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 能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制 度HSDFDZD-253-SC62厂 内 燃 料 管 理 办 法2013- - 发布 2013- - 实施华 能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发 布HSDFDZDHSDFDZD-253-SC621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厂 内 燃 料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厂内燃料管理工作,对厂内燃料管理工作由入厂煤验收、储存保管、混配掺烧、入炉煤计量、入炉煤检质、统计核算、经济分析、指标考核等管理内容构成一个完整的业务体系,概括为 “量、质、耗、存”的管理。第二条 按照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要
2、求,建立燃料管理的保证、激励和监督机制,适应煤炭市场变化,实现燃料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保障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 。第二章 管理职能职责第四条 公司厂内燃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部,其职责为:(一)在公司厂内燃料管理小组的领导下,拟定公司厂内燃料管理的工作规则及实施建议方案。(二)指导监督各电厂入厂煤验收、入厂煤接卸、储存保管、混配掺烧、入炉煤计量、入炉煤检质、统计核算、经济分析、燃料指标管理的实施、协调、监督和考核等管理工作。(三)负责定期统计分析公司厂内燃料管理指标,向各电厂通报
3、厂内燃料管理信息,并对管理指标(入厂入炉热值差、煤场存储损耗、燃煤厂内费用、煤场盈亏吨等)进行审定、公布与考核。(四)负责批复电厂上报的燃料库存盈亏处置报告。(五)根据厂内燃料管理考核办法提出对各电厂考核意见。第五条 各电厂厂内燃料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各电厂应建立以厂领导为组长的燃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厂内燃料工作小组,明确各归口管理部门。各机构职责分明,高效运转。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燃料管理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2(二)负责燃料入厂后的耗、存管理,对燃料入厂后的各项管理指标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负责入厂、入炉燃料的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对入厂、入炉煤验
4、收计量衡器按规定定期校验。采样工具、采样室、化验室及有关设备符合国标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五)负责燃料系统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来煤按规定时间接卸。(六)负责机械取制样设备、入炉煤电子皮带称的运行管理。(七)负责月度、年度末的燃料库存量盘点及盈亏处置工作。(八)按时向公司生产部上报燃料管理有关数据报表、分析报告和库存盈亏处置报告。第六条 统计分析资料(一)厂内燃料管理原始记录台账、图表资料齐全、清晰规范;档案目录分类科学、系统,定期成册,归档及时。计算机数据记录定时备份,视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按规定及时录入有关燃料数据;数据统计准确率100%。(二)厂内燃料管理相关部门每月进行“
5、量、质、存、耗”统计分析。(三)各电厂应完善厂内燃料管理分析机制,制定燃料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第三章 设备管理第七条 建立燃料检斤、检质设备三级管理网络,明确管理分工、职责,确保检斤检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检斤、检质设备维护良好,运行稳定,入厂检斤检质设备、入炉检斤设备自动投运率 100%,入炉检质设备自动投运率 98%以上。第九条 建立检斤、检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以及应急响应机制,一旦设备故障,能及时恢复运行或者切换至另一备用设备使用。第十条 检斤、检质设备建立对应的运行、维护、校验台帐,设备的定期校验证书、运行维护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6、完整有效。第十一条 采制化场地建筑物要求(一)采制化场地应尽量集中,尽量减少煤样的中转过程,建筑物不受风雨、热源、光源以及外界尘土影响;采制化办公区与作业区应严格分隔。HSDFDZD-253-SC623(二)机械采制样间封闭完好,制样间的基本条件符合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4-2008)的相关条件。(三)原煤煤样存储间、存查样仲裁样存样间、机械采样间、制样间使用指纹门禁系统。(四)机械采样间和制样间安装良好的除尘设备。第十二条 采制化设备规范要求(一)燃料入厂、入炉煤自动采制样装置应按照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DL/T 747-2010)规定的时间间隔开展性能试验,确保自动采制样
