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2011 年“六五 ”普法以来,湖州市 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 ”规划的总体部署和 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办案,积极引导企业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为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营造健康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基本情况2011 年以来,仲裁院共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培训 12 次,培训人员 1500 余人次,发放调解员资格证书 380 本,提升了用人单位和基层调解组织自主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同时,给合市局“阳光政务 ”、“双争” 、“
2、双爱” 、“12333 咨询服 务宣传月”、 “两看两比”等专项活动,开展“ 仲裁进工业园区” 、“1 对 10 送法上门”、 “零距离服务” 等活 动, 共进行对外宣传 23 次,印 发宣传折页、劳动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 15000 余份,解答群众问题 800 多个,在全市形成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二、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作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部门,仲裁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对于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化解意义深远。近年来,市仲裁院始终将普法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争当普法工作的先锋队、排头2兵。在总结“ 五五”普法 经验基础上,将
3、 “六五”普法工作和全院整体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贯穿在全院中心工作的每个环节。一是领导重视。由院长牵头、副院长具体指导,科室及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模式,将普法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人,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上下沟通的工作机制。二是部署周密。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总体思路,结合劳动争议发生特点确定普法对象,做到既针对重点,又多层次覆盖。将普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回 头看” 活动 ,总结工作成效及不足。 三是确保实效。分析不同普法对象的知识水平和利益诉求,从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适当的宣传方式,促使社会公众对劳动法律法规由被
4、动接受到主动了解,不断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制意识。按照“六五” 普法提出的“法律六进 ”要求,结 合仲裁工作特点,扎 实推进法制宣传各项活动。一是提高仲裁工作透明度。按照市局“ 阳光政务” 的工作要求,制作“ 阳光仲裁 ”展板,放置在 显眼位置, 对外公开仲裁院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十项制度和阳光仲裁热线。在第一仲裁庭边上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庭公告、劳动仲裁须知、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并定期更新,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近年来,受到外部经济环境不利影响,印染、纺织、服装、
5、电子装配等行业及外贸类3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出现裁员、关门倒闭等情况,导致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发。市仲裁院将劳动力密集、劳动争议多发的行业及企业作为普法宣传重点,通过用工成本及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分析,引导用人单位正确处理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树立合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良好形象。针对生产类企业工伤事故多发的特点,深入生产车间、建筑工地宣传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提醒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避免工伤发生以后因举证不能导致的维权不利。三是加大仲裁工作参与度。把法制宣传活动和仲裁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开展仲裁庭开放日、流动仲裁庭等活动,邀请机关
6、干部、劳动者、企业管理人员、大学生走进仲裁庭,通过参观仲裁工作场所、旁听案件庭审、与办案人员互动交流、现场办公等形式,以案说法,使普法宣传更加直观生动。2011年以来,共开展仲裁庭开放日、流动仲裁庭等活动 9 次,有 220余人次走进仲裁庭旁听案件审理,增进了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认知,受到广大参与者的好评。(三)注重法律学习,推进依法办案。打铁还需自身硬,依法仲裁以熟练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前提,只有不断更新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才能确保仲裁办案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2011 年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社会保险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最高院
7、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等4一系列关系劳动争议调处的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同时对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原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院领导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对法律法规变化可能带来的新的争议进行了讨论和释疑,为下一步的依法办案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推进依法办案。结合“两看两比” 活动要求,突出强调仲裁工作的合法性、实效性。依法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对于受理、立案、送达、开庭、调解、裁决等一系列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向群众公开,严格落实执行。开展“仲裁文书质量月”、 “仲裁案卷评查 ”等活动,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和考评,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
8、核的重要参考,以此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操作、依法办案。三是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加强与市、区法院之间工作联系,落实裁审衔接制度,定期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就劳动争议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探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听取法院意见,通过裁审互动交流,拓宽了工作思路,统一了执法口径,也明晰了裁判尺度,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四)开展法律援助,健全维权机制。根据上级要求,2011年 10 月市仲裁院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成立以来,始终突出法律帮扶和普法宣传两项职能,围绕劳动争议调处中心任务,既作为法律帮扶的平台载体,又充当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一是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将法律援助工
9、作站职责、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上墙公示,接5待窗口公开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全面的信息资料引导农民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围绕农民工陈述的争议事实,由接待人员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引导劳动者梳理事实、证据材料,依法提出仲裁请求。截止 2013 年 5 月底,工作站共接待来访农民工2300 余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 348 件,涉及劳动者 412人,涉及金额近 400 万元。二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以后,实现了仲裁机构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了仲裁办案与法律援助的高效对接。同时,降低了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解决了农民工因为经济困难而面临的维权困境
10、,免除了他们维权道路上的后顾之忧。通过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使他们获得平等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体现公平正义原则。2011 年以来,万德电子、双溪药业、九龙印染、澳普兰游艇、三友印染等一大批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扶下得到顺利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 问题和举措2011 年以来,仲裁院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普法广度仍然不够。工作中虽然确定既针对重点,又多层次覆盖的普法目标,但是由于人手不足,针对农村、小微企业的普法工作依然比较薄弱,而农村地区和小微企业的法制意识往往比较淡薄,违法情况又比较普遍。
11、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各级基6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基层普法工作的助手和延伸,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采取“送法下乡” 和走 访式普法等形式,推进基层普法工作全面开展。(二)群众依法维权能力不够。近年来,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依法维权能力仍然相对缺乏,加之社会上一些不公正现象的负面影响,不少群众在维权的同时,往往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简单理解,而对法律及其程序的严肃性和普适性认识不够。部分职工往往过度强调法律规定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忽视了自身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注重普法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化,引导劳动者全面理解劳动法律法规,在关注劳动权益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三)普法工作交流不够。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仲裁工作“ 案多人少” 矛盾突出,投入到普法工作中的人力、物力依然不够。在普法工作经验上,与其他部门缺乏径流互动,导致普法方式方法上存在局限性。下一步,我们将注重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部门、地区普法经验交流和借鉴,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拓展工作思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