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岚皋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精神和市地税局的要求,以完善我局执法岗责体系为目标,以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划分执法部门、设置执法岗位、明确执法权力、细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从而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达到执法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推进依法治税的健康有序。二、执法机构及其岗位设置:(见附表)执法岗位根据我县现有机构及岗位设置结合外地先进经验以及相关规定设置,执法人员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量采取一人多岗或多人一岗。三、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结构:执法岗位岗位职责岗位规程过错追究考核本执法责任制的
2、执法规程只按照主要执法权力的运用和权力交接简要规范,具体流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现行业务流程等办理。四、执法责任考核:祥见制定的执法过错追究考核办法五、本责任制供各位领导和同仁参考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岚皋县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第一部分 岗位设置1、局领导1.1 局长岗位21.2 主管局长岗2、税政征管股2.1 股长岗2.2 税政综合管理岗位2.3 税务登记管理岗2.4 征管质量监控岗2.5 发票管理岗2.6 重点税源监控岗2.7 委托代征管理岗2.8 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岗2.9 文书受理岗2.10 欠税综合管理岗2.11 纳税评估岗2.12 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岗2.13 规范性文
3、件管理岗2.14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岗2.15 税务行政许可管理岗2.16 税收法制岗3、计划财务股3.1 股长岗3.2 税收计划管理岗3.3 税收票证管理岗3.4 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34、基金股4.1 股长岗4.2 基金(社保费)征收管理岗4.3 内勤岗5、税务所(分局)5.1 所长(分局长)岗5.2 副所长(分局长)岗5.3 税收管理员岗5.4 申报征收岗5.5 代开发票岗5.6 延期申报岗管理岗5.7 延期缴纳税款岗5.8 税务登记受理岗5.9 票证管理岗5.10 发票管理岗5.11 纳税评估岗5.12 税收政策管理岗5.13 欠税综合管理岗5.14 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岗5.15 税务行政许
4、可管理岗5.16 档案管理岗5.17 税收计会统管理岗5.18 综合管理岗(内勤岗)6、稽查局46.1 局长岗6.2. 案源管理岗6.3 稽查实施岗6.4 稽查案件审理岗6.5 税务稽查执行岗6.6 税务听证岗6.7税务行政应诉岗6.8 86.9 选案分析岗6.10 稽查成果分析岗6.11协查管理岗6.12档案管理岗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1、局领导1.1 局长岗一、负责对委托代征的审批管理。二、负责对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的审批管理;三、负责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审批管理;四、负责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批管理;五、负责欠税审核事项的管理;六、负责对税收票证审核事项管理;七、负责对税收法律救济业务的审批管理;
5、八、负责对税收涉税案件移送审批的管理;5九、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事项责任追究的审批;十、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税收工作。1. 2 主管局长岗一、负责重点税源管理事项的审批;二、负责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格的认定审批管理;三、负责对所得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批管理;四、负责对其他各税减免事项的审核、审批管理;五、负责对反避税事项的审批管理;六、负责对税收计会统相关事项审核、审批管理;七、负责退税事项的审批管理;八、负责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管理;九、负责对核定征收的审批管理;十、负责发票举报、丢失、被盗的审批管理;十一、负责一般税务案件审理事项审批的管理;十二、负责对居民身份认定审批管理;
6、十三、负责行政许可的审批管理;十四、负责执法检查事项的审核;十五、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审批管理;十六、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审批的管理;十七、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事项考核结果的审批;十八、协助局长指导和管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处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税收工作。2、税政征管股2.1 股长岗位负责重点税源事项的审核、报批等管理负责对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复核、报批管理;三、负责对委托代征的审核、报批管理;6四、负责对税收法制内容的审核、报批管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复议、诉讼、赔偿);五、负责欠税公告事项的审核、报批管理;六、负责
7、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七、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事项的审核;八、负责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格认定的审核、报批管理;九、负责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其他减免事项的审核、报批管理;十、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审核的管理;十一、负责非正常户恢复的审批;十二、核定应纳税额的审批;十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审核管理;十四、税务登记证注销及恢复的管理;十五、外来经营登记注销的审核;十六、发票核销和销毁的审核;十七、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审核管理;2.2.税政综合管理岗位负责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格的核实、报批、取消、年审;负责运输发票信息的汇总、传送管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和税前扣除
