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2 管理职责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1 员工
2、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 10 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 1 分。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3.2.1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2.2 10 至 30 分钟(含 30 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 10 分;3.2.3 30 至 60 分钟(含
3、 60 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 15 分;3.2.4 60 至 120(含 120 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 20 分;3.2.5 2 小时以上至 4 小时(含 4 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 50 分;3.2.6 4 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 100 分;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 100 分;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 10 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 15 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 30 分。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 20 分,两次睡岗
4、扣绩效考核 50 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 100 分;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 分钟以上(含 10 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 100 分;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3.5.1 休假逾期的;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3.5.5
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 2倍追究赔偿责任。 3.7 上班时间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7.1 看小说、杂志书的;3.7.2 洗衣物、择菜洗菜的;3.7.3 利用工作时间购私物的;3.7.4 利用电脑炒股、聊天、听音乐、玩游戏、看电影、录像的;3.7.5 上班期间将脚搁放在桌子、凳子上,举止粗鲁,有失文明的。3.8 员工必须遵守公
6、司会议及学习纪律: 3.8.1 无故迟到或早退的,违者视情形每次扣绩效考核分(根据迟到条款处理) ;未获准假擅自缺席的,每次扣绩效考核 3 分;3.8.2 手机未关机或未设置为振动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1 分;3.8.3 接听电话必须离开会场,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1 分;3.8.4 团体会议(20 人以上)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睡觉,擅自发言或起哄,扰乱会议正常秩序,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25 分;3.9 上班时间(含当班午餐、晚餐、夜餐及白班午餐时间)严禁喝酒(除工作特别需要陪客外),酒后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 3.10 严禁在公司厂区范围内(包括公司设在厂区外的其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7、,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并作待岗两个月处理。3.11 上班时间严禁打毛衣、打扑克、下棋等违纪行为,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3.12 员工上班时间发生辱骂、打架情况,视情节轻重每人次予以扣 50 分至 100 分的绩效考核分数,对责任者视情形可并处待岗 1-3 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3.13 上班时间统一按公司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裤,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进入生产区不得穿凉鞋,女工不得穿高跟鞋,长发必须盘起,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14 进入生产装置区未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10 分。3.15 提前到公司大门及主要干道等待下班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5
8、分。3.16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到食堂吃饭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17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传达室登记,必须有对应人员接待,方可进入公司。门卫人员应做到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并应向来宾说明公司禁烟、交通等安全规定。外来人员离开公司需交还接待证明,门卫人员应注意有无携带公司财物(物资出厂必须凭出门证) 。门卫失职每次扣绩效考核 10 分。3.18 货车进入公司必须配戴阻火器,门卫失职每车次扣绩效考核 10 分。3.19 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严禁进入公司大门(送货的及工作用车除外) ,门卫不制止扣绩效考核 10 分。3.20 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控制车速,直线行驶时速应小于 30 公里,
9、弯道时速应小于20 公里,违反者扣绩效考核 2 分。3.21 严格落实劳动纪律制度,对部门自行查处违纪人员,由部门书面交执纪部门进行违章违纪通报处理,不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其它违章违纪均列入绩效考核。3.22 尊重和支持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按章办事,对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进行谩骂或无理取闹者,扣绩效考核 50 分并待岗 2 个月;殴打公司执纪人员、管理人员的,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另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解除劳动合同。3.23 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擅自出公司大门。凡因公事或私事外出者一律开具出门证并注明外出事由。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或授权指定人员签发) 。无证外出者每人次扣绩效考核 5
10、分,并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门卫不制止随意放行的,扣绩效考核 3 分。3.24 交接班人员未进行交接班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 5 分。3.25 未经部门、分厂负责人批准,私自代班的,扣除双方绩效考核 50 分。3.26 因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给公司或在公司内部员工当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绩效考核 100 分;发生两次的作待岗处理。3.27 上班时间听音乐、玩游戏、玩手机和接听电话(非工作联系)3 分钟以上的视作违纪,扣除绩效考核 5 分。3.28 因吸食、贩卖毒品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3.29 无中生有、造谣诽谤、制造事端等不当行为导致他人或公司名誉、形