7、装置精密度符合要求,且无实质性偏倚。(二)制样间配备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各级破碎机以及缩分器,采用该设备制样煤样水分整体损失率小于0.5%,设备整机精密度为1%,无实质性偏倚;制样间至少配备两套制样设备,一套运行一套备用。(三)单项化验设备至少配备两套,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整个煤化验室应当划分为:天平室、煤样存储区域、检验用气体存放区域、全水分测定区域、工业分析区域、元素分析区域、发热量测定区域、灰融溶特性试验区域。第十三条 用于入厂检斤的轨道衡、皮带秤、地磅等设备具备集中控制的通讯接口;静态计量设备的精度达到0.2%,动态计量设备的精度达到0.5%,其整机连续无故障时间大于10000 小时。(
8、一)轨道衡量程不低于100T,地磅量程不低于50T。(二)称重给煤机具有容量计量功能,当电子称重系统故障时,能够切换至容量计量模式,并发出报警信号;制订计量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三)用于入炉煤计量的皮带秤具有分炉计量功能。第十四条 检斤、检质设备投运前检定其精度是否合格;使用过程中按国标进行定期校验,有证使用。第十五条 化验室的设备、仪器要定期送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鉴定记录齐全,煤化验设备要每周进行一次标样检测,校验、修正化验设备精度。第三章 入厂燃料的验收第十六条 各电厂应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厂内费用及损耗定额标准和本厂具4体情况划定入厂燃料的分界点
9、。第十七条 各电厂应制定涵盖燃料验收全过程的厂级燃料验收管理制度和各操作环节的相关管理规定,操作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燃料验收的各个环节责任分解至不同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第十八条 进入电厂的燃料,必须逐车、逐船全部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过程遵循“三公”原则,检斤、检质率达到 100%,准确率达到 100%。建立不合格品验收管理办法,依照办法对不合格燃料进行处置,维护电厂利益。第十九条 入厂燃料数量验收(一)计量员必须定期培训,持证上岗,依据汽车地重衡、火车轨道衡、船运水尺据实测量,并作好记录。(二)火车煤:采用轨道衡进行计量;煤车车号识别器100%运行,计量数据10
10、0%自动传入燃料信息化管理平台。海船运煤:采用水尺进行计量,水尺验收人员严格执行SN/T0183-93标准,并经相关培训合格上岗。在入厂煤皮带上已经安装电子皮带称的,入厂煤量要用电子皮带称的数据进行校核。汽车转运煤:采用地磅进行计量;车号自动识别,计量数据100%自动传入燃料信息化管理平台。(三)燃油入场时逐车检查、核对货票、铅封完好、确认无误;燃油验收率 100%。(四)计量单据及计量报表统一保管,保存期三年。第二十条 入厂燃料质量验收(一)电厂按照煤炭机械化采样 (GB/T19494.1-2004) 、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 475-2008) ,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4-2
11、008) 、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 T211-2007)、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212-2008)、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 T213-2008)、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 T214-2007)、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476-2008)、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GB/ T219-2008)等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电厂入厂煤采制化管理办法 。(二)电厂煤质采制化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参与电厂煤质采制化必须是电厂正式职工或要有部分电厂正式职工参与。采、制、化流程采用条码系统进行管理,入厂煤的计量数据自动传入燃料信息化管理平台。(三)陆运煤必须采用机械化采样,入厂煤机