8、项目的审核;四、负责各税种减免的受理、调查、审核及上报;五、负责对退税、抵税的核实。六、负责税政科安排的税政规范化管理资料、台帐的建立和报表及分析、调查报告的调查上报以及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7七、负责税收政策文件的管理。2.3 税务登记管理岗一、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换证和验证;二、负责税务登记的变更、注销、恢复、迁入迁出的审核;三、外来经营登记注销的审核、负责外来经营登记的审批、扣缴税款登记的审批;四、负责非正常户的审核、报批;五、负责未按期申报户的催报催缴;六、负责纳税人外出经营证明核发(销)、及外来纳税人外出证明的核验(销)。七、负责对基层单位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4
9、征管质量监控岗一、负责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上报;二、负责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应纳税收入额的核定、调整;三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鉴 定 的 审 核 。四 、负 责 对 基 层 单 位 税 收 征 管 质 量 的 检 查 考 核 。五 、负 责 其 他 事 项 的 核 定 征 收 管 理 。2.5 发票管理岗一、负责本局发票计划的编制和上报;二、负责发票的领用、调拨、库存管理;三、负责本局各税务代开用发票的管理;四、负责各类发票的审核、检查;五、负责发票核销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8六、负责发票销毁的管理。2.6 重点税源监控岗负责对重点税源的监控2.7 委托代征管理岗
10、一、负责委托代征单位管理;二、负责委托代征协议的变更;三、负责委托代征协议的终止;2.8 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岗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报批。2.9 文书受理岗县局文书受理岗设在需要接受纳税人申请资料的股室。2.10 欠税综合管理岗一 、负 责 欠 税 的 数 据 采 集 、报 批 、公 告 ;二 、负 责 关 停 企 业 、空 壳 企 业 欠 税 管 理 ;三、负责欠税迁移管理。2.11 纳税评估岗负责对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涉税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调查分析结果进行评定处理。2.12 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岗一、负责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的审核、报批、退回;二、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调整的审核、报批、退回;
11、2.13 规范性文件管理岗一、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会签;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三、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2.14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岗9一、负责对重大税务案件资料的审查;二、负责审理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工作,整理审理纪要;三、处理。2.15 税务行政许可管理岗负责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申请的审查、决定2.16 法制建设岗一、负责审查违法违章处罚意见;二、负责受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三、负责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及应诉申请。四、负责税务行政赔偿事宜。 。3 、计划财务股3.1 股长岗位一、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的审核、报批管理;二、负责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报批管理;三、
12、负责非政策性退税事项的审核、报批管理;四、负责欠税管理事项的的审核、报批管理;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税收工作;3.2 税收计划管理岗一 、负 责 税 收 计 划 的 编 报 与 审 批 ;二、负责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3.3 税收会计统计岗位一、负责税收会计凭证的接收、审核和制作、装订;二、负责税收会计凭证的销号与金库对账;三、负责税款退库处理;四、负责代扣、代征手续费核算;五、负责欠税核算;六、负责呆账税金核算;10七、负责税收会计核算;八、负责编报税收会统报表、提供税收会计核算数据;九、负责统计分析,编报统计分析报告。3.4 税收票证管理岗位一、负责编报税收票证领用计划;二、负责领取、发放
13、税收票证;三、负责税收票证的日常保管;四、负责税收票证结报、缴销;五、负责税收票证的审核和检查;六、负责损失、停用等票证的缴销管理;七、负责设置账簿,核算税收票证,编报报表;八、负责监督税收票证的交接、销毁。4、基金管理股4.1 股长岗位一、负责本局基金和社保费计划编制和下达;二、负责本局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缓缴调查、审批及上报工作;三、负责本局各项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资源费、工会经费)补助、审批及上报工作。4.2 基金(社保费)征收管理岗位一、负责本局本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征数据的接收、导入、调整工作;二负责本局本级各项基金应征数据接收、导入、调整工作;三、负责已缴纳户的销号、登
14、记工作4.3 内勤岗负责本局社会保险费银行对帐和向市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11入库明细数据;二、负责本局社会保险费同级收入汇总上划工作;三、负责本局各项基金专户对帐工作;四、负责本局向市级传递各项基金入库明细数据;五、负责本局基金和社会保险费资料传递、装订、归档。5、税务所(分局)5.1 所长岗(分局长)一、发票领购开户登记及变更和相关事项的审批;二、负责税务登记事项的审核;三、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四、负责减免、退税、欠税和纳税人其他申请审批事项的审核;五、扣缴税款和委托代征事项的审核;六、货物业运输资格认定及年审的审核;七、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一般税务案件审理事项的审核(批)。八、负责本
15、所(分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日常考核工作。九、负责对税收会计统计事项的复审;十、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税收工作。5.2 副所长(分局长)岗一、负责个体户停复业和非正常户认定审核;二、非正常户认定及恢复的审核;三、证件遗失补办、增领副本的审批;四、外来经营登记注销的审核;五、个体评定税的审核、核定应纳税额的审核;六、负责征收鉴定及变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审核;12七、负责税政管理工作和报表、报告的统计调查上报。5.3 税收管理员岗位一、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和信息的核查和录入;二、负责发票管理方面的工作事项;三、负责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评定和调整的前期调查;四、负责非正常户认定及恢复的受理