11、象等利益受损,社会评价下降等,扣绩效考核 100 分,且公司视情形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3.30 考勤不如实记录,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扣绩效考核 100 分。4 其他违纪规定 4.1 除本公司食堂以外的所有区域一律为公司禁烟火区。凡在禁烟火区内吸烟者,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在禁烟区内发现烟蒂或烟灰的,区域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按每只扣绩效考核 1 分。4.2 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分为二级管理:分厂的一般动火由分厂安全员审批;其它多部位、多地段动火均按一级动火办理,由分厂厂长审批;公用工程及特级动火需经公司安环部审批。违章动火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100 分,若
12、出现后果(直接损失在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直接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4.3 严禁对装有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容器进行动火作业,确需动火的先将物品卸毕并经清洗置换、分析测试符合动火要求,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违者扣责任人绩效考核100 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4 离岗、睡岗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责任者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5 未按规定进行动火分析即动火的,扣责任人绩效考核 50 分,造成
13、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6 各级人员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的扣绩效考核 15 分、违章作业(操作)未造成后果的扣绩效考核 10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损失在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7 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当月绩效考核 10 分。4.8 对提出严重安全隐患而未在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的,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直至调离岗位。4.9 未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安全作业票证(动火证、动土证、登高证、
14、盲板证、有限空间作业证、检修作业票以及各类操作票等等)进行作业的,责任人扣绩效考核 100 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10 开具票证但未注明安全措施的,票证的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安全员、审批人各扣绩效考核 100 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责任人,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11 开具票证,并已注明安全措施,有关部门人员未按规定实施落实到位的扣绩效考核 25 分。造成事故的(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扣相关人员绩效考核 100 分并按事故直接损失 60%赔款;造成重大生产
15、事故的(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4.12 凡发生责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一律扣绩效考核 100 分,负次要责任的扣绩效考核 50 分。4.13 凡因违章作业造成的自身和他人的工伤事故,责任人扣绩效考核 100 分。4.14 班组因违章而发生停车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扣绩效考核 100 分;当班班长扣绩效考核 50 分,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人员扣绩效考核 30 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当班人员扣绩效考核 100 分。4.15 车辆在公司区域内肇事或损坏财物的,肇事者扣绩效考核 5 分并赔偿损失。4.16 在公司区域内发生生产事故,未执行应急救援预案逃离事故现场的
16、或虽未逃离却不及时进行抢救处理的,或接到公司通知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扣绩效考核 50 分;事故情节严重的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 。4.17 凡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等)而发生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扣责任人绩效考核 100 分。4.18 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过程中监火人、监护人不得离岗,违者每次扣 50 分。因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的(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扣当月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4.19 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应立即、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口头或电话报告) 。事故报告单
17、一般事故应在 2 天内提交,较大事故在 4 天内提交,重大事故在 7 天内提交。事故迟报的扣绩效考核 20 分,谎报事故的扣绩效考核 50 分,隐瞒事故不报的扣绩效考核100 分。4.20 隐瞒事故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不配合调查、对事故调查人为制造阻碍和影响的扣绩效考核 50分,情节严重的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作停职检查处理。4.21 公司内所有消防器材未经安环部、分厂安全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20 分。4.22 消防柜内的消防器材、防护器材摆放整齐清洁、完好,若有违反扣分厂安全员绩效考核 5 分。4.23 任何高温设备、管道、电机旁禁止烘烤衣物、鞋子等物品,违者每次扣绩
18、效考核 5 分。4.2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 5 分。4.25 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无误地记录各类报表,字迹要端正、清晰,发现漏记或弄虚作假的,一次扣绩效考核 5 分。4.26 工作当中和扫尾工作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发生火警等事故的(包括其他火警事故) ,扣绩效考核 100 分并视情形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4.27 使用破损的开关插座、闸刀、空气开关、外裸电源线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28 乙炔瓶上没有有效防回火装置的,扣绩效考核 20 分。4.29 无上岗证人员操作行车、叉车、铲车、挖机等特种设备及作业的(包括行车等设备下人员未撤离就起动的), 扣绩效考核 10 分。