12、械自动取样装置运行参数、启停操作、收存样有详细记录,确保煤样的代表性和安全性。由海轮或内江(河)船舶运输的,严格按照合同HSDFDZD-253-SC625要求采样。建立人工采样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人工采样运用情况、申报流程、操作要求。煤样样品包装过程应现场进行,要求必须严密、安全。将取得的综合煤样分为两份,一份作为当次化验样本,另一份封口作为仲裁样备份保存,仲裁样在制样后两个月内有效。(四)建立完善的采样监督机制,要求整个采样过程由来自不同部门的2人及以上进行工作。采样过程中,对入厂煤必须车车均衡采样,不得漏采或少采,采样工具、基本采样单元子样数、采样点布置、采样深度、子样最小质量等必须符合国
13、标的规定。采用指定车辆转运煤样,车辆严格沿着指定的工业监控系统覆盖的路线转运煤样。(五)制样过程应严格执行现行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及GB/T18666-2002商品煤抽查与验收方法中有关煤样的制备方法。严格遵循“单进单出”的原则,防止煤样污染;煤样样品包装应严密、安全。(六)全水分煤样:全水分样须单独制备,包装严密,且优先于其他煤样送至化验室;制订全水分样管理办法,积累历史数据对全水分样的损失进行对比分析。(七)入厂煤检测项目及周期: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化学监督技术标准 (QHB-J-08.L08-2009) ,对入厂煤应逐车采样、按批对煤种进行工业分析及全水分、发热量和全硫值的
14、检验;对新进煤源,还应对其煤灰熔融性、可磨性系数、煤的磨损指数、煤灰成分及其元素分析等进行化验,以确认该煤源是否适用于本厂锅炉的燃烧。对于例常入厂煤应每季应进行一次元素分析,确定各矿的氢值以计算低位发热量。有必要时,可根据生产需求进行一些非常现项目的分析。每半年要按煤源对入厂煤源的混合样进行一次煤、灰全分析,以充分掌握各矿的煤质特性及其变化趋势,为今后选择煤源提供依据。(八)煤样的台账记录完整清楚,其至少包括煤样采集、制备、化验以及各环节交接的过程记录。(九)建立燃料采、制、化以及煤样存、毁规章制度,燃料检质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做到“有章可循” 。建立完善的存查样、仲裁样的管理制度,存查样、仲裁样
15、的保存与提取做到“有章可循” ,煤样的封存时间不低于2月。(十)燃油应由化验人员到厂油罐车取样,燃料监察审计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共同见证检验数据,并做好监督纪录。油品化验合格后方可卸油,卸油数据详细纪录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燃油采样和化验执行GB/T 4756-1998和GB/T 1884-2000标准。监测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报告由电厂相关部门报送供油单位;供油单位对监测结果有异议,应在发出检验报告的2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受理复检请求。6第四章 燃料的储存第二十一条 储存管理 (一)电厂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及时调整煤场储煤量。正常储量按上级规定储量执行,以确保电厂不发生缺煤停机事件。制订煤场
16、管理制度,建设“绿色环保”煤场。(二)燃煤入厂后有多处存放点的电厂,要及时转运至厂内主储煤场。(三)燃煤储存要做到按煤种、煤质范围分垛合理堆放,必要时插放标示牌,各煤垛要尽量堆成规则梯形,撒均压实,烧旧存新。(四)根据煤场存煤和进煤情况,合理掺配使用,月度平均入厂与入炉煤热值差不大于418kJ/kg,当期热值差超限时,应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并有分析报告。(五)要有防止存煤损失和自燃的措施,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大面积自燃现象。(六)要合理安排好干煤及时周转和保证一定数量的干煤存放。(七)煤场取煤后煤堆要及时集中、清场,平整场地,挡煤墙和煤沟及时清理干净。(八)煤堆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
17、,标注煤种、产地、数量、存放日期等有关资料,并根据煤堆变化及时更改有关信息。(九)燃煤储存损耗实行定额管理,存储损耗不得超过当期平均库存量的 0.4%。存储损耗定额指标包括燃煤接卸、存储过程中发生的损耗量、厂内中转过程发生的运输损耗和上煤过程中发生的损耗量及其它数量损失。属于定额内的损耗,由各电厂财务部直接入账,超过定额内损耗部分,由各电厂按盘亏程序处理。(十)新建、扩建储煤场的垫底所耗用的煤在新扩建工程费用中列支,储煤场随机组转入正常运行生产发电后储存耗用数据栏中不再发生垫底煤数量。(十一)月度存煤指标超标时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月度、年度提取的损耗符合内控要求并记录备案。第二十二条 作业管