16、和审核;五、个体户停复业的受理审核;六、负责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税收审核审批事项的实地核查的工作事项;七、负责延期申报申请的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前期调查及审核上报、逾期未申报户的催报催缴工作;八、负责代扣代收代征单位和委托代征的税收管理;九、负责对边远地方纳税人开具手工票证征收税款、罚款、基金工作;十、负责减免税、退税、 、欠税、税前扣除项目等各类涉税事项的前期调查及审核上报工作;十一、负责违法违章案件调查和违法违章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十二、负责税收征管资料“一户式” 存储、相关信息的采集和 归档方面的工作事项;十三、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十四、负责其他工作事项5.4 申报征收岗位一、负责纳税人
17、纳税申报的接收、审核和录入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收申报表;13二、根据纳税人各种申报表,录入、开具各种完税凭证,征收、解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和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三、负责对纳税人逾期缴纳的税款依法加收滞纳金;四、负责纳税人的纳税销号和税收资料接收和传递工作。负责将申报数据信息及相关文书传递和反馈给各岗位。5.5 代开发票管理岗一、负责发票的代开、台帐的登记和相关资料的归集。负责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与汇总管理。5.6 延期申报管理岗负责延期申报的审核、报批、预缴税款的核定。5.7 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岗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报批5.8 税务登记受理岗一、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受理;三
18、、负责验换证的受理;四、负责税务登记注销及恢复的受理;五、负责外来经营登记(注销)的受理;六、负责扣缴税款登记的受理;七、负责委托代征税款登记;八、负责违法违章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的反馈和登记。5.9 票证管理岗一、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用量的计划工作;二、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的领取、发放和保管工作;三、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的结报和缴销工作;四、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145.10 发票管理岗一、负责本所(分局)发票的库存管理工作;二、受理纳税人领购发票开户登记及变更登记的初审;三、负责向纳税人发售普通发票;四、负责发票缴销的受理和纳税人领购、使用发票税款的结算;负责违法违章信息手工登记
19、和向相关岗位传递发票使用和违章信息。其他涉及发票管理工作事项按照规定执行货物运输发票信息的汇总5.11 纳税评估岗负责确定评估对象,根据涉税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调查分析结果进行评定处理。5.12 税收政策管理岗一、负责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格的核实、报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和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三、负责各税种减免的受理、调查、审核及上报;四、负责对退税、抵税的核实。五、负责税政股安排的税政规范化管理资料、台帐的建立和报表及分析、调查报告的调查上报以及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及请示答复工作。5.13 欠税综合管理岗一、负责欠税的数据采集、报批、公告;二 、负 责 关 停
20、企 业 、空 壳 企 业 欠 税 管 理 ;三 、负 责 欠 税 迁 移 管 理 。5.14 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岗15一、发现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二、向当事人告知税务行政拟处罚事项;三、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制作;四、向上级部门移送需要立案查处和超过本岗处罚权限的税收违法行为;五、案卷资料的归档工作。5.15 税务行政许可管理岗涉及岗位:发票综合管理岗、委托代征管理岗、综合管理岗岗位。5.16 档案管理岗平时业务中所发生的税收文书,资料由各岗位暂时保管;然后按规定时间传递档案管理岗。本岗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归档管理。一、负责税收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二、负责税收文书、
21、资料的移交、归档、移送;三、负责税收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5.17 税收计会统管理岗一、负责税收计划编报与执行情况分析二、负责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上解;三、负责税收会计凭证的接收、审核和制作、装订;四、负责欠税的核算;五、负责呆帐税金的核算;六、负责税收会计的核算;七、负责代扣代征手续费汇总、上报;八、负责税收统计分析,编报统计分析报告。 5.18 综合管理岗一、负责纳税人有关申请资料的受理;二、负责向相关岗位传递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三、负责有关审批资料的接收和发放;16四、负责本单位税务文书的统一接收和传递。 (只指税务执法文书的接受和传递,不包括其他资料。 )可向其他分局和县局传递。6、稽
22、查局6.1 局长岗一、负责税务年度稽查计划的审核管理;二、负责外发性、决定性税务检查文书的审批管理;三、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核和移送管理;四、负责对协查案件的审批管理;五、负责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审核管理; 六、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审批处理; 七、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应诉的审批管理; 八、负责相关报表、报告、案例等资料的审批管理;九、欠税管理事项的审批。6.2 案源管理岗负责案源的接收、处理与管理工作。6.3 稽查实施岗一、负责稽查实施任务的接收;二、负责稽查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三、负责稽查实施工作;四、负责稽查实施的终结处理;五、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传递。6.4 稽查案件审理岗一、负责接收
