 、穿 建 筑 外 墙 管 道 的 管 径 、标 高 、防 水 套 管 形 式 等 ,还 应 绘 出 指 北 针 ;5.1.5 标 出 各 楼 层 建 筑 平 面 标 高 (如 卫 生 设 备 间
41、平 面 标 高 有不 同 时 ,应 另 加 注 或 用 文 字 说 明 )和 层 数 。灭 火 器 放 置 地 点 (也可 在 总 说 明 中 交 待 清 楚 )。5.2 系 统 图 。 5.2.1 系 统 轴 测 图 。对 于 给 水 排 水 系 统 和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一般 宜 按 比 例 分 别 绘 出 各 种 管 道 系 统 轴 测 图 ,图 中 标 明 管 道 走向 、管 径 、仪 表 及 阀 门 、伸 缩 节 、固 定 支 架 、控 制 点 标 高 和 管 道坡 度 (设 计 说 明 中 已 交 待 者 ,图 中 可 不 标 注 管 道 坡 度 )、各 系 统进 出 水
42、管 编 号 、各 楼 层 卫 生 设 备 和 工 艺 用 水 设 备 的 连 接 点 位置 。如 各 层 (或 某 几 层 )卫 生 设 备 及 用 水 点 接 管 (分 支 管 段 )情 况完 全 相 同 时 ,在 系 统 轴 测 图 上 可 只 绘 一 个 有 代 表 性 楼 层 的 接 17 管 图 ,其 他 各 层 注 明 同 该 层 即 可 ;复 杂 的 连 接 点 应 局 部 放 大 绘制 ;在 系 统 轴 测 图 上 ,应 注 明 建 筑 楼 层 标 高 、层 数 、室 内 外 地 面标 高 ;引 入 管 应 标 注 管 道 设 计 流 量 和 水 压 值 ;5.2.2 展 开
43、系 统 原 理 图 。对 于 用 展 开 系 统 原 理 图 将 设 计 内容 表 达 清 楚 的 ,可 绘 制 展 开 系 统 原 理 图 。图 中 标 明 立 管 和 横 管的 管 径 、立 管 编 号 、楼 层 标 高 、层 数 、室 内 外 地 面 标 高 、仪 表 及阀 门 、伸 缩 节 、固 定 支 架 、各 系 统 进 出 水 管 编 号 、各 楼 层 卫 生设 备 和 工 艺 用 水 设 备 的 连 接 ,排 水 管 还 应 标 注 立 管 检 查 口 、通风 帽 等 距 地 (板 )高 度 及 排 水 横 管 上 的 竖 向 转 弯 和 清 扫 口 等 ;如各 层 (或 某
44、几 层 )卫 生 设 备 及 用 水 点 接 管 (分 支 管 段 )情 况 完 全 相同 时 ,在 展 开 系 统 原 理 图 上 可 只 绘 一 个 有 代 表 性 楼 层 的 接 管图 ,其 他 各 层 注 明 同 该 层 即 可 。引 入 管 还 应 标 注 管 道 设 计 流 量和 水 压 值 ;5.2.3 卫 生 间 管 道 应 绘 制 轴 测 图 ;5.2.4 当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在 平 面 图 中 已 将 管 道 管 径 、标高 、喷 头 间 距 和 位 置 标 注 清 楚 时 ,可 简 化 绘 制 从 水 流 指 示 器 至末 端 试 水 装 置 (试 水 阀
45、 )等 阀 件 之 间 的 管 道 和 喷 头 ;当 室 内 装 修设 计 对 原 有 土 建 设 计 修 改 不 大 ,仅 对 个 别 喷 头 位 置 及 喷 淋 供水 支 管 位 置 有 微 调 对 ,可 在 平 面 图 中 简 化 绘 制 修 改 部 分 的 内容 ;5.2.5 简 单 管 段 在 平 面 上 注 明 管 径 、坡 度 、走 向 、进 出 水 管位 置 及 标 高 ,引 入 管 设 计 流 量 和 水 压 值 ,可 不 绘 制 系 统 图 。185.3 局 部 放 大 图 。当 建 筑 物 内 设 有 卫 生 间 、游 泳 池 、热 泵热 水 、太 阳 能 等 设 施 时