18、理(一)煤场作业应坚持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二)斗轮机与煤场机械配合作业时距离大于3米;堆取煤作业时,取煤时煤堆分层合理,堆煤时斗轮机轮斗中心与落煤点距离小于2.5米;正常情况下煤堆外缘与煤场边预留4米消防通道。(三)在堆取煤及煤场机械作业时,对于干燥易扬尘煤及时喷淋,减少风损和环境污染,HSDFDZD-253-SC627同时不得随意跨区、延长或缩短分区作业。(四)制订煤场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保证人员、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五)煤场及环沟定期进行清理,单一煤种取完后彻底清理场地;场地整洁、无溢出和洒落煤炭。(六)及时清理燃煤中的“三块”, 煤场无杂物。(七)卸油作业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
19、行电业行业安全规程,制定和完善油库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制定和完善燃油接卸管理措施;工作区域照明、消防设施完备。第五章 燃料的耗用第二十三条 燃料入炉检斤检质覆盖率 100%。燃料入炉检斤设备自动投运率 100%,入炉检质设备自动投运率不低于 98%。第二十四条 入炉燃料计量管理(一)入炉煤计量必须使用入炉煤电子皮带称或称重给煤机称计量装置,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其中之一的计量作为计算电厂燃煤耗用量,另一个计量装置则作为校验。入炉煤实行分炉计量,以便统计分析单台机组经济技术指标。(二)电子皮带称运行投入率不低于 98%;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入炉计量设备的维护,有入炉煤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台账,定期进行校验,并
20、有检验报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对燃料入炉计量设备定期校验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三)因入炉煤计量装置误差等需要对入炉煤耗用量进行调整时,调整量不得超过当期累计耗用量的 0.5%,超过 0.5%时各电厂要有专题分析报告。(四)入炉油计量以油库出口供油、回油母管上的油流量计为准,尚未配备油流量计的,以油库油位变化计量为准。第二十五条 入炉燃料检质管理(一)入炉煤采样必须采用入炉煤自动采样装置,其投用率达到 95%以上,当自动采样装置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皮带头部人工取样。所采煤样应及时装入密封性良好的集样桶(袋)中进行密封、编号并做好相应的采样记录。(二)入炉煤检测项目及周期:每个班次分别制备一个全水分样
21、和一个分析样,全水样必须密封保存良好,每天混样后送交化验室化验,同时记录每个班次的上煤量,计算当天入炉煤的加权平均值;每半年及年终要对入炉煤按月的混合样进行煤、灰全分析。各厂还应按日对工8业分析、发热量等常规项目进行月度(重量)加权平均值的计算,以积累入炉煤质资料。每班次测定飞灰可燃物,一天一次或视燃烧、磨煤机工况化验煤粉细度。(三)入炉煤机械化自动取样装置故障时,必须在入炉煤化验单上注明人工取样。入炉煤样品的制备、化验操作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化验数据应准确完整,台帐登记清楚、齐全。(四)正平衡计算煤耗一律采用入炉原煤测得的发热量,不得以制粉系统中的煤粉样测得的发热量代替。(五
22、)电厂煤质采制化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参与电厂煤质采制化必须是电厂正式职工或要有部分电厂正式职工参与,入炉煤的计量数据自动传入燃料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二十六条 燃煤掺配管理(一)各电厂应制订配煤掺烧管理制度,设配煤掺烧工作机构。(二)配煤掺烧工作机构依据预计负荷、锅炉燃烧、煤场存煤、后续来煤和排放等情况制订入炉煤掺配方案。(三)配煤掺烧工作机构根据季节、天气、存煤、耗用等因素,利用干煤棚、筒仓、煤场和卸煤直通锅炉原煤仓等设施和方式,制订综合效益最大化的配煤措施。(四)当入炉煤出现偏离掺配方案的要求,并影响锅炉燃烧或造成排放超标时,由燃料掺配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23、五)掺烧记录完备;每月对经济煤种进行评估;采购新煤种要有新煤种燃烧试验记录。(六)优化掺配煤管理,在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全年经济煤种掺配比例在同类型锅炉中处于先进水平;不出现因掺配煤原因使机组燃烧不稳或带不起负荷影响上网电量现象;不出现掺烧原因导致的超排现象;燃油消耗在同类型锅炉中处于先进水平。第六章 库存燃料盘点第二十七条 电厂每月末组织有关部门对库存燃料进行盘点,并按照统一格式形成盘点报告。(一)人工盘点:没有配备盘煤仪的电厂,要进行人工盘点。盘点前,将煤堆整形、压实。通过测量煤堆体积和实测煤堆比重来计算库存燃料量。(二)仪器盘点:已经配备了盘煤仪器的电厂要使用盘煤仪进行盘点,并根据实