23、、登记稽查实施终结案件及其案卷资料;17二、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三、负责接收听证申请和赔偿申请材料;四、负责向各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提交重大税务案件;五、负责办理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关事项;六、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传递和报告工作; 七、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立卷与归档。6.5 税务稽查执行岗一、负责稽查执行任务的接收;二、负责税务文书的送达和执行;三、负责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采取;四、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五、负责执行环节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汇总、传递。6.6 税务听证岗一、负责税务听证的受理和通知;二、负责组织税务听证;三、负责税务听证的文书制作、处理、报批
24、和传递。6.7 税务行政应诉岗一、负责税务行政应诉的准备工作;二、负责出庭参加诉讼案件的应诉;三、负责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上诉和二审应诉;四、负责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五、负责督促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裁决履行;六、负责税务行政应诉案件的资料归档工作。186.8 举报管理岗一、负责举报案件管理;二、负责举报奖励管理。6.9 选案分析岗一、负责编制稽查计划及方案。二、负责利用计算机或人工分析的方法筛选待查对象。6.10 稽查成果分析岗一、负责税务稽查报表的编制、报送;负责税务稽查成果的分析。6.12 协查管理岗一、负责委托协查的综合管理;二、负责受托协查的综合管理。6.12.1 委托协查一、接
25、收、登记协查信息(一)委托协查信息接收:1、稽查实施岗传来的协查申请;2、下级税务机关提出的组织协查申请。(二)协查信息登记本岗负责对请求协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进行登记,制作协查报告,报主管局长岗审批。二、根据主管局长岗审批意见,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同意协查的,向协查单位发出协查函,将相关材料寄送协查单位;(二)不同意协查的,终止该项委托协查;(三)需提请上级税务机关组织协查的,将案件查处情况向上级汇报。19三、接收协查结果(一)接收异地单位或上级税务机关组织协查的协查结果,做好协查信息登记。(二)将协查结果传递给稽查实施岗、下级稽查局。(三)按协查相关制度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协查案件动
26、态分析报告。四、资料归档本岗对委托发出的协查信息和委托收到协查结果,按时间、地区、部门、纳税人进行登记和统计。 协查函、协查结果等资料整理,年终,移交档案管理岗。6.12.2 受托协查一、接收、登记协查信息收到受托协查信息后,填制协查处理单,注明检查要求、时限等,提交主管局长岗审批。二、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将协查信息及相关资料移交案源管理岗安排调查或立案查处。三、协查结果登记和信息反馈(一)接收案源管理岗回复的调查结果,制作协查报告,提交主管局长岗审批。(二)根据主管局长岗审批意见,进行如下处理:1、同意的,在接到主管局长岗审批结果后,制作协查回复函后,向委托协查单位回复协查结果;2、不同意的
27、,本岗应要求承办岗位审核协查结果或补充调查。四、资料归档本岗对受理的协查信息和反馈协查结果,按时间、地区、部门、纳税人进行登记受托协查台帐和统计。对协查文书、清单、取证材料等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年终移交档案管理岗。6.12 档案管理岗一、负责税收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20二、负责税收文书、资料的归档、移送;负责税收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第三部分 岗位规程1、局领导1.1 局长岗1.1.1 委托代征事项的审批一、对认定、变更和终止协议的委托代征项目的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和委托代征税款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批意见。1.1.2 税源管理事项的审批一、税收保全措施的审批
28、(一)、对上报文书、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冻结存款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证上签署审批意见。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审批(一)、对上报文书、资料进行审核;(二)、在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或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上签署审批意见。三、拍卖的审批(一)、对上报文书、资料进行审核;(二)、在拍卖(查封、扣押)物品申请审批表和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四、强制执行措施的审批(一)、对上报文书、资料进行审核;21(二)、在强制执行决定书、 扣缴税款通知书、 查封(扣押)证、拍卖(查封、扣押)物品申请审批表和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上签署审批意见。1.1.3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事项的审批一、对上报的
29、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纪要、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罚决定书等资料进行审批;二、批准确定召开审理委员会会议,批准延长审理时间;三、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上签署审批意见。1.1.4 欠税管理事项的审批一、欠税公告的审批(一)、对上报的欠税企业名单进行审核;(二)、在欠税清册上签署审批意见。二、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的审核(一)、对申请转为呆账税金的欠缴税金审核由地市级税务机关确认;申请核销的死欠税款,由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已确认过关停、空壳两类呆账税金的企业,确认以后又发生的符合此两类呆账税金范围的欠缴税金,如果其成因与该企业前次确认的呆账