46、 ,可 绘 制 其 平 面 图 、剖 面 图 (或 轴 测 图 ),或 注 明 引 用 的 详 图 、标 准 图 号 ,上 述 部 位 室 内 各 用 水 点 的 给 排水 管 道 应 设 计 到 位 ,有 热 水 系 统 、直 饮 水 系 统 设 计 要 求 时 ,均应 设 计 到 用 水 点 。5.4 详 图 。特 殊 管 件 无 定 型 产 品 也 无 标 准 图 可 利 用 时 ,应绘 制 详 图 。5.5 主 要 设 备 器 材 表 。主 要 设 备 、器 材 可 在 首 页 或 相 关 图上 列 表 表 示 ,并 标 明 名 称 、性 能 参 数 、计 数 单 位 、数 量 、备
47、注 使用 运 转 说 明 。5.6 计 算 书 。如 装 修 设 计 对 施 工 图 设 计 进 行 调 整 ,应 提 供相 关 部 分 计 算 书 。四 、 暖 通 专 业1.在 装 修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暖 通 专 业 设 计 文 件 应 包 括 图 纸 目录 、相 关 的 图 例 、设 计 说 明 和 施 工 说 明 、设 备 表 、设 计 图 纸 、计算 书 。2.图 纸 目 录 。应 先 列 新 绘 图 纸 ,后 列 选 用 的 标 准 图 或 重 复利 用 图 。3.设 计 图 例 。4.设 计 说 明 和 施 工 说 明 。4.1 设 计 说 明 。4.1.1 简 述 项
48、 目 名 称 、套 型 分 类 、套 型 面 积 等 (后 两 项 宜 列 19 表 表 达 );4.1.2 列 出 设 计 依 据 ,说 明 设 计 内 容 (当 本 专 业 的 设 计 内 容分 别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单 位 承 担 设 计 时 ,应 明 确 交 接 配 合的 设 计 分 工 范 围 );4.1.3 暖 通 空 调 室 内 设 计 参 数 ;4.1.4 热 源 、冷 源 设 置 情 况 ;热 、冷 媒 参 数 ;采 暖 热 负 荷 以及 单 位 面 积 的 耗 热 量 指 标 、系 统 总 阻 力 ;空 调 冷 热 负 荷 及 其 单位 面 积 的 冷 热
49、 量 指 标 等 ; 4.1.5 设 置 采 暖 系 统 的 形 式 ;室 温 控 制 ;系 统 平 衡 、调 节 手段 等 ;4.1.6 简 述 套 内 空 调 方 式 ;气 流 组 织 形 式 ;若 空 调 冷 、热 媒为 水 介 质 ,则 应 简 述 空 调 水 系 统 设 备 配 置 形 式 和 水 系 统 制 式 ,以 及 系 统 平 衡 、调 节 手 段 等 ;4.1.7 简 述 通 风 系 统 形 式 ;通 风 部 位 ;通 风 换 气 次 数 以 及 通风 系 统 风 量 平 衡 手 段 等 ;4.1.8 设 备 降 噪 、减 振 要 求 ,管 道 和 风 道 减 振 做 法 要 求 ,废气 排 放 处 理 等 环 保 措 施 ;4.1.9 节 能 设 计 专 篇 。1)列 出 建 筑 物 总 冷 (热 )负 荷 计 算 值 和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冷 (热 )负 荷 指 标 ;2)采 暖 空 调 室 内 外 设 计 参 数 ,冷 (热 )源 形 式 及 其 设 备 配置 (规 格 、数 量 )情 况 ,冷 (热 )媒 参 数 ;203)主 要 冷 (热 )源 设 备 的 能 效 比 (EER)、性 能 参 数 系 数(COP)和 热 效 率 等 ;4)采 暖 循 环 水 泵 的 耗 电 耗 热 输 送 比 (E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