24、测比重计HSDFDZD-253-SC629算库存燃料量。盘煤仪须有专人使用、保管和定期校验,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盘煤仪超过仪器误差范围时,要及时维护和校验,测量精度要求达到0.5%。 (三)煤场盘点后,各电厂厂内燃料管理小组应及时分析存煤盈亏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帐、物相符。(四)盘点报告:电厂应明确负责编制盘点报告的部门,盘点报告由盘点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上报厂长或分管厂长审批,正式盘点报告存期 2 年。每月的燃料盘点报告须报告公司生产部备案。(五)燃料管理有关部门每月对燃料进行清查盘点。燃料消耗采取正平衡为主,反平衡为辅的计算办法。第二十八条 盘点差异处理(一)盘点如有差异,须列明账面
25、数和实盘数的差异和差异原因。(二)每月盘点差异数量在月末存煤(油)量 1以内时,可以不予调整,燃料报表列明帐存数量和实盘数量。每季末无论盘点差异数量多少,均须调整财务帐目,并上报盘点差异分析报告。(三)年末盘点时,盈亏煤在两万吨以下时,处理要求同上。(四)各电厂盘煤盈亏在两万吨及以上时,必须在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5 日前将盘点报告及差异调整报告上报公司批准。各电厂在批复之前不得进行账务处理,必须待公司正式批复意见下达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五) 燃料盘点指标说明 1燃料实存 = 期末实物盘点数。2燃料账存 = 期初账存量 + 入厂累计量-消耗累计量-存储损耗。3燃料实存 - 燃料账存 0,则盘
26、盈,盘盈时不得发生损耗。4燃料实存 - 燃料账存 0,则盘亏。第七章 评价考核第二十九条 各电厂按照公司要求定期上报有关燃料储存耗用指标数据,公司将由生产部牵头,按月、季、年度对电厂的燃料储存耗用管理工作进行审核检查,并结合公司节能管理评价工作对电厂燃料管理进行定期评价。第三十条 电厂燃料量、质、费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并采取有10效措施控制燃料量、质、费在正常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到电厂现场分析解决问题。第三十一条 电厂应控制年度累计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小于 418kJ/kg。当月、季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大于 418kJ/kg 时,电厂要全面检查评估燃料采、制、
27、化、计量、耗用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于年累计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大于 418kJ/kg 的电厂,公司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第三十二条 电厂要定期分析实际发电标煤价格与采购标煤价格的差异,严格控制发生损耗的各个环节;差异较大时或异常升高时,各电厂要有专题分析报告。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不定期的对电厂燃料储存耗用情况进行季、年现场抽查,以生产部牵头,会同燃供部、财务部、监审部对电厂现场抽查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对电厂厂内燃料管理情况按月、季、年进行统计,以生产部牵头,会同燃料部、财务部、监审部对电厂厂内燃料管理情况按照厂内燃料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统计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各电
28、厂应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燃料储存耗用管理办法和厂内燃料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HSDFDZD-253-SC6211附件 1: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内燃料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厂内燃料管理工作,按照燃料全过程闭环管理的要求,从内部深度挖潜,降低燃煤厂内费用及损耗,根据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燃料存储耗用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燃料核算的通知 (华能鲁电财【2010】215 号文) 、 关于成立公司经济调度工作机构的通知 (华能鲁经字【2011】132 号文)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惩资金来源