30、税金成因相同,由县级税务机关确认;如果成因与前次确认的呆账税金成因不同,仍必须报地市级税务机关确认;(二)、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三)、在呆账税金确认申请表或核销死欠确认申请表上签署意见。1.1.5 税收票证管理事项的审批22一、票证损失的审批(一)、对上报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进行审核;(二)、在票款损失报告单上签署审批意见。二、票证销毁的审批(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票证销毁清册上签署审批意见。1.1.6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事项的审批一、审批事项(一)、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听证期限的审批;(二)、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审批;(三
31、)、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审批;(四)、申请延长提出听证期限的审批。二、工作程序(一)、对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代理委托书、 听证笔录、听证处理意见报告以及其他听证资料进行审核;(二)、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1.1.7 税务行政赔偿事项的审批审批事项(一)、对赔偿申请处理意见的审批;(二)、对赔偿方案的审批;(三)、对追偿方案的审批。二、工作程序23(一)、对上报的赔偿申请书审查表、 赔偿决定书、 共同赔偿追偿通知书追偿责任人员通知书进行审核;(二)在赔偿申请书审查表、 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1.1.8 税务行政复议事项的审批一、审批事项(一)、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批;(二)、对
32、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处理意见的审批;(三)、对复议决定的审批;(四)、对延长复议期限的审批;(五)、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限期履行的审批;(六)、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批。二、工作程序对需出具的不予受理复议裁决书、 停止复议通知书、 延长复议期限通知书、 复议决定书和停止执行税收具体行政性通知书等文书资料进行审核;1.1.9 税务行政应诉事项的审批一 、审批事项(一)、对有异议的应诉内容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批;(二)、对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批;(三)、在诉讼过程中对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批;(四)、对应
33、诉人员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出庭作24出处理意见的审批;(五)、对上诉状的审阅;(六)、对申诉书的审阅;(七)、对请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的审批。二、工作程序(一)、对需出具的证据保全申请书、 延期开庭申请书、 行政上诉书、 申诉书和其他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二)、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 (第 3、4 项审批应在开庭审理之前)1.1.10 涉税案件移送的审批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上签署审批意见。1.1.11 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事项责任追究的审批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审批。1.2 主管局长岗1.2.1 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审批(一)所得税优
34、惠政策企业资格认定的审批1、对上报的各类申请审批资料进行审核;2、在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二)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资格取消的审批1、对上报的各类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2、在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25意见。 (审批权限: 十万元以下)(四)总机构管理费提取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提取管理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五)财产损失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财产损失计税扣除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审批权限: 五十万元以下)(七)企业所得税其他税前列支项目的审批1、
35、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1.2.2 其他各税减免事项的审核、审批(一)依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规定,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或上报的材料上签署审批意见。1.2.3 税收计划、会计、统计事项的审批(一)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税收计划建议报告书上签署审批意见。(二)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三)经济税源调查分析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经济税源调查分析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26(四)会统报表的审批1
36、、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会统报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五)税收会计分析和统计调查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税收会计分析报告、 税收统计调查报告、 税收统计分析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六)代征、代扣手续费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1.2.4 退税事项的审批(一)多缴、误收税款退税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退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二)预缴税款结算退税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退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三)政策性退税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退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1.2.5 延期缴纳税款项目的审核(一)