19、4.30 电源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31 仓库内货物放置不符合安全规定、库内通道堵塞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32 移动作业或有限空间作业的照明灯不是使用安全低压电源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4.33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防护用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4.34 接卸货物时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4.35 移动式电器设备未有效接地或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 ;4.36 施工场地使用碘钨灯未经安全员审批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4.37 使用的工具、设施及现场废物料下班前未及时清理归位的,扣绩效考核 5 分
20、。4.38 切割机当砂轮使用的,扣绩效考核 20 分。4.39 工作后及下班时办公场所电器设施(电脑、空调、照明)电源未切断的,扣绩效考核 5 分。 ;4.40 未经批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取暖器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41 区域管辖的消防、应急救援防护器材等未按规定检查、登记情况的,一次扣绩效考核 5 分。4.42 动火时氧气与乙炔瓶间距小于 5 米,二瓶与动火点间距小于 10 米的,扣绩效考核 10 分。 ;4.43 使用带有电源的设备、设施外壳未按规定接地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44 未制定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雨中电焊作业的,扣绩效考核 50 分。 ; 4.45 消防、应急救援
21、防护器材前有其它阻挡物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46 作业时需采取垫板固定措施而未固定的,扣绩效考核 20 分。 4.47 部门安全活动、隐患整改治理的反馈材料或资料未按时上交的,扣绩效考核 5 分。4.48 部门安全学习、会议、教育等台帐未按规定要求记录的,每项扣绩效考核 1 分;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活动的,扣绩效考核 3 分。4.49 安装设备、管道、阀门等级不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绩效考核 25 分。4.50 凡因采购物资的型号、尺寸、质量等原因而不能使用的,由采购人员负责索赔或调换。不能索赔或免费调换的,应查明责任,扣责任人绩效考核 20 分,且责任人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额的 6
22、0%。如给公司造成 5 万元以上损失且无法追回的,视情形调离岗位。4.51 设备采购工艺条件(参数)提供错误,造成设备达不到工艺运行要求的,扣除责任人绩效考核 50分;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扣除责任人绩效考核 100 分,且责任人应按直接损失额的 60进行赔偿。如直接损失金额达 5 万元以上者,视情形调离工作岗位。4.52 公司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司法部门的行政、刑罚等处罚的,公司视其性质、影响、后果,给予扣除一个月以上的绩效考核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5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5.1 视频监控探头严禁移位或遮挡,违者扣绩效考核 10 分。5.2 无故不得将视频探
23、头关机或挪作他用,违者扣绩效考核 10 分。5.3 操作时必须在岗位固定位置上(须在监控范围内) ,处理生产问题除外(需分厂证明) 。发现以下情况按离岗处理,并按“3.2”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5.3.1 处于监控外 1 小时以内的(含 1 小时) ;5.3.2 处于监控外 1 小时2 小时的(含 2 小时) ;5.3.3 处于监控外 2 小时4 小时的(含 4 小时) ;5.3.4 处于监控外 4 小时以上的。5.4 视频监控录像调看须经生产调度中心、安环部同意后方可查看。违者扣绩效考核 5 分。5.5 公司门卫监控室闲杂人员不得入内操作及观看视频监控,违者扣绩效考核 5 分,当班门卫负连
24、带责任扣绩效考核 5 分。6 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界定6.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6.1.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在禁烟区吸烟的;盗窃、偷拿公司物资的;不服从管理,殴打管理、执纪人员的;破坏生产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连续旷工 3 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一一个年度内严重违纪三次的(上班喝酒、上班赌博、离岗、躺倒睡岗、违章操作、违章动火、严重失职) ;因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处理的;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故意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的; 未经公司同意,在其它企业、事业部门、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的;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5、、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违反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情况严重的。6.1.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含领导责任) ;员工在生产、营销活动中收受回扣未按规定上交的;营销人员在营销活动中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而被骗,价值五万元以上且无法追回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并给公司造成五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公司停产、停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等)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直接
26、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主要责任者;6.1.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1.4 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2 员工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6.2.1 旷工或严重违纪一次的;6.2.2 拒绝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6.3 一个年度内员工发生三次一般违纪行为,视作该员工一次严重违纪;发生一般违纪六次直接作待岗处理;发生一般违纪九次,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7 附则7.1 本管理规定经公司八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于 200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2010 年 1 月12 日公司第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第一次修订事项,2011 年 1 月 18 日第八届四次职代会通过了第二次修订事项,2012 年 1 月 13 日第八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第三次修订事项。7.2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当月违章违纪情况,对违章违纪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理结果以违章违纪通报形式在全公司公示,以示警告。7.3 历年下发的处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均按本规定执行。7.4 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公司安全例会或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有权作出决定。7.5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