29、,从公司专项奖励资金中列支用于本办法的考核。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 。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 厂内燃料基础管理包括入厂煤接卸、采样、制样、化验、计量、煤场管理等,入炉煤掺配、采样、制样、化验、计量管理等,燃料制度、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管理等。1.入厂煤接卸:接卸设备完好率达到95%,接卸及时押车时间不超时,不发生延时罚款等现象。2.入厂煤计量:要求计量设备合格率100%,计量设备准确率100%,入厂煤检斤率 100%。3.入厂煤检质:要求采制化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质检设备合格率100%,机械采样设备完好率90%,入厂煤检质率100%,化验数据真实。4.煤场管
30、理:要求分类存放并有标示,定期测温、倒垛并有记录,防风、防雨设施良好,干煤储配充足。5.煤场盘点:每月末对煤场盘点一次,并有盘点报告和分析报告,帐物相符不亏吨。6.入炉煤计量:皮带称投入率98%以上,皮带称每周校验一次并有校验报告,入炉煤进行分炉计量,正平衡计算煤耗调整量不超过0.5%。7.入炉煤检质:入炉煤机械取样装置投入率95%以上,按国标化验,每班至少对煤样分炉进12行一次工业分析,每天对三班混合煤样分炉进行一次工业分析,并保留备查样3个月以上。8.入炉煤掺配:有掺配方案和记录,不发生因入炉煤质造成锅炉灭火或机组降出力。9.信息与统计:每日(月、季、年)向相关部门报送燃料收、耗、存管理信
31、息,及时汇报厂内燃料管理情况。10.制度管理:各电厂要健全燃料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燃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 厂内燃料指标管理包括入厂煤入炉煤热值差、存储损耗、燃煤厂内费用等。1.入厂煤入炉煤热值差不超过 418kJ/kg。2.存储损耗不超过当期平均库存 0.4%。3.燃煤厂内费用不超过公司厂内费用及损耗定额标准规定数值。每年 1 月份由公司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电厂定额标准,报公司批准后下发执行。第三章 考核标准第六条 厂内燃料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规则,包括基础管理得分(占比 40%)和指标管理得分(占比 60%)。其中:厂内燃料基础管理 100 分,由各电厂自查自评得分,公司审核、抽查,抽查
32、不合格项双倍扣分;厂内燃料指标管理基础分 100 分,加减得分项后合计总分,由公司根据各电厂报表进行汇总统计评分。第七条 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厂内燃料管理考评细则 。第八条 奖励计算方法:奖惩基准值 Ny= N/ Nz各厂奖惩金额 Nx= Ny *Fi N: 公司厂内燃料奖励总金额Nz:各厂得分之和Fi:各厂得分。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第九条 在公司厂内燃料管理小组领导下,公司生产部负责:1.提出厂内燃料管理的考核指标及考核目标。2.每月对公司及各电厂厂内燃料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节能管理评价工作对电厂燃料管理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HSDFDZD-253-SC62133.对电厂厂内燃料管理
33、情况进行检查,由生产部牵头,会同燃供部、财务部、监审部对电厂厂内燃料管理情况检查。4.负责批复电厂上报的燃料库存盈亏处置报告。5.每月汇总编制公司厂内燃料管理指标及燃煤厂内费用完成情况报告。第十条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于每月 10 日前按照职责分工统计上月有关指标完成值,由生产部汇总报公司厂内燃料管理小组。第十一条 本考核执行月监控、年清算。年末由厂内燃料管理小组提出考核意见,经公司总办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兑现。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14附件 2:电厂燃料盘点报告盘点人员 盘点时间 煤场编号或名称 体积 立方米 比重 重量 吨筒
34、仓 体积 立方米 比重 重量 吨合计煤场存煤量 吨 盘点时点后至月末 24:00 入厂煤量 吨 盘点时点后至月末 24:00 耗用煤量 吨 折算到月末 24:00 燃料实存量 吨 当月(期)提取储损运损 吨 月(期)末燃料账存量 吨 煤炭盘点盈亏 吨 燃油盘点 #1 罐 #2 罐 #3 罐 #4 罐 燃油实存 吨 燃油帐存 吨 燃油盘点盈亏 吨 燃料盈亏说明及处理方案HSDFDZD-253-SC6215盘煤人员签名: 燃供部 财务部 燃料部 策划部 监审室 其 它制表: 制表日期:200 年 月 日部门审核: 部门主任: 主管厂长:附件 3:厂内燃料管理考评细则单位:*电厂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35、考评标准 标准分 自查得分 抽查得分基础管理 100设备完好率达到 95% 达不到当月不得分 3入厂煤接卸 不发生因接卸导致的延时罚款 发生一批次扣 1 分 5入厂煤检斤率、准确率 100% 每减少 1%,扣 1 分 5入厂煤计量计量设备合格率 100% 每减少 1%,扣 1 分 3采制化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每减少 1%,扣 1 分 3检质设备合格率 100% 每减少 1%,扣 1 分 3入厂煤检质率 100% 每减少 1%,扣 1 分 3机械采样设备完好率 95% 每减少 1%,扣 1 分 3入厂煤检质质检数据准确、准确率 100%发生纠纷且电厂错误每次扣 1分,与备查样比较出现错误不