37、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1.2.6 核定财务不健全企业应纳税额事项的审批(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企业纳税定额申请核定表上签署审批意见。1.2.7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事项的审批27(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年(季度)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上签署审批意见。1.2.8 发票举报、丢失、被盗的审批管理;(一)发票举报事项的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签署审批意见。(二)发票丢失、被盗缴销的审批1、对上报的丢失、被盗普通发票清单等资料进行审核;2、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FP039)上签署审批意见。1.2.9 一般税务案件审理
38、事项的审批。一、对上报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资料资料进行审核;二、在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上签署审批意见。1.2.10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印花税代售许可的审批(一 )、对上 报资料进行 审核;(二)、签署审批意见。1.2.11 执法检查事项的审批(一)税收执法检查计划、方案的审批、对上报执法检查计划、方案的审核;、在税收执法检查计划、方案拟文稿上签署审批意见。(二)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的审批、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在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签署审批28意见1.2.12 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审批管理;(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39、(二)、在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申请审批表或纳税信誉等级调整申请审批表确定的纳税信誉等级信息,签署审批意见。1.2.13 规范性文件的审批(一)规范性文件公告的审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在公告清单上签署审批意见。(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审核、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在废止文件目录清单上签署审批意见。 ;1.2.14 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事项考核结果的审批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结果的审批;2、税收征管股2.1 股长岗2.1.1 重点税源管理事项的审核(一)确定重点税源监控对象的审核:1、对重点税源监控对象上报资料进行审核;2、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二)重点税源报表和分析的审核:1.对上报资料进
40、行审核;2、在重点税源企业状况月报表(企业表、产品表)和分析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2.1.2 延期缴纳税款项目的审批(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后连同有关资料29提交县局领导岗审核。2.1.3 委托代征事项的审核、报批(一)对认定、变更和终止协议的委托代征项目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在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和委托代征税款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核、报批意见(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批)。2.1.4.1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事项的审核(一)审核事项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听证期限的审核;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41、审核;3、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审核;4、申请延长提出听证期限的审核。(二)工作程序1、对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代理委托书、 听证笔录、听证处理意见报告以及其他听证资料进行审核;2、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2.1.4.2 税务行政复议事项的审核(一)审核事项1、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2、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处理意见的审核;3、对复议决定的审核;4、对延长复议期限的审核;5、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限期履行的审核;6、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核。30(二)工作程序1、对需出具的不予受理复议裁决书、 停止复议通知书、 延长复议期限通知
42、书、 复议决定书和停止执行税收具体行政性通知书等文书资料进行审核;2、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2.1.4.3 税务行政应诉事项的审核(一)审核事项1、对有异议的应诉内容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核;2、对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核;3、在诉讼过程中对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核;4、对应诉人员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出庭作出处理意见的审核;5、对上诉状的审核;6、对申诉书的审核;7、对请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的审核。(二)工作程序1、对需出具的证据保全申请书、 延期开庭申请书、 行政上诉书、 申诉书和其他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 (第 3、4 项审核应在开庭审理之前)2.1.4.4 税务行政赔偿事项的审核(一)审核事项1、对赔偿申请处理意见的审核;2、对赔偿方案的审核;3、对追偿方案的审核。(二)工作程序1、对上报的赔偿申请书审查表、 赔偿决定书、 共同赔偿追偿通知书追偿责任人员通知书进行审核;2、在赔偿申请书审查表、 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