36、得分5分类存放并有标示 无分类或无标示每次扣 1 分 3定期测温、倒垛并有记录 没进行测温、倒垛或没记录每次扣 1 分 3煤场设施完善 煤场设施不完善每处扣 1 分 3煤场管理干煤储配充足 没有干煤储配不得分 3月末对煤场盘点 月末没有对煤场盘点不得分 3盘点报告和分析报告 没有盘点报告和分析报告或不正确不得分 3煤场盘点帐物相符不亏吨帐物不相符每次扣 1 分,煤厂亏煤每超过日均库存 1%扣 1分6皮带称投入率 98%以上 每减少 1%,扣 1 分 3皮带称校验并有校验报告 每减少 1 次扣 1 分 3入炉煤进行分炉计量 没有进行分炉计量不得分 3入炉煤计量正平衡计算煤耗调整量 调整量超过月耗
37、量 0.5%以上,每增加 0.1%扣 1 分 3机械取样装置投入率 95%以上 每减少 1%,扣 1 分 3入炉煤检质每班次制备一个全水分样和 每减少 1 次扣 1 分 316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标准分 自查得分 抽查得分一个分析样保留备查样 3 个月以上 备查样不全和不正确每次扣 1分 3有掺配方案和记录 没有掺配方案和记录每次扣 1分 3入炉煤掺配 不发生因入炉煤质造成锅炉灭火或机组降出力因煤质发生锅炉灭火不得分,每出现一次机组降出力扣 1 分 6报送燃料收、耗、存等管理信息不及时按要求上报燃料收、耗、存等管理信息每次扣 1 分,上报数据作假者不得分5信息与统计及时汇报厂内燃料管
38、理情况不及时汇报厂内燃料管理情况每次扣 1 分,汇报厂内燃料管理情况不真实者不得分3制度管理 健全燃料管理的相关制度 没有健全燃料管理的相关制度每项扣 1 分 5合计 100指标管理 100控制在 418Kj/Kg 以内 控制在 418Kj/Kg 以内得基本分 20 分,按以下规则加减分 30低于公司平均值 每低于公司平均值 1%加 0.2分 10入厂、入炉煤热值差高于公司平均值 每高于公司平均值 1%减 0.2分 10控制在 0.4%以内 控制在 0.4%以内得基本分 15分,按以下规则加减分 20低于公司平均值 每低于公司平均值 1%加 0.1分 5场损率高于公司平均值 每高于公司平均值
39、1%减 0.1分 5控制在公司标准内 控制在公司标准内得基本分40 分,按以下规则加减分 50低于公司标准 每低于公司标准 1%加 0.2 分 10单位厂内管理费用高于公司标准 每高于公司标准 1%扣 0.2 分 10合计 100HSDFDZD-253-SC6217附件 4:厂内费用定义厂内费用定额包括接卸费用,中转费用,检验费用,堆形、倒垛、整理费用,清理、清洁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6 项费用。1.燃煤入厂接卸费用:燃煤入厂接卸费用包括燃煤入厂接卸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具体包括:(1)燃煤接卸人工费。燃煤入厂后卸车(船)和清理车(船)底所发生的人工费用。(2)燃煤接卸材料费。接卸车(船
40、)时所消耗材料费。(3)燃煤接卸机械费。接卸燃煤时消耗的机械台班费或使用自有机械所发生的燃油费、临时用工等费用。2.燃煤厂内中转费用。指燃煤从电厂铁路站台或自有码头至煤场的倒运、厂内各煤场之间的倒运和其它厂内的二次倒运所消耗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具体包括:(1)燃煤厂内中转人工费。燃煤在厂内中转时发生的人工费用。(2)燃煤厂内中转材料费。燃煤在厂内中转时所消耗的材料费。(3)燃煤厂内中转机械费。燃煤在厂内中转时消耗的机械台班费或使用自有机械发生燃油费、临时用工等费用。3.燃煤厂内检验费用。具体包括:(1)轨道衡、汽车衡检验费、水尺检测费。(2)外委燃煤采制样人员发生的费用及委托第三方对煤质
41、进行采制样、检验的费用。4.燃煤堆形、倒垛、整理费用。包括煤场盘点整形、倒垛、煤场温度检测、防止煤堆自燃进行的煤堆分层压实、煤场超温祸源清除、煤场灭火以及喷水防尘等与煤场存储管理相关的各项费用。5.燃煤清理、清洁费用。指为达到文明生产标准所进行的对煤场周边、厂内运煤道路的落18地煤、粉尘的清理和保洁的费用。6.其它费用。指接卸、中转、检验以及煤场堆形、整理、清理、清洁费用以外的与燃煤厂内管理有关的零星费用。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HS D F D Z D - 9 1 - S C 3 7HSDFDZD-253-SC62HSDFDZD-253-SC6219厂内燃料管理办法HSDFDZD-253-SC62*济南市经十路 14900 号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